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案:血腳印

1

這個故事發生的那一年,我還沒有進入報社做記者。當時我剛從學校畢業,正在南方一家貿易公司打工……

離開驢友之家,已是深夜12點。夏夜涼風迎麵吹來,醉意微醺的頭腦,略略清醒了些。小麥挽著我的胳膊,往住宿的旅館走去。

夜已深沉,小鎮的街道上已看不到行人。路燈像一個魔術師,把我和小麥的身影,一會兒拉長,一會兒變短。一路上,小麥緊抿雙唇,默不作聲,似乎在想著心事。街道的拐彎處,是一個十字路口,路口中間有個小花壇,裏麵的紫薇花開得正豔。小麥聞到那清幽的花香,不由自主停住腳步說:“我們去那邊坐坐吧。”我點點頭,陪著她在花壇邊的水泥台階上坐下。小麥依偎在我身邊,抬頭望著明淨的夜空,說:“看,天上的星星多漂亮啊!”

我和小麥,是來這個叫天堂寨的小鎮旅遊的,與我們同行的,還有老蔡、林月和周董,都是咱們公司財務部的同事。

不久前,稅務局到公司查賬,咱們財務部的同仁齊心協力,幫助公司將一場賬目危機化解於無形,同時采用轉移支付的手法,幫助公司成功逃稅近千萬元。公司也投桃報李,給咱們財務部五個人放了一個星期的帶薪假,並給了咱們一次公費出省遊的機會。老蔡說:“聽說天堂寨蠻不錯的,咱們去那裏玩吧。”他是財務部主任,咱們的頭兒,我們幾個自然唯他馬首是瞻。於是咱們一行五人,就乘高鐵,來到了天堂寨。

到了這個旅遊小鎮,才發現來得有些不是時候。因為正是旅遊旺季,鎮上像樣的賓館酒店都已人滿為患,好不容易在一家天堂旅館找到兩間空著的雙標房,老蔡和周董住了一間,我和女友小麥同居一間,剩下一個會計林月,仍然沒地方住。經當地導遊介紹,最後在另一條街上的“驢友之家”找到一間空房,總算讓咱們的林大美女有了棲身之地。好在驢友之家距離咱們住宿的天堂旅館隻有十來分鍾路程,並不太遠,也還算方便。

遊山玩水無憂無慮的日子過得飛快,一轉眼,咱們就在這南方風情小鎮呆了五天,明天就要起程回去了。

這天恰逢林月生日,咱們一致決定,趁著這在天堂寨的最後一個美妙夜晚,給林大美女舉行一個生日Party,地點就定在林月的房間。出門在外,無拘無束,這天晚上,大家都玩得很瘋狂,又唱又跳,又打又鬧,喝完啤酒幹白酒,等Party結束,已是半夜時分。告別林月,離開驢友之家時,大家都有了幾分醉意。老蔡朝我眨眨眼,拉著周董先回旅館去了,隻留下我和小麥在深夜的街道上漫步,享受著這難得的二人世界。

在十字路口的花壇邊不知坐了多久,夜風吹來,酒意上湧,我正犯睏呢,小麥掏出手機看看時間:“哎呀,快1點了,咱們趕緊回去休息吧,明天還得坐火車呢。”怎麽一不留神,就在這水泥台階上坐了一個小時呢?我仍有些迷糊,把手伸進口袋,想掏出手機確認一下時間,卻發現手機不在口袋裏,心裏一驚,這才記起剛才喝酒時隨手把手機放在林月房間的沙發上,忘記拿了。小麥說:“那趕緊回去拿吧,要是丟了就麻煩了。”

驢友之家是一幢四層舊樓,專門為來天堂寨驢行的各地驢友提供廉價食宿,住宿條件自然比不上酒店賓館。我們再次來到這裏時,樓梯口旁管理員房間的燈已經熄了,整幢大樓被一片黑暗所籠罩。小麥站在樓下說:“你快上去拿吧,我在這裏等你。”

林月住在三樓303房。我爬上三樓,敲了敲303的房門,屋裏沒有一點聲音。看來林大美女已經睡了。我下意識地扭了扭門鎖,出人意料的是,那門並未鎖上,一扭就開了。我猶豫一下,還是推門走了進去。屋裏沒有燈光,漆黑一團,一台舊空調掛在牆上嗡嗡作響。

“林月姐!”我輕輕叫了一聲,沒有人回答。在門口足足站了一分鍾,眼睛才漸漸適應屋裏黑暗的光線,隱隱看見穿著白色連衣裙的林月斜躺在沙發上,帶著滿身酒味,早已睡熟。我知道她今天喝了不少白酒,想是醉得厲害,連門都沒鎖,就睡著了。

我的手機上貼有熒光紙,正在林月腳邊的沙發角落裏發著光。我不想打擾她的好覺,躡手躡腳走過去,拿起自己的手機,轉身走了。臨出門時,想幫她把房門鎖上。可那是一種老式門鎖,非得要用鑰匙才能將門鎖上,我隻好作罷,將門帶上,就走了出來。

走到樓下,我長長地透口氣,把屋裏的情形跟小麥說了。小麥撇撇嘴,說:“活該,酒量不好,誰叫她喝那麽多的。”

回到天堂旅館,已是淩晨1點半。小麥鑽進浴室洗完澡,出來時說:“我已經給你放滿一浴缸熱水,你快去洗吧。”她知道我有痔瘡,醫生說堅持每天泡澡坐浴半小時,能預防痔瘡複發。所以她每天洗完澡後,都要給我放滿一浴缸熱水,讓我泡上半個小時。我心裏想,不知道結婚後,她還會不會這麽體貼。也許是緣分使然,一年前我剛大學畢業進入公司,就跟這位美女對上了眼,談了半年戀愛,就試婚了。我們已經準備下個月結婚,請帖都已經派出去了。

我把皮鞋脫在浴室門口,把身子往滿滿的一缸熱水裏一泡,頓時感覺滿身疲憊都被泡走了。外麵房間裏,小麥正看著午夜劇場的韓劇,也許是我洗澡的水聲太吵,她把電視聲音開得老大。我躺在浴缸裏,一邊泡著,一邊閉目養神。也許是太愜意了,一不小心,就睡過去了。打盹醒來一看手機,正好過去半個小時。趕緊披上浴巾,從浴缸裏站起來。打開浴室的門,才發現這旅館服務太差,房間裏的一次性拖鞋早穿壞了,竟然沒人來換。我隻好彎腰把門口的皮鞋掉轉過來,將它當做拖鞋趿在腳下。

房間裏,電視裏生離死別演得正歡,小麥卻手拿遙控歪在床頭,早已睡著。看著她粉紅色睡衣下伸出的雪白大腿,我心底忽然升騰起一團焰火,丟掉裹在身上的浴巾,一個餓虎撲食,就把她壓在席夢思**……

2

第二天早上,我和小麥來到天堂旅館旁邊的餐廳時,老蔡和周董已在咱們平時吃早餐的那張桌子上等著我們。

大家坐了一會,眼看約定一起吃早餐的時間就要到了,林月卻還沒有來。老蔡就顯得有些不高興,皺著眉頭說:“這個小林,怎麽搞的,她不知道咱們吃完早餐還要去趕火車嗎?”老蔡已年近四十,既是咱們財務部的頭,也是咱們部門資曆最老的員工,叫誰都在對方姓氏前麵加個小字,很有點倚老賣老的意思。

聽到主任批評林月,周董有點坐不住了。今年二十五歲的周董,是咱們財務部的保管員。他一向以林月的追求者自居,盡管曾經遭到林月當麵拒絕,卻仍不死心,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向林月獻殷勤的機會。他掏出手機,撥通了林月的手機,卻沒有人接聽。周董說:“可能是昨晚喝多了,睡過頭了。你們先叫東西吃,我去叫叫她。”沒待主任點頭,他就跑了出去。

老蔡也不客氣,叫了早餐,就先吃起來。剛吃不久,我口袋裏的手機就突然叫起來,一按下接聽鍵,就聽周董在電話那頭急急地嚷:“林、林月出事了,你快叫主任過來看看!”我跟主任說了,主任不由變了臉色,把碗筷一推,帶著我跟小麥直奔驢友之家。

衝進林月住宿的303房,我們都驚呆了。隻見林月斜躺在沙發上,胸口插著一把水果刀,沙發和地板上有幾灘凝固的血液。我抖索著走過去摸摸她的鼻息,早已斷氣,再一摸她的身子,冷冰冰的,已十分僵硬,看來已死去多時。老蔡一個踉蹌,靠在門邊,衝著小麥吼了一嗓子:“還愣著幹什麽,快報警啊!”小麥如夢方醒,趕忙掏出手機撥打110。

沒過多久,兩輛警車呼嘯著開到了驢友之家樓下。一隊警察從樓梯口湧上來,先到房間裏察看一下,然後就戴上白手套,拿出各種儀器,拍照的拍照,痕檢的痕檢,驗屍的驗屍,一下子就有條不紊地忙開了。領頭的是一個四十多歲的黑臉警官,他向我們自我介紹說他姓趙,是當地公安分局刑偵中隊中隊長,讓我們稱呼他趙隊就可以了。

趙隊背著雙手在現場轉了一圈,一麵派人去找管理員,一麵把我和老蔡、小麥、周董四人叫到外麵走廊,向我們了解情況。我們就把自己的身份、來天堂寨的目的和發現林月遇害的經過,詳詳細細跟他說了。趙隊很認真地聽著,掏出一支煙叼在嘴裏,卻不點燃。法醫來報告說,經初步屍檢,死者屍僵已延及上肢,屍斑用指壓迫無法消褪,估計已死亡5至8個小時。趙隊看看表說:“現在是8點,也就是說死亡時間是在昨夜12點至今天淩晨3點之間,是不是?”法醫點頭說:“是的,但是具體死亡時間,尚需進一步檢查後確認。”

正好這時,一個警察把大樓的管理員找來了,那是一個年過半百戴著一副老花鏡的幹瘦老頭兒。趙隊問老頭昨晚12點過後,可聽到大樓裏有什麽異常響動?老頭瞧了我和老蔡四人一眼,沒好氣地說:“響動倒是聽到一些,不過都是半夜12點以前發生的事,他們一夥人在三樓又唱又跳,能沒有響動嗎?不過夜裏12點他們離開之後,我也熄燈睡了,並沒有聽到什麽可疑的聲響。”

趙隊聽罷,皺緊了眉頭,叼著煙猛抽兩口,才發現沒點著火。這時有痕檢人員走過來,采集我和老蔡、小麥、周董的指紋和腳印,以便比對。不大一會,一個警察就跑來向趙隊報告說,殺死林月的那把水果刀,是死者房間裏的,之前曾被很多人拿來削過水果,所以刀柄上的指紋很雜亂,采集不到一枚完整清晰有用的指紋。趙隊問:“那腳印呢?”痕檢人員看了我和老蔡他們一眼,說:“命案現場,除了死者留下的腳印,另外還有四種腳印,經初步比對,都是他們四個人留下的。除此之外,再無其他人進入的痕跡。”

趙隊終於把煙點著,吐了一口煙圈,犀利的目光從我們四個人臉上一一掃過,最後道:“這也就是說,殺人凶手,很可能就在你們四個人中間。”

我們四個聽得一愣,相互望一眼,現場氣氛一下子變得微妙起來。

趙隊一揮手,命令手下:“去,找四間房,讓他們四個人分開呆著,我要逐一問話。另外,把他們的身份證收上來,上網核實一下他們的身份。”我和老蔡待要分辯,早被幾個警察推搡開。我們四個,被分別關進了四間房裏,身份證和手機都交給了警察,想要相互通通氣也不能了。

我獨自呆在一間小屋裏,麵牆而立,心情起伏不定,一是仍不敢相信林月那麽漂亮一個美女,怎麽一夜之間就成刀下亡魂香消玉殞了呢?二是滿心疑竇:難道殺死林月的凶手,真的就在我們四個人中間?昨天晚上,我離開驢友之家後,一直跟小麥在一起,可謂寸步未離,我自己知道,我和小麥絕不可能是凶手。那麽嫌疑最大的,自然就是老蔡和周董了。難道凶手就是他倆中的一個,或是兩人聯手作案?心裏正忐忑不安,房門忽然打開,趙隊背著雙手走進來。

我忍不住問:“你真的懷疑殺人凶手,就在我們四個人中間?”

趙隊說:“從目前警方掌握的證據來看,這個可能性很大。”

我說:“昨晚離開驢友之家後,我一直跟我女朋友小麥在一起,所以我倆絕不可能是凶手。我覺得老蔡和周董嫌疑最大……”

“不。”趙隊打斷我的話,盯著我說,“我的判斷跟你恰恰相反,我覺得嫌疑最大的人,不是老蔡也不是周董,而是你。”

我一怔:“我?為什麽?”

趙隊說:“死者躺著的沙發腿邊有一灘血跡,血跡上有一個皮鞋踩過的腳印。痕檢人員告訴我,那正是你的腳印。”

我忙道:“剛才我曾上前檢查過林月的屍體,也許就是那時不小心踩上去的。”

趙隊搖頭道:“不,很顯然,那個腳印是在血跡凝固之前踩上去的。”

3

聽了趙隊的話,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不,這絕不可能!命案現場,血跡未幹之際,怎麽會有我留下的腳印?我皺眉一想,忽然一拍大腿道:“對了,昨晚Party結束,咱們離開驢友之家後,我又曾去過一次林月的房間。”就把昨夜回去林月房間取手機的事,跟他說了。

趙隊一聽,臉就沉下來,盯著我問:“你說的是真的?”

我說:“人命關天,這個時候我敢說假話嗎?”

趙隊問:“那剛才我向你了解情況時,你為什麽不說?”

我搔搔後腦勺道:“剛才一緊張,就把這事給忘了。”

趙隊掏出一個筆記本,一邊記錄一邊說:“你反映的這個情況,對我們很重要。但我們需要向你確認三件事。第一,你確定你昨晚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時,是淩晨1點鍾,是不是?第二,當時林月的房門雖然關了,但並未鎖上,是不是?第三,你確實在黑暗中看見林月一動不動地躺在沙發上,是不是?”

我點點頭說:“是的,這三點,我都可以確定。而且我懷疑……”

趙隊問:“你懷疑什麽?”

我說:“我懷疑我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的時候,她就已經被殺了。鮮血順著沙發淌到地上,正好被我走近沙發拿手機時踩到,所以留下了腳印。但因為當時屋裏漆黑一團,我並未覺察到異樣,還以為林月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上睡著了呢。”

趙隊目光犀利,直盯著我道:“你憑什麽叫我相信,你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的時候,她就已經死了,而不是你故意將手機落在她房裏,借口回來取手機時,順便將她殺死?”

我差點跳起來,叫道:“你可別血口噴人!第一,我跟林月無冤無仇,無情無恨,殺她幹什麽?第二,當時我從進入林月的房間到關門出來,前後不過兩三分鍾時間。黑燈瞎火的,你能在這麽短的時間裏殺人嗎?”

趙隊瞧了我一眼,沒有吭聲,扭頭出去了。不大一會,他再回到屋裏,眉頭已略略舒展開來,說:“我們已向小麥確認,當時你到林月房裏拿手機,從上樓到下樓,前後不到三分鍾。而根據我們從現場掌握的線索推斷,凶手昨晚殺死林月之後,因鮮血呈放射狀噴出,凶手身上肯定染有血跡。凶手不可能穿著血衣出去,所以他要麽事先帶來了替換的衣服,要麽在屋裏脫下了外套,並且還在廁所裏用洗手液洗了手,再加上先前行凶殺人的時間,最快也要十來分鍾。所以你不可能是凶手。隻能說,你進入林月房間時,她已經遇害,鮮血流到地板上,恰好被你踩到。”

我不由得朝他豎起大拇指:“趙隊,您可真是明察秋毫。”

趙隊說:“根據我們剛才調查,四樓有位驢友昨晚空調壞了,半夜起來乘涼,發現三樓303房的燈仍然亮著,屋後的飄台上坐著一位白裙女子,正在獨自喝酒。我們帶他下樓看過林月的屍體,他說昨晚見到的,就是她。”

“這麽說來,我們在昨夜12點離開之後,林月覺得意猶未盡,又端著酒杯到飄台上獨飲了一番,是不是?”

“應該是這樣。我問過那位驢友,他回憶說當時大約是在夜裏12點半。也就是說昨夜12點半,林月還活著。而你淩晨1點再來時,她已經死了。”

我說:“這樣就可以斷定,她是在昨夜12點半至1點之間這短短半個小時內遇害的,是不是?”

趙隊說:“是的。根據你和這位驢友提供的線索,我們基本可以確定林月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夜12點半至今日淩晨1點之間。”

我說:“這段時間,我和小麥正坐在十字路口的花壇邊看星星呢。”

趙隊說:“如果你和你女朋友說的是真話,那麽你們倆的嫌疑都可以被排除了。”

我聽了,這才鬆口氣。

趙隊背著手在房間裏踱了兩步,思索著說:“那麽現在,就隻剩下你們的主任老蔡和那個年輕人周董了。”他忽然回過頭來盯住我,“你覺得他們怎麽樣?”

我想了一下,猶豫著還是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我覺得周董的嫌疑更大些。他一直在追求林月,且被林月多次當眾拒絕,加上昨晚又喝了些酒……”

“你的意思是說,周董昨夜酒後亂性,離去之後又回來糾纏林月,被林月拒絕後惱羞成怒,隨手拿起屋裏的水果刀將她殺害?”

我點點頭:“當然,這隻是我的懷疑。”

趙隊拍拍我的肩膀說:“謝謝你提供的線索,我們會調查清楚的。你可以去找你的同事,你們可以走了,但在案子還沒有查清楚之前,未經警方允許,你們不能離開天堂寨,最好留在居住的旅館裏,如果有什麽需要,我們會隨時找你們。”

在樓梯口,我見到了老蔡、周董和小麥。周董的眼圈紅紅的,看來是為林月的死哭過。老蔡給公司打電話,說了這邊發生的意外,並向公司請了幾天假。我們誰也沒有說話,默默地回到了天堂旅館。

4

中午時分,我們剛吃過午飯,忽然來了兩個警察,把周董帶走了。我和老蔡、小麥都感覺心中一塊石頭落了地:殺死林月的凶手,到底還是給抓住了!不想傍晚時分,一輛警車又把周董送了回來,車上的兩個警察還客氣地跟他握手告別。這一下,我們都糊塗了。

周董是個心裏藏不住事的人,一見我們,就罵開了:“他媽的,警察居然懷疑我殺了林月。老子愛她都來不及,怎麽會害她?”

原來今天下午,警察把他“請”去,就是懷疑他是殺害林月的凶手。但周董告訴警方,自己既無作案動機,也無作案時間。第一,他愛林月,雖然追不到她,但也絕不會因愛生恨,對她下毒手。第二,他有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的證據。昨天夜裏Party結束後回旅館的路上,他家裏有急事打手機找他,剛好他的手機沒電了,他就用旅館旁邊的公共電話給家裏複電話。他母親在電話中囉囉嗦嗦了老半天。這一通電話,從午夜12點20分左右一直打到1點多,足足打了四十多分鍾。他當時還嫌老媽子煩人呢,想不到這一通電話,竟成了他並非殺人凶手的最有力證據。警察經過多方調查,確認他所言屬實之後,立即將他送了回來。

“就是就是。”周董向我們訴說自己遭遇的時候,一旁的老蔡連忙附合著說,“當時我倆在一起,他那通電話確實講了很久,我抽了小半包煙他還沒掛電話,我都等得不耐煩了,還催過他兩次呢。是吧,周董?”周董瞧他一眼,很勉強地點了一下頭。

既然他倆也能相互證明案發時不在現場,那麽我們四個人,都有了案發時不在現場的充分證明,也就是說,在這樁命案中,我們四個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難道一開始警方就判斷有誤,殺人凶手根本不在我個四個人中間?我的心不由得又提了起來。

第二天一早,派出所的趙隊來旅館找我,把我叫到了樓下的警車裏。他拿出一部精巧的手機給我看,我認得那正是林月的諾基亞手機。他問我知道林月的QQ不,我說知道,我們都有自己的工作QQ,用的都是自己的本名,方便同事間聯係工作。

趙隊告訴我,警方在林月的手機裏發現她曾經登錄過兩個QQ號碼,其中一個就是我說的工作QQ,是用林月的本名注冊的。而另一個,則是她工作之外用的QQ號,注冊網名叫“天使之愛”。

“天使之愛?”我不由得皺起了眉頭,“我可從沒聽說過她用過這個網名。”

“你當然不知道,這是她下班之後用的QQ號,裏麵加的全是公司以外、全國各地的好友,隻要她不說,這世界上就沒有人知道‘天使之愛’就是林月,林月就是‘天使之愛’。正因為這是一個虛擬的網名,林月可以用它說一些自己想說的話而不怕被人知道,所以它往往能反應出一些真實的情況。”

我一時沒聽明白,問他是什麽意思?趙隊告訴我,網警破解了林月的密碼,進入她的QQ後,發現天使之愛的QQ簽名中似乎透露著一些對警方有用的信息。我低頭一看,隻見林月手機裏天使之愛的QQ簽名是這樣寫的:同室辦公,傾心相愛。苦戀三載,說散就散?我不甘心,死也不甘心!!!後麵三個感歎號,像三支利劍,直插人心。

趙隊盯著我說:“你跟林月同室辦公,不會不知道她在跟誰談戀愛吧?”

我搖搖頭說:“我還真不知道她在跟誰談戀愛,甚至都不知道她在談戀愛。在我的印象中,林月是一個外熱內冷的人,表麵看來,她像個大姐姐,對誰都挺熱心的,但火熱的外表下,包裹的卻是一顆冰冷封閉的心。如果誰想要追求她,準會碰一鼻子灰,周董不就在她麵前铩羽而歸麽?我一直以為她沒有男朋友呢,想不到竟跟咱們辦公室的某個家夥談了三年戀愛,這保密工作,也做得太好了。”

趙隊忽然笑了,說:“怎麽,她的秘密男友,難道不是你嗎?”

我也笑起來:“這怎麽可能?”

趙隊說:“我的推理其實很簡單,你們辦公室隻有三個男人,她明確拒絕過周董,更不會喜歡上已快謝頂的老蔡,剩下的最有可能是她男友的人選,就隻有年輕帥氣的你了。”

我大笑起來,道:“謝謝趙隊誇獎,不過她的秘密男友真不是我。我剛剛大學畢業,到公司工作也才年把時間,怎麽會跟她戀愛三載?再說了,我要真是跟她談戀愛,咱們一個妙齡未嫁一個孤身未娶,大可光明正大的進行,根本用不著搞得跟地下工作者似的,更談不上‘苦戀’呀。”

當我說到“苦戀”這兩個字時,我和趙隊都心頭一動,不約而同地一拍大腿:“難道真的是他?”

林月如果是跟我或周董談戀愛,雙方都是單身白領,公司也沒有規定辦公室同事不能談戀愛,所以大可不必瞞住所有人的耳目秘密進行,更不會用上“苦戀”這樣的字眼。如果她跟那個人的戀愛是秘密進行的,是不能讓別人知道的,那麽很有可能,他們那一段感情,是見不得光的。**,有什麽見不得光的呢?除非女有夫,男有妻。這麽一來,符合林月秘密苦戀這個條件的,就隻有老蔡了。老蔡已經結婚,有妻有子,如果林月愛上的是他,他們之間的愛情,自然就隻能秘密進行,就隻能是看不見光明未來的“苦戀”了……老婆不肯離婚,情人步步進逼,老蔡不想鬧得滿城風雨身敗名裂,甚至是丟掉自己的飯碗,隻好殘忍地向情人舉起了屠刀……

趙隊當機立斷,對車裏的幾個警察說:“去,上樓給我把老蔡銬下來!”幾個刑警一聽案子有了眉目,都興奮起來,幾個大步衝上樓去。不大一會,就將老蔡銬著拖了下來。

趙隊也不繞彎子,開門見山地問:“老蔡,你為什麽要殺林月?”

老蔡一愣:“你說什麽?誰殺人了?”

趙隊見他還想狡辯,就把眼一瞪,問:“前天,也就是林月被殺的那天晚上,夜裏12點半至淩晨1點,你在什麽地方?”

老蔡甕聲甕氣地說:“你上次問詢的時候,我不都說了嗎,前天晚上,我離開驢友之家後,一直跟周董在一起。林月被殺的那個時間段,周董正在旅館旁邊的公共電話亭給家裏打電話,我就蹲在電話亭外,一邊抽煙一邊等他。我都抽了小半包煙,他才打完一通電話。不信你問周董去?”

趙隊見他說這話時眼睛一直望著別處,不敢與自己對視,心中越發生疑,就開始詐他:“放屁,負責清掃天堂旅館這條街道的清潔工,是咱們所裏一名民警的老婆,我剛打電話問過她,昨天早上她掃這條街時,那個公共電話亭周圍幹幹淨淨,根本沒有你抽的一大堆煙頭。你說你蹲在那裏抽了小半包煙,哄鬼去吧!”

老蔡臉色一變,額頭上的冷汗就冒了出來。趙隊的目光像錐子一樣盯住他:“快說,那段時間,你到底幹什麽去了?是不是你殺了林月?”

“我說我說……”老蔡哭喪著臉,一屁股坐在警車座位上。

我把頭往後一仰,心想這家夥,終於肯招了。

誰知老蔡卻道:“我、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林月真的不是我殺的。那天晚上,Party結束,離開驢友之家後,我陪著周董往回走了一段路,就跟他分手,去辦我自己的私事了。我保證,我絕沒有殺林月。第二天早上,林月被殺,我怕警方懷疑到我頭上,就說自己一直跟周董在一起,並且暗中向他許諾,隻要他不揭穿我,回去之後,我一定舉薦他當上公司財務部副主任。”

趙隊怒問:“那你到底幹什麽去了?”

“這個、這個……”老蔡抖索著問,“一定要說嗎?”

趙隊說:“你不說,就等於承認自己是殺人凶手。”

老蔡瞧了我一眼,一張老臉漲得比豬肝還紅,恨不得找條地縫鑽進去。他說:“那天晚上,我跟周董分手後,就去了天堂夜總會。我來到天堂寨的第一個晚上,就在那裏玩了一個小姐,是個四川妹,模樣很正。那天我想趁著在天堂寨的最後一個晚上,再去跟她玩一下,所以就……不信你們可以去天堂夜總會調查,那個小姐是68號,藝名叫青青……我跟林月除了是同事,再沒有其他任何關係,我跟她的死,也沒有任何關係。真的!這事你們千萬別跟我們公司說,要不然我這個主任就算當到頭了……”

“媽的,你怎麽不早說,害得我們在你身上浪費這麽多時間!”趙隊又好氣又好笑,恨不得在他屁股上踹上一腳。

事後經過警方調查確認,老蔡所言屬實。這樣一來,想從老蔡身上查找林月死因的線索,就斷了。我們四個人身上的嫌疑,已被警方逐一排除。此後雖經警方多方調查,案情再也沒有大的進展。

幾天後,林月的家人趕到了天堂寨。我們協助林月的父母處理完林月的身後事,跟趙隊打過招呼後,就乘上了返程的高速列車。

林月的命案,也就成了一樁未破的懸案。

5

回到公司上班後,我、小麥、老蔡和周董,四個人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靜。個中原因,倒並不是因為林月的死,而是緣於在回程的火車上,小麥說過的一句話。

當時因為警方已經排除了我們四個人身上的嫌疑,大家的心情都略略輕鬆了些。到底是誰殺了林月呢?這個問題,成了我們在火車上討論的話題。但想來想去,都想不出到底是誰有可能對容貌嬌美、待人熱忱的林月下毒手。就在這時,小麥忽然說了一句:“林月可是咱們公司這次成功逃稅千萬元的大功臣啊!”

我們自然明白她的意思。林月是我們財務部五個人中唯一一個會計專業科班出身的高材生,對於企業避稅與反避稅這一塊,十分熟悉。公司這次應付稅務部門的檢查,就是她一手操作的。公司之所以能順利偷逃稅款千萬餘元而未被稅務部門發現,最主要是因為有她的努力。

小麥接著又說了一句:“哎,你們說會不會是因為她知道的公司財務秘密太多,所以被公司——”說到這裏,她以手為刀,朝著自己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我和老蔡、周董心頭一震,久久說不出話來。這種卸磨殺驢殺人滅口的事,在電視劇裏可是經常上演啊,難道在現實生活中也會叫咱們遇上?如此一來,我們幾個的處境,是不是也很危險呢?大家嘴裏沒說,心頭卻壓上了一塊巨石。以至於回公司後,仍然走不出這個心理陰影。

一個禮拜過去了,公司派來了新會計接替林月的工作,我和小麥、老蔡、周董四人的生活,並無多大的改變,這才漸漸放下心來。

我和小麥的婚期漸近,我們也開始為布置新房和舉行婚禮的事忙碌起來。這天傍晚,因為小麥有事要留下加班,我先下班回家。忙了一天,出了一身臭汗,加上痔瘡又發作,所以進門第一件事,就是想好好泡個熱水澡。以往小麥在家,都是她幫我放好熱水拿好毛巾衣服,我才進浴室,但今晚她不在家,隻好自己動手。

舒舒服服泡完一個熱水澡,走出浴室時才發現忘了拿拖鞋,隻好擦幹雙腳趿上脫在門口的皮鞋。就在兩隻腳尖順利趿進皮鞋的那一刹,我突然怔住了。

我是一個比較細心的人,平時不管是進門還是上床脫鞋,都會親手把鞋子掉轉過來,鞋尖對著外麵,這樣出門或下床時,就可以很方便地穿好鞋子。然而這一次,就在我腳尖順勢鑽進皮鞋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我們在天堂寨,林月被殺的那天晚上,我從浴室泡完澡出來,因為找不到拖鞋,同樣也是趿著皮鞋。但那一次,我至今仍清楚地記得,我先用腳尖試了一下,沒有找到鞋口,直到我彎下腰將皮鞋掉過頭來,才順利地趿上皮鞋。也就是說,我進去時,皮鞋被我擺放好了,鞋尖是朝向外麵的,而我出來的時候,皮鞋卻被掉轉過來,鞋尖是朝向浴室的。這說明,在我洗澡的時候,有人動過我的鞋子。而那雙鞋,正是我在林月被殺現場的血跡上踩上腳印的皮鞋。

我略作思忖,久鎖的心結,終於豁然開朗。但一顆心,卻漸漸往冰窟裏沉淪。

夜裏11點多,小麥加完班回來,見我仍然坐在客廳裏等她,就笑著往我懷裏鑽:“怎麽,我沒回家,你睡不著啊!”我推開她,歎口氣說:“小麥,咱們分手吧。”小麥一怔,懷疑自己聽錯了:“你說什麽?為什麽?”我看她一眼,說:“因為我不想跟一個雙手沾染鮮血的殺人凶手結婚。”小麥瞪大了眼睛:“你說什麽?誰是殺人凶手?我怎麽一點也聽不懂?”

我忽然加大聲音說:“不,你聽得懂,你比誰都聽得懂,因為你就是殺死林月的凶手。”小麥盯著我足足看了一分鍾,忽然噗哧一聲笑了,伸手摸摸我的額頭:“沒發燒啊,怎麽滿嘴胡話?林月遇害時,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可謂寸步未離,我怎麽去殺人?”

我說:“不錯,在警方認定的林月被殺的那個時間段,你的確跟我在一起,一步也未曾離開。可問題是,林月根本不是在警方推定的那個時間段被殺的。警方之所以認定林月是在淩晨1點之前遇害的,最直接的依據就是我進林月房間去拿手機時踩下的那個血腳印。而實際上,我當時進去的時候,林月還活著,隻是喝醉了酒,躺在沙發上睡著了。那個血腳印,根本不是那個時候踩上去的。”

“那是什麽時候踩上去的?”

“是在我回旅館泡澡的時候。就在我泡澡的那半個小時裏,有人拿了我的鞋子,跑到驢友之家,先趁林月醉酒熟睡之機,將她殺死,再將我的鞋印印在血跡上。因為我走近林月房間的沙發拿手機,是在淩晨1點左右,這之後再未去過驢友之家,所以警方就認定,這個血腳印是那時留下的。而警方正是根據這個血腳印,認定我進去拿手機時,林月就已經死了。就是這個血腳印,將本來是在淩晨1點之後被殺的林月的死亡時間,提前到了淩晨1點之前。而淩晨1點之前,凶手剛好有完全充分的不在現場的證明。這個拿著我的鞋子去殺人的人,不是別人,就是你。你知道我每次泡澡至少需要半個小時,我們當時住的天堂旅館距離林月住的驢友之家,也就十來分鍾路程,如果走得快,最多一刻鍾就可以打來回。剩下的這十五分鍾,已足夠你殺死一個醉酒昏睡的女人。你把電視機聲音開得很大,為的就是不讓浴室裏的我聽到你出門的動靜。你殺了林月,趕回旅館,躺在**,假裝看電視時睡著了,居然一點也沒有引起我的懷疑——如果不是那雙鞋——”

“那雙鞋怎麽了?”

“我每次脫鞋,都會動手把鞋子掉轉過來,讓鞋尖朝向外麵,方便出來時穿鞋。而你將我的鞋放回原處時,忽略了這一點,結果我出來穿鞋時,鞋尖朝向我自己,是我自己動手把鞋掉轉過來,才順利將鞋穿好。當時我隻是覺得有些別扭,並未多想,直到今晚我忘記拿拖鞋而再次趿著皮鞋時,才忽然醒悟過來。”

“你跟林月雖然無冤無仇,卻有情有恨。”我歎息一聲說,“我看過林月的一個QQ簽名,她說她跟一位同室辦公的同事苦戀了三年,這是一段不能公開的秘密感情。一開始,我以為她說的這個人是老蔡。而實際上她愛的人,既不是老蔡,更不是我和周董,而是你。她是一個同性戀者。”

最後一句話,就像一枚銀針無情地刺入了小麥的心髒,她忽然全身抽搐,捂著臉哽咽起來:“不錯,她、她是個魔鬼!三年多前,我剛到公司,一時找不到住處,她就叫我跟她住在一起,還熱心地叫我跟她同睡一床,直到半夜裏她脫光我的內衣在我身上不住地親吻,我才知道她是一個女同性戀。而讓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對於她這種親昵猥褻的舉動,我居然並不感到厭惡。就這樣,在她的唆使和**下,我們成了一對兒。直到一年多前你來到公司,直到我們談起戀愛住到一起,我才感覺到自己像是一個正常的女人,我才知道以前跟她在一起沉淪鬼混的日子,是多麽的肮髒可恥。我下定決心,要跟她和以前那種頹靡**的生活徹底告別。但是她聽到我要跟你結婚的消息,卻對我百般阻撓,不住地發短信打電話給我,叫我離開你,叫我重新回到她的身邊。她甚至在洗手間裏苦苦哀求我,說她不能沒有我。見我不為所動,她就翻了臉,威脅我說如果我離開她,她就把以前偷拍的我的裸照貼到咱們公司的論壇上。我受到她的脅迫,隻好一邊跟你在一起,一邊與她周旋。在天堂寨,在她生日的那天晚上,你和老蔡他們在屋裏喝酒唱歌的時候,她又把我叫到陽台上,叫我晚上留下來陪她。我拒絕了她。她就咬著牙恨恨地說,她絕不會讓我和你好過。我對這個幾乎已經瘋了的女人痛恨至極,卻又無可奈何。直到你半途回去她房裏拿手機出來,告訴我她房門未鎖,醉酒昏睡,我才意識到自己徹底鏟除這個心頭大患的時候到了。於是我稍作考慮,就趁著你泡澡的時候……”話至此處,她雙肩聳動,眼淚從指縫中流出,已然說不出話來。

我遞給她一張紙巾,歎口氣說:“你放心,隻要警方不主動調查到我身上,我是不會把這一切告訴警察的。但是,我也不想跟一個殺人犯共度一生……”說完這句話,我拉開門,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屋外,隻有無邊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