5.在“王大臣案”中漁翁得利

萬曆元年(1573年),明朝發生了一件震驚朝野的事,那就是有名的“王大臣案”。

王大臣是常州府武進縣人,也是抗倭明將戚繼光手下的一名普通士兵,因為違反了軍規而逃跑回了京城。逃跑後的王大臣在京城裏四處遊**,後來混進皇宮做了太監的雜役。在萬曆元年(1573年)正月二十日的清晨,王大臣偷了太監的衣服在乾清門附近閑逛,正巧碰到剛剛登基的神宗皇帝坐著轎子前去早朝。王大臣從來沒有看到過這樣的威儀,在驚嚇之餘撒腿就跑,幾名侍衛上前抓住了王大臣,並且從他身上搜出了利器。就這樣,王大臣被誤認為圖謀行刺皇帝,立刻被送入了東廠由馮保親自審問。在馮保的嚴刑逼供下,王大臣說出了自己是戚繼光麾下的士兵的實情。馮保立刻將此事告訴張居正,張居正聽聞也禁不住緊張起來,因為戚繼光不僅手握重兵,而且還是張居正的心腹大臣。一旦這件事情泄露出去,戚繼光和張居正都要被牽連。更重要的是,戚繼光所守的邊防也會出現問題。

當張居正向馮保分析了其中的利害之後,馮保也覺得此事非比尋常。但是如果審問無果又無法向皇帝交代,因此必須有人扛下刺殺皇帝的罪名。馮保想到了已經被罷官回鄉的高拱。馮保一直擔心高拱會東山再起,所以他想借這件事情打擊高拱。馮保認為隻有將高拱的九族全部殺光才能以絕後患。因此,馮保在秘審王大臣的過程中拿來了一些珠寶,並且對王大臣說:“你不要再提你是戚繼光總兵下屬的事情,以後你要對別人說是高閣老在幕後主使了這次行刺皇帝的行動。你小子要識相點,如果你按照我說的做,我保你榮華富貴,否則你就等死吧!”王大臣也不是傻子,立刻答應了這件事。

馮保決心要將這件事辦好,並且讓高拱永無翻身的機會。於是他讓自己的心腹大臣辛儒進入大牢與王大臣朝夕相處,同時教他如何陷害高拱的兒子高本與高來。當王大臣一案再次公審的時候,王大臣果然按照馮保的意思敘述案情。接著,馮保派了四個人火速前往河南新鄭縣,名義是抓捕高家人,其實是想私下逼死高拱。這四個人到達新鄭縣之後先去了縣衙,知縣知道馮保在朝中的勢力,所以對四人百般巴結。四人之中的一個是高拱的心腹下屬,他告訴知縣此次前來的目的是監視高拱一家,於是知縣馬上派人將高府包圍起來。高拱看到這種狀況以為皇帝下令要治高家死罪,於是便要自縊,但是在家人的百般勸阻下放棄了。高拱責問包圍高府的校尉:“你們這是幹什麽!還有沒有王法了?”校尉回答:“我們這不是要為難高府,是怕有些事驚擾到您,所以過來保護高府的安全。”高拱雖然不明白事情的緣由,但是聽到校尉此行的目的不是賜死自己便稍微心安了些。

王大臣一案使京城到處流傳著各種謠言,一些曾被高拱提拔的官員也擔心自己被牽連。人人都想辦法自保,沒有人敢為高拱說情,隻有掌管刑事的給事中為高拱打抱不平:“此事關係到刑科,若無一言,遂使國家有此一事,吾輩何以見人?”隨後,給事中上疏要求將王大臣一案交給法司來審理,不應該交給東廠密審。

正月二十二日,張居正上奏說:“發生這樣的事情,臣等無一不感到震驚。經過內閣的商討,臣等認為宮廷之中防守嚴密,如果沒有熟門熟路的人,刺客豈會如此順利地接近皇上?王大臣一案顯然是蓄謀已久的,必然會有主使之人,臣等請旨令刑部追查,務必要將罪魁禍首繩之以法。”這個奏章暗示高拱就是此案的主謀。都察院左都禦史葛守禮、吏部尚書楊博挺身維護高拱,並且上疏要求將王大臣一案交由刑部以及都察院共同審理,張居正由於底氣不足隻上疏請旨讓左都禦史葛守禮以及錦衣衛左都督朱希孝一起會審。

正月二十九日,王大臣一案的會審正式開始。按照明朝的慣例,在會審前要先將犯人拖上前痛打五十大板,王大臣看到這個架勢立即開始大喊大叫:“原先說給我官做,永享富貴,為何又打我?”馮保聽後十分憤怒並且要王大臣說出到底是受誰指使前來行刺的。王大臣突然咬定受馮保指使,馮保看到王大臣供出了自己非常緊張,但是還仍然裝做不知情,他責問王大臣為什麽要陷害自己。王大臣突然說:“我根本不認識高閣老,是你教我說這些的。”為了幫馮保掩飾,朱希孝厲聲喝道:“大膽奴才,竟然連問官也敢攀扯,真該直接亂棍打死。”會審就在王大臣的大喊大鬧中結束。馮保怕王大臣供出自己,便暗地裏指使人毒啞了王大臣。最後的結果是,三司看到王大臣已經成了啞巴,深知不會再問出任何結果,於是直接將王大臣判處死刑。

在這次的事件中,馮保與高拱都沒有撈到好處,而大臣們都對馮保十分厭惡,經常防備著他。張居正卻是漁翁得利,沒有被牽扯到任何流言蜚語中,在朝中仍然十分受寵,並且穩穩地坐在首輔大臣的交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