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老煙槍得知大執事同意報警時,著實一驚,這位大執事到底有多固執,老煙槍可是深有體會,要不是當年他執意要對小白和串子執行行規,也不可能出現串子尋仇這檔子糟心事了。老煙槍當然知道,把鍋甩給警察是最省時省力的結果,可之前任憑幫裏百十號弟兄出言相勸,大執事就是執意不從。沒想到僵局居然被呂瀚海給打破了。
老煙槍自然是詢問了詳細經過,呂瀚海也一五一十坦誠相告,為了顯擺自己的能耐,他還把欲擒故縱的一套想法和盤托出。老煙槍聽後佩服得那叫一個五體投地再加三叩首。
展峰等人剛準備摸黑上吳培根住處探查一番,呂瀚海那邊就帶著線索前來報案了。在一番假模假樣的受理後,專案組換上了刑警隊的製服,光明正大地出勘到了現場。
吳培根的住處,是一座坐南朝北的小型四合院。麵積不大,攏共也就百十平方米。院子呈長方形,用紅磚圍砌而成。
一條30厘米寬的磚石小路把院子一分為二,左邊打有水泥地平,專供停車用。右邊則種植少許青椒、茄子,儼然一個小型菜園。不過長時間無人打理,園地裏早已經是雜草叢生。磚石路正對著一間瓦房。屋內被磚牆分成三個區域,中間是待客的堂屋,左手邊是臥室,而右手邊則堆砌著少量雜物。燒鍋做飯的廚房建在菜園東側。拉屎撒尿的茅房則在停車位的西方。
嬴亮對吳培根做了詳細的研判,關於他的最後一條記錄還是出獄後的落戶(上戶口)信息。換言之,其間有十多年他都是處於人間蒸發的狀態。帶著疑問,展峰仔細觀察著院裏的一草一木,試圖在裏麵找到答案。
水滴石穿,繩鋸木斷,世界上任何堅固的東西都經不起時間的磋磨。暴露在風雨中的地鱉蟲,就如同受熱熔化的泥塑,輪胎、車鬥和目光所及之處,都是一副垂死的模樣。展峰手持高倍放大鏡,像個研究壁畫的考古專家,不放過車上的任何一個細節。
“手刹車未拉,牆麵有被撞痕跡,看來走時很匆忙。”
司徒藍嫣也注意到了這個細節,她用金屬錘敲了幾下牆麵,發出當啷當啷的脆響。
“磚石很堅硬,能把牆麵撞碎,說明他的大腦當時正處於失控的狀態,如此伴隨內心的多為恐懼、緊張。他之後再未作案,難不成是事情敗露了?”
“可能性很大。”說著展峰掀開坐墊內倉,在裏麵找到了盛裝乙醚的空瓶、口罩、手套、方形錘。
乙醚已完全揮發,標簽紙被撕毀。口罩是市麵常見的厚製棉紗款,可見少量褐色噴濺血點散落分布。手套分為三種:黃色乳膠手套、白色棉布手套以及掌心粘有藍色矽膠的粗線手套。三副手套上肉眼都能發現大量血液殘留。這些物品中最值得注意的,還是那把木柄方形錘。它比木工砸釘用的錘頭要大,但手柄卻短上許多。展峰推測,凶手應是在打鐵錘的基礎上做過改動。據杠杆原理,木柄越長,越發省力,凶手反其道而行之,隻有一種可能,他在揮舞錘子時受到了空間限製。無獨有偶,展峰在錘麵上除了發現血痕,還找到了少量骨片。
凶手顯然沒有刻意隱瞞自己的作案過程,整個過程基本已經可以重建了:凶手先用乙醚把對方迷暈,然後把被害人帶離現場,接著在地鱉蟲狹小的空間內,用錘子把對方殺害並拋屍。從座位倉找到的帶血物證不難推測,凶手是在作完第六起案子後發生了變故,才會倉皇逃離。而這麽一來,車廂其實就是一個塵封二十年的原始現場。
經測量,車廂高122厘米,長143厘米,寬97厘米,鐵皮材質,外表塗有紅色油漆,靠近駕駛室的位置,有一正方形透氣孔,尾部被割成一道雙開門,門的正上方有一拉繩暗鎖,輕推可自動上鎖,到站後下拉鎖環,就可打開。車廂左右兩邊安裝有兩塊供人乘坐的木板,為了提高舒適度,每塊木板上都包有軟包。因為地鱉蟲是自掏腰包改裝而成,所以並沒有統一的規格。吳培根這輛車,明顯屬低配版。所謂的軟包,隻不過是一塊裁剪而成的海綿而已。因為長時間被人乘坐,海綿上布滿了黑乎乎的汙垢。用刀沿海綿層橫向切斷,紅褐色的血液浸染霍然現出原形。
專案組用了四個小時才把現場清理完畢,接下來展峰還要對所提物證進行分類檢驗。在確定嫌疑人之前,呂瀚海這位實力派影帝也隻能先回賊幫等待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