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封信 Admire 愛慕

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裏,我最喜歡你

寄信人:YOYO,18歲,喜歡短發和籃球。

給十年後的自己,

我想給你寫信,因為我怕十年、二十年後的自己,會忘記這些事。

今天下午,我們班打了一場籃球賽,男女混合,有點鬧著玩的味道。

因為再兩個月就要高考了,連我這種沒有百分比投入在學習上的人,都覺得很緊張。

我和他沒分到一個隊,我們打賭輸的了人要請客吃麻辣燙。

他帶球過人,好幾個女生圍上去,想搶他手中的球,他看了我一眼,下意識地將手中的球傳給了我,我心領神會,接住球,帥氣地一個三步上籃,球在籃框上轉了一圈,穩穩落地。

我回過頭,和他默契地擊掌,還不忘比一個“V”的手勢。

然後全班沉默,裁判捂著額頭一臉無語地看著我們兩個人。

他將球傳給了作為對手的我,我接住球,毫不猶豫地投入了自家籃框,簡直堪比一代“忠臣”。

最後大家商量了一下,讓我和他一起請了這頓麻辣燙。

雖然被那群混蛋吃掉了我兩個星期的零花錢,但是我覺得這是我這輩子吃過的最好吃的麻辣燙。因為當大家圍著我和他,打趣地說你們要請客啊的時候,我甚至覺得他們是在說“要請我們吃喜糖噢”。

然後他送我回家,我走進了樓道間,在心中默數了十秒,貼著牆壁探出頭,看到他騎著自行車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

其實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麽時候喜歡上他的。反正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很喜歡很喜歡了。

已經能夠在人群中第一眼找到他了;已經會暗自琢磨他每個眼神的含義了;已經會因為他的笑容而麵紅耳赤了;已經沒有辦法再去在意別的男生了。

剛剛認識的時候,他又黑又瘦,唯獨的優點就是眼睛明亮。然後我覺得好像才一眨眼,他已經躥得好高,眉眼也舒展開了,笑起來十分陽光,在不知不覺中,他已經變得很受歡迎了。很多女生給他遞情書、情人節的時候給他做巧克力。我剛開始的時候會為此而低落,有些時候,真的自私地希望自己喜歡的人不那麽優秀,最好全世界隻有我一個人知道他有多好。

我很清楚他喜歡的女生類型,長發大眼睛,瘦瘦白白的,笑起來眼睛彎彎,衣櫃裏裙子多過褲子。

總之就是,和我截然相反的類型,也正是因為這一點,他才會如此坦然地和我稱兄道弟吧。

我開始嚐試打扮自己,努力收起自己的大大咧咧,還特意去超市買了洗麵奶和防曬霜。我每天都不斷提醒自己收腹挺胸,背打直,直到有一天,他忽然疑惑地問,咦,YOYO,你的頭發都這麽長了啊。

我期待地問他,好看嗎?

他打量了我半天,然後搖搖頭說,還是短發比較適合你啊,哈哈。

我黯然,那天放學後,我獨自去理發店,花十塊錢剪掉了我的長發。理發師手中的剪刀不斷地發出清脆的哢嚓聲,我覺得隨之一起被剪斷的,還有一些別的東西。

第二天我見到他,他果然笑著對我說,這樣比較好看。

其實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我的頭發比現在還要短,像一隻小刺蝟。我穿著表哥的舊牛仔外套,在操場漫無目的地遊**,忽然一個籃球落在我腳邊,我撿起來,看到他向我跑過來,笑著問我,哥們,要不要一起來打籃球?

我蹲下身撿籃球,告訴他我打得不太好,他說,沒關係,來玩嘛。

然後我們就常常一起玩了,那時候年紀還小,對性別沒什麽概念,知道了我是女生,他也沒太大的反應,依然成天和我勾肩搭背。

沒想到,這樣的情誼,一晃就是好多年。

初中高中升學考試沒把我們分開,文理分班沒把我們分開,就連他喜歡吃鹹我喜歡吃甜,都沒有把我們分開。

他逢人就向他們介紹我,YOYO是我的鐵杆兄弟,我在旁邊一個勁地點頭,接過他的話,我是兄,他是弟。然後他瞪我,我衝他吐舌頭。

和大部分的男生女生一樣,他的理科比我好,我文科比他好。所以上自習課的時候,他有時會和我的同桌換位置,我們在一起,小聲地討論功課。

如果我們坐在一起,下課之後,就會一起去食堂吃晚飯。我的食量比普通女生大,他總是笑話問,問我要不要再來一根雞腿。

我不喜歡吃青椒,吃飯之前總會用筷子都夾給他。他不喜歡吃蛋黃,於是每次我都會吃兩個蛋黃,他吃兩個蛋白。

我開始不再掙紮能不能變成他喜歡的樣子,反正無論如何,至少對他來說,我是特別的。

這種特別,或許會成為他心間一根拔不掉的刺。小說裏不都是這麽寫的麽,他看過了繁華和世間種種美麗,繞一大個圈子,才發現最想珍惜的人就在眼前。

浪子回頭,暗戀成真,我總是翻來覆去地看,並且也相信著,會有這樣一天的到來。他笑著對我伸出手,說,抱歉,讓你等很久了吧。

因為我是這個世界上,最懂他,和他最默契的人啊。

我記得有一年冬天,我和爸媽因為什麽事大吵了一架,我一個人跑出去,身上隻有兩塊錢的硬幣,哆哆嗦嗦地找到一個公用電話給他打電話,他接起來,我就開始哭,他一下子聽出是我的聲音,然後他掛了電話,穿了一件羽絨服跑了出來。

當我看到高高大大的他跑到我麵前喘氣的時候,我真的一點一點都不需要被安慰了。路邊有大叔在賣烤紅薯,我挑了一個最小的,可是身上錢還是不夠,找他要,他出來得匆忙,也沒有帶錢,最後大叔看我們太可憐,又是學生,就隻收了一塊七毛。

我小心翼翼地把紅薯分成兩半,和他一人一半。然後我顧不得那麽多,大口把紅薯吃掉了。他看了我一眼,把自己那一半默默遞給了我。

我一下子又哭起來,哭得眼淚鼻涕一起流,很狼狽地對他說謝謝。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說,朋友一生一起走。

他是個很講情義的人,我還記得小學的時候,我們總是一起去書店租武俠小說來看,看完了可以興奮地聊上一整個星期,他喜歡喬峰,因為他頂天立地,我喜歡段譽,因為他風流英俊。

不過後來,每次聽別人提到男人這個詞,我腦海裏第一個浮現的,永遠都是喬峰。

我想這也是我喜歡他的原因之一吧,他就是那種,看起來有點吊兒郎當,但是關鍵時候又十分靠得住的人。我一直相信,他會成長為一個堂堂正正的男人的。

18歲生日那天,我其實想要給他表白的。

他提前半個月就開始張羅著要給我慶祝成人禮,還將以前球隊的人找來,一起拍了一組大合照。他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是一雙限量版的球鞋,他說,你穿37碼,沒錯吧?

相識以來,他每年都記得我的生日,給我準備禮物。印有喬丹頭像的水杯、去泰山旅遊帶回來的珠子、玻璃做的透明地球儀、一整套《哈利波特》、Jansport的書包……他其實一直對我很好。

吃完長生麵,我們一大波人按照慣例去KTV裏唱歌。

大家起哄讓我唱歌,可是我唱歌五音不全,很丟臉的。他發現了我的窘迫,走上前來點了一首陳奕迅的《最佳損友》,拉著我和他一起合唱。他從來不同女生一起唱歌的。

“從前共你,促使把酒傾通宵都不夠,我有痛快過,你有沒有。很多東西,今生隻可給你。保守至到永久,別人如何明白透……”

“為何舊知己,在最後,變不到老友……”

我轉過頭看他,他看著屏幕,察覺到我的目光,也轉過頭來,衝我揚起眉毛笑。

我那滿滿都是緊張與期待的心,一下子如同泄氣的皮球,我握著話筒,如鯁在喉,吐不出,也咽不下去。於是,我隻能沉默著聽他唱完了整首歌。

這就是喜歡一個人的心情嗎?因為他變得患得患失,因為他覺得自己差勁到死,害怕被拒絕,害怕連普通朋友也沒得做,害怕讓他失望。

你會嘲笑我嗎?嘲笑始終沒有勇氣向他表白的我嗎?

你可以告訴我,十年後,我和他是什麽樣子嗎?我成為了漂亮的女孩子嗎?我們還是可以勾肩搭背的好兄弟嗎?我向他表白了嗎?而他……他,會不會,也喜歡著我?

會嗎?

Reply from十年後的自己

今天我去參加了他的婚禮。婚禮又熱鬧又圓滿,最後的時候,我站在台下,看他認真地問新娘,可以把你的餘生交給我嗎?

我一下子想起了你。

新娘是他大學同學,他們在一起分分合合好幾次,最後終於在一起。他失戀的時候,我陪他喝酒、看球賽,壓馬路,他的喜怒哀樂,牽動著我的心弦,我為他的快樂而快樂,為他的痛苦而痛苦。

他站在江邊,大聲叫她的名字,月亮跌落在江水中,水波一圈圈**漾開來。

我們還一起去聽了一次周傑倫的演唱會,我們瘋狂迷戀了一整個青春歲月的男人站在舞台的正中央唱:“海鳥跟魚相愛,隻是一場意外……”

直到現在,我隻需要閉上眼睛,就能清楚地看到記憶中的他。他的眉眼、他的聲音、他的頭發被風吹得微微揚起來。他穿著寬鬆的球服,食指轉著籃球,坐在鐵網欄杆上衝我微笑。

“在硝煙中想起冰雹汽水的味道,和那些無所事事一整個夏天的年少。”

十六歲的他,曾載著我衝過一個長長的下坡道,我抓著他的T恤放聲尖叫,道路兩旁綠樹婆娑,在陽光下嘩啦嘩啦地搖曳。

春風、夏花、秋月、冬雪,一季一季,我們肩並著肩一直一直向前走,從懵懂無知的小小少年長成了成熟穩重的大人。

這十年來,艾佛森退役、麥迪退役,曾經輝煌全世界的96年黃金一代,如今隻剩幾人。我們曾經約定要一起去美國看NBA,現在想來,去或者不去,都已經無所謂了。

我們不再與對方激動擁抱,不再相繼尖叫著跳入泳池,也不再將冰棍塞進對方的衣領。

他轉過身,我們置身於一片熒光棒的海洋,他皺著眉頭問我,YOYO,你怎麽哭了。

我輕輕搖搖頭,告訴他沒有什麽。

其實我隻是在那一瞬間,忽然強烈的意識到,屬於我們的青春,落幕了。那些混雜著汗水、汽水、淚水、呐喊、奔跑、笑容的夏天,已經一去不複返了。

而我和他的故事,也至此劇終。

你說,最初給我寫信,是害怕十年後的自己忘記過去的事。不過現在看來,你的擔心一點也沒用呢,因為就算是十年後的我,對於當年的那些事,點點滴滴,無論多小的事,我都一直清楚地記得呢。

很抱歉,到了最後,我依然沒能告訴他,我愛他。

這十年來,值得後悔的事情很多,我可是我從來沒有後悔過,愛他這件事。

我的青春,因遇見他而開始,也因他的離開而結束。感謝他的陪伴,溫暖了我整個孤單季節。

愛一個人的歲月裏,我們都曾變得小氣、暴躁、痛苦、多愁善感、患得患失……可是,靜下心來,你會發現,最初最初心動的時候,你隻是很簡單地,希望能看到他的笑容。

剛剛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你隻是單純地希望他能幸福快樂。

希望他的餘生,平安喜樂,健康無憂。希望他回憶起自己的青春,其中有我和燦爛陽光。

所以無論如何愛他,我最後都選擇用終生將個秘密,守口如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