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封信grayness【陰暗】

阿姣,14歲,喜歡金庸,討厭古龍

自尊常常將人拖著,把愛都走曲折]

To 十年後的自己,

我覺得,我好像有病。

不是身體上的,是心理上的。

怎麽說呢,我覺得我有點太脆弱,太敏感了。總覺得別人在背後說我壞話,總覺得全世界的人都在嘲笑我。

剛剛開學的時候,我交到了幾個還不錯的朋友,但是因為回家的方向不一樣,每次出了學校我們就分開走。然後有一個周末,回到學校,她們在討論一家新開的珍珠奶茶店,我才知道她們每天回家都會去那裏買一杯奶茶。

而我竟然一無所知,我沒有喝過,她們之間有了很多很多秘密,我插不進去。

我覺得自己被她們拋棄了。

我放學的時候故意坐在座位上裝作慢吞吞收拾東西,想看看她們會不會等我,果然,她們沒有等我,就走了。

她們在回家路上會聊些什麽?會聊到我吧?一定會聊到我吧。她們會說什麽?說我很可笑,還以為她們真的把我當朋友了?

既然如此,那我也不要理她們了,在撕破臉之前,是我先離開的,我才不是被拋棄的那個人。

其實我內心深處也知道,很可能是我多想了,為了這種莫須有的自尊,白白失掉一段友情,可是我就是控製不住自己的念頭。

初二的時候,我有了喜歡的男生。

他不是什麽太正經的男生,

每次經過他們麵前的時候,我就好難受,我覺得自己快要被他們打量的目光淩遲了。在我走之後,他們一定會討論剛剛經過的女生。

他們會怎麽說我?

會說我很醜嗎?說我屁股很大嗎?說我走路姿勢很難看嗎?說我臉僵硬得像木乃伊嗎?

我簡直要瘋掉,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

後來有一次,他們在小賣部外麵圍了個圈,要買東西就必須經過他們。我猶豫了很久,決定忍一忍,不買了。

結果第二節課下課,發現他們還在那裏,不過我喜歡的那個男生已經走了,我已經口渴到不行,就想算了豁出去吧,低著頭從他們麵前跑進小賣部。

沒想到腳踢到門檻,摔了一跤。他們哈哈笑起來。

他們肯定不是第一次這樣笑我!他們一定記得我!

啊,這不是每次經過我們身邊就鬼鬼祟祟的那個人嗎!他們肯定在心底這樣想。說不定他們早就看穿了我的心思,知道我喜歡他們中的誰。笑我不自量力,也不拿鏡子照照自己的臉,我知道,他們這樣的男生,隻會對漂亮女生獻殷勤,然後對別的女生不屑一顧。

我漲紅了臉,不能讓他們瞧不起,我握緊了拳頭,回過頭對其中一個人大吼,看什麽看,神經病!

他一下子火了,說,你有病吧!

我惡狠狠地盯著他,說你才有病!

他被氣得不輕,估計也是覺得丟了麵子,想過來打我,被旁邊的人攔下,說你和女生計較什麽。

他就朝我腳邊吐了口水。我整個人都要爆炸了,我衝上去,抬腳狠狠踹他。

這下誰也攔不住了,我和他就在小賣部門口打起來。他手上正好有一瓶可樂,他把它從我的頭頂澆下去,他居高臨下的看著我。那一刻,我的心卻異常平靜,我就知道是這樣的,我在心裏想,這個世界就是這樣肮髒。

那天我被打得很慘,來了很多人圍觀,我腦子嗡嗡的,天旋地轉。但是在最後,同班的同學們來拉我走,送我去醫務室的時候,我把背挺得很直,我告訴自己,要昂首挺胸,不能被人看不起。

那天以後,我的脾氣變得越來越古怪。一有人當著我的麵說悄悄話,我就渾身汗毛都豎起來了,哪裏都不自在,覺得他們一定是在說我。鼓起勇氣和別人打招呼,如果對方沒有很熱絡的回應或者完全沒有理我的話,我就能沮喪一整天。老師的一個眼神、同學的一個動作,我都會猜測很久,我是不是又被討厭了?

還有一次我在教室裏寫作業,我坐在前排的位置,後麵幾個男生圍在一起聊天,發出很大的笑聲,我都快把筆杆捏斷了。最後我忍不住,一腳踢自己的桌子,製造出很大的動靜,他們一下子不說話了。

我偶爾還是會碰到喜歡的人,他們還是喜歡群體出沒,但是我學乖了,寧願繞一整座教學樓也不會出現在他們麵前。省的白白被人看低,被人笑話。

那天打我的那個男生說得沒錯,有病的那個人,是我才對。

我不能容忍別人對我一點點的輕蔑,別人一個眼神,無論是有心還是無心,都能讓我如墜地獄。

我害怕被嘲笑,害怕被討厭,害怕被排斥,害怕被孤立。想要去討好周圍所有的人,但是又放不下自己病態的自尊心。

我覺得好煎熬,這樣活得好累好累。

學校有一名心理醫生,是個很漂亮的女人,每天穿很高很細的高跟鞋,看起來就像是那種……沒什麽大腦的女人。我下意識的排斥這樣的人,不敢和她們接觸,而且去看心理一生,要是被人知道了肯定會嘲笑我。

可是我還是忍不住,有天晚自習給老師說請假去校醫室,偷偷溜去了綜合樓。等到了她辦公室門口,看到裏麵亮起來的燈,我期待她能突然推開門,看到我,把我拉進去。可是我站了很久,誰都沒有出來,我轉身跑了。

說了又能怎樣呢?她就能拯救我嗎?她能為我做的,無非是一些無關痛癢的安慰,我不需要。

要怎樣才能好好保護自己,我是不是應該不和任何人接觸,不對任何人抱有期望,就不會受傷了。

真羨慕那些內心和外表一樣陽光的人,不用偽裝不用假笑不用諂媚,卻能夠被所有人都喜歡的人。

想成為一個正常的人。

想成為一個健康的人。

想成為一個簡單的人。

想把自己的心摘掉,讓它什麽都感受不到。

reply from 十年後的自己,

差不多吧,正好是用了十年的時間,我才慢慢好起來。

你肯定見過含羞草吧?一種很敏感的植物,稍微碰一下,就會把葉子蜷縮起來,把自己合上。

你不是有病,也不是心理扭曲,你隻是一株小小的含羞草。

太敏感,太膽小,所以把自己藏了起來,裹了起來。

學會與自己相處,是一件很漫長的過程,第一步,你要剖開自己的心,找到自己心中那塊黑糊糊的缺口。然後你開始和它對著幹,沒有用,百依百順,也沒有用,視而不見,它還會主動來纏上你。連肉帶血的挖出來,你的心就少了一塊。

上高中以後,我開始和它打遊擊戰,拉鋸戰。

它靠近一點,我就跑開,等一段時間,我又自己去招惹它,咬牙承受那種痛。

我還試過裝作很冷漠,不和任何人接觸,在別人孤立我之前,先切斷了和這個世界的聯係。久了就覺得這樣很沒意思,裝得很累。

中二病嘛,人人都有過的。自我懷疑和自我否定,是成長路上必經的一課,你所有過激的反應,其實就是自卑,它化妝成了很多種模樣,穿梭在我們的青春期裏。自己都不能接受自己的話,還如何去要求別人接受?

世界很忙的,哪有空理你。你周圍的人也都很忙的,大家都有自己的正經事要做,誰每天閑得慌成天對你說三道四。談得攏就談,談不攏拉倒,就這麽簡單。

不過直到現在我也沒有辦法做到完全不在乎他人對我的看法和評價,人畢竟是群居動物。

但是在這之前,我會先反省自己,我有沒有做錯的事,如果有,那是否還能彌補;如果沒有,那別人道我的是非,是他們的錯。

對我來說很重要的人,要放下自尊,誠懇的道歉,用心的解釋和挽留。不相關的三姑六婆,就隨便他們嚼舌根,能成為話題中心人物也挺不錯啊,說明我比較耀眼,有值得關注的價值。說明我比較美,容易招人妒忌。

等哪一天,沒有任何人打理你,連議論都懶得議論的時候,你才真的要哭天喊地暗自神傷呢。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我不會在背後說任何人的不好,我總是帶著欣賞的目光去觀察他人。

我會發現,世界真美好,人人都善良,我這麽喜歡他們,他們怎麽會討厭我呢?

你用陰暗的目光憎恨這個世界,是因為,你本身就躲在陰暗的地方,你本來就是這樣的人,你才覺得所有人都應該和你一樣。

現在回想起來,過去的你啊,真的很不討人喜歡。

開個玩笑怎麽了,想親近你才和你開玩笑呢。

笨哦,你又不是人民幣,根本不可能做到人人都喜歡你的。

別人有不喜歡你的權利,你也有,很公平,不要永遠把自己擺在一個被審判的位置。

沒有人可以成為神,也沒有人生來就有罪。

我們沒有做錯事,隻是或許沒有按照別人想要的方式活,可是好不容易來這人間一趟,就是為了活給別人看的嗎?

唉,這些道理,真的要受過很多很多次傷,獨自走過很長很長的路,你才能明白。

沒有人能一下子就躍入未來,僥幸逃脫成長的苦和澀。

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寶貝,這個世界上,並不是隻有你一個人在承受這種孤獨。

你身上有太多的刺,刺痛了你,也刺痛了你身邊的人,來,我們慢慢把它們拔掉。

會很痛,會很難度過,可是也會好起來。

忍一忍,你要自己變得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