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美藥房弑兄案

華美藥房地處上海福州路、山西路口,外觀規模並不宏大,但店主人徐翔茹卻是新藥同業公會的主任委員,西藥業中數一數二的巨擘。徐翔菰家住蒲石路(今長樂路),生有二女二子。長女為人較忠厚,沒有出嫁,在家替父親掌管家務。次女徐濟華,留學德國學醫,得博士學位,在其父的支持下,於巨籟達路(今巨鹿路)開了一家濟華醫院。長子徐濟鳴,畢業於中法藥學專科學校,已經結婚,在藥房裏幫助其父管理業務,頗能謹守店業。次子徐濟皋,年方二十,尚在南洋中學讀書。

徐濟皋未婚而又染有富家子弟的紈絝習氣,沉湎於舞榭,與新華舞廳的舞女陳某打得火熱,並想與之結婚,以圖永好。陳某知道徐是華美藥房的小少爺,家產巨萬,買這買那,向徐需索甚頻。徐濟皋尚在求學,經濟須依賴家庭,但為博取陳某的歡心,以踐婚娶之約,不得不屢向家裏要錢。徐翔菰時已年近花甲,雖然藥房還是由他親自主持,而款項的出入,均交他長子管理。徐濟皋要錢總向管理經濟的長兄伸手,為此兄弟之間不免時有齟酹。

1941年10月21日傍晚,徐濟皋又向長兄要錢。徐濟鳴因他近來要錢的次數越來越多,數額越來越大,就盤問其用途。徐濟皋不得已如實相告,希望能得到長兄的同情。不料徐濟鳴聽了大怒,說要結婚也不能娶個舞女,有損徐家體麵,於是兄弟之間大起衝突。徐濟皋一時興起,看到牆角有一把小斧頭,也不及考慮後果,拿起來便對準長兄腦殼砍去。徐濟鳴受傷倒地,血流如注,不省人事。徐家的人見狀,急將徐濟鳴送到巨籟達路濟華醫院。

徐濟鳴終於死去。按理應將徐濟鳴屍體送殯儀館,但他傷痕顯著,殯儀館向由警察局管理,如發現屍體情節可疑,必須呈報,這必然會引來麻煩。徐家經與親朋商量,決定將屍體送往法租界的同仁輔元堂驗屍所。那是一個民間慈善團體,而由法租界當局監督,經常收殮路斃的乞丐,給棺埋葬,有意外事情發生,則報官檢驗。

徐家把徐濟鳴屍體送去之後,又怕被驗出因傷致命,凶手難逃罪責,於是用錢買通了同仁輔元堂的職員,把一個病死乞丐的屍體,拿來頂替,法醫檢驗的結果,自然是“委係因病致死,並無別情”,屍體且已由家屬具領棺殮。

此事徐家雖嚴加保密,除較接近的親友外,誰也不知道有此倫常慘變的事發生。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此事還是被徐家的一個廚師把它透露給法租界巡捕房包打聽的狗腿子三光麻子。包打聽認為這是個敲詐勒索的好機會,大有油水可撈,為了要抓到徐家的證據,先將寄放於殯儀館裏的徐濟鳴棺材提出,再把徐濟皋抓進捕房,隨後連徐濟華也帶進去。徐翔茹著了慌,就找抗戰前上海特別市政府秘書,此時已落水做漢奸的耿嘉基(字績之),請他去走法租界巡捕房法籍總辦喬士辦的門路。耿嘉基留學法國出身,吳鐵城當上海市長時,他常代表市政府與法租界工董局打交道。但喬士辦是個老狐狸,怕人命關天,將來事情鬧大了,自己脫不了身,僅同意保釋徐濟華,凶手徐濟皋仍在押,喬士辦因不願多承擔責任,便把從殯儀館提來的徐濟鳴的棺材,送到台拉斯脫路(今太原路)驗屍所,經法醫檢驗證明確是因傷致死,於是把驗屍單連同徐濟皋向上海第二特區法院一送,撒手不管了。

徐翔菰不得不拚命花錢,想把徐濟皋保下來,以延續徐家香火,於是又去走上海第二特區法院的門路。

就在這時,一些報紙記者的手也插進來了。徐翔茹是西藥業的富戶,家裏出了這樣的亂子,且關係到他一生的命運,對一些專幹借機敲詐勾當的記者來說,真是求之不得的對象。這些記者,平時與巡捕房的包打聽,以及包打聽手下的那個三光麻子,是聲息相通的,因而不但後來去找徐翔蘇的人越來越多,且胃口也越來越大,甚至過去錢拿得少的,還去要求補足。徐翔茹被這些來來往往、大大小小的新聞記者弄得不可開交,怎能再辦別的事?他便委托《申報》的一個記者總其成,包辦此事。這個記者既敢包辦,當然有些來頭,他受托之後,自己先吃個飽,再來掰蟹腳——分贓。得人錢財為人消災,開始時各報一字未登。

不久,有人給上海《平報》寫了一封匿名問:“華美藥房發生了胞弟殺兄巨案,如此倫信,責常巨變,何以報上一字不登?是否在華美藥房的銀彈攻勢下,你們也被收買了?你們得到多少錢"報社懷疑負責社會新聞的記者也受賄。這個記者聲辯自己既未受賄,也不知有此事實,他為了證明自己清白,花了幾天時間調查,居然把案情經過寫了出來,向報社交卷,並於第二天以本埠頭條新聞披露,頓時轟動。事情一經捅岀,便弄得上海各報天天都有華美藥房殺兄案的新聞,要是哪家報紙不登這項新聞,反像是告訴人家:“此地無銀三百兩”——已拿了徐家的錢了。

華美藥房殺兄案移交上海第二特區地方法院後,司法行政部怕法院為承辦這件案子岀紙漏,使汪偽政府受輿論攻擊,下不了台。所以政務次長汪曼雲來上海的時候,曾把上海第二特區地方法院院長孫紹康召去,要他對這件案子格外留神,千萬不可給人話柄。孫說:“我為慎重起見,已決定把這案子交給刑庭庭長袁孝根去辦。”汪聽了很高興,因為袁是自己的同學,平日辦案還算謹慎。汪還不放心,又把袁找來,說:“敏人(孫紹康的號)把這殺兄案交你辦,是為了慎重,部裏對你寄以殷望,希望你好自為之,使我們法政同學臉上添光。”其實,這時孫紹康、袁孝根早已受賄,對如何辦理此案,成竹在胸。

戲是要經過搭配才能上演的。徐家所聘請的律師,實在也欠高明,先是教被告徐濟皋裝瘋入瘋人醫院,後又教他到法庭上裝傻賣顛,無論法庭怎樣盤詰,他總是一聲不吭。法庭裝模作樣地開了幾庭,便草草判決有期徒刑10年。判決之前,行賄受賄已傳遍全市,現在此案判得如此之輕,更是輿論嘩然,一致認為其定有隱情。其實就案情而論,如被告徐濟皋當庭承認,是長兄動手在前,因防禦過當,一時失手,並非有意殺人,這誤殺罪充其量也不過判個無期徒刑,社會上也不至於發生那麽大的反響,況且以後還有出獄的機會。而結果乃愛之適所以害之,被告當庭不答不辯,判決後又不上訴,反而顯得情虛。

汪偽司法行政部為輿論所迫,急忙派一個司長來上海徹查。他一到上海,就有人送他一筆萬元的厚禮,他往口袋裏一塞,便悄然回南京複命,結論自然是“事出有因,查無實據其實,司法行政部的部長、次長之間,正為接收上海公共租界的法院勾心鬥角,屬於汪記國民黨的政務次長汪曼雲,便抓住這件事攻訐屬於投偽的青年黨的部長趙毓鬆,說青年黨受賄。趙毓鬆為了撇清自己,也想藉此“禍移東江氣便對汪說:“上海的情況你比較熟悉,我看這件事還是你派人去査一查吧!趙的意思是:你派的人,也決不是不偷腥的貓,讓你也陷進去,看你怎麽辦.?汪曼雲無奈,隻好硬著頭皮派部裏的參事彭柴到上海徹查。彭槃是司法界的前輩,汪曼雲的老師,20年前轟動上海的浦東林塘張欣生弑父案就是他經辦的,據說在操守方麵還是比較好的,所以汪就派了他去。汪曼雲還怕彭控製不住自己,告以就裏,鄭重囑咐千萬別岀岔子,隨後自己也到了上海。

汪曼雲到上海的第二天,耿嘉基就從汪偽特工總部負責法院同仁會的夏仲明處知道了,立即打電話約汪到自己家裏吃晚飯。他們兩人本是拜把兄弟,所以一見麵耿嘉基就開門見山地對汪曼雲說:“華美藥房這件案子是我經手的,現在雖然弄得很糟,可是無論如何,你應看在自己兄弟的麵上,非幫忙不可!至於徐家,當然會格外感激你了說著,就從口袋裏掏出一張5萬元的支票,並說:“這一點意思,是徐家要我轉的,請你接受下來了。”

汪看了便攔著說:“老兄,這個錢我不能收。你插手這件事,很難討好,我看你能推掉還是推掉的好,主要是給原判判壞了。要是當時認定徐濟皋不是預謀殺人,把他判為無期,法律上也還講得過去,人將來照樣可以出來,事情也就不是目前的情況了。可是他們這樣毫無顧忌地判了10年,犯人與檢察官都不上訴,誰都會懷疑此中有鬼,無怪要哄起來了。如果重新判決,反使誰都不敢不判死刑,這豈不是弄巧成拙,你也軋扁頭。這支票我收了,隻會增加你的困難,於事無補,請你原諒。不過法院方麵能不顧一切;隻判了10年,膽子確也不小。”

耿說:“當然他們是有所恃的。”汪問:“是你在支持他們”耿說:“我哪夠格!是士群,實際是夏仲明在替他辦至此汪才恍然大悟,有汪偽特務頭子李士群當後台,怪不得法院膽子那麽大。”

汪說:“這件事既然你與士群都軋腳在內,我決不為已甚,這點我想你是會信得過我的。可是就案子本身來說,是沒有希望的,你要留下退步的餘地,士群那裏你別說我知道底細,我也不會告訴他,免得大家兜不轉。”

徐翔菰救子心切,單在法院方麵就花了20萬元。這筆錢,院長、庭長、推事、檢察官以及書記官長之間怎麽分不得而知,可是所有的書記官,卻沒有掰著蟹腳,分到一個大錢,內部鬧了起來。所有的書記官,以法院同仁會書記官的名義,開了一個會,決議要徹查此案,目的是脅迫院長拿些贓款出來,使所有的書記官也能沾點油水,否則就把它揭露出來,寧願敲破狗食盤,大家吃不成,也算岀了一口氣。

後來,審判記錄簿落到彭栗的手裏,使司法行政部要推翻這個案子的判決,有了根據。汪曼雲知道這案子有李士群參與操縱,他與李既是結拜兄弟,又是李的副手(李兼偽清鄉委員會秘書長,汪兼副秘書長),急想置身事外,便與彭榮拿了記錄簿回到南京,向部裏交差。

趙毓鬆根據這本審判記錄,命令上海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首席檢察官喬萬選提岀上訴。可上海第二特區法院院長孫紹康,因有李士群的撐腰,,便有恃無恐,說喬是違法幹涉審判,竟然出拘票要捕喬萬選。喬這時也探知孫紹康的背景是李士群,知道這凶神惡煞是惹不得的,嚇得逃到南京,躲在糧食部長顧寶衡的家裏。短兵相接的陣勢既已擺開,司法行政部隻好硬著頭皮應戰,將有關辦案的院長、庭長、推事、檢察官等,一律撤職拘案法辦。這一下居然把孫紹康、袁孝根等人嚇跑,逃到杭州一個特務訓練班裏當教員,在李士群的庇護下免遭逮捕。

這一個回合,李士群算是吃了敗仗,為了報複,他便使岀特務手段,製造假情報給汪精衛,說青年黨由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李守黑主持,也在上海辦特務,其矛頭顯然是對著我們國民黨的。並搜集了許多青年黨攻擊國民黨的小冊子,一並送上。汪精衛組織偽政府所以要搜羅青年黨這批黨棍子,無非是用以作為多黨政治的點綴,裝裝門麵而已。汪的排他性是很強的,於是在1942年3月把趙毓鬆調到冷衙門考試院檢敘部當部長,坐冷凳。

為了華美藥房殺兄案,李士群用盡力氣將青年黨的趙毓鬆趕出司法行政部。這樣,汪曼雲不僅出了一口氣,而且還想乘機取趙毓鬆而代之。汪精衛為了這件事對汪曼雲說:“曼雲,你來幹司法,我很放心,但我為把住行政院這個舵,有一個方針,即凡是部長、次長之間鬧意見而部長離職的,我不主張由次長來繼任部長,否則每一個部都有次長,那部長、次長間的不協調勢將有增無減,行政院這個舵我就無法把了。現在為了兼顧雙方,最好由你推薦一個人來當部長,由他過渡一段時間,再由你來幹,這樣就不致亂了我的方針。”汪曼雲根據這個指示,找到了一個替身,即自己的親家公、維新與汪偽兩朝漢奸政府的最高法院院長張韜。

汪曼雲為求事在必成,深怕自己向汪精衛推薦沒有把握,還陪同張韜去找李士群(時為軍委會調查統計部氐兼江蘇省主席),托他推薦。沒有料到,汪精衛對張韜印象不好,結果橫裏殺出一個程咬金,由周佛海推薦羅君強接替趙毓鬆。

羅君強好沽名釣譽,自命為“青天大老爺”,他出任司法行政部長,為迎合社會輿論,即與李士群達成協議:把被告徐濟皋改判為死刑,其他一概不究。他以司法行政長官幹預審判,命令檢察宮以原判處刑太輕為由,提起上訴,以證明自己的“廉明公正氣”。由於此時羅君強與李士群對此案的處理已達成協議,阻力也就消失了。此案的上訴法院為上海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承辦人員仰承意旨,重新審判,判決由10年徒刑一變而為死刑。至此,被告徐濟皋最後隻有寄希望於最高法院的一線生機。案子在最高法院還未判決時,羅君強在一次“行政院會議”上,以傳聞向最高法院院長張韜提出質問,說外麵有最高法院受賄,已決定將華美藥房殺兄案的被告改判為無期徒刑的傳說,到底有無其事?張韜當然極力否認。此後這案子如不維持原判,張韜就有受賄的嫌疑,這種政壇人事上的摩擦,最後造成本來罪不至死的被告非死不可的結局。

最高法院的判決是最後的判決,接著就是執行的問題。羅君強深怕有意外,執行地點不在原來羈押的薛華立路(今建國中路)監獄,而把犯人移到南市監獄絞殺。執行的人,也由法警改為財政部的稅警團(羅君強是該團的副團長),真有些不倫不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