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法無授權不可為,你在做甚

開封,大理寺。

《婦孺律》出\台\後僅僅一個月,各地朝大理寺上報而來的婦孺侵害案卷宗,便高達上千份之多。

如包小天所料,公養法一出\台,必然會有利欲熏心之徒為了騙取兩萬撫養費而侵害女性。

早前激烈反對包小天出\台此項違反三綱六紀的保護法的內閣成員,現在麵對著卷宗,也再說不出任何反對的話。

反正律法出\台已成既定事實,他們並不太關心女子的生存境遇如何,反正隻要不是自己家人,便無所謂。

回到監國幕府,幕府內各曹都在忙碌。

如今江北境內暫時恢複了安定,內閣成員們的幕府職能已然從對抗外敵,轉變為了治內。

包小天的監國幕府內的職能重心,已然轉向監察地方。

他的封地鄭州、南陽,除了大興工事以外,還要鑄造足夠全國流通的錢幣。

要做的事多且繁雜。

張俊特意從揚州而來,隻為江南的事兒。

太學生伏闋事件突然爆發,又突然被包小天輕巧平息後,就再無人向朝中提醒江南了。

獨獨張俊還在執念這件事。

“包相……”

包小天一入書房,就看見張俊還賴在這。

不必多說,張俊賴在這不走是為何,他便能猜出來。

頭疼的包小天揉了揉眉心,操勞使他距離奔三的年紀還很遠,就已然有而立麵相。

好說歹說把張俊給勸走後,包小天隻想睡覺逃避現實。

……

黃州。

田壯被關在滿是黴臭氣的州府地牢裏,一關就是一個多月。

梁慶路秉持無為而治,不太能理解歐陽澈的越權行為。

《職權概述》明文寫著兩句話——

為官者,法無允許不可為。

為民者,法不禁止即自由。

也就是說,律法沒有規定的,地方官吏不得擅自用權幹涉。

而律法沒有禁止的事情,百姓都可以自由去做。

歐陽澈的行為,足夠他這個知州參他一本了。

不過那是《婦孺律》姍姍來遲之前。

州府內,已經被關到瘋癲的田壯被拖上堂。

黃州司法總管、大理寺黃州司直,兩名主審官同堂會審。

原告田張氏。

田張氏本不想來,但歐陽澈對她這件事異常積極。

歐陽澈告訴她,《婦孺律》規定,不論男女,皆有提出和離的權利。

而《戶律》規定,獨身女子也有權自立新戶。

思想和現實處境上習慣了依賴男子求存的田張氏,隻能硬著頭皮聽從歐陽澈的建議。

她自己根本沒有任何概念,甚至她隻知道——

若田壯被定罪,新田村裏的所有人,都再容不下她。

她也不知道自己該何去何從。

“兩位大人,”升堂後,歐陽澈主動站出來,替田張氏代言道:

“罪犯田壯公然強搶民女,意圖對民女行侮辱侵害。”

“被以現行犯當場緝拿,人證物證齊全。”

“田張氏主張,一,請求和離,二,自立新戶。”

“對罪犯田壯之官審,下官主張以‘殲**婦女未遂罪’,處棄市問斬刑罰!”

“哇!”

此言一出,外頭圍觀的百姓都驚呼起來。

“未遂也要殺頭?太嚴重了吧?”

“就是啊,那要是做成了呢?五馬分屍?”

麵對外頭的議論聲,歐陽澈大義凜然的轉身,大聲說道:

“如何處置罪犯,非從既遂和未遂角度來審判,而是主觀惡念!”

“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罪犯的主觀惡念是一樣的!”

“若主觀惡念深重者,隻因犯罪被發現被打斷就從輕發落,試問諸位可能安心度日?”

“身旁生活著心懷惡念、惦記你們家年幼閨女!意圖shanghai你們的幼女生子謀財之人!”

“你們難道不會害怕!不會氣憤!”

田壯早就被嚇傻了,但也隻是被棄市問斬的嚴重後果嚇傻而已,他都意識不到自己做錯了什麽。

隻知道有點後悔不該白天去對孤娃起念。

“大人!小的知錯了!小的再也不敢了!”

“求大人們饒了小的吧!”

“小的隻是成親多年仍無子嗣,實在是太想要子嗣了而已!”

歐陽澈咬著牙氣怒斥責道:

“你想要子嗣!就強迫民女為你生子嗣?”

“是否我想要你為我做牛做馬!我也可以如此去做?!”

“死到臨頭仍不知悔改!仍隻知為自己辯解!絲毫意識不到受害者將遭受怎樣的痛楚!”

“主審官大人!務必從重處置!”

田張氏從頭到尾都是懵懵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怎麽回事自己的丈夫田壯就要被棄市問斬了?

等她回過神來時,是被主審官的驚堂木驚醒。

“案情清楚,人證物證確鑿。”

“罪犯田壯,為一己私欲而對弱勢婦孺起歹念,被以現行犯捉拿仍不知自己錯在何處,實屬不該!”

“本官宣布!”

“罪犯田壯罪名確鑿,殲**婦女未遂罪成立。”

“但鑒於罪犯對律法心懷畏懼,知曉不應知法犯法,本官念及此,認為可給田壯改造的機會。”

“特,判處入獄三年,三年後看表現論斷,並處以罰金一萬!”

審判結果讓圍觀的百姓鬆了口氣,但歐陽澈卻很震驚。

“才三年?”歐陽澈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他絕對不認為田壯經三年改造後,能學會做個有仁義道德的人。

而兩位主審官也大有因為罪犯是男子、所以加以維護的跡象。

這讓歐陽澈更加感到不滿。

兩位主審官對他投來一個示意的眼神,示意他去務公院私下聊聊。

“歐陽監直,你我同屬九寺五監的朝中直派官,有些道理不必我來教你吧?”

大理寺司直滿臉教導意味的對歐陽澈說道:

“一時起歹念而觸犯律法,一般都是不懂法的人。”

“若此人是知法犯法,那才稱得上是罪大惡極。”

“你想以殺雞儆猴的法子,威懾其他男子不敢犯案,我能理解。”

“但你可別忘了朝中派你來地方,是讓你來做什麽的。”

司直說完一席話,便拍了拍歐陽澈的肩膀就走了。

歐陽澈久久無語後,才能冷靜下來回味司直的話是何意味。

他是國子監監直,來地方,就是來為百姓普及學識的。

律法,自然也在普及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