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以舞打令
元恪的阿爺元宰誰人不知!
官拜中書門下三品,門生眾多、謁客如流,高官得勢可比閑散勳貴要好受用,天天去政事堂吃天子賜食的主兒,稱得上一言可殺萬官!
大端雖是群相製,唯獨元相是聖人跟前長盛不衰的紅人。
元恪這樣的朱紫貴胄,當然有權力嘲笑隴元鎮,你還不能生氣!
擠兌我是吧……隴元鎮也不怯生,坐進新設的席麵。
“今日,可不是我要來的,是秦都知請我過來。”
這話,一時激起千層浪,所有賓客的目光從這紈絝身上,轉移到秦娘子。
“是,前日我曾受邀去私宅撫琴,不料那人對我動手動腳,是隴公子幫我擋了家丁,助我逃脫。”
“原來……如此!”
眾人一幅恍然大悟的神色。
“既是救命恩人,那列席也無妨,好酒好肉招待,我聽聞隴公子不通詩書,料你也不喜繁文縟節,吃完回去便是。”
沈宴文微微斟酒,終於發力。
他一句髒話也沒說,還頗為人著想,意思卻很明白——你就是沒讀過書的酒囊飯袋,肯定也沒啥文化,寫實賦文你就別參加了,吃了飯就回去吧。
讀書人罵人,怎麽能帶髒字兒。
“好說好說,開席便是。”
秦雲胭拍手後,丫鬟捧著珍饈佳肴,逐一放在賓客身前案幾。
花魁設宴,必定不同尋常,前有劍器渾脫舞、後有胡璿太平樂。
歌舞助興、把酒言歡、賓客無不興高采烈。
觥籌交錯之間,終於來到正題:舉杯相歌、以舞打令。
大端民風彪悍、崇尚陽剛,風月宴會也有文會和武會之分,文會是席糾詩文,左不過是寫詩詞藻。
武會就不同,可不是幾個大漢扯著膀子比武摔跤。
皇族勳貴設家宴,飲宴極樂之處,往往踏歌而行,舉杯相邀,以此娛樂賓客。
打令,是大端宴飲武會的一種坊間說法,主人會在酒席間率先跳舞,然後慢慢斟滿美酒靠近賓客。
賓客這時候要做的,就是和主人同歌起舞,然後擊鼓傳花一般,再邀請下一位賓客和歌而舞。
如果宴席足夠高興,主人會把列席宴會的所有賓客都邀請一遍,此時賓客相樂、手舞足蹈,滿堂煊赫,蔚為熱鬧。
秦雲胭酒色微醺、風情旖旎,從案幾後舉起鑲寶嵌金的酒盞起身來,婀娜前行到寧郡王身前:
“郎君啊,斟滿美酒與君邀,可否滿飲此杯,為奴家和歌一首?”
寧郡王為聖人親侄,父親早亡自然多疼愛他,賞金賜宅不計其數,倒是讓寧郡王在宗室子弟裏出了名,他揮金如土頗為大方,這種宴會不知參加多少,自然懂得道理。
他爽朗大笑,起身相和:“秦娘子勸酒、豈敢不喝,但請娘子先飲。”
秦雲胭能成都知,詩文辭藻可能不佳,但情商一定足夠高,她微微躬身,婉轉開唱:
“昔年鑄廬茅舍女,昨日小家碧玉成,而今奪魁堂前燕,士別三日刮目看,何當對酒交相勸。願君為我飲滿杯,再陳三願為君聽。”
“一願世清平,二願身強健,三願臨白頭,數與君相見。”
美人在前,寧郡王毫不扭捏,斟滿酒杯一飲而盡,最後相和道:
“春日宴,綠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陳三願:一願娘子千歲,二願朗身長健,三願如同梁上燕,歲歲長相見。”
一曲和歌,滿堂喧嘩。
席間樂曲早已歡快如烈,鼓點鏗鏘頓挫,如秦王破陣。
寧郡王扭身揚臂、袍袖甩動、旋轉騰踏、招手遙送,本應該舉起酒杯邀請其他賓客,卻直接行至隴元鎮身前。
這下子,席間幾人立刻明白是怎麽回事。
寧郡王這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啊。
如果在席間揶揄隴元鎮,難免落下刻薄口實,有辱皇家體麵。
可和歌而行、以舞打令是宴會風尚,你自己因為不會打令出了醜,可怪不得旁人。
權貴對以舞打令看得很重,如果來賓在宴會上出醜,那可就相當於現代社會在飯局社死了!
元恪翹腿鬆坐,喝得麵色潮紅,故意嚷嚷道:
“寧王,你這可不仗義,明知道隴公子不善詩文,如何能和歌,不如放他一馬,讓他自罰三杯下去便是。”
秦雲胭看向隴元鎮,隨即笑意盈腮,看向諸位賓客:
“不如,隴公子給我個彩頭,我替公子和歌一曲,也算回敬寧郡王。”
這,已經是給隴元鎮搭了個台階,他隻要把隨身玉佩丟給她,這花魁自然就幫他和歌解圍,這樣既不傷和氣也顯體麵。
不過,隴元鎮心中卻明白,寧郡王來者不善,他一計不成,自然會再生一計,鐵了心給他挖坑,豈會輕易被秦雲胭敷衍過去。
“哎~今日是你首宴,他既然來了,必然要拿出點真東西,秦娘子何苦替他遮掩。”
元恪三番兩次挑釁隴元鎮,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是故意與他為敵,諸多看客一起看向這小武侯,都知道他不通詩文,想看看他如何出醜。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隴元鎮看向席間縮了縮脖子,這些人他沒把握斬草除根。
但,你們不是喜歡諷刺我嗎,滴水之恩,必將湧泉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