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章 目擊證人

屍檢報告在發現屍體的第二天下午送到了刑警隊。

死者的死因和死亡時間大致跟秦法醫的推斷基本一致。

隻是其中關於死者外傷情況以及死者受到驚嚇的猜測與屍檢報告有些出入。

從屍體檢驗情況來看,屍長167cm,發長14cm,身體自然無僵直,無屍斑出現,角膜無渾濁跡象。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重度腦挫裂傷,外加顱內出血,除了從樓頂摔落下來造成的頭部傷勢外,死者生前頭部還被鈍器擊傷,而根本原因卻是窒息導致的意識模糊。證據則是死者在死亡24小時之後,頸部出現明顯淤痕,懷疑是凶手對死者進行掐頸,導致死者窒息,隨後用鈍器擊打死者頭部,再將死者從大廈樓頂丟下。

從現場情況來看,死者頭部著地,印證死者死前窒息,處於無意識狀態。關於死者屎尿橫流的情況,法醫給出的解釋是凶手在致使死者窒息之後,將其他人的排泄物灌進了死者的衣褲,可能是出於侮辱屍體的意圖,也可能是為了擾亂警方視線,妨礙進一步調查。另外,案發現場共提取到12枚足跡,除死者本人足跡,還有6枚足跡,分別來自不同的三個人。

趙前看完屍檢報告,先是一喜,又很快喪著臉了。喜的是屍檢報告揭開了他心中很多的謎題,喪著臉則是案件並非自殺,而是一場有計劃的謀殺。

此時回過頭來看案件的整個過程,凶手在殺人之後,營造死者自殺假象,隻不過他的手段過於拙劣,考慮的方麵實在太少,隻是死者頸部的掐痕就足以說明死者並非自殺,這讓凶手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費!

思維混亂,行為殘忍,臨時起意,趙前用這些文字對凶手做出了評價。

隨後,趙前對目擊證人王成進行了詢問,值得一提的是目擊證人王成在現場對小陳說的是死者跳樓前沒有絲毫猶豫,站在樓邊就跳了下去,而到了警局卻忽然改了口。

“她應該是猶豫了一會兒再跳的,我不確定,因為我看見她時,她已經準備往下跳了。”王成以一種不確定的口吻說著。

“是準備往下跳,還是已經跳了?你看到死者時,她處於一種什麽狀態,是站在圍欄上?”趙前問。

“嗯……應該是猶豫了幾分鍾吧?我不確定,當時我自己都懵了,因為我看見她跳樓時,正在跟同事說話,無意間看到她的,我朋友說我愣了幾分鍾沒吭聲,所以我感覺我愣住了幾分鍾,她應該在圍欄上也站了幾分鍾?”

“你確定她是站在圍欄上,並且猶豫了幾分鍾?”

“跳樓的人嘛,一般都會猶豫啊,不都是等著別人來救的心理嗎,誰會真的跳下去?我估計她之前也猶豫了,不過我看到的時候已經晚了。”

“你好像很有經驗?”趙前疑惑的問。

“我哪兒有什麽經驗啊,那些電視電影啥的不都是這麽演的嗎?”王成辯解道。

趙前看了一眼旁邊的小陳,又轉過頭來看著王成,“你確定死者是站立在圍欄上,而不是趴著,或者倒立狀態?”

“警察先生,您別開玩笑了,那麽危險的地方,誰會去那裏做倒立的動作?我看得很清楚,不過您這麽問的原因是什麽呢?難道她是在圍欄上倒立,然後摔下去的?”王成猶豫了一下,接著說:“不對啊,我明明看見她是站著的……”

小陳接過話茬,“死者生前是處於窒息昏迷狀態,她不可能站在圍欄上。”

“你們是懷疑我?”王成蹭的一下從椅子上坐了起來。

“不,我們隻是例行詢問。”

“我說是站著的,你們非要說她是昏迷的,到底誰是目擊證人?還是說你們不相信我,覺得我在說謊?”王成怒急反笑,“可是我有這個必要嗎?”

趙前拍了拍王成的肩膀,示意他坐下,不要太過於激動。

“好吧,我們換個問題,你看到死者跳樓的時間是什麽時候?”

“大概下午一點?我不確定,我沒有隨時看時間的習慣。”

“當時跟你說話的同事看到了死者跳樓的舉動嗎?”

“應該也看見了吧?我當時叫了一聲。”

“他的聯係方式方便告知我們嗎?”

“這個可以。”

趙前站起身來,“今天的詢問就到這裏,以後有什麽問題我們會再聯係你,感謝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王成拿紙筆留下了聯係方式之後,起身準備離開。

趙前等王成的身影徹底消失在視野時,對一旁的小陳說:“很可疑。”

小陳點了點頭,“的確,我們談到死者跳樓前是昏迷狀態時,他明顯心虛了,想掩飾什麽。”

“我感覺太過於巧合了,商鼎大廈前人流量很大,為什麽單單隻有他看到了死者,其他人卻沒有看到?”

“他會不會跟這件案子有關,或者說他具有作案嫌疑?”小陳推測道。

“不可能,死者生前處於窒息昏迷狀態,需要有人把她推下去,所以王成不太可能是凶手。”

“會不會是兩人協同作案?凶手既然選擇在殺人之後製造自殺的假象,那麽就需要有人親眼看到死者跳下樓,而不是被其他人看到死者是被推下樓,兩人很可能互相做不在場證明。”

“你這個假設有幾分可能性,不過這樣做的風險很高,稍有不慎,就會被我們盯上,就像現在王成所處的狀態。”

“這案子或許壓根兒就不是什麽高智商犯罪,從凶手拙劣的手段就能看出來,不是嗎?”小陳堅持己見。

“先查查王成這幾天的動向吧,還有他的那個同事,一起查。”

此時,小陳幾乎認定王成具有作案嫌疑,即便不是凶手,也是幫凶之一,但調查結果卻讓小陳感到十分意外,王成及其同事,幾乎擁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案發當時,王成及其同事從一家咖啡館裏走出,監控設備記錄下了整個過程。

他們並不具備作案條件,也就不存在相互做不在場證明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