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毫不相關的過往(3)

發生這種事情,也著實把那個卡車司機嚇得不輕,要不是在反光鏡中看到了母親已經將我從車底抱了出來,恐怕他到現在還癱坐在車裏不知所措。

戰戰兢兢下了車後,母親並沒有為難他,隻是讓他將我們帶到醫院檢查,確定沒事之後便隻讓他賠了自行車錢。

母親這種做法在如今這個時代來看,可能難以理解,但在那個誰都在為生活奔波,在為更好的明天而奮鬥的年代卻顯得很平常。

因此,晚上聽聞了這事的父親也表示讚同,而周圍的鄰居以及當時見證了那一幕的陌生人也都沒有吝嗇他們的讚歎。

然而,這個事情還是成為了母親心中的一根刺,也成為了父親心中的一根刺。

畢竟這個地方很繁忙,過往車輛很多,誰也不敢保證還會不會發生類似的意外。

於是,在結清了工資之後,父母便買了三天後的火車票,任憑大城市的霓虹如何輝煌,都無法阻止他們的腳步,隻有那些從未見過的遊樂設施讓他們稍微駐了駐足。

三天裏,他們帶著我遊遍了公園,想要用這些快樂將我心中的陰影抹去,想要給我的童年留下一些美好的回憶。

可他們不知道的是,那時候的我還太小了,雖然能聽得懂話,但還沒有開始記事,自然也就談不上抹去陰影以及留下什麽美好的回憶了。

不過,後知後覺的我還是領了他們的這份心意,同時也有了一份虧欠。

如果不是因為我,說不定他們就能好好享受甚至是融入那份繁華;如果不是我,他們或許就能有更多時間去享受屬於他們的遊樂時光。

可這世上哪有那麽多如果啊,再多的如果都隻是對現實的不甘罷了。

那個時候的火車很慢,整個車廂裏都彌漫著不舍,有浮遊對家鄉的不舍,也有繁華對平凡的留戀。

那個時候的汽車也很慢,而且還很顛簸,像是要抖去一路的塵埃,又像是要震碎對故土的念想。

正是在如此緩慢的顛簸下,我第一次踏上了包容我、養育我的鄉野故土。

然而,幼兒時期的我就像個災禍磁鐵,尤其是額頭上那個忽明忽暗的圓形印記,根本不是傳言那樣的祥瑞,更像是厄難的根源。

之所以這麽說,是因為不管我在哪裏,在做什麽,總會有無端的意外發生在身邊,以至於我所回憶起的奶奶講述過的過往都變得十分漫長。

剛滿兩歲那幾天,家裏人都在屋外的院壩中拾掇著從地裏刨來的糧食,而我則是獨自坐在**。

時而歡笑,時而幽冷;時而安靜,時而躁動。

忽然,萬裏無雲的晴空閃過一束銀光,緊接著便是一聲足以撕裂耳膜的驚雷。

奇怪的是,這道雷聲很急促,明明響徹整個鄉野,卻不曾傳來半點回音。

而且,雷聲過後也沒有像平常一樣飄來烏雲,更沒有因烏雲的到來而招來疾風驟雨,似乎這道雷霆的降臨隻是為了傳遞一個消息。

至於是什麽消息,奶奶不知道,父母也不知道,他們隻知道一聲沉悶自雷霆之後從屋裏傳來。

是的,我摔倒了,摔下了床。

不過,我沒有哭。

盡管額頭已經鮮血如注,我也依舊笑得燦爛,連帶著額頭上的血液也顯得十分嬌豔,比當天的驕陽還要嬌豔。

說來也怪,屋裏的地板是由木板鋪就而來的,床前還墊了一床舊棉被,別說是從**摔下來,哪怕是從房梁上摔下來也不至於會如此血腥。

退一步說吧,就算是會流血,也不應該隻是額頭上那個印記周圍流血,而是從鼻腔和口腔流血才對。

可事實就是如此,雖然我沒有這件事的記憶,但不管是奶奶所說還是後來父母所說都是如此。

其實,這種怪異的感覺不止是我有,當時衝進屋裏的母親也有。

不過,她心中的怪異很快就被心疼所取代,直到為我擦拭血跡的時候才從心底重新冒了出來。

從抱起我到擦拭血跡這個過程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如果是正常情況下,這個過程已經足夠血跡凝固了,可我額頭上的血液還是如水一般流動,一點凝固的跡象都沒有。

不僅如此,那條擦拭用的手帕明明已經沾滿了血跡,可剛一放到水中便幹淨如新。

更為奇怪的是,當母親將我額頭上的血液都擦拭幹淨之後,卻發現我額頭上根本沒有傷口,倒是額頭上的圓形印記的顏色淡了不少。

當然了,印記顏色的變化並不代表血液是從印記中來,因為印記就那麽丁點兒,在沒有傷口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染紅我半張臉以及整盆水。

如此奇怪的現象,不管是奶奶還是父母都是第一次遇到,加上這事兒發生時出現的那道驚雷,以及我出生之前奶奶做了好幾次的那個夢,使得他們紛紛坐立難安,生怕是被什麽不幹淨的找上了門。

於是,他們背著我來到了當地一個很有名的先生家裏。

於是,從這之後我便有了幹爹。

大概這就叫做迷信吧。

然而,讓人很難理解的是,正是這種迷信,卻真真讓我對災禍的磁吸屬性發生了偏離。

拜完幹爹的第二周,我和往常一樣牽著我家養的兩條威風凜凜的大狗出門玩耍,整個一副生人勿近的樣子,除了一個遠房表哥沒有避而遠之以外,其他人無不退避三舍,簡直就是‘人仗狗勢’的最佳解釋。

表哥名叫吳應,比我大八歲;雖然是遠房,但遠的隻是血緣,並不是距離,他家距離我家其實也就一兩百米的距離。

奶奶給我講這些過往的時候之所以提到他,或許是為了從側麵印證我那對災禍的磁吸屬性發生了偏離吧。

又或許,她告訴我這些隻是為了證明迷信這個東西既然存在,那就有一定的道理,畢竟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確實是和我有關,整個事件在當時以及現在倆看也確實讓人難以理解。

不僅是事件本身讓人難以理解,我的行為也讓人難以理解。

試想一下,一個兩歲多的小孩兒,如何能牽得住兩條足以搏殺野豬的獵狗?就算牽得住,家裏人又如何放心我牽著兩條大獵狗出門溜達?

然而,這種離天下之大譜的事情就這麽真實地發生了,而且還是發生在我自己身上,並且還在鄰裏之間流傳了很久很久,直到現在都還有人將其當成茶餘飯後的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