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當天下午,臨渝市南郊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召開了柏樹灣花園殺人案第一次案情分析會議,會議由刑警大隊長趙鐵柱主持。

首先,法醫報告了現場勘查及後來的屍體解剖結果。死者胸口被刺三刀,最後一刀最為致命,死者心髒右心房壁被刺破,導致大出血致死。此外,屍體解剖並未發現其它任何致死原因。根據各方麵屍體征象,可以判斷死者死亡時間為7月14日淩晨2至3時。

凶器為一柄雙刃匕首,長29厘米,其中刃長19厘米,柄長10厘米。在凶器上未發現任何指紋,因此似可判斷凶手是戴著手套作案的,當然也許凶手在作案後將自己的指紋抹去了。

臥室西側的大衣櫃有被翻動的痕跡,櫃門的把手上發現些微血跡,但並未發現指紋。經檢測,該血跡正是死者的血跡。凶犯打開櫃門的目的理應是尋找那件明代雕漆圓盒。

在樓上各處采集的所有指紋也被分別進行了分析,它們的絕大多數可以初步歸屬於四個人。其中三個人的指紋已經得到了驗證,那就是:遊若雲、小雲、以及保姆江葑。其中,江葑的指紋理應是7月2日她的腿受傷以前她上樓幹活時留下的,因為在那以後她至今未曾上過樓。而另一個人的指紋理應屬於死者的丈夫齊貴彥,該指紋在臥室及書房各處的分布極為廣泛。但由於齊貴彥現在尚未從廣西趕回,隻有等他回來後再加以確證。除了以上四個人的指紋外,在臥室門把手上還發現了芮文清的指紋,那應該是她7月14日上午7點半左右上樓後打開臥室門時所留下的。除了以上幾類指紋之外,並未發現其它可能疑似為凶手指紋的其它任何指紋。

由於在死者公寓的樓上東側書房窗外發現一根繩索從該樓房頂部平台垂至樓下地麵,而且書房窗戶玻璃也被玻璃刀劃開,因此估計凶犯大概是利用該繩索進入書房,而後進入死者臥室實施盜竊並殺人的。由於當夜曾下過不小的雨,在繩索上未能發現任何指紋。

至於殺人動機,雖然至今仍不能排除情殺、仇殺、以及其它原因的謀殺,但是,鑒於死者家中一件貴重古董‘明代雕漆圓盒’的丟失,有理由認為,凶犯進入二號樓701號公寓的目的很可能是為了盜竊這件雕漆圓盒。可能是在盜竊過程中驚醒了主人,彼此之間發生了衝突,從而釀成了血案。

至於凶手身份,由於死者在臨死之前用自己的血液在床單上寫了一個不完全的字,所以似可判斷,死者認識該凶犯,而那個血字很可能就是該凶犯的名字。但是,因為那個字尚未最後寫成,所以現在還難以判斷,死者究竟打算寫哪個字。

那字的上部似乎是一個草字頭,草字頭的下麵好像是兩豎,但也像是一撇和一豎,而且那其中還有連筆。趙鐵柱查了一下漢語詞典,將所有可能的字全都列舉了出來,一共列舉了以下的十一個字:

苗,茵,茴,菌,菊,韮,葡,萄,菲,芮,蔥

也就是說,凶犯的名字裏,應該含有以上的這十一個字中的某一個。

凶犯可能就是本樓的住戶,也可能是外麵的其它人員。

雖然現在可以基本判斷,凶手大概是借助於繩索進入死者公寓而進行盜竊殺人的,但他究竟是由樓頂沿著繩索而下,降至8樓而進入死者公寓的呢?還是由一樓順著那繩索攀援而上進入死者公寓的呢?至今尚無法斷定。因為當夜曾下了幾個小時的雨,樓頂平台及一樓地麵的所有可能的證據皆已消失。

倘若凶犯就是本樓的某個住戶,他可以在夜間2點左右在頂樓拴上繩索,沿著那繩索而下,弄開玻璃窗,進入死者公寓實施盜竊殺人。而該繩索之所以一直垂至地麵,也可能是凶犯故意迷惑警方,使警方認為凶手是由地麵攀援而上。

倘若凶犯並非本樓住戶,那麽他又是如何實施盜竊殺人的呢?既然死者死亡時間是夜裏2至3時,那麽理應判斷,凶犯借助於繩索進入死者公寓的時間應當是淩晨2點鍾左右。可是據保安介紹,從7月13日晚上11點至翌日早晨6點,二號樓的大門緊鎖,整個大樓根本無人進出。也就是說,凶犯不可能在夜間進入本樓,繼而由樓頂而下,實施盜竊。

那麽,凶犯能不能在7月13日晚上11點之前事先尋找某個借口進入本樓,預先在樓頂平台拴好繩索,然後若無其事地乘電梯下樓,大搖大擺地離開樓房,而等到夜深人靜再借助於那根繩索攀援而上實施盜竊呢?對大樓門衛處監控錄像的檢查表明,在7月13日下午直至晚上11點之前,除了本樓的住戶之外,進入本樓的外來人員隻有四個人,其中一人為特快專遞的送信員,他是給本樓的902室住戶送一份郵件,進入時間為下午3點10分,3點25分離開;另一人是本樓403室住戶的一位親戚,進入時間為下午4點25分,5點50分離開;另兩名外來人員是附近兩個快餐店的員工,都是來送盒飯的,但究竟是送到哪一戶,保安不曾問清,也不曾記錄。從監控錄像上看,第一個送盒飯的人是附近的《惠而美》快餐店的員工,他於7點12分進入本樓,7點28分離開;第二個送盒飯的人是《便捷》快餐店的員工,他於7點50分進入,8點12分離開。

雖然監控錄像表明,這四個人都已經及時離開大樓,但是,倘若其中的某人在滯留本樓期間迅速乘電梯到樓頂平台,將一根繩索拴在樓頂的某處,夜間就可以從樓下攀援而上,進行盜竊了。

可是,如果在白天將繩索從樓頂垂下,就可能引起樓外行人的注意,估計凶犯不至於如此愚蠢。但是,如果是在天黑之後將繩索拴好並垂下,那麽就沒有人能夠發現了。因此,警方注意的焦點就集中在那兩個送盒飯的人身上。

當然,也不能夠排除樓內某人與樓外某個不法歹徒勾結作案的可能性。

此外,既然考慮到凶犯的原始目的可能是盜取雕漆圓盒,那麽,他必定是對該物件比較了解的人。比如,該物件的物主劉老板,古董店的老板和夥計,以及其它的可能知情者。

經過充分討論,大家達成共識,將今後的調查重點集中在如下幾點:

第一,由於至今尚不能排除情殺和仇殺的可能性,應該首先對死者生前的各方麵情況,包括公司的生意往來對象、公司內部職工關係、以及她的私生活情況進行全麵調查。重點在她的人際關係中尋找其名字與殺人現場的血字有關者。由於死者丈夫是死者的遺產繼承人,也就是死者死亡事件的實際受益者,因此也應對其私生活以及最近一個階段的活動進行調查。

第二,對雕漆圓盒的物主劉老板的品行以及他最近的活動進行調查。

第三,對《惠而美》快餐店及《便捷》快餐店的那兩個員工的品行及人際關係進行調查。

第四,對本樓住戶及其人際關係進行廣範圍的調查,重點集中在住戶名字與殺人現場的血字有關者。

第五,也不能排除保姆勾通外人作案的可能性,因此,對江葑的人際關係以及她近期的活動應該加以調查。據說,江葑因左側小腿脛骨骨折而無法離開輪椅行走,更無法走上樓梯,但應該派警員赴醫院查實,小葑的骨折是否為真。

第六,由於死者的密友芮文清的名字與現場血字有關,理應對她的私人情況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