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吃人!

儈子手被擊中麵門,口鼻噴血倒下行刑台。

手拿破碗的百姓一擁而上。

百姓捏著缺口瓷碗用力敲擊儈子手頭部。

不過片刻,儈子手被硬生生敲死!

百姓視而不見,甚至掏出利器紮穿儈子手的身體。

隻為得到儈子手的血!

狄森看得皺眉。

“別讓狄森跑了!”

後方傳來氣急敗壞的怒吼。

來不及多想。

狄森躍下行刑台,踩著爛泥衝進一側深巷裏。

巷內一側大量堆放竹子,僅剩逼仄小道可以通人。

“在那邊!”

狄森剛進入巷內,便聽到後方有人疾步追來。

速度比他更快。

“這鬼地方!”

狄森加快腳步。

剛到這裏就不明不白變成死刑犯。

狄森心情,很糟糕。

眼下完成任務,脫離此地才是保全之計。

沒走兩步,他又聽到前方巷子拐角,有步速極快之人接近。

前有狼,後有虎!

殺一個出路!

狄森隨手抓起巷內倚牆的竹堆,將一支帶青竹子徒手折斷成齊眉高。

這是他習慣用棍的長度。

噠!

前方拐角處,濺起一蓬泥水!

卻是一人身穿飛魚服奔跑太快,腳踏爛泥所致。

“狄森,你跑不掉了!”

前麵拐角走出一人。

此人獰笑,拔出繡春刀緩步接近。

繡春刀?

飛魚服?

狄森手持青竹,凝視此人,緩緩開口:

“陳尋?”

看到此人瞬間,狄森腦海冒出陳尋這個名字。

他試探說出,陳尋應答。

這證明他原本應該認識陳尋。

也可以說,這具身體認識陳尋。

陳尋嘖嘖搖頭:“狄森,現在求情太遲了。”

日光中下,陳尋手中繡春刀,寒意逼人。

“陳尋,我為何會被砍頭?”狄森問。

無緣無故被砍頭,狄森想弄清楚緣由。

“你還是……”

陳尋接近丈許,腳步陡然快而緊促,抬起繡春刀砍來!

“下輩子再問!”

狄森絲毫不慌,冷漠注視陳尋,連退數步。

從身法和實力上看,陳尋隻有二牛之力!

刹那,狄森腳下一停。

他雙手握住青竹,以竹頭對準陳尋猛地刺出。

“嘿!”陳尋繡春刀一轉,半途上撩,欲要**開青竹!

唰!

噗!

狄森變化慢上一拍,短促,但更為有力!

參差竹頭後發先至,極快刺穿飛魚服!

刺中位置,正是心髒。

“狄森!”

陳尋踉蹌,口嘔鮮血。

陳尋伸手探向狄森,血紅的眼睛睜得很大:“你還記得嗎是我帶你入職錦衣,不要殺……”

噗!

狄森臂腕一擰,了結陳尋性命。

他倒是想留陳尋一命,好問清楚‘砍頭’與‘血災’的事。

但後方傳來的腳步聲很近。

他帶上陳尋一起跑,速度定然變慢,還不如殺掉陳尋免除後患。

呼!

後方人馬逼近,腳步短促,淩亂。

狄森隱入前方拐角,平靜注視來者。

殺一人是殺,殺一堆是殺。

何不殺光追殺者?

這樣一來,就沒人追殺他了。

隻是,狄森見到來者,瞳孔不禁一縮。

追殺而來的隊伍。

為首是名身穿飛魚服的錦衣衛,後麵跟隨十餘青甲兵。

青甲兵,唯有軍中精銳才得以佩戴。

這血災究竟如何造成的?

竟然連軍中精英都來了。

噠噠噠!

然而,這時更令狄森震驚的一幕出現。

為首的錦衣衛越靠近陳尋屍體,越是緩慢。

最後直接停下,低頭看著陳尋不知道在想什麽。

這名錦衣衛身後的青甲兵,不住吸著鼻子,一臉病態,身體顫抖。

狄森心底悚然,難不成……

“嘶!”

為首那名錦衣衛深深吸氣,臉上浮現亢奮,眼睛朝狄森看了一眼。

“霍遠!”

這一眼,讓狄森想起這人姓名。

狄森從這名叫霍遠的錦衣衛眼中,看到掙紮!

“血……武者的血!”一名青甲兵不停吞咽,貪婪上前。

唰!

繡春刀一閃,霍遠斬下這青甲兵的頭顱。

其餘青甲兵見此狀況,噤若寒蟬。

武者之血固然珍貴,但命更重要。

“這是我的。”

霍遠指著陳尋,又指向無頭青甲兵:“這是你們的!”

話音剛落,一群青甲兵不顧肮髒爛泥,紛紛跪下咬向無頭青甲兵的皮膚。

血肉外翻,鮮血淋漓。

人吃人!

先前見百姓對血狂熱,狄森便有所猜測。

隻是沒想到,竟會這般明目張膽。

人吃人的世界!

“狄森。”霍遠陰鷙目光投了過來,“血食已成,你可以歸隊了。”

狄森融合最後一絲記憶。

北鎮撫司。

從七品官,小旗官:狄森。

受皇命所驅,以林總旗為首,十名小旗旁協。

前來宜城協助知府,辦理一樁棘手案件。

這棘手案件正是近來朝堂上,鬧得沸沸揚揚的‘人血案’。

消息記載,人血案起源於宜城郊外陳家莊。

有懷孕婦人不吃山珍海味,隻想喝血。

雞血鴨血豬血都不行,隻喝人血。

好在那懷孕婦人的夫家祖上行商,留有存銀。

也以為這是婦人老家偏方,便用錢來跟人換血。

誰知,日子長了。

懷孕婦人不單止十二月未誕子嗣,反而喝血欲望越來越高。

因此事怪異,引得傳言不止。

許多人說懷孕婦人肚子裏的是魔胎,死胎,銀種。

懷孕婦人夫家在陳家莊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在嫌棄和恐懼之下,夫家將懷孕婦人一腳踹出陳家莊。

懷孕婦人離開陳家莊那一晚。

陳家莊的人,全死了。

案件重大且裏麵透著邪乎。

宜城知府便將此案往上呈遞,最終到了天子手裏。

天子即刻命北鎮撫司,派錦衣衛至宜城協助本城知府破案。

林總旗領著狄森霍遠等人,日夜兼程,趕至宜城。

但,為時已晚。

宜城已被血災所困。

甚至錦衣衛來到宜城第一天夜裏,林總旗便已失蹤。

距今足足五日。

這五天中,錦衣衛死了兩名小旗官。

加上陳尋,已有三人!

他全想起來了。

對霍遠提議,狄森思索再三,重重點頭:

“歸隊。”

呈遞案件的宜城知府,必然有‘人血案’大量資料。

血災源頭說不準就隱匿其中。

少了府衙這一消息渠道,很多事會變得更加麻煩。

市井百姓渠道複雜,真假難辨,不如府衙消息來得正確。

再說。

瘋子口中也得不到有用信息。

行刑台下毫無理性的百姓。

擁有理智的霍遠。

論清醒程度,兩者相較,高下立分。

“這就對了。”霍遠咧嘴一笑,牙齒掛著鮮血:“下次不要再藏拙,不然還是你上行刑台。”

話畢,霍遠把一腳陳尋踢過來。

“既然是你殺的,你先喝點。”

霍遠眼神貪婪被某種事物隱隱克製:“我不會告訴他們的。”

“不用了。”狄森將陳尋扛起來。

“那我喝一口!”

噗,霍遠一口咬在陳尋手臂上。

“啊!”

喝一口,不敢喝多。

霍遠意猶未盡,留戀的看了眼陳尋屍體。

那眼神,就像在看食物,而不是一具屍體。

“回去吧,他們等不住了。”霍遠轉身。

霍遠口中的他們。

是指餘下活著的五名錦衣衛。

這五名錦衣衛實力,在十名小旗裏排名前列。

先前行刑,便是給較弱武者扣上罪名,然後砍頭。

再將武者血食,送給這五人吸食。

如今武者血食已有,無須殺人。

狄森也暫時得以安生。

“霍遠,我記得你以前跟陳尋很好的。”狄森說。

記憶中,霍遠陳尋二人關係情同手足。

霍遠腳步頓了頓:“活著是陳尋,死了就是血食。”

狄森目光一凝,霍遠已經入魔。

當即,他不再多言,跟隨霍遠快步離開巷內,進入府衙。

一路上人人眼神詭異貪婪,盯著狄森肩上的陳尋屍體,目不轉睛。

直至進入府衙,高高的圍牆才阻斷所有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