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烏雲

刑警都習慣用案件發現時間來命名某一案件,這起案件被命名為“9·19特大殺人案件”,簡稱“9·19案件”。

晩上10點,各組工作方告一段落,“9·19案件”第一次案件偵查研究會議在新興派出所會議室召開。

楊秋露組織材料組等人員,已經將會議室布置成了一個專案偵查指揮部,電話、電腦、打印機、多媒體投影儀、大屏幕電視、雲山市與新興街道大幅地圖等一應俱全,公安網、互聯網等線路都接了進來。長條桌居中幾個位置上,各放了一份由材料組收集、整理的材料,內有現場勘查、法醫檢驗、調查訪問等先期工作的簡要材料。桌上還放了一排煙灰缸。

會議室裏基本坐滿了,有四十來號人。參偵人員除工作脫不開身外,必須參加案件研究會,這是馬超定的規矩。偵查破案,需要多個警種、多個專業同步上案,許多人員協同偵查。馬超當刑偵大隊長後不久,即在隊內製訂、實施了一條硬性規定:偵查員必須實地查看現場,必須全麵聽取現場勘查情況;技術員必須了解偵查工作進展情況,必須參與案件偵查分析研究工作。

馬超主持會議,他傳達了左局長的電話指示後,即讓各組介紹情況。

現場勘查組的痕跡、法醫與視頻偵查組利用多媒體投影儀,圖文並茂,作了詳細介紹,講了近兩個小時。

接著各組先後介紹。

經報案人張豔麗進入現場辨認,男死者叫錢康康,也是輝煌大酒店餐廳員工,與李芳芳是老鄉。李芳芳28歲,錢康康20歲。二人都來自西部某省同一山區縣。

房東孫有福的四層樓房坐北朝南,一樓裝有防盜門、窗,在周邊房子中,外觀屬裝修最好的房子。二樓南麵共有三間房,均用於出租,現場位於東邊間。房間南北長5.6米,東西寬3.6米,中間西側用兩個衣櫃隔開,相對形成南、北兩間,南麵間為臥室,北麵間有灶台、餐桌、衛生間等。前後兩間頂燈均呈開啟狀。房門位於西北側,門鎖完好,原始呈鎖閉狀。南間西北側有一床,傷者仰臥於**。北間靠衣櫃有一張方桌,桌上有一個塑料袋,裏麵放著一些獼猴桃、蘋果。桌旁北側有一方凳翻倒在地。男死者右側位倒臥於方凳北側居中地麵上,旁邊地上散落著三枝比較鮮豔的玫瑰花,有些花瓣呈碾碎狀,應是腳踩所致。地麵提取到多種鞋印痕跡,經初步比對,有兩種分別是女傷者與男死者的,另外幾種須做進一步甄別。沒提取到指紋、工痕、凶器及除血跡外的生物檢材,室內也沒有發現手套印痕。東牆外有一竹竿搭到二樓,窗台上有較新鮮的兩個手套印。

死者錢康康襯衫第二、三紐扣脫落,左後褲袋內有五百多元錢,沒發現身份證件及手機。頸部、雙手有多處抓傷、扭傷;刀傷一處,從左胸三、四肋間刺入,刺破心髒致大出血而死亡。依據胃內容物分析與肛溫測算,死亡時間在昨晚10點30分左右。分析凶器為單麵刃刀具,兩公分左右寬,十公分左右長。

傷者李芳芳,身著白底小紫花連衣裙,裙子背部拉鏈下拉至腰部,拉鏈扣一側呈脫開狀。醫院初步診斷為枕部著力後形成顱腦對衝傷,顱內血腫,傷情嚴重,現仍處於昏迷狀態,能否恢複清醒還難以確定。

兩名受害人各被搶一部手機已查實,但兩部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室內有翻動跡象,有無其他財物被搶,需作進一步核實。右側床頭櫃下麵上鎖的抽屜沒有被撬開,內有現金、銀行卡等物品。

二樓中間房間租戶外出還沒有找到;西邊間有兩人租住,18日上夜班,19日淩晨2點多才回來,沒發現可疑情況。

孫有福家常住有四人,有時他嶽父嶽母也在此居住。已經查實,18日晚飯後,孫有福妻子帶兩個小孩回了娘家,孫本人外出搓麻將至19日淩晨近4點才回家。據孫有福反映,現場房子是7月中旬租給李芳芳的,他要求起碼承租三個月以上,故李先定了三個月租期。她住進不久,有一老婦人和一個6歲左右的小女孩一起來住,後來得知是李的媽媽與女兒小芳。二人在8月25日左右離開。李芳芳也離開了幾天,應該是送母親、女兒回家。平時除看到首先發現錢康康被殺的那女人外,來找李芳芳的人很少,感覺她人很老實,社會交往不多。

經初步調查,李芳芳、錢康康在酒店工作表現都很好,人際關係也比較好,沒有發現與其他員工、來店顧客有什麽大的矛盾糾紛。李芳芳是喪夫後由同村人張豔麗帶到雲山打工的。

現場及周圍的房子沒有安裝監控,房前是進出該社區的主要道路,東西路口有監控探頭,但由於夜間光線較暗,圖像質量較差,需作進一步查看與處理。

信息組提供了一個重要情況,經上網進庫檢索查詢,近期雲州市內發生多起爬落水管、竹竿或梯子入室盜竊案件,盜不成則持刀搶劫,其中雲山有兩起。

……

各組匯報介紹後,大家展開討論。參會人員先後有十多人作了發言,有的是觀點基本相同的互相討論,有的則是意見明顯不一的相互爭論。尤其對作案動機的分析意見不一,多數人認為是財殺,少數人認為可能是情殺或仇殺;有的主要依據剛才各組介紹的情況,有的則提出了新的分析理由。

會場裏抽煙的人比較多,籠罩著重重煙霧。馬超平時抽煙不多,參加案件研究會議則抽得比較多,今天他抽得更多了一些,麵前的煙缸裏已經有了不少煙頭。他邊聽邊記,不時停下來皺眉凝思。

下了一天的雨,晚上停住了。今天是農曆十三,接近月圓之夜,可是天空中布滿了烏雲,不見一絲月光。

馬超抬頭望了望窗外。他覺得心頭繞有一團烏雲。這個案件,不像仇殺,財殺、情殺都有一定的依據,但是孫有福這棟房子,平時有十來人居住,現場還多出一個年輕力壯的錢康康,法醫認為錢康康死於晚上10點30分左右,案犯作案行凶時間這麽早,如何解釋……

馬超適可而止地終止了討論。他豎起前臂,十指交叉緊扣一小會兒再放開。這是他開始講話前的習慣性動作,開講後則雙手配合話語,不時小幅地揮動著。

馬超說,這個案件殺人搶劫客觀存在,因而作案動機的推理很重要,事關案犯刻畫、偵查方向分析等重大問題,但是依據現有的案件信息,還難以作出明確判定,我們先不作過多討論,先從多角度、多方麵開展偵查後再作分析。接著他就進一步深入開展現場勘查、檢驗鑒定、調查訪問、視頻應用、信息研判、案件串並、技術偵查等方麵工作提出了明確的任務與要求。他講得很專業、很仔細,講了近一個小時。

馬超剛講完,見手機在振動,有短信進來,拿起來看了一下,接著抬頭掃視了全場一眼,見不少人已是一臉倦容,但是他仍然以命令的口氣說:“現在已近淩晨4點,大家回去休息一下,8點各組必須集合開展工作。”隨即,他又以一貫關愛部下的態度溫和地說道,“大家肚子餓了吧,想吃夜宵的,可到食堂去吃,陳所和楊教已為大家準備好了。”

眾人都走了,馬超仍留在會議室,緊皺著眉頭苦苦思索著:這個案件一死一重傷,性質惡劣,社會影響肯定很大。現在,依靠各種技術、各類信息,隻要有充足的警力投入偵查,大多數案件都能快速偵破。但是“9·19案件”,從今天工作情況來看,先進的技術、信息等偵查手段似乎一時難以發揮突破性作用,現場又沒有提取到可以用來甄別犯罪嫌疑人的指紋、生物檢材等痕跡物證,看來是一個疑難案件了。

工作是麵麵俱到地布置了,還有什麽重點有可能突破案件呢?

馬超隱約覺得,“9·19案件”並非簡單地由情、財、仇某一種因素所引起。對!不管何種動因,案犯肯定是衝著李芳芳而來,要重點圍繞她本人及其社會關係開展深入調查。

這時,楊秋露走了進來,問道:“馬大,你要吃夜宵嗎?最好去吃一點,再抓緊去休息。”

馬超答非所問:“楊教,我正好要找你商量。”

“什麽事?”

“你知道,這個案件有難度,李芳芳能否蘇醒至關重要。她在醫院的具體情況如何?醫生說她還有清醒的可能嗎?”

楊秋露比在會上更詳細地介紹了在醫院了解到的情況,最後說:“醫生認為李芳芳的顱腦損傷很嚴重,昏迷不醒或死亡的可能性很大,但他們會盡力搶救。”

“請你負責安排一下,一要多加聯係,請醫院想方設法搶救;二要嚴密看護,防止發生意外;三要嚴格保密,無論李芳芳的病情進展如何,案件未破前,對外隻說正在搶救。”

馬超布置起工作來,總是一、二、三……條理清晰,要求明確。

楊秋露領受任務,也是從來不打折扣,“好的,你放心,我會落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