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西城看守所

8月21日下午,我從市刑警隊被移送到了西城看守所。因為之前的工作,我跟看守所的劉所長有過一麵之緣。他很詫異以這樣的方式再次見到我。雖然他沒有直接對我說什麽,但我從他困惑不解的表情中讀出了他內心的疑問:蘇茗竟然會殺人?是不是哪裏搞錯了?

是的,就是他們搞錯了。

我很想大聲告訴劉所長:我沒有殺人,請你幫幫我。但我知道在這樣一個地方,自我辯解是沒有任何用處的。他們隻相信證據,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事實。然而不是所有的眼見都一定為實。有的時候,人們的雙眼也會被明擺在眼前的事物所蒙蔽。

看守所的生活枯燥而乏味,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我在這裏偶遇了“4·30入室搶劫強奸案”的犯罪嫌疑人,崔亮。由於一些個人原因,我之前就想找機會單獨跟他聊聊,沒想到這個機會竟然來得如此湊巧。

崔亮是8月17號那天晚上被警方抓捕歸案的。當時,他正借著酒勁兒在牌桌上跟牌友們吹噓自己新找的小女朋友有多漂亮。殊不知,正是他那個明辨是非的小女朋友積極配合了警方的調查取證工作,那起案件才能順利被偵破。

被帶到刑警隊的審訊室過後,崔亮的酒也醒得差不多了。他擺出一副無賴的嘴臉,拒不配合警方的審訊工作。但在鐵證如山麵前,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犯下的罪行,並向警方詳細交代了“4·30入室搶劫強奸案”的犯罪經過。

2018年4月30日晚上九點多,崔亮情緒低沉地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非常不滿意自己的生活狀態,每天累死累活,幹著收入不高的體力勞動,已經過了而立之年卻談不起戀愛,買不起房子,感覺人生漫漫,而自己的未來卻籠罩在一片灰暗當中。

路過一家自助銀行的時候,崔亮無意中看到一名年輕女子正在裏麵取錢。看著那一遝厚厚的紅色鈔票,崔亮羨慕不已,心想自己的銀行卡什麽時候也能取出這麽多錢來就好了。收入不高卻花錢如流水,這也是他一直以來生活過得入不敷出的主要原因。

待那名女子取完錢出來,崔亮便悄悄地尾隨在了女子的身後。他沒有犯罪記錄,沒有幹過偷雞摸狗,入室搶劫的勾當。但是那個時候,他就是鬼迷心竅,一心想把對方的錢財據為已有。

他一路跟隨那名女子,驚訝地發現對方竟然跟自己住在同一個小區。於是,他從偷偷尾隨變成了光明正大的“跟蹤”。他自然而然地跟著女子上了樓,默默地記住了對方的門牌號碼。

十幾分鍾後,崔亮帶著作案工具再次來到女子家的門前。從女子掏鑰匙,進門後立刻開燈的動作可以判斷出,該女子獨自一人居住在家中,至少目前看來情況是這樣的。

為了讓女子毫無防備地打開家門,崔亮用事先準備好的黑色膠帶粘住了門上的貓眼兒。接著,他按了幾下門鈴,裏麵很快傳來了女子的詢問聲。

第一次作案,崔亮的心情難免有些緊張。他深吸了一口氣,迫使自己快速冷靜下來。他用嚴肅低沉的聲音對女子說道:“你好,我是光榮路派出所的民警。我們剛剛接到小區居民的報案,說是有人惡意破壞門上的貓眼兒,我看你們家好像也有這個情況。”

“是嗎?”女子半信半疑地從貓眼兒看出去,視野裏果然一片漆黑,什麽都看不到了。若在平時,即便是在聲控燈沒有亮起的情況下,透過貓眼兒也能看到一絲微弱的光亮。“真的壞掉了呀。”女子自言自語般地說道,連忙開門查看情況。她正想問崔亮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就在這時,崔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闖進女子的家中,並用刀威脅對方乖乖聽話,不許出聲。

女子被這突如其來的狀況嚇得半死,雙手顫抖著舉在半空,哀求崔亮無論如何都不要傷害她。

崔亮最初的打算隻是搶走女子家中的財物,速戰速決。然而通過近距離的接觸,他發現麵前的這名女子長得清秀可人,讓他有種想要犯罪的衝動。他一時腦熱,起了色心,用刀脅迫女子跟他發生了關係。

女子害怕被傷害,自始至終沒有反抗或是大聲求救。崔亮也因此沒有跟女子發生激烈的衝突,沒有進一步升級他的犯罪行為。

對女子實施完性侵後,崔亮拿走了女子的兩部手機,一副名牌墨鏡,一台平板電腦以及女子在提款機上取得的五萬兩千元現金。

案發當日,女子曾用不同的銀行卡在自助銀行累計取出了五萬餘元現金,本打算第二天托人辦事送禮用,沒想到正是因為自己取錢的時候疏於防範,讓壞人抓住了可乘之機。

第二天早上,女子的朋友來家中找她,兩個人本來約好了一起出門辦事,但是朋友給她打電話發現她的手機一直關機,按了半天門鈴也沒人回應。朋友擔心女子一個人在家中出事,於是撥打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展開調查。

根據女子的回憶,警方大概得知了凶手的體態特征。此人身高為170cm左右,體重在140斤上下,身體較為強壯,力氣非常大。但是由於凶手作案的時候對自己的容貌進行了偽裝,女子無法形容對方的長相,也無法根據口音判斷出對方是哪個地方的人。

女子隻是十分確定地對警方說,凶手不是她認識的人。她也沒有跟別人提過自己要取大量現金的事情,除了那名要陪她一起辦事的朋友之外。

為了以防萬一,警方對女子的朋友進行了一番調查,確認其沒有夥同他人作案的嫌疑。然而,用巧合來解釋凶手偏偏在女子剛剛取完錢就對其實施了入室搶劫,實在是讓人難以信服。凶手應該有契機得知女子家中有大量現金的事實,排除了熟人作案,那麽最有可能的就是凶手對女子進行了跟蹤,尾隨。

想到這一點,警方調取了大量的路麵監控,試圖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身影。當時,他們已經在監控畫麵中看到崔亮不遠不近地走在女子的身後,並且跟女子進了同一個小區。但是恰好因為崔亮的家就住在案發的小區,警方當時又缺少甄別犯罪嫌疑人的依據,崔亮便幸運地躲過了警方的第一輪排查。

第一輪排查失敗過後,警方開始調整破案思路。他們覺得凶手的作案手法非常老道,尤其是騙受害者開門的時候,完全不像是一個剛“入行”的新手。凶手知道如何偽裝自己的容貌、聲音和口音,沒有在犯罪現場留下任何指紋、足跡和DNA信息,很可能是一個有犯罪前科的人。於是他們將第二輪排查的重點放在了前科犯的身上。

崔亮再次逃脫法網,“4·30入室搶劫強奸案”懸而未決。

如果案件到此就結束了,我也許不會過多關注一個搶劫犯、強奸犯的下場。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一件事,一件令我感到無比憤怒和惋惜的事,迫使我不得不密切關注著案件的調查進展。

我希望自己能有機會跟凶手當麵對質,問問他為什麽要殺害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孩子。那可是我跟葉隊拚了性命才從火場裏救出來的人啊,她好不容易走出那起人質劫持案帶給她的陰影,準備迎接嶄新的生活,可是一切都在5月21號那天夜晚戛然而止了。

張婉靈死了,跟“4·30案”的受害者一樣,遭遇了入室搶劫、強奸,可惜她卻沒能幸運地活下來。

“為什麽不給她一個活下來的機會?你殺了她,自己也活不成了,這麽做對你來說多不劃算。”好不容易在放風的時候逮到一個可以單獨聊天的機會,我主動湊到崔亮身邊,用試探的語言作為我們之間的開場白。

崔亮並不知道我是誰,似乎也懶得搭理我,但是對於我所提出的問題,他卻表現出了一臉的驚訝。“你是在跟我說話嗎?”他上下打量著我,內心的潛台詞大概是:這人腦子有病吧。

“我說的是‘5·21入室搶劫殺人案’。”我沒有理會他的蔑視,繼續自顧自地說道,“受害者應該沒看到你的長相吧?你為什麽不能饒她一命,非得置她於死地不可呢?”

“我說過多少次了,那案子不是我幹的!”崔亮已經被警察問過很多次類似的問題,像是形成了條件反射一般,不耐煩地衝我吼了一句。吼完之後,他注意到有人向我們這邊投來異樣的目光,連忙壓低了聲音,皺著眉頭問我,“那起案子跟你有什麽關係?你打聽它幹什麽?”

我決定對崔亮實話實說,探探他對這件事情的態度。“那案子的受害者是我朋友。我就是想親眼看看,殺死她的凶手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想問問他做了那麽喪心病狂的事,晚上睡得著覺嗎?不害怕做噩夢嗎?”

“那你可找錯人了。”崔亮聳了聳肩膀,頗有些無奈地說道,“我他媽還想知道那案子是哪個王八蛋幹的呢。也不知道那幫警察是怎麽想的,腦子裏進水了一樣,認準了我就是‘5·21入室搶劫殺人案’的凶手。我都給他們提供了案發當晚的不在場證明,他們卻當我說話是放屁一樣。天天來提審我,反反複複問我那幾個問題。他們的舌頭沒起繭子,我的耳朵都聽出繭子來了。煩,真他媽煩!”

“那你不否認‘4·30案’是你幹的吧?”

“是啊,我不否認。警察手裏有證據,他們從我女朋友那兒找到了受害者丟失的墨鏡,上麵有受害者的DNA,我想賴也賴不掉啊。但是‘5·21案’真的跟我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刑警隊的那幫人啥證據都找不著,還一天到晚來騷擾我。感覺他們好像沒有別的事做一樣,淨在我身上瞎耽誤時間。”

“不會吧,刑警隊的人又不是吃飽了撐的,明知道你有不在場證明還揪著你不放。他們這麽做總得有理由吧?

“理由就是,他們認為我提供的不在場證明可信度不高。”從落網到現在,崔亮已經被刑警隊的人提審過很多次,每次都麵對同樣的問題,早就被“折磨”得不耐煩了,憋了一肚子的怨氣。難得有機會找人發發牢騷,崔亮很快就衝我打開了話匣子。

他告訴我說,5月21號那天晚上,他一直在朋友家裏打牌,中途沒有離開過,根本就沒有時間去作案。然而警察抓到他的時候,距離‘5·21入室搶劫殺人案’已經過去了快到三個月的時間。警察找到案發當晚跟他打牌的幾個朋友,確認他的不在場證明,結果三個人的回答都有些模棱兩可,說是記不清楚那天晚上的具體情況了。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崔亮向警方提供了一份微信聊天記錄。他們幾個經常在一起打牌的朋友有一個微信群,平時組牌局就在群裏約時間,約地點。

聊天記錄顯示,5月21號下午,崔亮跟三個朋友約好了晚上七點在楊某家裏打牌。但是警方認為該聊天記錄隻能證明他們約了牌局,卻不能證明崔亮確實參加了牌局,更無法證明崔亮一直待在楊某的家裏,中途未曾離開。因為三個朋友的記憶都有些模糊,警方認為他們的話不能證明崔亮是清白無辜的。

崔亮覺得自己很冤枉,十分厭倦刑警隊的人每天來提審他。周旋了幾天下來,他感覺那些人好像被困在了一個死胡同裏,思維受到了限製。他們似乎已經意識到了當前的辦案方向是行不通的,但又不想回過頭來重新梳理案情,尋找新的犯罪嫌疑人。

審訊工作一次又一次地失敗,使得警方不得不考慮對崔亮進行測謊。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了,那就剛好和了崔亮的心意。他有信心自己一定能通過測謊,因為沒做過的事情就是沒做過。警方的破案壓力再大,對他的懷疑再深,也不能把白的說成黑的,把莫須有的罪行強加到他身上。

崔亮自嘲地對我說,他是個貪圖享樂,但卻貪生怕死的人。入室搶劫、強奸是他一時興起犯下的錯。在鐵證麵前,他認罪並有悔過之意。但入室搶劫殺人是要挨槍子兒的,一旦被警察抓著無疑是死罪。他還沒活夠呢,沒貪圖享樂夠呢,怎麽有膽量,有魄力去幹那種掉腦袋的勾當。

我好奇地問崔亮,他作案時用到的那些反偵查手段是跟誰學的。是不是以前也幹過類似的事情,隻是沒被警察發現而已。

崔亮當然不會說是,笑稱他喜歡看刑偵題材的小說和影視作品,因此對警方辦案的那一套程序比較了解。

他的回答讓我想到了自己寫的那些破案小說。為了情節內容的完整,所有的作者都不可避免在書中和影視作品中描寫或拍攝一些作案和破案的細節,但沒有一個作者創作這些作品的初衷是教唆和指導別人去犯罪。

然而現實中總是會有一些心懷不軌,心術不正的人,即使你給他看童話故事,他也能從美好的事物中看到邪惡,從光明的世界裏看到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