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思維格式化

甲、禁止奇裝異服

(一)

朱元璋小時候最愛玩的遊戲是做皇帝。就像吳晗那部文筆生動的《朱元璋傳》所寫的那樣:“雖然光著腳,一身藍布短衣褲全是窟窿補丁,他卻會把棕樹葉子撕成絲絲,紮在嘴上做胡須,找一塊車輻板頂在頭上當平天冠,弄一條黃布包袱披在身上,土堆上一坐,自己做起皇帝來了。揀一些破木板,讓孩子們畢恭畢敬地雙手拿著,當作朝笏,一行行,一排排,整整齊齊地三跪九叩頭,同聲喊萬歲。”

這種遊戲是朱元璋兒童時代最大的快樂。在遊戲中,他至高無上,一切都在他的絕對主宰之下。那時朱元璋絕不會想到有一天這一切會夢想成真,不過,下層文化中對於“皇帝”的種種幻想潛移默化中被他吸納進意識深處。在幻想中,自身權利極度貧乏的底層民眾把皇帝的權威誇大到無限的程度,就像以為皇帝成天在深宮裏吃豬肉燉粉條一樣,他們也同樣認為皇帝不受任何拘束,沒有任何限製,高高在上,隨心所欲。在民間傳說中,總有類似的故事:某個卑賤的下人,因為皇帝酒後一句口誤,封他為某某王或者某某侯,就真的成了王侯,因為天子口中無戲言。

當真的做了皇帝時,朱元璋強橫潑辣的舉措證明,他確實是按照一個放牛娃對“皇帝”一職的理解去履行職責的。在此前的中國曆史上,皇權從來不是無限的,而是受到官僚體製、政治傳統等諸多因素的製約。在許多朝代,皇帝隻管重大國策,日常政務由丞相等高級官員代理。有些朝代,皇帝還受到明確的製度上的製約。唐朝的門下省可以駁回皇帝明顯不合理的詔令。宋朝的參知政事扣留皇帝手詔三日不傳達,皇帝也無可奈何。唯有在朱元璋時代,皇權實現了有史以來最大的擴張。在朱元璋手裏,皇權突破了層層限製,變得無所不能,無所不管。皇權的觸角如同傳說中巨章那恐怖的腕足一樣,伸入到民間社會的每一個偏僻角落,甚至每一個百姓的大腦內部。

(二)

基於皇權無限的邏輯,洪武政府是典型的“全智全能政府”(Omnipotent government)。朱元璋和他的臣下不僅僅要實現“鎮壓之權”(林彪對“政權”的解釋),還認為自己是正義與公理的代表,有權為老百姓規定正確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乃至審美情趣。

剛剛登上皇位不久,他就從帝國各地調集專家學者到應天,在他的親自指導下開始了一項龐大的係統工程:為天下每一階層的人製定生活準則。朱元璋帶領群臣發憤工作,用了數年時間,製定出了包括《大明集禮》《洪武禮製》《禮儀定式》《大明禮製》在內的一係列規章製度,這些製度在以後他漫長的統治時期內,又進行了無數次的修訂。

朱元璋的工作成果包括以下這些內容:

一是規定了帝國百姓如何穿衣戴帽。

朱元璋對上自天子、親王,下至普通百姓的衣服樣式,都做了明確而嚴格的規定。這些規定從顏色、花紋、料子,到衣袖的長度、開衩的高度,幾乎無所不包。一一羅列幾乎不可能,隻能簡單舉幾個例子:

他規定除皇族外,官員百姓的衣服上不能繡飛魚、大鵬、獅子等圖案,不許用四寶相花、大西番蓮、大雲花樣,不許使用黑、紫、綠、柳黃、薑黃、明黃等色。

洪武三年(1370年),他規定老百姓不許戴“四帶巾”,代之“四方平定巾”。到了洪武十四年(1381年)又規定,農民隻能使用綢、紗、絹、布四種衣料。而商賈則隻能穿絹、布兩種料子的衣服。農民家裏有一人做生意的,則全家不許穿綢穿紗。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進一步規定農民可以戴鬥笠、蒲笠出入市井,非農民則絕對不可。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因民間有人違禁,做靴子時繡上了花紋,皇帝專門下令,嚴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唯北地苦寒,許用牛皮直縫靴。

洪武末年,為了體現皇帝對讀書人的特別關照,朱元璋特別開恩,允許讀書人在天熱時戴遮陽帽。然而洪武之後,讀書人倚恃皇恩,得寸進尺,冬天居然戴起了暖耳,終於引起了朱元璋後代們的勃然大怒。萬曆皇帝專門下詔,禁讀書人戴暖耳,違者五城禦史送問。

二是規定了帝國各級人士的居住麵積。

皇帝規定,公侯級別的人,可以住七間、九架的房子。一品、二品,即部長級,可以五間、九架。司長級,五間、七架。六品至九品,即處長和科長級,三間、七架。普通百姓的房子,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鬥栱或飾彩色。

三是規定了一些生活細節。

比如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規定,公侯級、一品、二品級的官員,喝酒時可以用金子做的酒壺。三品至五品,隻能用銀子做的。沒有級別的普通百姓,隻能用錫酒壺。

其中最有意思的規定,是對婦女們發型的嚴格要求。洪武五年(1372年),皇帝下令,民間沒出嫁的姑娘“作三小髻,金釵”,而丫鬟們“高頂髻,絹布狹領長襖,長裙”,小丫鬟“雙髻,長袖短衣,長裙”。

(三)

閱讀朱元璋的這些規定,今天的讀者不能不感到可笑。然而,那時在朱元璋看來,這卻是非常嚴肅的事,甚至可以說,這是關乎帝國興亡的重大問題。

朱元璋從蒙古人手裏接過的是一個廣大而殘破的帝國。戰爭初息,滿目瘡痍,“十室九虛”,“民困食盡”。然而,這些尚不足以讓朱元璋心憂。所謂“有人斯有土,有土斯有財”,隻要政治安定,不愁經濟不迅速恢複。最令他憂心的,是天下百姓的思想混亂,這是他從蒙古人手中繼承的最大一筆不良資產。

從草原上征殺過來的蒙古人,沒能精確掌握漢人那一套經千年積澱而成的精致深刻的治心術。朱元璋認為,這是元朝傾覆的重要原因:“元氏昏亂,紀綱不立……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渙散,遂至天下騷亂”。他說,“胡元……九十三年之治,華風淪沒,彝道傾頹。”

在朱元璋看來,明初社會,紀綱不立、思想混亂突出地表現在奇裝異服上麵,即“先王衣冠禮義之教混為夷狄,上下之間波頹風靡”。他總結曆史說:“過去,偉大的帝王治理天下,必然首先定下禮儀製度,用來辨貴賤、明國威,讓人們知道大小上下。元末以來,風俗相承,流於奢侈,富有的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居然與公卿無異,這還了得!貴賤沒有區別,此元之所以失敗也!”

褲腳做得小一點,皮靴上繡上花樣,初看起來,不過是個人審美問題,但仔細一想,卻大謬不然。因為通過衣服、皮靴等,也可以看到“亂民”與“順民”兩種思想傾向的激烈鬥爭。所以,朱元璋把讓人們明白自己的身份當成關係帝國存亡的大事來抓。朱元璋說:“禮儀明確了,上下之分才定。這樣天下才能安定。”管你的發型怎樣,管你的袖子多長,管你冷天能不能戴暖耳,是為了讓你從小事做起,習慣於屈從不合理的現實。所以,他才會像一個中學校長一樣,對此事投入了極大的精力,每個細節都反複推敲、詳加考究。

《左傳》雲:“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作為專製統治的重要手段,等級製的作用是把帝國人民都納入一種從屬關係,使每個社會成員都歸屬於一個階梯結構,凸顯人的不平等,強化每個人的身份意識,使屈服、順從、奴性成為被統治者的基本性格。隻有這樣,專製秩序才可以得到充分保障。

等級製度特別提醒人民,任何事物也不能超越於政治權力之上。尤其是經濟權力必須絕對屈從於政治權力之下。即使你富可敵國,如果沒有政治地位,也隻能住三間小房子,不許穿綢穿紗。如果商人階層想要獲得人們的尊敬,必須花錢買官,起碼也要買一個閑職,比如什麽“登仕郎”,才有可能按級別享受一定的特權。如此,才能“富者富安,中者中安,下者下安”,實現大明王朝的“禮法之所治也”。

乙、化民成俗

(一)

除了奇裝異服問題,大明王朝建立初期,還有太多的社會現象令朱元璋憂心忡忡。

十多年的亂世對人的道德操守的摧破作用,朱元璋深有感受。他說:“民經世亂,欲度兵荒,務習奸猾,至難齊也。”天下大亂之際,暴力成了生存的理由,自私、狡猾、殘忍,這是經過一次次生死劫難而幸存下來的人的必備品質,朱元璋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天下風移俗變”,漢人身上淪喪已久的野性初步覺醒,民風漸趨強悍。這是最令朱元璋擔心的事。

朱元璋知道,馴化人的精神遠比控製人的身體重要。開國之前,朱元璋就曾經對臣下闡述過“正人心”的重要性:“天下大亂之後,法度縱弛,當然要重新修訂,使紀綱正而條目舉。然而比這更重要的是明禮義,正人心,厚風俗,這才是治天下的根本。”他用精妙的比喻,滿懷信心地說明改造百姓性格的可行性:“剽悍驕暴,不守王法,並非天下人的本性,而是在亂世中養成的不良習氣。如果有效地化民成俗,統一民眾的思想,則剽悍者可以變得善柔,驕暴者可以變得循帖。這就好比那狂暴的劣馬,如果調禦有道,久則自然馴熟。”

因此,在百端待舉百廢待興的開朝之初,朱元璋就把“化民成俗”放到一個關乎政權存亡的重要位置。為此,調動大量行政資源,花費了巨大的心血。

(二)

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命帝國各鄉各裏都在村頭街尾建造兩個亭子,一個叫作“申明亭”,一個叫作“旌善亭”。前者是召集全村百姓來深入學習皇帝諭旨的地方,後者則類似今天的光榮榜,用於表揚各村各鄉湧現出的好人好事。“凡民間有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皆書其實行,揭於其中。”目的是宣傳高尚行為,批評錯誤觀念,提高人們辨別是非的能力。

為了發揮兩亭的作用,朱元璋規定,每裏要推選出一位年高有德之人來管理其事,曰“耆民”。老人在每個月的初一、十五,都要把全村百姓召集到申明亭來參加學習,主要是宣讀並講解《大誥》《大明律令》《教民榜文》,把皇帝的聖旨和身邊發生的事例結合起來,深入宣傳,使全裏人戶感戴皇恩,不敢犯法。

教化活動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講說宣諭。

早在數百年前,朱元璋就已發明了類似今天流動宣傳車的教化手段。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要求每村每裏應該選派一名聲音洪亮的老人,手裏搖動一個裝有木舌的銅鈴,清晨時分行走在鄉村的街道上,大聲朗誦“六諭”,即朱元璋苦心想出來的六句話:“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裏,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這個流動宣傳員的作用是讓百姓們在潛移默化中接受啟發和教育,以提高人民道德水平。正如一部方誌中所說:“洪武初年,皇上親製諭俗‘六諭’,令老人執木鐸,於每月朔望及每日五更天將明之時,朗誦於通衢,使老百姓在夜氣清明之際,忽聞此語,冷然省惕,湔洗前非,堅其善行,聖王愛人之心至無已也。”意思是說,每天五更天天還沒亮時,恰是天氣清明人心清醒的時候,老百姓在夢醒之際忽然聽到這些教誨,自然會如當頭一棒,猛然醒悟,良心發現,洗去非心,堅決向善。

“六諭”的內容與今天以標語牌形式樹立於每個小區的家庭美德規範(“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裏團結”)十分相似。在流動宣傳的同時,“六諭”被製作成臥碑,立於每個村口和居民區裏。

朱元璋主導下的化民成俗工作,在今天看來,相當富於前瞻性和現代性。和以前曆朝皇帝們軟弱無力的教化方式比起來,他的化民成俗舉措更加突出了經常化、製度化。“申明亭教化”在城鄉各地開展得廣泛、深入、紮實,無論在規模、影響和實效上都開創了人類史的先例。

據教育活動開展後各地官員們的匯報,這一活動卓有成效。往年村民酗酒、吵架、偷竊等不文明現象時有發生,而經過教育後,大大減少了。相反,討論如何發展農業生產,如何修路修橋做善事的,在各村蔚然成風。各地城鄉環境麵貌和人們的精神麵貌都發生了深刻而顯著的變化,大明王朝的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了輝煌的成果。

這些匯報的真實性如何,無法考證。

(三)

用今天的眼光看,朱元璋“化民成俗”“以德化民”的合理性十分可疑。針對這些說法,一個現代社會的公民可以發出許多置疑,比如:什麽是道德?誰的道德?誰有資格製定道德的標準?誰有權力強迫別人實行他規定的道德規範?

而朱元璋“教育人民”的資格則更為可疑。開朝前,朱元璋曾經忘恩負義掩殺小明王;開朝後,又大肆屠戮功臣,他用鐵的事實一再證明自己的道德品質存在著十分嚴重的問題。而在當日,由朱元璋來教育人民,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在中國傳統社會,每個老百姓在一定程度上來說都是“國有”的,也就是被戰爭的勝利者所有。被誰“化”,朝什麽方向“化”,“化”成什麽樣,老百姓沒有權利過問,就像牲畜沒有權利選擇它的飼料一樣。任何一個人,不管他出身流氓還是強盜,一旦取得天下,成為天下人民之主,就證明他得到了“上天眷顧”,有馭天下之“德”,他不僅掌握了世俗權力,而且還掌握了主宰天下人思想的權力。

在中國傳統社會,不論什麽歲數,隻要做了領導,輩分和學問馬上見長,立刻變得比百姓成熟、正確和耐腐蝕。而老百姓不論多大歲數,在心智上都是長不大的兒童。中國的經典裏說,官員對百姓,負有三種責任:“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作之君”,即人群中的頭羊;“作之親”,則是百姓的父母;“作之師”,則說明領導人還要負責做民眾的老師,引導人民向善。

(四)

為了更好地“化民成俗”,朱元璋還大力興辦教育。曆朝帝王中,他是對義務教育投資最慷慨的一個。

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下令在帝國廣泛興建學校:“令郡縣皆立學校,延師儒授生徒,講論聖道,使人日漸月化,以複先王之舊。”

開朝之初,朱元璋政權的行政效率十分突出。一聲令下,帝國各府、州、縣紛紛行動起來。政策當然是一刀切,府級學校,學生定額為四十人,州級三十人,縣級二十人。洪武八年(1375年),他又令天下建立社學,即鄉村小學和社區小學。

在前現代化帝國,從京師一級,國立學校曆府、州、縣一直延伸到鄉村一級,覆蓋麵如此廣,數量如此眾多,全世界罕見其匹。帝王的精神教育由皇宮發出,即可直達鄉野田間每家每戶。正如《明史》所說,由此,“無地而不設之學,無人而不納之教。庠聲序音,重規疊矩,無間於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學校之盛,唐宋以來所不及也”。

雖然秉性吝嗇,在教育上,朱元璋從來不憚花錢。建校舍,請老師,已經投入了巨額財政資金,而學生的待遇,又創曆朝之冠。府、州、縣各級學生,都可以享受帝國補貼,每人給米六鬥,額外還有魚肉供應。京師的監生待遇更好,一旦考上太學,帝國包發校服,包供食宿。結了婚的,還可以帶家眷入學。家眷們的生活供應,由馬皇後親自負責。皇帝對學生們的關懷體貼,可以說無微不至。學生們離家日久,朱元璋發給他們新衣服一套,路費鈔五錠,讓他們回家看望父母。過春節、元宵,朱元璋還專門給學生們發過節補助金。

至於每鄉每裏的社學,雖然無法提供如此豐厚的食宿,但也不收學雜費。朱元璋規定,由基層幹部根據老百姓家的自然狀況,盡可能地動員適齡學童上學。

(五)

雖然待遇如此之好,不過,如果有機會坐時空穿梭機回到洪武時代,我還是勸你不要去享受皇帝的義務教育。因為你進了國立學校,也許不能活著出來。這並不是聳人聽聞,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洪武皇帝親自製定的學規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的。

首先,看看在學校裏學的是什麽。各級學校的功課,都是由皇帝直接指定的,內容是《禦製大誥》(即皇帝語錄)、《大明律令》(即刑法),此外還有四書五經和《說苑》。皇帝規定:監生每日寫字一幅,每三天背下《大誥》一百字,《本經》一百字,四書一百字。每個月作文六篇。

功課似乎不重,可校規倒是有點怕人。校規一共五十六款。有一些規定和今天差不多,比如必須穿校服,不許遲到早退,不許夜裏飲酒之類。然而,也有些規定有點奇怪:

一、不許結社,什麽文學社、詩會之類一律嚴格取締。

二、不許議論學校食堂的飯菜好不好吃。

三、絕對禁止對人對事的批評。

這些規定,一旦違反,輕則杖責,重則充軍。

最奇怪的一條是這個規定:

“一切軍民利病,農工商賈皆可言之,唯生員不許建言。”就是說,天下百姓,別人誰都可以對帝國大政方針發表意見,隻有學生不許!目的當然是杜絕學生參與政治的可能。

看來,朱元璋雖然身處中世紀,卻能以其超人的政治敏感,預見到學生與激進政治心態的天然聯係。

然而,隻要有學生的地方,不同意見似乎就不可避免。由於校規過嚴,在第一任國監祭酒宋訥任內,有的學生被活活餓死,還有多名學生自殺身亡。學生趙麟對校長的殘忍非常不滿,出了一張匿名牆報(沒頭帖子),表達對校長的意見。這件事被當成嚴重的政治事件報告給皇帝,朱元璋龍顏大怒,立命把查出來的犯罪人趙麟殺了,並在國子監立一長竿,把他的腦袋掛在上麵示眾。隔了十年,朱元璋有一次到國子監視察,想起這件事,還餘怒未消,召集全體教職員和學生訓話:

“恁學生每聽著:先前那宋訥做祭酒嗬,學規好生嚴肅,秀才每循規蹈矩,都肯向學,所以教出來的個個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後來他善終了,以禮送他回鄉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如今著那年紀小的秀才官人每來署學事,他定的學規,恁每當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潑皮,違犯學規的,若祭酒來奏著恁嗬,都不饒!全家發向煙瘴地麵去,或充軍,或充吏,或做首領官。今後學規嚴謹,若有無籍之徒,敢有似前貼沒頭帖子,誹謗師長的,許諸人出首,或綁縛將來,賞大銀兩個。若先前貼了帖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綁縛將來嗬,也一般賞他大銀兩個。將那犯人淩遲了,梟令在監前,全家抄沒,人口發往煙瘴地麵。欽此!”

懸趙麟頭顱的這竿子一直豎了一百六十餘年,才被撤去。

在抓學校教育的同時,朱元璋對科舉製度也進行了改革。他定下的科舉製度更加重視形式,規條亦更煩瑣,“專取四子書及《易》《書》《詩》《禮》《春秋》《禮記》五經命題……其為文略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相對真知灼見,他更重視的是統一的規格、統一的口氣、統一的思想,以此來造出格式化的知識分子。

在朱的嚴厲政策下,學生們按他的標準,順利成長。他們隻能“以摘經擬題為誌,其所最切者,唯四子一經之箋,是鑽是窺,餘皆漫不加省”,“自四書一經外,鹹束高閣,雖圖史滿前,皆不暇目”。這種成批量生產出來的格式化人才,看上去大抵是呆頭呆腦,神情木然,“與之交談,兩目瞪然視,舌木強不能對”。因此,在洪武年間,經常出現“進人不擇賢否,授職不量重輕”的現象,以至朱元璋自己也不時哀歎:“朕自即位以來,雖求賢之詔屢下,而得賢之效未臻。”此實自食其果也!

(六)

在傳統中國,數學是一門不發達的科學。函數、變量之類的概念,對於傳統中國人來說,是太複雜了點。人們習慣用加減法來思考問題,也就是說,用類推的方式把局部真理擴大到無限。因此,中國的思想家們提出了著名的治國理念:一個人隻要能修身、齊家,就有能力治國平天下,因為國不過是家的累加。

其中的荒謬,一眼就可以看出。當數量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事物運動的規律就會發生質的變化。因此這個治國理念就如同天天向遠處望,最終就可以練成千裏眼的傳說一樣,是一個永不可及的神話。

問題是,幾千年來,中國人一直是這樣思想的。因此,許多複雜的社會問題在中國人這裏根本不是問題,用“隻要……就”的公式,就可以“小蔥拌豆腐”似的輕鬆解決。比如我們曾經設想,隻要每個人一年植幾棵樹,那麽,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問題將不再成為問題;比如隻要每個人每天節約一滴水,那麽,一年下來將會解決多少人的飲水問題;再比如隻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就會變成美好的人間。

同理,曆來的偉大聖賢們提出,如果老百姓都得到了很好的教化,把思想統一到孔孟之道上來,做大臣的都堅決服從君主,做兒子的都堅決服從父親,做妻子的都堅決服從丈夫,那麽,天下就會熙然而治,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從而達到理想的堯舜世界。

“人心齊,泰山移。”從這個公式出發,“統一思想”就是治理帝國的最關鍵所在。

被這個簡單直接的定理所鼓舞,曆朝雄才大略的統治者都為“統一思想”而奮鬥不已。可是很不幸,雖然聖人們幾千年以前就指出了正確方向,可是堯舜世界卻從來沒有出現。這都是因為每個朝代都有那麽些人,不注意改造自我,頑固不化,陽關有路他不走,地獄無門偏自尋,不能和朝廷保持高度一致,結果破壞了天下大治的大好局麵。

朱元璋思想教育萬能的美好夢想,也不可避免地被現實所打破。“一刀切”的結局必然是“一風吹”。這是曆朝行政製度的弱點造成的。雖然以嚴刑峻法為後盾,朱元璋的“化民成俗”所取得的成果卻十分有限。朱元璋辦學過多過濫,且完全是在政治權力的強製之下辦成,所以,這種學校教育的繁榮是一種典型的虛假繁榮,完全是朱元璋一個人意誌支撐的結果。當他的注意力有所轉移之時,學校即徒具形式。以社學來說,在許多地方,建立之初就是流於形式,隻選了校址,花了錢,收了回扣,最後有沒有人來學,卻成了最不重要的事。地方官吏甚至還借辦社學,來敲詐百姓。朱元璋自己即說:“有願意讀書而沒有錢的人,地方官不許入學。有三丁四丁而不願讀書的人,則受財賣放,縱其愚頑,不令讀書。有父子二人,或農或商,無暇讀書卻逼令入學。”而府州縣各級學校,也因為官督力度減弱,往往有名無實。到後來,許多學校“生徒無複在學肄業,入其庭,不見其人,如廢寺然”。朱皇帝大力興辦學校的一時之盛,在他生時即是無根之木,在他死後,當然很快煙消雲散。

“申明亭教育製度”也很快淪為形式。就像任何用行政力量推行的社會運動一樣,申明亭之製製定不久,就出現種種弊端。其表現是地方官玩忽職守,亭宇不修,善惡不書,剝克老人如賤役;後來雖有忠於職守的知縣,如嘉靖年間淳安縣知縣海瑞、隆慶萬曆之際惠安縣知縣葉春及等曾曉諭老人,複建申明、旌善二亭,但也不過如曇花一現,過後便人亡政息,終無補救。

丙、學《大誥》運動

(一)

近代以來,大眾逐漸接受了這樣一種觀念:世界正在迅速發展,中國也同樣日新月異。

可如果仔細考察,這一百多年來,我們其實並沒有做出多少真正前無古人的事。雖然時代的麵目已經發生了巨變,西服領帶取代了舊式袍褂,大巴和小汽車取代了馬車和轎子,鋼筋水泥大廈取代了古老民居,我們頭顱中所裝的軟件卻隻進行了部分升級,而沒有替換。請問,豪華車裏的部分官員跑官、買官、貪汙腐敗的方式,和他們坐八抬大橋的前輩們,有什麽本質的差異嗎?我們那些施用化肥、操作著脫粒機的農民父兄,在權勢和暴力麵前的表情,和秦漢時代的“黔首”,有什麽不同嗎?

許多我們自以為的偉大發明,實際不過是新瓶裝舊酒,是對古人無意識的重複。舉兩個小小的例子:為了減輕農民負擔,前幾年中央要求各地政府發給農民“明白卡”,讓農民明白自己應該負擔的內容。其實這並不是我們黨和政府的創造,早在清代,皇帝們就已經發明了發到各家各戶的“錢糧易知單”,“示以科則定數”,告訴百姓們上繳錢糧的數目,以防官吏蒙騙,私下多收。

今天以標語牌形式樹立於每個小區的家庭美德規範“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裏團結”,和朱元璋時代立於每個村口和居民區裏的六諭臥碑“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裏,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從思路、內容到形式都何其相似乃爾!

再比如那個被我們稱為“史無前例”,甚至被全世界公認為“新鮮事物”的“**”,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不過是朱元璋晚年“學《大誥》運動”的升級版而已。

(二)

所謂“學《大誥》運動”,即朱元璋晚年為了整頓官僚隊伍清除腐敗現象,而在全國範圍內興起的一場官民大學習和群眾大造反運動。從動機上說,這一運動和“文革”有著相似之處。眾所周知,“文革”的一個重要起因是毛澤東“憎惡和希望粉碎官僚機器”。

和我們的想象不同,貪汙腐化並不是王朝中後期才有的現象。由於強大的貪瀆文化的影響,曆代王朝官僚製度建立起來的那一刻,腐敗現象即如影隨形。如謂不信,我們可以看看政治紀律空前嚴明的新中國成立之初的情況。隨著官僚體係的建立,新中國不過開國數年,特權現象、貪汙腐敗已經發展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

戴煌在《九死一生:我的“右派”曆程》中回憶到,五十年代,作為新華社記者的他一回到農村老家,立刻有人前來“喊冤告狀”。在老鄉們的敘述裏,基層幹部的貪汙腐敗已經達到相當驚人的程度。“土改,他中飽勝利果實;鎮壓反革命,他與反革命分子合夥做買賣;大軍南下渡江修橋鋪路,他偷拿修大橋的木料;統購統銷,他利用公款和自開的糧行搶購大批糧食,來春高價出售……”

“盡管他早已成了家,並有了一大幫孩子,但他那尋花問柳的‘雅興’仍不減當年,一些現役軍人的妻子和婦女幹部,均在他的‘尋問’之列。”

戴煌說這樣的基層幹部在當時絕不是個別現象:“在四鄉八鎮,這樣的新惡霸有多少?‘說不清!’人們往往這樣回答。”

《楊尚昆日記》中的記載證實了戴煌的話。四清運動中,青海省領導王昭對下去調查的楊匯報說,青海縣級幹部543名,其中有經濟問題的占49%。

我們可以想象剛剛從延安“共產主義淨土”中走出來沒有多久的毛澤東的震驚程度。早在“進城”前,毛澤東就曾向廣大幹部預告過“資產階級糖衣炮彈”的威力,但他無論如何想不到會有這麽多人輕易中彈。毛澤東激憤地說:“現在幾包紙煙就能收買一個支部書記,嫁給一個女兒就更不必說了。”“有一些壞人……騎在人民頭上拉屎拉尿,窮凶極惡,嚴重地違法亂紀。這是些小蔣介石。” 1964年夏天,毛澤東評估當時幹部隊伍的腐敗狀況時說:“在基層有三之一的領導權不在我們手裏”

對於毛澤東來說,他最恨的就是“脫離群眾的官僚主義”和貪汙腐敗。“對他來講,官僚主義不可容忍的”。他把官僚們解讀為一個特殊階級:“官僚主義者階級同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群眾是兩個對立的階級”。“**”的發動與毛澤東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和嚴重預估不無關係。

朱元璋學“大誥”運動的構想正是基於明王朝建立初期腐敗的迅速蔓延。

(三)

雖然朱元璋投入巨大的行政資源來扭轉社會風氣,大明天下卻沒有出現河清海晏的堯舜之治,相反,隨著國家政權的穩定和官僚體係的完善,腐敗很快就滋生起來。

在專製製度下,腐敗不是一種病態,而是常態。它的威力是如此驚人,登上大寶的朱元璋龍椅還沒有坐熱,四顧一看,腐敗已經像瘟疫一樣在他眼皮底下迅速蔓延開來:刑部尚書(部長)收受罪犯賄賂,指示屬下把罪犯放走,用死囚來代替罪犯坐牢;寶鈔提舉司(印鈔廠負責人)和戶部官員勾結,印了七百萬錠紙幣,自己私藏了一百四十三萬錠;兵部侍郎(副部長)借抓捕逃亡軍人的機會,收受軍人家屬賄賂二十二萬錠……那些遠離他的視線的地方官員,胡作非為,程度更加驚人:蘇州知府陳寧為了完成征收農業稅任務,把那些抗稅戶抓起來,用烙鐵烙,得了個外號叫“陳烙鐵”。浙江省的農民,交納的農業稅比國家規定的數額多出百分之四十五,全部落入地方官的腰包,農民交不起稅,他們就上房揭瓦、趕牲口……

貪汙腐敗最終損害的是皇帝和社會最底層人民的利益。因此,雖然剛剛立國不久,就有不少地方的百姓發動起義。從洪武元年到十八年,各地上報的農民起義居然達一百多次,平均每年六次。這在曆代王朝中都是不多見的。

在曆代帝王中,朱元璋是對貪汙腐敗最深惡痛絕的一個。這種痛恨,既源於血液,又源於理智。作為一個前貧民,疾惡如仇是因為自己底層生活的痛苦經曆;作為一個帝王,他的痛恨則來自對自己家業的愛惜,他生怕這些碩鼠咬壞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統治之網。

朱元璋采取了中國曆史上最嚴厲的措施來懲貪。在生活中,我們經常聽大媽們憤怒地說,如果貪汙一塊錢也抓起來槍斃,貪官就不敢再貪了。誰都知道這是激憤之語,連街道大媽們當政,也不會這樣做。然而,朱元璋卻這樣做了。他生性苛細,連多用一張信紙在他眼裏都算貪汙。翻開《大誥三編》,你會看見皇帝親自懲辦的貪汙案裏,有這樣一些贓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雙”“圓領衣服一件”“書四本,綱巾一個,襪一雙”。官員犯了別的錯誤尚可饒恕,唯有貪汙,絕不放過。在反貪運動的開始,他規定凡貪汙六十兩的,就剝皮實草,擺在衙門前示眾。按說這一規定已經殘酷至極,不想他後來公布的政策更為極端:“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

朱元璋對貪汙之官,寧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他規定,凡有貪汙案件,都要層層追查,順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將貪汙分子一網打盡為止:“比如六部之中有人貪汙受賄,則必深究贓款自何而來。如果是布政司行賄於六部,則拘布政司來,審問這些贓款從何得來,如果他說是從知府那裏得來,則拘知府至,問贓何來,必指於州。州亦拘至,必指於縣。縣亦拘至,必指於民。至此之際,害民之奸,豈可隱乎?”這樣做固可使貪吏無所遁形,但在法製不健全的情況下,卻也易生流弊,審理者務為嚴酷以當上指,株連蔓引,往往累及無辜。從洪武四年到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數次轟轟烈烈的反腐敗運動。如洪武四年(1371年)甄別天下官吏,十五年(1382年)的空印案,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聲勢都極浩大。其中,尤以空印案與郭桓案的規模最大,兩案連坐被冤殺的達七八萬人。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係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由於誅戮過甚,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的行政官吏,從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竟沒有一個做到任期滿的,往往未及終考便遭到貶黜或殺頭。用朱元璋自己的話說:“自開國以來,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設所有司官,未嚐任滿一人。”

雖然懲貪措施如此嚴厲,腐敗卻從來沒有絕跡。大的腐敗案消失了,小的腐敗卻仍然層出不窮。監察官員和錦衣衛報上來的貪汙案件,每天都堆了滿滿一桌子。

朱元璋沒有想到或者不願想到的是,造成腐敗的根本原因不是他的懲貪措施不嚴厲,而是中國的貪瀆文化過於根深蒂固。在傳統中國社會,因為政治權力籠罩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而對權力的製約乏力,腐敗機會遍地皆是。想讓官員不貪,幾乎如“渴馬守水”“餓犬護肉”一樣不現實。事實上,幾千年來,貪汙及灰色收入一直是官員們的主要收入來源。

而朱元璋的低薪製又加劇了腐敗的蔓延。史稱明代“官俸最薄”。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鬥。合成銀兩,一個縣令月收入不過五兩,折換成現在幣值,一千元左右。我們要知道,這五兩銀子不光要負擔縣令個人的生活,還要供養家庭,支付師爺們的工資。因此,如果不貪汙,大明王朝的官員們根本活不下去。

朱元璋卻從來沒有想到應該提高官員的待遇。他從道德高度出發,理直氣壯地認為官員們都是用孔孟思想武裝起來的人,理所當然地應該不計報酬,敬業奉獻。長期的軍人生涯使他相信暴力恫嚇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相信刀劍可以造成一個絕無貪汙的純而又純的世界。因此,麵對如此強大的腐敗傳統,朱元璋還是堅持著對懲貪工作的不切實際的高要求。然而,皇命也不能剝奪官員們糊口的權利,況且朱元璋一個人畢竟監督不過來普天下所有官員。隨著朱元璋懲貪力度的不斷加強,用“書四本,綱巾一個,襪一雙”之類標準衡量出的貪汙“案件”暴露得越來越多,在朱元璋眼裏,腐敗已經發展到了“無人不貪”的程度。

朱元璋越來越對整個官僚隊伍感到失望。從洪武十八年開始,在他的詔書裏,他指控的對象從個別貪汙官員變成了官員全體:“朕自開國以來,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後,不期皆係老奸巨猾,造罪無厭。”他的秘書代他做的《大誥後序》中說:“日者中外臣庶,罔體聖心,大肆貪墨……”洪武十九年,他又說:(大誥三編·民拿害民該吏第三十四中)“我設各級官員,本來為治理人民。然而,過去所任命的官員,都是不才無籍之徒,一到任後,就和當地吏員、衙役、地方上的黑惡勢力相勾結,害我良民多矣。”

對於官員如此閔不畏死,甘蹈法網,朱元璋在震驚之餘,也曾苦苦思索原因。他把原因歸結於舊朝代不良思想的汙染。他說,經過一百年的元朝統治,“天下風移俗變”,人心不古,導致“天下臣民不從教者多”。其中官員們尤其如此。“過去元朝統治華夏,九十三年之治,使華風淪沒,彝道傾頹。讀書人隻知道背書,對於思想淨化,毫不用力。所以做事之時,私心戰勝公心,以致往往犯下大罪。”這些人受“前代”惡劣風氣的“汙染”,“貪心勃然而起,迷失真性”,所以“明知故犯”,大麵積地貪汙腐化,“終化不省(怎麽也教育不過來)”。

既然腐敗的原因是因為前代的“精神汙染”,朱元璋認為歸根結底的辦法還是進行思想教育。他相信,“自古及今,無有不可變之俗,無有不可化之民。”雖然“難化”,他終還是不能眼睜睜看著這些人被錯誤的思想所吞噬。既然和風細雨式的“化民成俗”不起作用,他決定在全國範圍內興起一次強製性的深入的全民思想教育活動,用大量的血淋淋的案例來警示官員和百姓。之所以要把活動覆蓋到全民,一是因為老百姓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也層出不窮,與他理想中的太平盛世相距太遠;二是因為百姓素質提高,自然可以帶動官員素質的提升。他下定決心,這次活動一定要搞深搞透,觸及官民靈魂深處,使他們“鑒此非為,格心從化”,以此來消滅腐敗和犯罪的土壤。

為此,他親自作了《大誥》這一千古奇文,作為這次運動的學習材料。

所謂《大誥》,簡要捷說,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匯編,類似現在的廉政案例匯編。朱元璋把他懲辦的大案要案,編成一冊,夾雜以大量的囉裏囉唆老生常談的說教。由於是朱親筆所作,所以這本書文辭鄙俗,體例雜亂,多語句不通之處。因為以威脅恐嚇官員百姓為目的,所以他選取的案例都是血腥殘忍令人發指者。讓我們來看看其中的兩篇:

在《大誥武臣》中,他講了自己如何以奇特的方式處置一名違法的武官:

有一個受了冤屈的人,進京控告指揮李源。平陽的梅鎮撫,受李

源的委托,在半路上攔住這個人,不讓他去告。事發,我判把這個梅鎮撫閹割了,發與李源家為奴。

他在《大誥三編· 遞送潘富第十八》裏得意揚揚地講了他如何因一個逃囚殺了一百七十戶人家,以此警戒天下百姓安分守法,不得違抗他的聖旨:

皂隸潘富犯法外逃,沿途有二百餘家知情,有的人家並曾提供食宿。追者回奏,將豪民趙真、勝奴並二百餘家盡行抄沒,持杖者盡皆誅戮。沿途節次遞送者一百七戶盡行梟令,抄沒其家。嗚呼:見惡不拿,意在同惡相濟,以致事發,身亡家破,又何恨歟?所在良民,推此以戒狂心,聽朕言以擒奸惡,不但去除民害,身家無患矣。

他在另一章裏繪聲繪色地描繪貪官們臨死的慘境,以此警戒官員們抽身退步,另其不敢再胡作非為:

臨刑赴法,才方神魂倉皇,仰天俯地,張目四視,甚矣哉,悔之晚矣。

同時,《大誥》裏麵還夾雜著大量陳腐的教條。比如《大誥續編·申明五常第一》裏說:

今再《誥》一出,臣民之家,務要父子有親;率土之民,要知君臣之義,務要夫婦有別;鄰裏親戚,必然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倘有不如朕言者,父子不親,罔知君臣之義,夫婦無別,卑淩尊,朋友失信,鄉裏高年並年壯豪傑者,會議而戒訓之。凡此三而至五,加至七次,不循教者,高年英豪壯者拿赴有司,如律治之。有司不受狀者,具在律條。慎之哉,而民從之。

就是這樣一套混亂雜蕪的文件匯編,成了全國人民必須學習的精神財富。

朱元璋稱這本書是臣民之“至寶”。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下令說:這本大誥,“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十九年,又重申:“朕出斯令,一曰《大誥》,一曰《續編》。斯上下之本,臣民之至寶,頒行天下,務必戶戶有之,敢有不敬而不收者,非吾治化之民,遷居化外,永不令歸,的不虛示。”終洪武年間,《大浩》三編共印行數千萬本,成為“文革”前全球發行量最大的出版物。從城市到鄉村,每家每戶的正堂上,都供著一套《大誥》。

朱元璋命令全國人民利用一切業餘時間學習《大誥》:“令民間子弟於農隙之時講讀之。”(《明太祖實錄》)大明王朝初年,曾經一度出現過億萬人民學《大誥》的壯觀景象,從朝廷高官到偏僻的鄉野,人手一冊《大誥》,一有時間就拿出來念念有詞。

“文革”時學“紅寶書”要擺在一切工作首位,全國層層開所謂講用會。孩子老人,都能背出老三篇中的若幹內容。而朱元璋亦規定,“令天下府州縣民每裏置塾,塾置師,聚生徒,教誦《禦製大誥》”。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下令表彰了民間學《大誥》先進分子,“命賞民間子弟能誦《大誥》者”,並舉行盛況空前的“講用大會”,“天下有講讀《大誥》師生來朝者十九萬餘人,並賜鈔遣還。”

“文革”時在路口設檢查站,不會背語錄不許去趕集。朱元璋則聲明,他的臣民不會《大誥》則罪加一等。頒行《大誥武臣》時,他嚴令:“各官家都與一本”,並要求“大的小的都要知道,賢的愚的都要省得。”並稱:“不聽不信嗬,家裏有小孩兒每不記嗬,犯法到官,從頭兒計較將來。將家下兒男都問過,你記得這文書裏幾件?若還說不省得,那其間長幼都治以罪。”

(六)

為了徹底消滅腐敗現象,建設一支純而又純的官員隊伍,朱元璋想到了求助於廣大人民群眾。洪武中葉,大明帝國裏發生了一件中國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皇帝號召底層民眾起來,造官僚階級的反。

朱元璋在《大誥三編·民拿害民該吏第三十四》中發出了這樣的號召:我設各級官員的本意,是為了治理人民。然而,過去我所任命的所有官員,幾乎都是不才無籍之徒。一到任後,他們就和當地吏員、衙役、地方上的黑惡勢力相勾結,千方百計,害我良民……現在,我要靠你們這些高年有德的地方上的老人以及鄉村裏見義勇為的豪傑們,來幫助我治理地方。如果要靠當官的來給百姓做主,自我登基至今十九年,我還沒見到一個人!

一開始,皇帝賦予百姓的是監督權。

朱元璋告訴百姓,他們可以直接向他舉報官員們的違法行為,並且許諾,皇帝會根據普通民眾的意見來獎勵和懲罰官員。

洪武十八年,他在《大誥初編》中這樣號召百姓們:從省級官員到府州縣級官員,如果在國家規定之外,巧立名目,搜括百姓財錢的,準許境內德高望重的老人,串聯附近的鄉親,聯名到京城來上告,有憑有據,懲辦罪犯,更換好官,撫育人民。同時,從省級到縣級的官員,如果清廉能幹,政績卓著者,準許境內百姓來京匯報,我給他們獎勵。

因為對監察官員們的不信任,在另一章中,他說,如果好官被誣陷,百姓們有權直接向皇帝申辯。《大誥初編·耆民奏有司善惡第四十五》中寫道:今後各級政府,若有廉能官吏,切切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深知其詳。如果這些廉能官吏被壞人捏詞排陷,一時不能明其公心,遠在數千裏,情不能上達,我允許本處城市鄉村有德老人們赴京麵奏,以憑保全。

十九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進了一步,他令人吃驚地宣稱,在他的帝國之內,任何一個人都可以衝進官府,捉拿他所不滿意的吏員:如果以後有吏員們打官司時枉斷曲直,被冤枉的人可以糾集四鄰,直接到刑房裏,把這個吏員拿住,送到京城來!如果有強買百姓東西不給錢的,收稅有的家多收有的家少收不公平的,捉拿逃軍時受賄放縱犯罪卻捉拿了同名百姓的,等等犯罪情況出現,都許百姓們直接把這些吏員們拿獲!

又規定:“如果害民官吏逃回老家,鄰居和親戚們知道了,立刻就要把他拿獲。”(《大誥初編·積年民害逃回第五十五》)

從“把民眾捆綁在土地上”這一極端輕易地跳到了“放手讓民眾造反”的另一個極端後,朱元璋想起了他的“通行證”製度。他知道這一製度一定會被官員們用做阻攔百姓上訪的借口。於是他又宣布:凡是進京反映問題的人,不論有沒有通行證,一律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擋,治以死罪。

另一章中又規定:百姓們捉拿吏員,當官的如果敢阻擋,那麽“全家族誅”。

賦予卑賤的農民以不經任何法律程序,直接糾拿官吏的權力,這在中國政治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這一號召再一次證明這個通過農民起義登上皇位的皇帝對農民理想的某種忠誠。

(七)

朱元璋身上一直有著某種“民粹主義”味道,在對官僚階級表現出極度痛恨的同時,他卻一直對自己從中生長出來的社會底層人民充滿親近感。他在麵對他們時,麵孔總是溫和的、親切的。鄉村生活中人與人之間那種淳樸、真誠的關係一直記憶在他的心中,他相信,鄉村生活中人的良心還沒有被貪婪和物欲所汙染。

在《教民榜文》中他規定,一些次要的司法事務,例如家務、罵架和鬥毆等糾紛都可由老人和裏甲來審斷。官員們不許幹預訴訟過程,也不許接管判決事宜。如果地方當局幹預了關於老人的案件,其他老人可以直接奏報給皇帝,那麽,官員們可能自動地被牽連進這名受審的老人的罪行中去。當然,人命大案等還應報告政府來審理。

(八)

對於這場全帝國範圍內疾風驟雨式的群眾運動,朱元璋抱以極大的希望。在一則命令中,朱元璋談到他的設想:“如果天下百姓都聽我的,認認真真照這個命令辦,那麽,不出一年,天下的貪官汙吏都變成好官了。為什麽?因為良民時刻監督,壞人不敢胡作非為,所以各級官員都不得不做好官,做好人”。

在另一個地方,他這樣說:“嗚呼!所在城市鄉村耆民智人等,肯依朕言,必舉此行,即歲天下太平矣。”

這當然是典型的“如果……就”的邏輯。依靠社會底層來監督官員,這樣的思路無疑是正確的,問題是,朱元璋沒有認真考慮把這種監督機製化、常態化,而希望僅僅用一次群眾運動來解決所有問題。

“激進主義”在中國這個“中庸”大國裏有著十分深厚的土壤。“激進主義”是一種“幼稚病”。就像熱戀中的青年男女相信隻要有愛情,兩個人身上其他的一切不諧調都會不成問題一樣,政治上的“激進主義”者也相信,道德**可以擊敗一切不義,隻要在政治操作中傾力貫注和絕對恪守道德原則,實際政治中的任何困難都不難克服。看事過易,意氣用事,態度偏激、思想狂熱、喜愛暴力是它的特點。它拖累著中國政治一直不能脫離中古式“倫理政治”範疇而進化成“世俗理性政治”。

“理性”並不是朱元璋先天素質中的缺項,他在戰爭中頭腦之清醒,次序之清楚,充分證明了他理智的強大。然而,越到晚年,他的政治思維中“激進主義”的狂想就越成了主旋律。

畢竟,朱元璋是人而不是神。在群雄並起的強大的壓力之下,他能強迫自己每分每秒都恪守理性的指揮,在重重困難中苦心孤詣尋找那條唯一的生路。登上帝位後,雖然他一再提醒自己要“小心”“謹慎”,然而由於外在的壓力和約束都已消失,天性中那長期壓抑著的“急躁”“峻切”還是不可避免地浮出水麵。而屠戮功臣、牢獄百姓之順利之容易之幾乎沒有遇到反抗,又大大強化了他的自信心和浮躁感。坐踞極尊、四周毫無約束,這種地位對人性的腐蝕他也不可能避免。於是,一方麵,他仍然能兢兢業業、宵衣旰食,強迫自己忘我工作;另一方麵,他卻沒有能力再把那個強大而盲目的“本我”壓製回“理性”的控製之下,反而越來越為“本我”所控製。性格中天生的“狂暴”與鄉村視野中天然形成的“泛道德主義”傾向與“權力萬能”幻象合流,造成了中國曆史上首次出現的現象:皇帝坐在九重之上,伸出手來在最底的草根階層裏放了一把火,異想天開地希望用局部的“無政府主義”這把烈火來徹底燒毀官僚主義的土壤。在高處不勝寒的權力之巔,曾經最精明的智者變成了最缺乏現實感的狂人。

詔書發布下去了,天下卻沒有出現朱元璋想象中的“群起響應”的局麵。畢竟,自有國家以來,中國老百姓就一直匍匐在官員腳下。麵對皇帝的“造反”號召,他們一時不知所措。雖然皇帝一再發布“嗚呼!君子目朕之言,勿坐視縱容奸惡患民”的殷切呼喚,他們還是將信將疑,愣在當地不敢動。

朱元璋火了。他自然有他的辦法。洪武十九年,他嚴厲懲罰了鎮江市的一些市民,原因是他們沒有按他的要求,積極捉拿貪官韋棟,而聽任他在鎮江胡作非為,直到這個貪官被皇帝親自發現。皇帝發布詔書說,因為這些市民不聽他的話,所以“將坊甲鄰裏盡行責罰搬石砌城”。皇帝得意揚揚地說:“有罰款把家罰得精光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不及去搬石就被我處死!”

這就是朱元璋的動員方式。

他知道,這種方式在這片土地上當然最有效。同時,對那些乍著膽子,捉拿官員的“吃螃蟹者”,他立刻大加獎勵。常熟縣百姓陳壽六串同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縣裏的惡劣吏員顧英捉住,送到北京,朱元璋大為高興:

在《大誥續編·如誥擒惡受賞第十》中他說:

前者《大誥》一出,民有從吾命者。常熟縣陳壽六為縣吏顧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眾。其陳壽六率弟與甥三人擒其吏,執《大誥》赴京麵奏。朕嘉其能,賞鈔二十錠,三人衣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諭市村,其陳壽六與免雜泛差役三年,敢有羅織生事擾害者,族誅。若陳壽六因而倚恃,淩辱鄉裏者,罪亦不赦。設有捏詞誣陷陳壽六者,亦族誅。陳壽六倘有過失,不許擅勾,以狀來聞,然後京師差人宣至,朕親問其由。其陳壽六其不偉歟?!

在這動員加恐嚇之下,朱元璋興起的捉貪運動終於在各地興起。懦弱的老百姓居然敢捆綁捉拿官員,這有中國以來人民所不敢想象的翻天覆地的現象終於出現了。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經常出現一群衣衫襤褸的百姓押解著貪官汙吏行走的情景。也有貪官逃回家裏,被親戚捉住,送到京師,朱元璋得意地說:“為大誥一出,鄰裏親戚有所畏懼。其蘇、鬆、嘉、湖、浙東、江東、江西,有父母親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於是,大明天下出現了這樣的情景:一直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官員們要對百姓下跪求饒了:

北平布政司永平府灤州樂亭縣主簿汪鐸等設計害民,妄起夫丁,民有避難者,受財出脫之,每一丁要絹五匹,被高年有德耆民趙罕辰等三十四名幫縛赴京。行間,有的當人、說事人、管事人何波等十名,翻然改圖,格前非心,一同輔助耆老趙罕辰等四十四名,將害民工房吏張進等八名幫縛起行。去縣四十裏,其縣官主簿汪鐸等追趕求免,謂耆老言:“我十四歲讀書,燈窗之勞至此,你可免我此番,休壞我前程。”嗚呼愚哉!孰父母生此無藉不才之徒,官於是縣,是縣民瞻,今既不才,為民所覺,乞憐哀免於耆民,縱然得免,何麵目以居是任?嗚呼!興言至此,雖非本人,凡聽讀者亦皆赧焉。賢人君子,可不為之戒乎?(《大誥三編·縣官求免於民第十七》)

真是平日隻見民求官,怎想還有官求民?在朱皇帝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中,被顛倒過去的世界終於又顛倒回來了!

(十)

從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皇帝與百姓密切配合,嚴厲打擊貪汙腐化。那個時候,幾乎無日不殺人。有些衙門,因為官吏被殺太多,沒有人辦公,朱元璋不得不實行“戴死罪、徒流辦事”“戴斬、絞、徒、流刑在職”的辦法,叫判刑後的犯罪官吏,帶著鐐銬回到公堂辦公。

他不僅動用刑獄,嚴加懲處,而且還法外加刑。罪行嚴重的,處以墨麵文身、挑筋、挑膝蓋、剁指、斷手、刖足、刷洗、稱竿、抽腸、閹割為奴、斬趾枷令、常枷號令、梟首、淩遲、全家抄沒發配遠方為奴、族誅等各種非刑。

不幸在洪武時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極為危險的事。據說,皇帝每天上朝,如果把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這一天殺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帶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麵,這一天準得大殺一批,官員就嚇得麵如土色。在這種恐怖氣氛中,不論大官小官,個個膽戰心驚,不知什麽時候就大禍臨頭。傳說當時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與妻子訣別,到晚上平安回家便舉家慶賀,慶幸又活過了一天。

原來天底下最熱愛做官的讀書人此時也視仕途為畏途。他們“以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多不樂仕進”。有的家裏有好學之子,怕被郡縣所知,弄去當官,反而叫他們休學種地。有的為了避免被強征出仕,甚至自殘肢體。

不少人在時過境遷之後,回想起洪武朝的情景,還心有餘悸。如當時監察部副部長左僉都禦史嚴德瑉,在洪武朝因病要求辭職,朱元璋懷疑他是裝病,將他黥麵發配到廣西南丹。後來遇赦放還,活到宣德朝,回憶起當年的經曆,說先時國法甚嚴,做官的常保不住腦袋,這頂破帽不好戴啊!說完還北麵拱手,連稱:“聖恩!聖恩!”

能得到“聖恩”的人太少了。連不少受過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因為牽連到空印案之類毫無必要製造的大冤案中送了命。濟寧知府方克勤是有名的清官,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也沒有換新的。因為牽連到了“空印案”裏,被朱毫不留情地殺死。戶部尚書滕德懋被人舉報為貪汙,朱元璋迅即把他處死,之後剖開滕的肚子,想看看這個貪官肚子裏都有些什麽。孰料剖開之後,發現裏麵全都是粗糧草菜,隻好悻悻地長歎一聲:“原來是個大清官啊!”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殺的人裏有許多無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則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他要的是一個純而又純的與貪汙絕緣的官僚隊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價實現這樣一個在別的皇朝沒能實現的人間奇跡,而不是什麽公平正義。如果能達到這個目標,多少人冤死,朱元璋都是無所顧惜的。

英國自由主義思想家洛克曾針對君主專製製度與腐敗的關係說:“誰認為絕對權力能純潔人們的氣質和糾正人性的劣根性,隻要讀一下當代或其他任何時代的曆史,就會相信適得其反。”雖然懲貪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純而又純的狀況最終也沒有出現。

在朱元璋的時代,想在官場全身而退幾乎就不可能,有些人認為反正動輒得咎,不如趁早撈一把算了。他們“一入於官,則以禁網嚴密,朝不謀夕,遂棄廉恥,或事掊克,以修屯田工役之資”,享受一天是一天,弄得朱元璋連聲哀歎:“似這等愚下之徒,我這般年紀大了,說得口幹了,氣不相接,也說他不醒。”

連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村民自治也很快破產了。因為有了權力,可以處理一般的案件,老人也很快腐敗起來。他們毫不自重,以權謀私,甚至貪圖酒食賄賂,“公道不昭,貞邪莫辨,妄張威福,顛倒是非”。

至於擒拿犯法吏員一舉,負麵作用也很快反映出來。群眾運動的火候是最難掌握的。不久,就有許多地方的地方官為了政治利益,威脅利誘百姓們保舉自己,打擊他人,更有許多地方群眾為了抗稅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稅收官員捉拿到京。這類事情遠比真正捉到的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一個勁地發火。

朱元璋自己多次承認他的思想教育工作收效甚微。他在談及《大誥》前兩編施行情況時說道:“邇來凶頑之人,不善之心猶未向化”“奸頑之徒難治,扶此彼壞,扶彼此壞。觀此奸頑,雖神明亦將何如!”朱元璋感歎奸頑之人之難於教化:“於戲!世有奸頑,終化不省,有若是!且如朕臣民有等奸頑者,朕日思月慮,籌計萬千,務要全其身命,使揚祖宗,顯父母,榮妻子,貴本身,共安天下之民。朕所設一應事務,未嚐不穩,一一盡皆的當。其不才臣民百般毀壞,不行依正所行,故意亂政壞法,自取滅亡,往往如此,數百數千矣!”那意思就是說:“哎呀!這些奸頑之人,怎麽也教育不好,真想不到!我絞盡腦汁,要這些官員能順順當當地當官,給他們創造條件,讓他們光宗耀祖,蔭及子孫。我所製定的法規政策,沒有不穩當的,一一都十分得當。可恨這些不才臣民百姓,百般破壞!不走正道,偏做壞事,自取滅亡,難以計數。”

觀察洪武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所頒布的榜文,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朱元璋的目標沒有實現,讓他不滿的現象依然比比皆是:“縣州府行省官吏在職役者,往往倒持仁義,增詞陷良”,“淩虐良善,貪圖賄賂”;“奸頑小人,恃其富豪,欺壓良善,強捉平民為奴仆,雖嚐累加懲戒,奸頑終化不省”;“無藉之徒,不務本等生理,往往犯奸做賊。若不律外處治,難以禁止。”朱元璋一再悲歎:“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屍未移而人為繼踵,治愈重而犯眾多!”

雖然朱元璋屢次重申:“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後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論無赦”。還是改變不了他曾經希望世世代代指導人民的《大誥》很快被棄如敝屣的現實。在朱元璋去世的第二個月,建文帝就在《即位詔》中宣布:“今後官民有犯法者,執法機關一律隻按《大明律》斷,不許深文周納。”這個“深文”顯然就是指《大誥》。雖然沒有哪個後世皇帝敢明確宣布廢除《大誥》,但在朱元璋死後直到明亡,《大誥》再也沒有發揮過實際作用。雖然朱元璋自己很欣賞,他的子孫們卻羞於提到太祖皇帝這本文字粗鄙內容血腥的著作。到明代中葉,《大誥》已經鮮為人知。弘治朝的大臣陸容在一篇文章中寫道:“法律條文說執《大誥》者減罪一等,可是現在百姓連見都沒見過《大誥》,何談講讀!”曾經發行數千萬冊的這本寶書,到明末在民間幾乎一本也沒有了。這也許是朱元璋從來沒有想到的。

更讓朱元璋沒有想到的是,雖然他在世時,通過他堂吉訶德式的努力,貪汙腐化現象得到了一時的抑製,然而卻積蓄了巨大的反彈能量。在他死後,腐敗又迅速發展起來,並且愈演愈烈。明代中後期,腐敗現象在各級官吏爭先恐後的瘋狂和無恥狀態中,向政治肌體的一切環節蔓延擴散並最終積聚成為洶湧的惡濤,吞沒了整個王朝。大明最終以中國曆史上最腐敗的王朝之一被載入史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