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老媼詐騙案

話說民國三十五年,即公元1946年7月間,湖北武漢發生一宗特大詐騙案,涉案金額達13億元之巨,而策劃此案者並非什麽智力過人的江湖高手,而是一名身無長物的五旬老媼,這便是轟動武漢三鎮乃至全國的張五婆大騙案!

張五婆出生於湖北黃陂,娘家姓馮,夫家姓張,戶口上名為張馮氏,家住武漢漢正街祥和裏7號。其夫名叫張中建,係黃陂張家大灣人士,原本在漢口開設一家招牌為“裕德”的衣裳鋪子,因其經營不善,加之此人又有賭癮,致使家道衰落,不得已以看相測字來騙人錢財維持生計。

再說張五婆,她自幼沒有念過書,大字認不得幾個,丈夫又沒有正當營生,為此她整天走街串巷,以替人張羅紅白大事換幾枚散錢來貼補家用。別看她身材矮小,其貌不揚,又是一雙三寸金蓮的小腳,卻時刻把自己捯飭的幹淨利落,隻為給人的第一印象上留下一絲好感。別看她沒有文化,卻十分能說善言,加之其心思縝密、老練油滑,憑借著兩行伶俐齒,三寸不爛舌,成為街道裏巷之前兜得轉、吃得開的頭號人物。

抗日戰爭期間,張五婆通過非法手段發了一筆國難財,倒也吃香喝辣了好長一段日子。抗戰勝利後,張五婆斷了財路,但她並不氣餒,跟老相好、年僅三十二歲的王翼飛雙劍合璧,開始了她的詐騙生涯。

王翼飛是湖北漢陽五嶺崗人士,淪陷時期曾擔任過日偽軍的少校副官,也正是借助他的權勢,張五婆才能混上好日子。王翼飛之妻王趙氏,由山東逃難而來,因其生就一張好麵皮,被王翼飛相中之後兩人結為夫妻。王趙氏雖是一介女流,卻口齒明快,擅長交際,據說她丈夫王翼飛偽軍少校副官的差事就是靠她出賣色相換來的。

抗戰勝利了,日本人被打回了老家,王翼飛的好日子也隨之而去,該著此人的命好,居然沒有被打成漢奸,隻是家產被充公,使得他一夜之間變成了窮光蛋。

不過這倒也難不倒他,靠著妻子王趙氏的白麵皮,加之他一副黑心肝,居然不出半年時間便再次成為人上人,在漢正街購置了一所大宅子不說,還有自己的人力包車,出行招搖,舉止闊綽,成為許多人攀附的對象。

有錢之後,王翼飛開始養起了外宅,王趙氏根本不管不問,兩口子此時隻是名義上的夫妻,不過是相互借力,互相利用罷了。通過外宅夫人王朱氏牽線,張五婆又跟王翼飛混到了一起。由於雙方都是邀會、標會、存放款的老手,組成一個詐騙集團不在話下,於是兩人說幹就幹,立即招兵買馬籠絡各路老千,分別開辦了三家公司,專以欺詐獲利。

這許多老千之中,有個得力女將,此人是張五婆的心腹,還是個吃齋念佛的善女子。此女子名叫劉漢斌,人稱二師兄,也稱劉師兄,為何不稱呼師姐反稱呼為師兄,外人不得而知。這位二師兄盡管吃齋念佛,在名義上是個虔誠禮佛的齋姑子,卻整天穿金戴銀,招搖過市,憑借較好的長相以及一張巧嘴,終日混跡於高檔場所,成為黑白兩道通吃的人物。她專為張五婆管理財物,並且依靠蠱惑他人存錢在張五婆的存款公司從中取利,她在外麵收存款利息1分到1分半,存在張五婆的公司裏,她則提高到2分到3分,就這一來一去,她可謂賺得盆滿缽滿。

除了這位二師兄劉漢斌之外,張五婆還有“十姊妹”,全都是些心狠手辣的中年婦女,沒有一個善類,她們拜張五婆為幹媽,成為張五婆的邀會、標會的心腹爪牙,以十串百,以百串千,將數不清的好人帶進坑裏,不知坑苦了多少人家。

有朋友或許要問,何為“邀會”,何為“標會”?

所謂邀會和標會分別出現於晚清時節,屬於一種民間自發形成的借貸、存款方式,類似於今日的“套路貸”,一旦進入其中,便陷入坑中難以自拔,到頭來不得不全家舉債,使得生活難以為繼,以至於出現賣兒賣女賣妻子的事件不斷發生。

時至1946年7月,張五婆、王翼飛一夥詐騙金額達到13億元之巨,數百名催債人以及數不清的借債人此時已經知道自己陷入套路之中,於是成群結隊地衝入張五婆與王翼飛一夥開辦的公司之中,將張五婆、王翼飛、王趙氏之流用繩子捆綁起來,扭送到武漢警備司令部軍法處。

隊伍浩浩****,王翼飛走在最前麵,脖子上掛著一塊大牌子,上寫“大騙犯王翼飛”六個大字,數百人沿途高呼“快看騙了咱們十三億元的大騙子”,所經之處圍觀者數之不盡,交通為之阻塞,有些受騙者衝上前去,廝打張五婆、王翼飛等眾,並朝其臉上吐口水,王趙氏的旗袍被熟爛,袒胸露背地被人擰著雙臂走在街頭,其模樣狼狽至極。

警備司令部軍法處暫且將這夥人收押,但他們沒有審理權,漢口地方法院隨之受理此案,範九承擔任總檢察官,於1946年8月24日開庭,認定張五婆、王翼飛、王趙氏等人犯有詐騙罪。

再說二師兄劉漢斌,當時逃過一劫,並未被人抓住。幾天之後,她見風聲漸弱,於是如以往那般穿金戴銀大搖大擺地上了街。沒走出多遠,迎麵走來兩名軍警,劉漢斌做賊心虛,扭頭欲逃。那兩名軍警見狀,立即追上去盤查,將其攔下後確認其身份是劉漢斌,隨之將其扭送到法院,予以收監候審。

此案自8月間開始審理,期間前來報案者數不勝數,來搗亂者也是絡繹不絕,企圖製造混亂營救張五婆等人。

時至9月12日,漢口地方法院做出最終裁定,庭長陳振剛宣讀判決書,認定張五婆、王翼飛、王趙氏、劉漢斌等四十餘人犯有詐騙罪,幾名首犯各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7年,其餘人各處3-5年有期徒刑不等。但王翼飛隨即上訴,改判為之侵占部分無罪。張五婆隨即也提起上訴,但遲遲沒有重審。

待至1947年4月,法院將張五婆、王翼飛之動產、不動產進行公開拍賣,以償還債務。

與此同時,二師兄劉漢斌買通門路,借助錢財通神,以養病為由獲得自由身,隨即花了大價錢分別買出十幾個心腹,本欲將張五婆救出,但張五婆屬於首犯,因此隻能作罷。

至此,喧囂一時的張五婆大騙案就此了之。一個沒有勢力、沒有文化、沒有背景的五十多歲老太婆,僅憑一張巧嘴就能騙得如此之數目的錢款,讓人也不得不為之咋舌,如此之多的人上當受騙,無外乎一個“貪”字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