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引爆炸彈殺獄友的殺手——唐納德·亨利·加斯金

1975年11月14日,一個名叫唐納德·亨利·加斯金的男人被警方逮捕,有目擊者報警說,看到加斯金殺人了。這不是加斯金第一次被捕,他在15歲時因搶劫被關進了少管所,在少管所裏待了兩年。加斯金在21歲時,因強奸和殺人未遂被判了6年刑期。

在加斯金被捕後不久,警方就在他的住所發現了許多失蹤者的物品。警方懷疑這些失蹤者都被加斯金殺害了。在審訊過程中,加斯金很快就承認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他還帶著警方來到了藏屍地點,挖出了8名被害人的屍骨。

1968年,加斯金假釋出獄,這顯然是個錯誤的決定。出獄後不久,加斯金就再次犯罪,他強奸了一名12歲的少女。

1969年9月,加斯金開始了係列殺人行為。加斯金很喜歡折磨被害人,為了滿足這種變態的心理需求,當他控製了一名被害人的時候,會盡量想辦法讓被害人活著,好讓他盡情地虐待對方。

1970年11月,15歲的珍妮絲和她17歲的朋友失蹤了。珍妮絲是加斯金的侄女,他對這個侄女早有非分之想,於是當家裏隻有珍妮絲和她的朋友的時候,加斯金決定利用這個機會強奸她們。但珍妮絲一直拚命抵抗,讓加斯金無法得手,憤怒不已的加斯金開始毆打珍妮絲和她的朋友,直到兩個人被毆打致死。當加斯金冷靜下來後,就將兩人的屍體帶到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埋了。

1973年,加斯金犯下了一起最令人發指的罪行,他殺死了一名23歲的孕婦和一個一歲的女嬰,這對母女是加斯金的鄰居。

1975年,加斯金殺死了一個男人,他這次殺人完全是為了錢,他被一名女子雇用,該女子讓加斯金殺死她的男朋友。殺死目標人物後,加斯金開始擔心這個女人會報警,於是他就殺死了這個雇用他的女人。後來加斯金得知,這個女人將雇人殺死男友的事情告訴了她的閨密,為了永除後患,加斯金又殺死了女人的閨密。不久,加斯金又殺死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是女人閨密的男友,原來閨密將這件事當作一個秘密告訴了自己的男友,加斯金為了掩蓋罪行,隻能將該男子殺死。於是,在這起雇凶殺人案件中,加斯金前前後後殺死了4個人。

1976年5月,加斯金被判處死刑。在庭審過程中,加斯金的辯護律師本應該履行職責,盡量為加斯金進行辯護,但辯護律師並沒有這樣做,他覺得加斯金實在罪無可恕,尤其是他還殺害了一名無辜的一歲女嬰。辯護律師不僅沒有為加斯金進行辯護,還稱他是“美國有史以來最邪惡的人”。

加斯金的死刑並未順利執行。11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此項判決結果有違憲法,於是加斯金被改判終身監禁。但幾年之後,加斯金又在監獄裏犯下了殺人罪。此時的南卡羅來納州已經恢複了死刑,所以他再次被判處死刑。於是58歲的加斯金在1991年9月6日被送上電椅處死。既然加斯金已經被判為無期,他在監獄裏是怎麽殺人的呢?

1982年,一個名叫魯道夫·特納的犯人被加斯金殺死。加斯金身材矮小,在監獄裏屬於會被欺負和強奸的那一類人。魯道夫不了解加斯金的過往,所以他想朝加斯金下手,這讓加斯金萌生了殺死魯道夫的想法。

在之後的幾周內,加斯金開始嚐試殺死魯道夫,例如在食物裏下毒。最後加斯金用一種塑膠爆炸物殺死了魯道夫。加斯金將這種塑膠爆炸物和一個引爆器藏在了一個收音機裏。加斯金把這個收音機交給魯道夫,並對魯道夫說自己已經將收音機改裝成了對講機,魯道夫可以利用這個對講機和自己對話。魯道夫相信了加斯金的說法,將這個收音機拿走了。等加斯金回到自己的牢房後,就引爆了收音機,最後魯道夫被炸死了。

魯道夫不是第一個企圖強奸加斯金的人。在加斯金因搶劫被關進少管所的時候,他就曾被人強奸,那個時候加斯金身材矮小,根本沒有抵抗力,隻能任人魚肉。雖然少管所的看守知道強奸現象的存在,但根本不會管。在少管所的兩年,是加斯金一生中最黑暗的時光,他的人格變得更加扭曲。

從少管所出來後,加斯金繼續犯罪,除了搶劫、盜竊外,他開始對女性施暴,而且施暴的次數越來越多。凡是被加斯金盯上的女人,除了會被搶劫外,還會被加斯金強奸或毆打。

1953年,警方接到報案,一名女孩失蹤了。警方根據線索,追蹤到了一處偏僻的山林裏,當時女孩差點被加斯金殺死。原來是加斯金綁架了女孩,他在強奸過女孩之後,就準備將其錘殺,幸好警方及時趕到。就這樣,加斯金因強奸罪和殺人未遂罪被判處了6年刑期。

男子監獄是個充滿暴力的地方,尤其是像加斯金這樣身材矮小的犯人,常常會麵臨著被強奸的危險。在兩個月後,加斯金再也忍受不了每天被強奸的日子,他決定殺死對他施暴的人,於是他偷偷藏起了一個鐵片,並趁著施暴者不備,割開了對方的喉嚨。當時的場麵十分血腥,加斯金也因此被延長了15年監禁。從那以後,加斯金的監獄生活過得越來越順暢,再也不會有犯人敢惹他這個狠角色。

加斯金之所以身材矮小,遠不及同齡人那樣高大,與他的身世有著密切的聯係。在加斯金母親懷孕期間,他的父親就失蹤了。可想而知,加斯金母親當時的心情有多糟糕,這導致了加斯金的早產,出生時加斯金的體重隻有4磅[1]。

由於加斯金是早產兒,身體本來就不好,再加上後天疏於照顧,加斯金一直是同齡人中最矮小的那個。在加斯金出生後,他的母親開始將注意力放在其他男人身上,根本無暇照顧加斯金。加斯金母親身邊的男人總是換來換去,她換男人比換衣服還要頻繁。加斯金的母親還很喜歡到夜店去玩兒,經常不著家。後來加斯金有了父親,他的母親嫁給了一個酒鬼。這個酒鬼繼父還是個暴力狂,總是對加斯金母子拳腳相加,嘴上說是在教育他們,實際上隻是在發泄。

在這樣糟糕的環境中長大的加斯金注定要走上犯罪的道路,他在8歲的時候就輟學了。離開學校後,加斯金開始混幫派,從那以後加斯金就沒有停止過犯罪。

【不良同伴:犯罪行為催化劑】

在一個人成長的過程中,同伴所起到的作用既獨特又重要,會影響一個人的社會情感發展。當一個人步入青春期後,同伴的重要性就漸漸突出,而父母的影響會漸漸下降。在犯罪行為上,同伴的影響是一個重要影響指標。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說的就是同伴的影響力。

青少年十分容易拉幫結派進行犯罪活動。對於青少年來說,尤其是像加斯金這樣從小在一個糟糕的環境下長大的人,同伴會變得非常重要,加入一個團夥就意味著他能獲得友誼、歸屬感和保護,甚至是安全感。

加斯金在8歲的時候就輟學了,他無法從家庭和學校那裏獲得歸屬感,而且惡劣的家庭環境和糟糕的學習成績總是讓他充滿了自卑感和挫敗感,這些壓力會給他的心理帶來困擾。而這種困擾恰恰可以在加入某些幫派之後得以擺脫。

如果一個人進行單獨犯罪活動,尤其是第一次犯罪,那麽他就會產生強烈的恐懼感。而團夥犯罪可以給他以安全感和作案的勇氣,他會覺得犯罪的責任不是自己一個人在承擔。

那麽,什麽樣的青少年更容易加入幫派中呢?像加斯金這樣的人。加斯金在一個糟糕的家庭環境中長大,他沒有體會過母愛,還總是遭受繼父的毆打,他沒有機會學習與他人相處的社交技能,因此加斯金在學校裏是個很容易被同齡人拒絕的孩子。調查研究顯示,越是缺乏社交技巧的人越容易被同伴拒絕,而越是被拒絕的青少年就越渴望加入不良團夥中。

當加斯金加入幫派中時,他發現幫派中有許多人都和自己相似,於是他越來越容易被幫派中的不良同伴所影響,開始參與搶劫等犯罪行為。如果一個人在童年期或青春期已經出現行為問題或是反社會傾向,那麽當他加入不良同伴團夥中,他的行為問題會越來越嚴重,他的反社會傾向會因為周圍人的鼓勵而得以助長。

注釋

[1]1磅約為0。5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