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 再遇

又是一個月裏最忙的幾天,暖風看著從總部發來的一大堆報表,見怪不怪的一張張開始做。原本這種情況,同事小江早該在那邊叫苦連天,今天卻心情極好的樣子,哼著歌,邊做表邊搖頭晃腦。

暖風隔著電腦看看她,隻是一笑,也沒在意。

她和小江其實差不多年歲,兩人性格卻有很大差別,小江沒心沒肺,什麽事都不上心,暖風卻成熟穩重,把事情做的妥妥當當,但不可否認,暖風還是滿喜歡這個小江的,和她在一起,自己的心情也會好上許多,所以小江每次粗心做錯了賬,她從不說什麽,替她改正就是了。

“暖風啊,知道今天丁煜要回國嗎?”樂了半天,小江終於忍不住,衝暖風道。

暖風滑動鼠標的手指停了停。

“就是打籃球那個,超帥的那個,”以為暖風不知道,小江手舞足蹈的在那邊解釋,“我電腦桌麵上那個。”

相對於小江的興奮,暖風的眼空洞的盯著電腦頻幕,半晌才應了一聲:“啊,我知道他。”

“他今天晚上七點的飛機,我準備和一幫球迷去接機。”小江在座位上一跳一跳的,

“那不是會很多人?”暖風應著。

“不會,沒有人知道他幾號回,什麽時候的飛機,我們是得到了內部消息,對了,暖風,你要不要一起去啊?可能拿到他的簽名哦。”

“不了,”暖風搖頭,“晚上我有約會。”

“又是那位吳大公子?”小江做暈倒狀,“暖風,你完了,你的生命裏好像除了工作就是那位吳大公子了,沒有娛樂啊沒有娛樂。”

小江碎碎念著,忽然“哎呀”一聲,然後就是一張苦臉:“完了,沒保存,白做了,真他×××的。”暴出一大串粗口。

暖風早已習慣,也並不在意,看著電腦上的數字,發愣。

是今天嗎?回來了?

她想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堆表上,但看了幾個數字,卻沒法集中精神,腦子裏全是丁煜今晚回來的事實,越是不去想越是攪得她心煩意亂,實在沒辦法,她看到杯裏的水沒了,就站起來去茶水間倒茶。

倒了茶回來,經過前台時,在前台旁的落地窗前停下,窗外可以看到對麵樓頂的巨幅海報,是某個國際運動品牌的廣告,上麵的一個球星,白色的五號球衣,擺著運球時的姿勢,全身的肌肉極漂亮,一雙眼專注的盯著前方。

丁煜,丁煜,就算十年裏他再沒出現在她麵前,也用這種方式不斷的強調他的存在。

暖風拿著茶杯,看著海報,久久不動。

好一會兒。

“暖風,你也喜歡丁煜啊,看不出來嘛,”前台看暖風半晌不動,湊上來道,“好帥啊,我坐在這裏,一轉眼就能看到他,簡直是作孽啊。”前台是剛畢業的學生,和小江一個脾氣,此時滿眼星星的盯著那張海報。

暖風回過神,隻是笑笑,轉身走開了。

臨到下班時,表才隻做了幾張,暖風看了下時間,心裏想著,要不要把與吳奇的約會取消了,有幾張表今天一定要交,非加班不可了。

正想著,小江已經在那邊叫:“怎麽辦?怎麽辦?”

暖風看過去:“怎麽了?”

小江啫著嘴:“還不是上午那份沒有保存,要重做,來不及了。”

暖風看著她的表情,昨天遲到被老板抓到也沒見她這麽急,現在卻似要她命一般,再看看自己手頭的表,想了想,衝小江道:“表我替你做吧,你先下班。”

小江一怔,馬上眉開眼笑,卻又想到什麽,為難道:“你也不是有約會。”

“我待會兒打個電話就取消就行了。”

“為了幫我做表?不好吧。”小江皺著眉。

暖風笑笑:“我也有表沒做完,正要打電話給他呢。”她說著揚了揚手機。

小江還是有些不好意思,但似乎丁煜的魅力更大,扭妮了一會兒:“那,那我下次請你吃飯。”

暖風有些好笑:“你什麽時候這麽見外了。”

小江抓抓頭:“也是,”說著拿起包,“愛你,我走了。”人往外去。

辦公室裏就隻剩下暖風一個人,她拿了手機直接調出吳奇的號碼,正想撥過去,電話卻先響了。

是吳奇。

“暖風,抱歉,臨時有個會,出不來了。”

暖風“哦”了一聲,心想怎麽這麽巧,本想說自己正好也要加班,但每次加班吳奇都不放心來接她,說了幾次都不聽,想想,還是沒說。

又說了幾句,兩人才掛了電話。

吳奇掛了電話,有些遺憾的歎了口氣,本來已經訂好了位置要和暖風共進晚餐的,但臨時院裏通知他要開個會,說是球星丁煜今晚回國,明天入院做檢查,所以院方要組織一個專家組。

論學曆,他是市內首屈一指的A大附屬醫學院的高材生,但畢竟做醫生時間不長,從資力上來講他還算不得是專家,卻因為幾次成功手術下來,已在院中小有名氣了,所以院方考慮也把他安排進去。

其實吳奇不太能理解丁煜回國治腿的是處於什麽原因,一般來說國外的醫學水平遠比國內要好,他身在美國,完全可以在當地治療,沒有必要跑回國來醫治,而且作為神經外科的醫生,與腦神經方麵的疑難疾病打慣了交道,現在一群專家一起來研究治療肌肉,肌健損傷的問題,著實有些浪費資源,但誰叫人家的腿比什麽都精貴呢?

看來後麵有得忙,他伸了下腰,準備去開會。

表做到後麵,暖風的眼睛都疼了,做了幾遍眼保健操還是起不了什麽作用,隔壁也有財務在加班,她去要了幾片餅幹,然後透過玻璃往遠處看了一會兒,才稍稍好一些,好不容易做好最後一張表,隔壁的財務也走了,辦公室裏就她一個人。

拎了包,刷了卡,出公司。

公司大樓下停了好幾輛出租車,她選了一輛離自己最近的,上了車。

九點半多了吧,路況很好,除了紅燈,基本不塞車,暖風稍稍開了點窗,放了夜風進來,覺得原本塞滿數字的腦袋總算清醒過來,車拐彎經過這個城裏有名的美食街時,街上仍然人來人往,她眼睛看到某一家港式茶餐廳,想到自己還沒飯,便叫司機停車。

那家茶餐廳她以前吃過一次,口味不錯,也不貴,現在反正晚了,不如就在這裏吃了飯再回去。

下了車,要穿到馬路對麵去,暖風站著等紅燈跳過,有一輛黑色的POLO車從她前麵開過,轉彎停在她身後的賓館門口,然後身後爆起一片尖叫聲。

剛下車的時候,暖風就發現那賓館門口的人似乎多了點,也沒有多在意,此時聽到尖叫聲,下意識的轉頭看了一眼。

都是丁煜的海報,被那群人高高舉著,然後她聽到他們尖叫的名字分明是:丁煜。

她反應不過來,隻是看著眼前快失控的場麵,同時POLO的車門開了,有人從車裏出來,背著背包,一身運動裝,身形高大,一群人轟上去,大叫著:丁煜。

腦中在看到那張臉時有什麽東西“嗡”的一下爆開,然後就是一片空白,她木然的看著那個人在人群的簇擁下露出笑容,邊揮著手邊進賓館。

有路人撞倒了她,奔上去看熱鬧,她跌在地上,眼睛仍是看著那個人,直到他走進賓館,直到所有人被攔在賓館之外,悻悻的散去。

城市真的這麽小嗎?她不顧被磨破的膝蓋這樣想著,為什麽讓他一回來就見到他,還是這本就是上天安排好的,讓她在這個時間,這個地方又見到他?

吳奇也喜歡看籃球,不過算不上球迷,有時間就看,沒時間就算。

他看過丁煜打球,說實話,一個亞洲人有這麽強的彈跳力著實讓他吃驚,但從醫生的角度來看,這是天份也是負擔,特別是做為以彈跳力取勝的籃球運動員,跳的越高,次數越多,對身體的傷害就越大,所以丁煜小腿肌腱出現損傷是早晚的事。

電視裏看丁煜,在一群動不動就二米多的NBA球員中他一米八四的身高顯得過於矮小,記得他以前看過的報道,美國人對這麽小個子的亞洲人加入NBA著實是不信任和輕視的,但丁煜首場告捷,後麵幾場,場場都有出色表現,便再也沒有人敢小看他了。

吳奇確實也有他過於矮小的錯覺,但當他站在他麵前時,才知道他其實很高大。

對於丁煜的脾氣,吳奇覺得是自我,可能還有些難纏,在美國待久的人性格都會變得自我,而明星多半難纏。

然而見到丁煜時,才發現他其實話極少,多半時間醫生需要他做什麽,他都配合,閑下來時就打打手掌機,或者看體育雜誌,不吸煙,不磕藥,更不會借機調戲院內護士。

醫院裏的護士說他比電視裏看起來要帥,一群小護士經常一逮到機會就去偷看他,然後找他簽名,他一律都簽,並沒有表現出任何厭煩。

整體來看,他是沉默而好相處的,但就是這副表相下,吳奇覺得藏著隨時可以暴發的力量,他確實是自我,因為他的眼神,他的姿態,再怎麽不愛說話,再怎麽有耐心,卻仍是唯我獨尊的樣子。

還好,他隻猜對了一點,至少到現在,他並不覺得他難纏。

例行公事般的記錄下他的治療情況,吳奇發現他盯著雜誌上的一個女明星看,他知道那個新人,最近演的一部電影很紅,他和暖風一起去看過,當時看完電影,他還笑著對暖風說這個女星和她長的有點像。

應該是眼睛,極像的。

“喜歡這個明星?”他手插在口袋裏隨口問了一句。

丁煜抬頭看了他一眼,道:“不認識。”

“叫宋娜,是不是很漂亮,現在很紅。”

丁煜沒答話,將雜誌扔到一邊,再也沒看一眼。

吳奇挑了挑眉,好吧,顯然他並不喜歡。

“我今天要出去走走。”丁煜已轉了話題。

吳奇怔了怔,也是,進醫院以來除了有個自稱是他二叔的和一個胖子來看過他,基本沒有見過他的家人,從小護士那裏來的八卦,說他是孤兒,但離開國內這麽久,就算沒有親人,總有要去的地方。

“這個要你的助理和院方商量,我個人覺得你的腿出去走走是沒問題的。”本來的,球尚且能打,一般行走當然不成問題。

丁煜點點頭,便不在說話。

直到中午的時候,吳奇看到丁煜的助理開了車過來,不一會兒,丁煜換上運動裝,帶著鴨舌帽上了車。

他忽然有種感覺,丁煜回來並不完全為了冶腿傷,一定還有別的事。

丁煜上了車,一路讓助理往郊區開,他把帽簷壓的極低,然後仰著臉看車窗的風景。

回來幹什麽?為什麽要回來?

他至今都沒有想到個所以然。

美國那邊幫他聯係了最好的醫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國,不過是因為一場球後他翻日曆,猛然發現他一走,已經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裏可以發生很多事,改變很多事,當然,更可以忘記很多事,他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不再做那個夢,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順利,然而想著十年,他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個輪回,自己是否可以結束這段放逐,回國來看看?

隻是一時的冒出來的想法,以為想過就算,最後卻成了執念,讓他越來越來強烈的想回來,就像原來平靜的湖麵被投了一顆很小的石子,波紋卻越來越大,想收也收住,所以他幾乎有些迫不及待的提了自己的決定,並且固執的堅持下來。

現在,他回來了。

以為一切的念想到此為止,他可以安心的在醫院是養傷,可是當胖子來看過他,跟他說起有關那個小鎮的事情,其實隻不過提了幾句,然後一天一天,他又強烈的想去那個小鎮,想回到那個半舊的小區,那個籃球場,還有……,他不敢往下想,怕太過強烈的念想將他吞噬。

原來真的不可以去盼望什麽,記憶的匣子被一旦被打開,就再也合不上了。

就如同他現在,依然抵不住心中的渴望,坐著車去那個小鎮一樣。

助理是美國長大的年輕人,此時開了音樂,是黑人的說唱樂,邊開車邊手舞足蹈,丁煜看著他,揚了揚嘴角,又往窗外開。

小鎮已近在眼前,他看著,原本仰著的身體下意識的坐直。

助理問他怎麽走,他告訴他往右拐。

小鎮改變了許多,原來的老房子都已拆除,蓋了新的樓,但基本的格局沒有變,十年的時候並不能抹去他任何記憶,他依然熟悉的指著路的方向。

越到深處,裏麵的建築越是沒有什麽改變,小鎮喜歡麵子工程,馬路上的房子都翻新,裏麵的還是保持原樣,隻是像征性的修了修路。

然後很快的,車停在了小區門口。

丁煜原來想過要先去學校或是什麽地方,但不知怎的,指著指著,車已在小區門口。

“就這裏吧,你在車上等我。”他下了車,低著頭進了小區。

依然是那幾棵香樟樹,那個運動區,那個生鏽的秋千,他停了停,想起以前暖風頭發零亂的邊哭邊**著千秋,那還是他第一次看她哭泣。

微吸了口氣,他又往前走,以前的家,就在麵前。

上了樓,門緊鎖,門上是斑駁的春聯。

他站在門口,看著,許久,沒有動。

應該是沒人在家,裏麵沒有任何聲音,如果有人,他會轉身逃開吧,他不知道。

人靠在牆上,看著走廊窗外的樹枝隨風晃著,他忽然問自己,為什麽要回來?

為什麽要回來?這個他經曆喪父之痛,他恨過,想逃開過的地方,為什麽要回來?

他伸手蓋住臉,心裏沒來由的冒出一個名字,然後像打到他痛處一樣,猛的放在蓋在臉上的手。

暖風!

一陣風自走廊的盡頭吹來,他輕輕的咳了一聲,然後再無聲息。

許久,隔壁的門打開,走出一個老人來,手裏拎著垃圾準備下樓去。

也許是丁煜這麽高大的人站在那裏實在讓人難以乎視,老人眯著眼看過來。

好一會兒,他似乎興奮起來,叫了聲:“丁煜!”人同時往前走了幾步,“你是丁煜嗎?”

丁煜看過去,是隔壁開雜貨店的老頭,十年功夫他又老了許多。

“我是丁煜。”他應了一聲。

“我們的球星回來了啊。”老人的聲音頓時大聲起來,表情就像自家的孩子回來了。

丁煜笑笑,沒有說話。

老人這才意識到什麽,指指那道緊閉的門道:“你,你是來找符蕾母女的嗎?怎麽?她們沒有跟你聯係啊?”

聯係?怎麽可能會聯係?丁煜還沒答話,老人卻自己接下去道:“暖風考取了大學後在城裏找了很好的工作,她媽媽就一起過去,偶爾才回來一下,你要到城裏找她們啊,”畢竟是鄰居,多少是知道一些她們家的事,老人回過神來,看著丁煜道,“她們留了聯係地址和電話給我,說萬一有人找她們,就讓我轉告,你要不要,我給你?”

丁煜從小區裏出來,直接坐上車後,對助理說了聲:“回去吧。”就靠在後座再也沒有聲音。

天氣漸暗,助理仍然放著那惱人的黑人說唱,丁煜手肘支著車窗,手指放在唇上看窗外的景物迅速向後,好一會兒,他才輕輕的偏過頭,看另一邊緊握的手,微微鬆開,裏麵是一張紙,他看著紙上的字自己也疑惑了。

為什麽?

鬼使神差般。

就算真的有地址和電話,自己真的會找過去嗎?

不會吧。

手又握緊,紙曲起的尖角刺在掌心微微的痛,就像他此時的心。

沒有忘記,原來始終都沒有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