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我近來很感到兒童劇的必要。這個理由,不必去遠迢迢地從專門學者的書裏,引什麽演劇本能的話來作說明,隻要回想自己兒時的經驗便可明白了。

美國《小女人》的著者阿耳考忒(Louisa Alcott)說,“在倉間裏的演劇,是最喜歡的一種娛樂。我們大規模的排演童話。我們的巨人從樓上連走帶跌的下來,在甲克(Jack)

把纏在梯子上的南瓜藤,當作那不朽的豆幹,砍斷了的時候。灰妞兒(Cinderella)坐了一個大冬瓜馳驅而去;一支長的黑灌腸經那看不見的手拿來長在浪費了那三個願望的婆子的鼻子上。巡禮的修士,帶了鈔袋行杖和帽上的海扇殼,在山中行路;地仙在私語的白樺林裏開他們的盛會;野亭裏的采莓的女伴受詩人和哲學家的讚美,他們以自己的機智與智慧為食,而少女們則供應更為實在的食物。”

我們的回憶沒有這樣優美,但也是一樣的重要,至少於自己是如此。我不記得有“童話的戲劇化”,十歲以前的事情差不多都忘卻了,現在所記得的是十二歲往三味書屋讀書時候的事情。那時所讀的是“下中”和唐詩,當然不懂什麽,但在路上及塾中得到多少見聞,使幼稚的心能夠建築起空想的世界來,慰藉那憂患寂寞的童年,是很可懷念的。從家裏到塾中不過隔著十家門麵,其中有一家的主人頭大身矮,家中又養著一隻不經見的山羊,(後來才知這是養著厭禳火災的,)便覺得很有一種超自然的氣味;同學裏麵有一個身子很長,雖然頭也同常人一樣的大,但是在全身比例上就似乎很小了;又有一個長輩,因為吸鴉片煙的緣故,聳著兩肩,仿佛在大衫底下橫著一根棒似的:這幾個現實的人,在那時看了都有點異樣,於是拿來戲劇化了,在有兩株桂花的院子裏扮演這日常的童話劇。“大頭”不幸的被想化做凶惡的巨人,帶領著山羊,占據了岩穴,擾害別人,小頭和聳肩的兩個朋友便各仗了法術去征服他:“小頭”從石窟縫裏伸進頭去窺探他的動靜,“聳肩”等他出來,隻用肩一夾,便把他裝在肩窩裏捉了來了。這些思想盡管荒唐,而且很有唐突那幾位本人的地方,但在那時覺得非常愉快,用現代的話來講,演著這劇的時候實在是得到充實生活的少數瞬間之一。我們也扮演喜劇,如“打敗賀家武秀才”之類,但總太與現實接觸,不能感到十分的喜悅,所以就經驗上說,這大頭劇要算第一有趣味了。後來在北京看舊戲,精神上受了一種打擊,對於演劇幾乎從此絕緣,回想過去卻有全心地生活在戲劇內的一個時期,真是連自己都有點不能相信了。

以上因了自己的經驗,便已足以證明兒童劇的必要,一方麵教育專家也在那裏主張,那更是有力的保證了。近日讀美國斯庚那,西奇威克和諾依思諸人的兒童劇與日本坪內逍遙的《家庭用兒童劇》一二集,覺得很有趣味,甚希望中國也有一兩種這樣的書,足供家庭及學校之用。理想的兒童劇固在兒童的自編自演,但一二參考引導的書也不可少,而且借此可以給大人們一個具體的說明,使他們能夠正當的理解,尤其重要。兒童劇於幼稚教育當然很有效用,不過這應當是廣義的,決不可限於道德或教訓的意義。我想這隻須消極的加以斟酌,隻要沒有什麽害就好,而且即此也就可以說有好處了。所以有許多在因襲的常識眼光以為不合的,都不妨事,如荒唐的,怪異的,虛幻的皆是。總之這裏麵的條件,第一要緊是一個童話的世界,雖以現實的事物為材而全體的情調應為非現實的,有如霧裏看花,形色變易,才是合作,這是我從經驗裏抽出來的理論。作者隻要複活他的童心,(雖然是一件難的工作,)照著心奧的鏡裏的影子,參酌學藝的規律,描寫下來,兒童所需要的劇本便可成功,即使不能說是盡美,也就十得六七了。

我們沒有迎合社會心理,去給群眾做應製的詩文的義務,但是迎合兒童心理供給他們文藝作品的義務,我們卻是有的;正如我們應該拒絕老輩的鴉片煙的供應而不得不供給小孩的乳汁。我很希望於兒歌童話以外,有美而健全的兒童劇本出現於中國,使他們得在院子裏樹陰下或唱或讀,或演扮浪漫的故事,正當地享受他們應得的悅樂。

一九一一年德國特勒思登地方開博覽會,日本陳列的玩具一部分,凡古來流傳者六十九,新出者九,共七十八件,在當時頗受賞識,後來由京都的芸草堂用著色木板印成圖譜,名“日本玩具集”,雖然不及清水晴風的《稚子之友》的完美,但也盡足使人怡悅了。玩具本來是兒童本位的,是兒童在“自然”這學校裏所用的教科書與用具,在教育家很有客觀研究的價值,但在我們平常人也覺得很有趣味,這可以稱作玩具之骨董的趣味。

大抵玩骨董的人,有兩種特別注重之點,一是古舊,二是希奇。這不是正當的態度,因為他所重的是骨董本身以外的事情,正如注意於戀人的門第產業而忘卻人物的本體一樣;所以真是玩骨董的人是愛那骨董本身,那不值錢,沒有用,極平凡的東西。收藏家與考訂家以外還有一種賞鑒家的態度,超越功利問題,隻憑了趣味的判斷,尋求享樂,這才是我所說的骨董家,其所以與藝術家不同者,隻在沒有那樣深厚的知識罷了。他愛藝術品,愛曆史遺物,民間工藝,以及玩具之類。或自然物如木葉貝殼亦無不愛。這些人稱作骨董家,或者還不如稱之曰好事家(Dilettante)更為適切:這個名稱雖然似乎不很尊重,但我覺得這種態度是很好的,在這博大的沙漠似的中國至少是必要的,因為仙人掌似的外粗厲而內腴潤的生活是我們唯一的路,即使近於現在為世詬病的隱逸。

玩具是做給小孩玩的,然而大人也未始不可以玩;玩具是為小孩而做的,但因此也可以看出大人們的思想。我們知道很有許多愛玩具的大人。我常聽祖父說唐家的姑丈在書桌上擺著幾尊“爛泥菩薩”,還有一碟“夜糖”,(一名圓眼糖,形似龍眼故名,)叫兒子們念書十(?)遍可吃一顆,但小孩迫不及待,往往偷偷地拿起舐一下,重複放在碟子裏。這唐家的老頭子相貌奇古,大家替他起有一個可笑的諢名,但我聽了這段故事,覺得他雖然可笑也是頗可愛的。法蘭西(France)的極有趣味的文集裏,有一篇批評比國勒蒙尼爾所著《玩具的喜劇》的文章,他說,“我今天發見他時常拿了兒童的玩具娛樂自己,這個趣味引起我對於他的新的同情。我是他的讚成者,因為他的那玩具之詩的解釋,又因為他有那神秘的意味。”後來又說,一個小孩在桌上排列他的鉛兵,與學者在博物館整理雕像,沒有什麽大差異。“兩者的原理正是一樣的。抓住了他的玩具的頑童,便是一個審美家了。”我們如能對於一件玩具,正如對著雕像或別的美術品一樣,發起一種近於那頑童所有的心情,我們內麵的生活便可以豐富許多,孝子傳裏的老萊子彩衣弄雛,要是並不為著娛親,我相信是最可羨慕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