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狩獵
“你五百錢,不覺得虧嗎?”
“總之,五百錢比那些一百錢要好得多,我老霍絕對不是那樣斤斤計較的人。”
“好吧!那就依你所見。”
之後,秦紹恭對收購商說:“五百就五百,不過以後我們就是你這裏的常客,平時該什麽價格就是什麽價格。”
“好!好!”收購商立刻拿出五百錢放在秦紹恭手裏,“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兄弟!自我介紹一下吧,在下太原儒士秦紹恭,由於落難被迫在這裏待著,兄台高姓大名。”
“我叫易蔚,是太原王氏商社的獵物收購,今後需要什麽,給我說就是了。”
“太原王氏?大家族嗎?”
“那是!我們東家就是先秦大將軍王離的孫子王瑜,雖說高祖皇帝頒布賤商令,但是代王殿下開明,代王以為工商業可以抵禦外辱,所以就鼓勵我們這些商社。”
“哦,那代王最近打算求賢沒有?”
“怎麽?莫非兄台想去為代王出謀劃策?如今代王在招侍衛,兄台如果有興趣的話,給我說一聲,我可以替你報名。”
秦紹恭一愣,招收侍衛?可我並不會武功啊!
“哦,隻要哪天代王求賢了,那我就去。”
“是!到時候!給我說一聲,多謝你了!”
代王劉恒,高祖皇帝第四子,年幼被封為代國。代王劉恒是諸位皇子中較開明的一位皇帝,他勤儉節約、善於納諫、重視農業,深受代國百姓愛戴。
易蔚老兄給他提供的消息,讓秦紹恭感到非常舒服。但是話又說回來,自己雖然是曆史帝,卻不會武功,而且又厭惡戰爭,怎麽能夠混在代王身邊呢?
於是,秦紹恭的腦海又開始掃描那些言情小說的情節,一般男人貼近君王有三種狗血的劇情。
NO1,通過後宮的狗血出牆愛情,博得愛妃喜歡,然後吹枕邊風,向君王要官。但是這一招對於代王來講,行不通。現在代王的王後,還不知道是誰。但是以後會有一個叫竇漪房的女強人嫁給他,竇太後是很狠的,自己盡管長得帥,但是被竇太後知道肯定當小白臉處理。
NO2,,搞基。代王不是同性戀,更不能想。
NO3,那就是練成絕世武功,讓代王折服,但是畢竟自己是一個文弱書生,行不通啊!
想來想去,還不如等候時機,順其自然。
從與易蔚的交易以後,秦紹恭奮發圖強,天天練習打獵,就從獵殺野兔開始。
最開始,秦紹恭是射不中箭的,而且在牛車上一連浪費了很多隻箭,最後他惹急了,直接跳起來,拿著短刀向野兔撲過去,結果這“空中暗殺”卻把野兔給刺中了。
“老霍!老霍!”秦紹恭欣喜若狂,“我竟然殺死了野兔!”
“你不過是運氣好,像你這樣跳下去搞“空中暗殺”,萬一發生意外,你野兔沒有殺著,反而自己摔了一跟頭,我可不負責。”
“那你說,為什麽我始終射不準野兔啊?”
“那是因為你拿箭的時候總是那麽慌,那麽急功近利,你這樣急功近利,怎麽殺得死野兔呢?你還不如靜下心來,安心瞄準野兔,這樣說不定可以一箭致命,而且你手不要抖,你拿著弓就手抖,你這樣怎麽能夠成就大事呢?”
“好吧!靜心,以靜製動。”
說實話,那活蹦亂跳的野兔,讓秦紹恭看了尤其是心慌,秦紹恭總是以為一箭就會射中,實際上早就偏離了方向。
按著老霍的話,靜心!
秦紹恭瞄準野兔的時候,就靜了五秒,才把箭支射出去,果然射中了野兔!
“嗚!”秦紹恭大喜道,“我竟然射中了野兔!快看啊,我射中了野兔!”
“那我祝賀你啊!”老霍笑道,“你終於學會了射箭,不過還早得很呢!射死野兔,不過是你入門的功夫。你們儒家最高的追求就是成為君子,要成為君子,孔夫子是怎麽要求的?君子要學會詩書禮樂禦射,射箭是必須的,而且君子射箭的技術要達到怎樣的境界?那就是百發百中,百步穿楊!”
“確實!當我百步穿楊,代王自然而然讓我做他的侍衛。”
為了打到鹿子,秦紹恭不僅僅練習射擊,還練習爬樹,因為鹿子最喜歡在樹下吃草。
秦紹恭身高1.84M,體重60KG,這樣的身材,爬樹肯定不及小不點,但是他的定力和很好,爬到樹丫子就可以穩住。
秦紹恭看到鹿子了,非常興奮,當即就射了一箭,這一箭竟然射偏了,讓他有些沮喪。然而,後麵發生的事情,更讓他吃驚,一匹狼竟然追著那鹿子咬,秦紹恭當時就驚呆了,怎麽狼來了!
秦紹恭嚇出了一身冷汗,這狩獵區怎麽會出現狼啊?
這可怎麽辦啊?秦紹恭冷靜下來以後,還是等狼走了以後再去吧。
正好,這鹿子一下子就跑到秦紹恭爬的那顆樹下,這狼一下子就撲上來,把鹿子給咬住了,秦紹恭當即對著這隻狼射了幾箭,正好都射到了狼的脖子上,狼哀嚎著放開了鹿子,受傷的鹿子跑得很慢,秦紹恭正好射中了那鹿子的腿,鹿子一下子倒在地上,在地上不斷的掙紮,秦紹恭再補上幾箭,那鹿子便沒了聲息。受傷的狼,在補上幾隻箭以後,也沒了聲息。
最後,秦紹恭從樹上下來,拖著狼與鹿的屍體回村子了。
秦紹恭拖著這狼和鹿的屍體回到村口時,那些村民和他們的小夥伴都驚呆了,老霍救下的這個年輕人竟然這麽厲害,看上去是一個文質彬彬的書生,這實際上竟然這麽厲害。
“嘿!小兄弟!”一個農民喊道,“你這麽厲害,打死了鹿子和狼!”
“哪裏!我不過是漁翁罷了,他們剛剛是鷸蚌相爭,被我逮了個正著。”
“你實在是太厲害了!”眾人誇獎道,“殺死了狼,你就是英雄!”
秦紹恭拖著狼和鹿回到了老霍家以後,老霍興高采烈地說:“哎呀!你實在是太厲害了,看來你的狩獵功夫是突飛猛進啊!”
“我當時就懵了,看到狼,我嚇出一身冷汗。我當時就慌了,後來看到狼咬鹿子,我趁機就射擊,一下子就把這兩隻獵物給捕獲了!”
“那就好!有一天,你能夠徒手打死一匹狼,你基本上就可以去代王帳下了。”
“我一定會努力的!”
就這樣,秦紹恭堅持每天狩獵,打著了很多獵物。
一個月後,秦紹恭在山隘打獵時就發現不對勁,兩個穿著怪異的陌生人忽然間出現在他視野,讓他有了不祥之感。雖然他隻在這個村莊住了一個月,但是是不是這個村的人,他一定認識。
於是,秦紹恭就從草叢裏跟隨這兩個陌生人。
這兩個陌生人,中等身材,較黑的皮膚,再加上說著聽不懂的鳥語,肯定是匈奴人的諜報。
如果讓這兩個人回去的話,匈奴肯定就知道這裏的消息,殺了他們,匈奴人如果發現了,就有宣戰的借口。
怎麽處置?先把他們打暈再說,總之放回去是一種禍害,還不如先打暈,交給村長。
秦紹恭悄悄地來到了這兩個人的後麵,揮舞著手裏的大棒,並狠狠地打在他們的脖子上,將他們給打暈了。
黃昏的時候,秦紹恭就拖著兩個陌生人回到村口,這一次秦紹恭回來,又把村民們驚呆了,前不久打死了狼和鹿子,這一次竟然打死人了。
“這小子,越來越厲害了,肯定抓的細作!”
“看來這個書生是很厲害的!”
“說不定,黑狗子們又要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