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向揚的秘密(1)

之後養傷的日子向揚很老實,向尋也過得無比舒心,學校的課程雖然足足落下了兩個星期,但他們兩個一個白天學,一個晚上補,居然隻用了不到三天就全部補上了,加上向尋雖然右手骨折,可向揚的主動手恰好是左手,所以寫作業什麽的根本不耽誤,隻要讓向揚出來,不但字跡瀟灑,而且寫得飛快,遇到不懂的兩人一討論,居然學習、解題的速度都是從前的兩倍。

向尋有時甚至遺憾為什麽向揚沒有早一點出現?

隻是向尋的舒服日子也就過到他養傷結束,等到醫院開具出複原證明,允許他上體育課開始,向尋才感歎自己之前真的是太天真了。這向揚簡直就是個惡魔!

淩晨五點,向揚的每日叫起準時響起。睡懶覺?沒可能的,起床跑步一小時是每日必修課,風雨無阻、寒暑不計。向尋不跑?當然可以,那這一個小時就會由向揚親自來跑。而由向揚來跑的後果,就是之後的三天向尋都會腰酸腿疼,最嚴重的一次,在向揚跑完,向尋的人格剛剛才換回來的同時,他就腿部抽筋直接倒地了,因為向揚好像根本不知道累和身體的極限在哪裏似的,他會以全速來狂奔這一個小時,甚至抽筋、骨折什麽的都不能阻止他。所以在向尋嚐試反抗了幾次後,就乖乖每天起床跑步了。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比如他們的這具身體生病,感冒發燒什麽的,向尋會以有可能轉肺炎為由暫時逃過幾天,但向尋小病貓似的體質在這種每日的奔跑中越練越好,這種能偷懶的時候也就越來越少。

至於抽煙?嗬嗬,有了上次的打人事件,向尋知道,這輩子他都不用想了。

而向尋挑食的毛病也被向揚治好了。

【胡蘿卜不吃可不可以?】

【你說呢?】

【嘿嘿,那我不吃了。】

然後向揚出來替向尋吃了,然後向揚一直呆到把這頓飯吃完才離開,然後之後三天每次吃飯的時候向揚都很準時的出來替掉向尋,作為非典型吃貨的向尋悲劇了。怎麽能剝奪掉他吃飯的樂趣呢?要知道能吃到好吃的飯菜也是一種極致的享受啊!所以挑食什麽……

【哥,茄子能不吃嗎?】

【當然可以。】在外人聽起來或許是平淡至極的語調,但唯有向尋能聽出其中的威脅。

【別別別,我吃,我吃。】乖寶寶向尋如約上線。

向尋有時候就在想,如果向揚從沒出現過,那他的人生會是什麽樣子的?不用每天跑步,不用吃不愛吃的食物,可以盡情喝可樂,可以下課後不回家和同學們去胡天胡地的泡網吧,甚至可能早早就已經學會了抽煙、喝酒,沒準兒連女朋友都已經交上了。但是向尋轉念一想,也明白,如果向揚沒有出現,大概從那次抽煙事件,他的人生就已經走偏了也說不定,畢竟以他當時的體格、體能是根本不可能打贏那幾個高年級學生的,後麵的事情就更不好說了。

所以向尋每次就算被向揚給逼得實在受不了的時候,頂多也就是想想:向揚怎麽就沒有失去意識的時候呢?就像他最一開始人格互換的時候。難道向揚就從來不睡覺嗎?如果向揚也有失去意識的短暫瞬間,那他是不是就可以偷得半日清閑?

【抹殺掉啊……】向尋這麽多年來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頂多恨急了的時候想想“如果向揚沒有出現就好了”,但往往這個念頭存在不過三秒,就會被他自己打消掉。向尋自己這麽想的,便也就這麽告訴了向揚,【我倒是有想過你沒出現就好了,抹殺什麽的,嗬嗬,你借我個膽子?】

這一點向揚是相信向尋的,向尋從小就是屬於那種分析能力很強,但膽子很小的。所以向尋從小就很乖,之前是聽父母的話,等到他強勢出現並幹預他的生活後就聽他的。隻是,【是沒出現,還是沒出現過?】

向尋簡直哭笑不得。做刑警這麽多年,他早就不是個什麽都不懂的菜鳥,在送檢過程中,有時候就因為一字之差,辯方律師能矯情半天不說,甚至能把黑的說成白的,所以他們在整理筆錄的時候會非常仔細,甚至到斟詞酌句的地步,可是向尋想不到,向揚居然會把這一套用在自己身上,這算是職業病嗎?

雖然隻有一字之差,可意思卻差了很多,“沒出現”是當下不存在,“沒出現過”是從來沒有存在過。向尋翻了個白眼,【是沒出現!不是,哥,我就奇怪,你從來都不睡覺的嗎?其實這問題我早就想問你了,怎麽我在的時候你永遠在,我不在的時候你好像也在,你不會困嗎?而且咱們剛開始人格互換的時候,每次我都會失去意識一段時間,可你卻從來都沒事,你是怎麽做到的?】

【嗬嗬……】向揚回給向尋一個意味不明的笑,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向尋大概永遠都不會知道,向揚也一輩子都不可能告訴他,在最初的最初,向揚剛剛出現的時候,他其實是有想過要抹殺掉向尋的,隻是後來因為向尋一係列出人意料的表現,再加上向揚自己的那些不可更改的缺陷,才導致他保下了向尋。這麽多年下來,最早的那些彷徨、痛苦與糾結早就被向揚扔進了記憶的犄角旮旯裏,卻因為冷杉的一句話,帶出了向揚之前從沒想到過的疑問,那就是,向尋這麽多年有沒有想過也要抹殺掉他?雖然一開始沒有,但在後來的那些被他反複逼迫壓榨的歲月中呢?而溝通的結果證明,向尋就是向尋,向尋的腦回路永遠和正常人不太一樣,也不知道該說他是過分善良,還是神經大條,或者根本就是傻?不過有一句話不是說麽,傻人有傻福!

至於向尋是不是在騙他這一點,向揚則一點都不懷疑,因為他們之間是無法對對方說謊的,一旦一方“說”出來的話不實,另一方就會有所感應,這也是為什麽很多時候向揚寧可沉默也不開口的原因。

至於他們之間其實也是可以有秘密的這一點,向揚很早以前就知道,但是向尋似乎一直都不知道,或者他明明心底也是明白的,卻根本不去往那邊想。因為他們之間最大的秘密,其實就是向揚最初出現的原因。向尋曾經問過他,但向揚一直沒說,也許他一輩子都不會說,關於那段他獨自封存、始終沒有共享給向尋的記憶。

那是在向尋十二歲那一年的暑假……

貪玩的向尋因為總是和幾個小夥伴偷偷地去野池子玩水,向父向母不放心,畢竟每年在野池子淹死的孩子不勝枚舉,那還是會水的,像向尋這種根本不習水性的就更危險。但是又不能把男孩子圈在家裏養,又不是女孩子,關家裏還能圖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閨秀名聲。所以向尋父母決定,幹脆花錢給他報個遊泳班,不但發泄了小孩子過於旺盛的體力,還能在有人看管的情況下係統地學習一項技能。

而向尋一向乖巧聽話,自然是同意了父母的提議。

隻是在那個年代還沒有網上支付這麽便捷的付款方式,大多數人也沒有在身上或家裏放很多現金的習慣。於是,在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滿心憧憬的向尋開開心心地跟著向媽媽一起去銀行提款了,甚至在排隊等候的時候,還在一遍一遍地問,“是不是錢提出來我就可以學遊泳了”,而向媽媽也一遍一遍不厭其煩地應著“是是是”。

一切突變,是當一個拿著普通帆布包的男人進來後。他沒有像電影裏演得那麽誇張帶著個頭套或者大口罩,而是普普通通的穿著打扮,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發,眼底一層濃重的黑眼圈,他甚至連個帽子、墨鏡什麽的都沒戴。如果走在馬路上,也不過就是尋尋常常的一個人,絕沒有人會把他和搶匪聯係在一起。可就是這麽一個人,在進門不久後,就從他的帆布包裏掏出了一把寬大的菜刀。

搶劫!

那個年月裏,還沒像現在似的到處都設有安保人員,即便是在銀行裏。立時,在銀行裏等待的人群亂成了一團,然後在那個人揮著刀子隨便砍傷了幾個人後,眾人安靜了下來,開始老老實實按照那個男人說的,把自己隨身的現金和貴重物品往他的帆布包裏扔,男人走到哪裏,哪裏就有淅淅索索翻包和扔錢的聲音。

事情就是那麽湊巧,湊巧的向母還沒有取到錢,身上的現金並不多;湊巧的向尋正好有副耿直的性格和一張沒把門的快嘴;更湊巧的是,警察來得那麽及時又偏偏那麽不是時候。

“打發要飯的呢?”不滿的是搶匪的聲音。

“我身上真的隻有這麽多錢了。”委屈顫抖的是向尋母親的聲音。

“當我三歲孩子呢?趕緊的。”不知道是真的不相信,還是隻是為了壓榨得更多,搶匪頗不耐煩地晃了晃手裏明晃晃的菜刀。

“媽媽沒騙你,我們已經沒錢了,而且就算有錢也不會給你這種社會敗類,那是要給我學遊泳的錢。”才青春期萌芽,個子還沒竄起來,可已經有點叛逆期苗頭的向尋從向母極力攬著的身後竄了出來。十二歲的小小少年,也不過就還是個半大的孩子,尚不知道什麽是怕,但已經開始知道作為男子漢應該要保護自己的家人,所以他挺身而出擋在母親的麵前而不是龜縮在母親的身後;更何況,在那個年月,雖然有一部分人已經先富裕起來了,可向家並不在內,他們就是那種老老實實的中產階級,雖然吃穿不愁,但也就是緊緊巴巴的生活,能攢出餘數不多的錢來很不容易,能把這筆錢提出來給孩子報個遊泳班,已經算是下了大本錢,就算不是把存款都掏空,也所剩並不多了,家裏的情況向尋一直是看在眼裏的,如何能不知道?再加上不知道是學校思想道德教育得過於成功,還是向尋僅僅是想把書本上的詞語活學活用,就連“社會敗類”這種話向尋都說出來了。

“你小子……”劫匪一把薅住向尋的脖領子,揚起刀來,發飆的話還沒有說出口,已經有警察推門闖了進來,“不許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