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章 攀交

洛靜接到了那個追殺者麵目還原之後的資料,將其交付給袁大偉,由袁大偉使用資源查人。

當然對這樣的調查不要報太大希望。

對那個鎖定的金三兒最早被追殺的街區周遭的調查也暫時無結果。

金三兒的審訊也不順利,明明上次袁大偉的勸誘像是起了效果,但在其後,幾次提審,金三兒再度變回了木頭人,一言不發,即便再將袁大偉的那套說辭搬出來都沒用。

警方從上到下,參與此案的人都不理解金三兒為何被追殺了還如此守口如瓶。

孫川漸漸不太對金三兒口供的事上心,有的罪犯,不是言辭可說動的。

但這時候,方樂卻嘻嘻哈哈地敲了他辦公室的門。

孫川對這侄子也蠻熟悉的了,沒好氣地說:“小子,工作時間,沒空陪你閑聊,你要做什麽?”

方樂搬一把椅子挪近坐下,嘿嘿笑說:“我有一個計劃能讓金三兒開口,叔,您要聽麽?”

“哦?”孫川蠻有興趣的樣子,放下正寫字的筆,說:“你講吧。”

方樂由桌麵附耳過去,嘀嘀咕咕將那個主意講了。

孫川剛聽了個大概,就斥責:“胡鬧,簡直胡鬧,警察怎麽可能做這種事!”

這小子,是不是港片看多了,把警察當什麽了,他竟建議,安排兩個假囚犯進去,和金三兒關到一起,再執行一場假刺殺,以此撬動金三兒心防!

且不說能否找到演技這麽好形象也符合的人,金三兒那種的,一看就是老江湖,能簡單上套?

再說了,即便這主意有用,以自己的風格,堂堂的刑警大隊長,也不會同意的,小孩子就是小孩子,淨出餿主意!

哪想方樂並不對孫川的反應抱期待,又坐回椅子上,換了個正經些的臉色說:“那麽叔兒,您能不能同意我去拘押間兒裏看看金三兒,我不是警察,和他閑聊閑聊的話,說不定能成朋友呢,有了交情,就好說了。”

這小子,原來真正想做的是這個……

孫川嗤之以鼻,說:“不行。”

“為什麽?”方樂不滿了,說:“那個團夥的藏身地遲遲沒查出來,金三兒不就是唯一突破口了麽?如果常規辦法不能奏效,為什麽就不能讓我去套套情報呢,不是什麽方法都該試試麽?”

孫川很幹脆地說:“金三兒是重案嫌疑人,不能隨便見,你又不是警察,再說情報有那麽好套的?你出去吧小子,我要辦公。”

遇到這樣一個工作時間就不講半點人情的叔叔,方樂也無奈了,隻好怏怏地離開大隊長室。

但方樂可不是個輕易放棄的人,他很快又去磨其他高層,譬如袁大偉。

反正隻是去探探間,又不是要提人,不需要最高層的權限吧?

袁大偉開始也沒同意,但在被纏磨了幾次後,也鬆了口,對方樂下了諸多禁令細則之後,才將方樂放進去。

初始方樂建議自己偽裝囚犯混到金三兒臨間,這沒譜的主意讓袁大偉否了。

方樂進拘押間前,心想,自己有生以來和真正的犯罪分子的獨自會麵就要開始了。

而且要見的還不是一般人。

他不免激動又夾雜緊張……

可當方樂進去後,這種情緒又很快沒了。

這是個安安靜靜的拘押房,依板牆及鐵柵欄孤立成了好幾個單獨的隔間,金三兒就處於其中一個間裏,其他的間則無人,不知是不是為了安保。

方樂來到金三兒的間前,透過柵欄,看到裏頭鋪位上有個麵向著牆佝僂著腰躺著的人。

直覺裏,方樂認為金三兒並沒有睡著(或者原先睡了也被動靜驚醒了)。

打個招呼?

“嗨,你好,我叫方樂。”

說完方樂就覺得傻傻的,裏頭的人自然也沒反應。

方樂雖是個自來熟,但不是那種跟誰都沒完沒了的話嘮,他是屬於對方不太冷的話,就能慢慢打開話匣子直到熟悉的類型,所以對方冰冷或不理會的話,他也沒轍。

沒辦法,他坐到搬進來的小馬紮上,靠近柵欄門,醞釀新氛圍。

“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誰,來這裏見你是做什麽的吧?”

“我是個寫小說的,恰巧在這局子裏有親戚,就知道了你相關的案子,並對你的事萬分感興趣,怎麽樣,跟我談談你的風光往事好不好,據說你盜過墓,盜墓是不是很刺激,碰上過靈異事件麽?見過沒腐爛的屍體麽?我看過小說鬼吹燈,很恐怖的樣子,真實的墓穴裏有過小說裏的情節麽……”

無可奈何下,方樂也將自己打造成了一個無聊的話癆,單方麵絮絮叨叨自己的諸多想法,當然都無關目前的案子。

如此,半個多個小時後,金三兒終於忍不住了,雖然身體依舊未動,麵向著牆,卻利用沙啞的聲音打斷說:“小子,如果你是來給警察當說客的,還是免了吧。”

方樂內心舒了口氣,隻要開口了就好。

而且聽其話意,金三兒已判定自己不是警察,這是好事。

所以方樂說:“當說客當然是任務之一,不然他們也不會讓我進來,不過嘛,想結識你才是我的本意,畢竟我說了,我是個寫小說的嘛,我想多接觸接觸一些傳奇人物,這對我構思角色是有幫助的。”

這次,金三兒沒有接話,依舊一動不動。

方樂知道,再用話癆的手段就無效了。

他沉默了一下,緩緩說:“其實,我第一次去勘查不久前那個劫殺案現場時,就注意到你了。”

說完這句,方樂緊緊盯著柵欄裏的人。

一秒鍾、兩秒鍾、三秒鍾……

默數到三十的時候,果然裏頭的金三兒翻身坐起,麵朝方樂,逼問:“什麽意思?”

方樂這才有機會近距離實地地觀察這個金三兒的樣貌。

其貌不揚,這是第一印象。

三十多歲,這是年紀判斷。

但確實有一股和尋常賊眉鼠眼的盜賊不同的氣質,尤其那對豆眼兒似的眼睛,仿佛要看穿你。

方樂按捺下喜悅,故意挑釁說:“因為你在現場留下了破綻!”

“倒要聽聽。”

既然斷定方樂不是警察,他就不必如臨大敵,何況,方樂是要挑戰他的專業能力,而當時參與劫案的有不少人,那些於他來說比較外行的人都不見得留什麽證據,自己怎麽就漏了破綻被注意到呢?

如果隻是這小子的話術,算他倒黴接話。

方樂說:“雖然勘驗隊伍漏過了,但我在死者之一倒地後流出的血液裏,發現了一枚很淺很淺的弧形印痕。”

一被提這個,金三兒果然眉抽了一下。

“將那個拍照並取樣帶回警局分析化驗,就出現了很有意思的推論。”

“技偵表示這很可能是一枚腳尖印的殘跡,可若是腳印的話,是不該這麽淺的,這不符合常規的人體行走時的力學,我的推斷是,那是貓人留下的,就是會走貓步的人,因為是貓人,才沒有因為貿然踩到血就失去平衡,因為是貓人,所以也沒有胡亂將那一腳抽回踩到空地留下血腳印。”

金三兒嘴角又動了動,很不屑,又像無法駁斥的狀態。

“取樣化驗的結果也不簡單,報告上說那印痕裏基本沒留下泥垢之類,但留有輕微纖維。”

“那麽,如果那確實是鞋子的腳印的話,就是說這很可能是隻布鞋。”

“可就算劫匪有穿布鞋的,從外間來,鞋底又怎麽可能這麽幹淨呢?”

“所以關於鞋,我也有個推論。”

“這鞋子主人從外間抵達時,確實是穿一般時候的鞋,但在進屋後,為防留下腳印,他就取出一雙隨身攜帶的嶄新布鞋換上了。”

“根據這個推理,另外一個細節也可以解釋了。”

“你送去掛售的三件首飾,其中那對戒指上檢測出了死者之一的血液,我初始以為那是有劫匪將死者手指剁下來後取下來才沾到血的,但技偵說,三件首飾都很新,幾乎沒被佩戴過。”

“這就奇怪了,新首飾的話,不該在受害人的身上,應該是從家裏某處搜尋出來的,怎麽就沾上了血呢?結合前頭的腳印,我明白經過了。”

“那位貓人雖然在踩到血的第一瞬間停止了動作,沒有把腳抽回來踩到別處,但他也不能再用這隻鞋來走路了,因為會留下血腳印,所以他以單腳獨立的方式,將踩血的那隻腳抬起,將鞋子取下來放回口袋或背包裏,再換另外一隻新鞋或幹脆光腳走出別墅,由於將鞋子取下時手可能沾到了鞋尖處的血,貓人沒注意,又用手觸摸了戒指,所以將血液成分也留在了戒指上,你說我推斷得對不對?”

金三兒頓時恨得牙癢癢的。

他說自己怎麽突然就被警察盯上了呢。

他唯一可稱為破綻的地方,就是到那個鋪子裏掛售了三樣贓物,可那老板幹過不少這種事了,很少出問題,怎麽那麽簡單被警方搜到銷贓線索?

現在看來,症結就在那個腳印麽?

金三兒當然不知道洛靜調查珠寶的線索根本與腳印無關,但這已足夠讓他不將方樂當成一個簡單的無聊小子了。

方樂說完,雙眼亮晶晶,一副急於求證的樣子,問:“我說的對不對,對不對?”

金三兒冷哼一聲,又倒頭睡到床鋪上,麵向牆,不理會方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