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信奉上帝的瘋子

我自幼被要求信奉上帝,但世上真有上帝存在嗎?

從小接受東正教[東正教,與新教、天主教並稱為基督教三大派別。公元988年,古羅斯國家基輔公國及基輔大公國(基輔羅斯分裂後形成的諸侯國)的統治者弗拉基米爾,決定將來自拜占庭帝國的東正教定為國教,從此奠定了後世俄羅斯人一千餘年的思想根基。]的教育和洗禮,它伴隨我度過了童年和青少年時代。但當我年滿18歲,也就是大學二年級之後,便開始質疑自己學過的東西。

現在回想起來,我從小到大都不曾真正地相信這些教育,隻不過出於對大人們的尊崇,從而順從他們的教導,並信任他們在我麵前的說教。

記得是1838年,我11歲,正上中學,有一位名叫沃羅金卡·M(他早已不在人世了)的男同學來我家過周末。他忽然像發布重大新聞一樣宣布了一個新發現:其實壓根兒就沒有上帝,我們所學與上帝有關的所有東西,全部都是謊言。當時,我的幾個哥哥對這個爆炸性新聞產生濃厚興趣,還把我叫上一起討論。在場的人都非常興奮,饒有興致地參與發言,一度認同我同學的說法。

我有位哥哥叫德米特裏,上大學時突然開始瘋狂地信教,虔誠地吃齋、禮拜,充滿**地過起了自以為純潔而高尚的生活。但所有的人,包括長輩,都覺得他的做法非常好笑,不知不覺給了他一個“挪亞”的綽號。穆辛·普希金在喀山大學擔任督學,與我們關係很好。有一次,我們受邀去他家跳舞,哥哥因為信教拒絕參加,普希金便幽默地講起大衛王[大衛王,古以色列第二代國王,非常崇敬上帝,不在意自己的身份,也不在乎他人的目光,用舞蹈來表示對上帝的敬意。]在方舟上跳舞的典故,逗得我們哈哈大笑。玩笑歸玩笑,我們從中總結出了一些道理:

背誦教義、去教堂禮拜無可厚非,但凡事別太認真了。

童年時代,我便開始閱讀一些伏爾泰[伏爾泰(1694—1778),本名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18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泰鬥,被譽為“法蘭西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主張開明的君主政治,強調自由與平等。]的作品。我對書中犀利的語言沒有絲毫不適,相反我可以愉悅地接受。與我們有相同教育背景的人,有的已經脫離了宗教,有的正在脫離。而我,不再信奉宗教。

我的看法是,在大多數情況下,世人擁有大致相同的生活,都一貫遵循生存的基本原則——它非但與宗教教義毫不相同,並且大部分恰恰相反。教義不參與生活,不與社交發生關聯,也不成為個人生活的參考。被眾人信奉的教義遠離生活,獨立於生活之外,如果非得與生活攀上關係,那應該僅僅是一種表麵現象,實際上二者毫無瓜葛。

不管是過去還是當下,僅僅依據生活和事業來判斷一個人是否信教,那隻能是徒勞。如果要在公開承認信仰東正教的人與反對者之間尋找不同點,其結果對前者很不利。事實上,前者往往都愚昧、殘酷和不道德,大都自以為是;而後者大多都聰明、老實、為人善良而正派。

按照國家規定,學校教授教義,並派學生去教堂做禮拜,政府官員要為人們提供參加聖餐儀式的證明。但是,我們這種人,既不是政府公職人員,也不繼續念書,卻在基督教中生活幾十年而渾然不覺,甚至誤以為自己也變成虔誠的教徒。

這種情況曆來如此,至今沒有改變。因此,不管什麽時候,無論現在還是過去,隨著知識的增長和生活經驗的積累,人們那些因為信賴某人或是受到某種壓力而接受的教義,正慢慢地失去效力。有人以為童年時學過的教義會完整地保存下來,其實,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些教義早就煙消雲散。

有位朋友C,聰明、老實,曾經對我講述他因為一次戶外活動而放棄信教的經曆。那一年他26歲,與哥哥一道外出狩獵。晚上露營時,他開始禱告[禱告,自覺地和超自然力量交流,進而讚揚、乞求、悔過或表明內心世界。],那是他童年養成的習慣。當時他哥哥也在,隻躺在草地上默默地看著,等他結束一切準備躺下休息時,才問:“你打算將這些一直做下去嗎?”

C沒有回答,他們的話題沒有繼續。但從那個晚上之後,C再沒有去過教堂,也不再繼續那些禱告儀式。整整三十年過去,他都沒有進行一次與信教有關的活動。他這麽做不是因為發現哥哥不讚成信教,也並非認同哥哥的觀點,也不是立馬下定不信教的決心,而是隻因為哥哥的那句話。這麽說吧,由於自身的壓力,他的信仰之牆本就搖搖欲墜,哥哥的話隻不過像手指在上麵輕輕一戳。那一刻他恍然大悟,自以為心中滿是宗教,其實早已空空****。禱告、畫十字、行禮膜拜等,都成了毫無意義的機械語言和肢體動作。

意識到這一切毫無意義之後,C便停止了信教。

在我看來,大部分人——受過我們這種教育的、表裏如一的,都是如此。而那些把信教當作一種手段,獲取某些眼前利益的人,其實是徹頭徹尾的偽教徒。因為,若宗教隻是人們用來滿足生活需求的某種手段,那就應該不是宗教了。與我們擁有相同教育背景的人,通常會陷入那樣一種境地:當這座虛假的大廈被生活和知識的光芒融化時,有的人已經發現並及時清除,有的人依舊渾然不覺。

從小接受的教義慢慢消失,這一點我與其他人沒有區別;不同的是,我在很早的時候就讀了很多書,同時用腦子想問題,也就是說,我是有意識地擺脫宗教。從16歲時起,我就停止了宗教活動,除非不得已不會去教堂。我不再相信他們傳授的東西,但是我仍有自己的信仰。究竟相信什麽,我自己也說不清楚。

我相信上帝,更確切地說是不反對上帝,但上帝是什麽樣的,我也不能準確地回答。我不反感基督教及其教義,但是這教義的內容究竟是什麽,我也不能準確地回答。

當我想到那段往事,依然能夠清楚地回憶起來,能給我生活提供動力的,除了本身的生理機能外,那便是“自我完善”——我將其當成那段時間唯一真實的信仰。但究竟什麽是“完善”,它能達到什麽目的,我還是不能準確地回答。

我努力提升智力水平,學習所有能學的、生活必需的知識;我努力地堅定意誌,製定一些行為準則,並努力去遵守;改善身體健康狀況,借助各種體育運動增強力量,讓動作更敏捷;通過克服各種困難鍛煉韌性,使內心變得更加強大。我認為,所有這些都屬於完善。當然,道德的完善[托爾斯泰持有“勿以暴力抗惡”“道德自我完善”“博愛”等主張,被人們稱為托爾斯泰主義。他認為,完善道德就是放棄利己主義而選擇利他,不然就是一個不道德的人,其生命就沒有真正的意義。]是最基礎的活動。然而很快,這一切都變成了“一般”的完善。也就是說,對自己也好,對上帝也罷,都不是希望表現得更好,而是渴望能夠出人頭地。很快這種想法又被另一種代替,即要比別人更有名、更有地位、更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