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封信 kindle【發光】

【因為他bulingbuling的,會發光啊】

寄信人:星星兔,16歲,狂熱的Jay粉。

TO 十年後的自己,

今天和爸媽大吵了一架。

這次月考沒有考好,他們就把我狠狠罵了一頓,說我上個星期花錢去買Jay的磁帶,房間裏貼滿了他的海報,一天到晚腦子裏隻有追星追星,簡直就是個神經病。

他們說,一個連歌詞都吐不清楚的,有什麽好喜歡的,耽誤學習!

爸爸撕掉了我房間裏所有的海報,還把我買來的磁帶和CD全部放進箱子裏,用膠條封起來,說下一次再考差了,就直接扔掉。

我哭得都要瘋掉了,不管我怎樣解釋,他們都覺得一切都是追星的錯,所謂的學生,就應該老老實實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埋頭學習。

他們這樣逼我學習,我偏偏不想再學習,為什麽什麽都要聽他們的,這是我自己的人生啊!連選擇自己喜歡聽的歌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我看著一屋子的狼藉,被撕得隻剩下一角的海報,越想越鬱悶,沒有忍住,一邊哭一邊衝出了家門。

外麵下著雨,我無處可去,去電話亭給朋友打電話,又不知道要打給誰,最好打給了一個沒有見過麵的筆友,他是我在Jay的粉絲論壇上認識的朋友,和我差不多大的年紀,又是同城,在論壇認識之後,發現在生活中也有許多共同話題,之後還互相寄過幾次明信片。

我哭著告訴他爸媽做得有多過分,他沉默地聽著,果然是Jay的粉絲,連性格都和他一樣,不善言辭。最後他說,你別哭了,我唱歌給你聽吧。

我一邊擦著鼻涕一邊說,我要聽《世界末日》。

他說,不許點歌!

我又開始覺得難過,癟了嘴準備繼續哭,卻聽到了他在電話那頭清唱起來,“全世界,好像隻有我疲憊,無所謂,反正難過就敷衍走一回,但願絕望和孤單遠走高飛……”

但願絕望和孤單遠走高飛。他的聲音比Jay更低沉一些,低沉中又帶著溫柔,盤旋在夜色裏,我握著電話抬起頭,看見了滿天的星星。

真是為難了啊,現在在城市裏,還能看到這樣美麗的夜空。

那天晚上,他給我唱了好多好多首歌,雖然一直說著不能點唱,但是他唱的,全部是我喜歡的歌曲。我們一直打到我花光了身上最後一枚硬幣,我向他保證,掛了電話以後,我就會回家去,會好好和爸媽談談的。

我本來已經打好了腹稿,要理智地和他們談判,告訴他們,追星並不會影響我的學習,反而是我學習的動力。可是等我信心滿滿地回到家,迎接我的,卻是父親響亮的一個耳光,他憤怒地朝我厚道,你反了是不是?沒收你的東西,你就敢給我離家出走,是不是我今天打了你一耳光,你就要和我斷絕父女關係?我就說了,什麽偶像崇拜,沒一個好東西!

我絕望地看著他,一瞬間一個字都吐不出來,我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我深呼吸一口氣,回到房間,重重地將門關上,反鎖,再把書桌推到門邊抵住,把凳子放上去,想與這個世界隔絕。

後來,過了大半學期,我的成績又慢慢回升,他們卻再也不肯把沒收的東西還給我,反而得意洋洋地說,看吧,我說吧,就是這些東西耽誤了你的學習。

我每天晚飯隻吃一個饅頭,把錢省下來,去後校門買盜版的磁帶,偷偷放在教室的抽屜裏,用教科書擋住。每天提前來教室,一個人趴在桌子上聽一會兒,覺得心裏好舒服。

再然後,Jay變得越來越有名,大街小巷都能聽到他的歌,就連教務處的那個大媽,走路的時候都會哼哼幾句“愛像一陣風吹完它就走”,文藝演出上,好多男生都在表演雙截棍。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我覺得我爸媽那邊也好像鬆了很多,突然之間把磁帶都還給我了,隻要不表現得太明顯,他們都不會太幹涉我。

論壇也漸漸壯大起來,我們自己印製T恤、馬克杯、記事本一類的周邊,每天起床看到它們,都覺得心情好好。我沒有告訴那個男生說我回家之後發生了什麽,隻是說一切都OK了。我們繼續在論壇上一起灌水,卻沒有想過要見麵,嗯,其實也有說過,約定如果Jay來開演唱會的話,我們就一起去。

可是我最後還是,失約了。

是媽媽有一次在收拾房間的時候,翻了我的東西,看到了我和他寫的信,不過幸虧他的名字和字跡都很秀氣,所以爸媽都以為他是女孩子,大概是沒有想過男生也會追男明星吧!我回到家後,他們又把我臭罵一頓,說我總在暗地裏搞些小動作。

他們竟然不覺得自己不經過我的允許翻我的東西有錯!他們不覺得他們偷看了我的信件有錯!

我已經疲憊與他們爭吵,就是因為我沒有成為大人,我還是學生,所以我做什麽都是錯的。

然後,又是往事重演,我再一次被禁止了和Jay有關的一切。不過我已經無所謂了,因為現在,他已經紅遍了整片天,到處都有他的歌,到處都有他的海報,人人都知道他。

我再也不是一個人了。

如果這樣子繼續下去,我大概也不會給你寫這封信了吧。

事實是,Jay真的如我所願,來這裏開演唱會了。

大家在論壇和貼吧熱情地討論,我沉默地關掉了電腦,埋頭寫作業,因為我沒有錢,我連最便宜的站票也買不起。

有天晚上,實在忍不住了,我鼓起勇氣向爸媽提出,能不能用我的過年錢來買張演唱會門票,我可以打掃家務來補上,結果當然是又被罵了,說我太不懂事了,我拿了多少過年錢,他們還不是給出去了多少。

我向大家扯了謊,說那天家裏有事,要回老家,所以不能去參加了。演唱會結束以後,我收到了他寄給我的照片。他拍了很多很多張,每一張照片的背後都抄上了Jay的歌詞。

我最喜歡的一張,是黑暗的會場,所有人手中的熒光棒亮成了一片海洋,無邊無際,排山倒海。他在背後寫: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陽光靜靜看著他的臉,小小的天有大大的夢想,總有一天我有屬於我的天。

我將這張照片夾在筆記本的第一頁,我沒有再上網,也沒有再給他回信。隻是每一次難過傷心的時候,迷茫灰心的時候,還是會偷偷聽著Jay的歌,將這張照片拿出來看一眼。

我不停地祈禱,這樣的日子可以快一點過去。

我給你寫信,就是想知道,十年以後,我會是什麽樣子的?你能代替我,給他說一聲對不起和謝謝嗎?

對了對了,Jay有沒有紅遍全世界?有沒有成為像邁克傑克遜那樣的天王巨星?爸爸和媽媽,會不會不再反對我追星?我會不會已經結婚了?你一定要好好把關啊,對方一定也要是Jay的狂熱粉絲噢,能夠陪我去聽演唱會的那種!如果可以的話,我還希望他唱歌很好聽,能夠在我傷心的時候,為我唱《簡單愛》。

但願絕望和孤單遠走高飛,但願這個世界,能多一份理解。

Reply From 十年後的自己,

今年,正好遇上Jay開全國巡演。我買了最貴的票,能去的城市,都跟著他去,朋友問我,看一場就夠了,你幹嘛跟著全中國跑啊?

我說,那時候我窮學生一個,沒有錢,想要聽一次他的演唱會,但是買不起票,隻能抱著隨身聽,蹲在體育場外,買一把熒光棒,一邊聽一邊跟著唱。磁帶和光盤,大部分也隻買得起十塊錢一張的盜版。現在我也沒有變得很有錢,但是每一分都是自己掙的,我想把曾經虧欠的,都補上。

我虧欠的那個人,不是Jay,是十年前的你。

是十年前,喜歡他,喜歡到哭泣的你。

後來,我和你在信中提到的男孩漸漸沒有了聯係,沒有什麽特別的原因,就是自然地失去了聯絡,你不必太難過,生命中這樣的朋友實在是太多,不是緣分不夠,而是命裏的這一段邂逅,已經完成了。

嘿嘿,偷偷告訴我,當年,你到底有沒有對那個素未謀麵的男孩心動過?

繼續說演唱會吧,其中一場演唱會,當Jay唱到“小小的天,有大大的夢想”的時候,全場尖叫聲爆棚,所有人都在拚命地呐喊和哭泣。那一刻,我覺得好值得好值得,這輩子,有過這樣一刻,也就值得了。

我們這些歌迷,來自五湖四海,有著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生長環境,不同的喜好,可是卻有著一段相似的經曆。

因為在最青春年少的時候,喜歡過同一個人,這個人的歌聲,陪我們走過過無數過或痛苦或快樂的夜晚。

然後我們都長大了,走出象牙塔,走進了社會,做著不同的職業,有一些人還在堅持自己的夢想,而有一些人已經放棄了,可是當我們想要緬懷過去的時候,一張CD,一首歌就已足夠。

他代表的,就是一個時代。

可是,就算我有這樣的感悟,當我看到十幾歲的表妹,吵吵嚷嚷說自己好喜歡好喜歡某個明星,甚至為了他和好朋友翻臉的時候,我也會下意識地覺得,她這樣子,會太沉迷了吧,會有點過度了吧?

明明我自己都是那樣一步步長大的,可是連我都不會站在她那一邊,所以,不要企圖讓別人完完全全理解你。

因為你從對他的愛慕中所獲得的感動,隻有你一個人明白。你所有的感情,都是私密的。沒有人可以與你分享,就連那些和你一起長久的愛著同一個明星的粉絲們,她們也不能。

你在屏幕上,看到他笑著說明天也要好好努力的那一刹那所流下來的眼淚,隻有你自己明白。

可是就像沒有任何人有資格來指責你追星的行為,你也沒有資格去指責他們的不懂。人生本來就是由很多很多的階段構成,不同的階段,你會迷戀上不同類型的偶像,而十年,十五年,一生都不變的,就是你的指路燈。

就算他退離這個舞台、有一天不再唱歌、慢慢被公眾所遺忘,他依然會影響你的人生。他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會幫助你去完善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他對夢想的渴望和努力,會讓你也變得積極向上,為了這樣子的人,犧牲和付出再多的時間,我也覺得值得。

因為他帶我見識到了,更廣闊,更遠大的世界。而學習,從來都不是人生的全部。

謝謝你,在十年前為我找到了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