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太平間裏被割掉胸部的女屍——彼得·杜帕斯

1968年10月3日,澳大利亞墨爾本的警方接到報警電話。等警方趕到案發現場後,立即將襲擊者抓住並帶回警察局。襲擊者是一名15歲的少年,名叫彼得·杜帕斯。被襲擊的女性27歲,是杜帕斯的鄰居。

根據被害人的描述,在案發當天,杜帕斯來她家中借刀,被害人立即答應,並將刀遞給杜帕斯。在被害人眼裏,杜帕斯隻是一個性格有點兒軟弱的男孩,但她怎麽也沒想到,杜帕斯在接過刀後立刻刺向她,一下子刺傷了她的腹部。沒等到被害人呼救,杜帕斯立刻刺出了第二刀,直接將被害人的手掌給刺穿了。杜帕斯好像瘋了一樣,一邊戳刺一邊歇斯底裏地大喊:“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我停不下來,他們會把我關起來的!”被害人一邊奮力抵抗一邊大聲呼救,一名路人在聽到被害人的呼救聲後立即趕來營救,並報了警。

在警察局,杜帕斯告訴審訊的警察,當他拿住刀的那一刻十分興奮,但之後發生了什麽,他根本毫無印象。由於杜帕斯的年齡隻有15歲,他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自從杜帕斯進入奧斯丁醫院後,該醫院就發生了兩起驚悚事件。1969年10月,醫院太平間的兩具女屍被人為損毀,屍體上有好幾處刀傷,胸部也被割走。警方在接到醫院的報警電話後立刻趕到太平間進行調查,但一直沒有抓住那個刻意損壞屍體的人。多年以後,當杜帕斯因數起強奸殺人案被捕後,警方發現了一個令人吃驚的現象,杜帕斯每次殺人後,都會割掉被害人的胸部,這已經成為杜帕斯這名連環殺手的標誌,這與太平間裏那兩具被割走胸部的女屍一模一樣,這個發現讓警方認定杜帕斯就是當年損壞屍體的人。

在醫院裏接受了短暫的治療後,杜帕斯就恢複了自由。1973年11月5日,一名已婚女子在家中被杜帕斯強奸。當被害人發現杜帕斯這個闖入者後,想要呼救,但當她看到杜帕斯拿刀架在自己僅18個月大的女兒脖子上時,她立刻放棄呼救,任由杜帕斯將自己用繩子綁起來並實施強奸。杜帕斯離開前威脅被害人,要是她敢報警,就殺死她的女兒,最終被害人保持了沉默。

在之後的幾個星期內,當地頻發強奸案,這都是杜帕斯所為。杜帕斯會威脅每一個被害人,讓她不要報警。有的被害人選擇了沉默,但有的被害人選擇了報警。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刻展開調查,於是杜帕斯被抓住了。這一次,杜帕斯被判處9年監禁。

杜帕斯在監獄裏表現得不錯,他一直在壓抑著自己的邪惡欲望,5年後他被釋放出來。或許是因為在監獄裏太過壓抑,杜帕斯在出獄後的10天內連續犯下了四起強奸案。

其中一起強奸案發生在女浴室裏,當時杜帕斯拿著一把刀闖進了女浴室,然後威脅裏麵的女人,讓她不要呼救,隨後杜帕斯強奸了她。一些目擊者找機會逃出去,然後報了警。當杜帕斯聽到警笛聲後,立刻覺得不對頭,於是在捅傷了一個人後匆匆逃走。很快,杜帕斯就被警察抓捕歸案。在審訊中,杜帕斯老實交代了所犯案件。

1980年2月28日,杜帕斯接受了審判,這一次他被判處了5年監禁。這項判決結果引起了許多人的不滿,很多媒體都覺得5年的刑期對杜帕斯來說太輕了,杜帕斯應該被判處終身監禁,甚至是死刑。法官並未在意這些議論,堅持原判。

1985年,杜帕斯走出了監獄。一個月後,杜帕斯又犯下了一起強奸案。在案發的當天晚上,他遇到了一名21歲的年輕女子,並一直尾隨在她身後等待機會下手。等時機成熟後,杜帕斯直接衝過去將女子撲倒,掏出刀威脅女子並實施了強奸。之後,杜帕斯迅速離開了案發現場。受害女性報警後,杜帕斯很快就被警察抓住了。

在審訊中,杜帕斯以充滿悔恨的語氣對警察說:“我真的感到很抱歉,我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所有的人都跟我說,我已經改好了,我也覺得如此,但沒想到我還是犯了錯,我隻是想像個普通人那樣生活。”這一次,杜帕斯被判處了12年監禁。

1987年,此時的杜帕斯正在監獄裏服刑,他與一個名叫格蕾絲·麥康納的護士相戀並結婚。格蕾絲比杜帕斯年長16歲,兩人的婚姻一直維持了9年。在1996年,杜帕斯獲得了出獄的機會。出獄後不久,格蕾絲就因無法忍受杜帕斯而與他離婚。離婚後,杜帕斯搬到墨爾本居住。

1997年10月4日,一名拾荒者撥打了報警電話,他在拾荒過程中發現了一具女屍。當時拾荒者正在克利福德大道附近撿鋁罐,他看到角落裏有一個很大的紙箱,紙箱下麵似乎壓著什麽東西,拾荒者就好奇地掀開了紙箱,結果發現紙箱下麵居然是一具殘破不堪的女屍。

屍檢結果顯示,被害人的脖子、右眼部、右臂和腿上有許多傷口。其中脖子和右眼部的傷口應該是被鈍器刺出來的,右臂和腿上的20多處傷口應該是刀具所致。最讓人觸目驚心的是,被害人的左胸被切割下來,並留在了現場。很快,警方就確認了被害人的身份,她名叫瑪格麗特·馬赫,是一個妓女。

1997年11月2日,25歲的馬辛納·哈瓦斯基沒來上班。這天,馬辛納所在的公司正在召開會議,馬辛納的缺席讓老板覺得很奇怪,於是就給馬辛納的男朋友打電話了解情況。

原來在11月1日這天,馬辛納獨自一人去一片墓地掃墓,從那以後馬辛納就與他人失去了聯係。男朋友得知馬辛納失蹤後十分著急,就召集親朋好友一起尋找馬辛納。11月5日,馬辛納終於被找到了,她已經被人殺害,屍體放在了墳墓裏,墳墓旁邊還擺滿了鮮花。

屍檢結果顯示,馬辛納的胸部、大腿、手臂上有多處刀傷,其中刀傷大部分分布在**上。根據馬辛納的傷口,法醫認為她應該是在祭奠時被凶手襲擊,當時馬辛納正跪在墳墓前,凶手從後麵襲擊了她。

很快,警方就查到了杜帕斯的頭上。有目擊證人說,在案發當天曾看到杜帕斯出現在墓地裏。警方調查發現,杜帕斯就居住在墓地附近。由於杜帕斯之前劣跡斑斑,警方立刻將他當成重大嫌疑人抓了起來。在審訊中,杜帕斯堅持否認見過馬辛納。警方由於沒有證據,隻好將杜帕斯放走了。在2002年,杜帕斯承認了這起命案,當時他正在服刑,由於認罪又被加上了一個終身監禁。

1999年4月19日,一個人發現了自己鄰居的屍體。被害人妮可·帕特森28歲,是一名心理谘詢師。妮可在自己家裏辦了一個工作室,專門為人提供心理谘詢,所以她的住所經常有陌生人出入。根據鄰居的反映,妮可是個熱心腸的人,經常會為一些有心理困擾的人提供免費的心理谘詢。

屍檢結果顯示,妮可身上有20處以上的刀傷,胸部被凶手割走,嘴巴、手腕和腳踝上都有黃色膠帶的殘留物。

警方在搜查妮可的住所時,發現她的手包和駕照都不見了。此外警方還發現了妮可的日記,在裏麵看到了杜帕斯的名字。後來警察開始查閱妮可的通話記錄,發現妮可死前曾與杜帕斯頻繁聯係過,兩人約定在4月18日晚上進行一次心理谘詢。而恰恰這一天,妮可被人殺害了。這些發現讓警方懷疑上了杜帕斯,他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警方在搜查杜帕斯的住所時發現了大量的證據,例如一件帶血的衣服、一卷黃色膠帶、一本貼著關於妮可一案報道的筆記本。關鍵的是,警方還找到了妮可的手包和駕照。這些物證可以充分證明杜帕斯就是殺死妮可的凶手。

2000年8月22日,杜帕斯因妮可被害案接受了審判,他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允許假釋。在監獄服刑期間,杜帕斯時不時地會交代幾起懸案,於是他身上的刑罰越來越重,最後被判處了三項終身監禁,他除了死,將永遠不會有機會走出監獄。

1953年7月6日,杜帕斯出生於悉尼一個普通家庭,他是家中3個孩子中最小的那一個。在他出生後不久他們一家人就離開悉尼,搬到墨爾本居住。在杜帕斯出生時,他的父母已經快40歲了。對於杜帕斯這個老來子,他們十分寵愛,給他提供了十分優渥的成長環境。

在家裏杜帕斯雖然是備受寵愛的幼子,但在學校他卻是被欺淩的對象。杜帕斯雖然體型高大,但性格懦弱,這讓他成了同學們嘲笑的對象。在班裏,杜帕斯有一個外號“帕格斯利”,這是一部電影《亞當斯一家》中的一個滑稽角色。有的同學甚至還會故意挑釁杜帕斯,將他絆倒,看著杜帕斯在地上笨拙地掙紮,一邊起哄一邊嘲笑杜帕斯的樣子像個肥蚯蚓。

或許是因為長期的欺淩,杜帕斯在學校裏的表現很糟糕,他學習成績差,而且非常孤僻。當周圍的同學都在打鬧嬉戲時,杜帕斯獨自一人在角落裏發呆。每天上下學的路上,同學們大多結伴而行,而杜帕斯則是獨來獨往。

【欺淩與犯罪行為】

從某種程度上說,校園欺淩現象十分常見,不少人都曾受到同學的欺淩。導致欺淩現象出現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性格軟弱的孩子很容易被同學們惡意攻擊。被欺淩的經曆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當回想起被欺淩的經曆時,會引發十分強烈的創傷情緒。

不同的人在麵對欺淩時的表現不一樣。有的會向老師或父母求助;有的則以暴製暴;有的則將自己封閉起來,回避與同學們的交往。杜帕斯就選擇將自己封閉起來,總是獨來獨往。

杜帕斯會成為一個殘忍的連環殺手,與他所遭遇的校園欺淩是否密切相關呢?有理論認為,遭受欺淩的孩子由於內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所以在他們忍無可忍的時候會選擇報複。的確有不少遭受欺淩的人會幻想著報複,將那些欺淩自己的人全部殺死,但他們隻是想想,並不會付諸實際行動。換句話說,有許多人都經曆過校園欺淩,他們或許因此而抑鬱、焦慮,但並未走上犯罪道路。當然,也有像杜帕斯這樣成年後向社會報複的異類。

杜帕斯對於社會來說顯然是個危險人物,他不適合得到自由,他更適合監獄的生活。根據獄警的反映,杜帕斯在監獄裏表現得非常好,是個模範囚犯。至於杜帕斯的腦子裏到底在幻想著怎樣殘忍血腥的場景,獄警就不知道了。杜帕斯十分擅長偽裝,曾經負責調查杜帕斯犯下的強奸案的警察伊蘭·阿姆斯特朗認為,杜帕斯看起來和普通人無異,實際上是一頭披著羊皮的狼,是個吃人不吐渣的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