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無法控製的吃人衝動——傑弗瑞·達莫
1991年7月的一天晚上,羅爾夫和羅斯兩名警察像往常一樣在街上巡邏。這時,一名黑人青年跌跌撞撞地朝他們跑過來。黑人青年名叫特雷西·愛德華,他告訴警察附近有一個人想要殺死他,還說要剖開他的心吃掉。
在特雷西的帶領下,羅爾夫和羅斯來到了一戶人家,結果特雷西發現找錯了。第二次,他們找對了,並在這家發現了一把沾滿血跡的刀。很快,羅爾夫和羅斯就看到了牆壁上的照片,這不是普通的照片,都是一些令人恐懼、作嘔的照片,例如有的照片上顯示著一顆被浸泡在水池裏的人頭;有的照片上則是一具人體,從喉嚨到腹股溝整個拉開,就連盆骨都清晰地顯示著;有的照片則是被害人死亡之前的狀態,被捆綁起來,並被強迫擺出令人難堪的****姿勢。
羅爾夫和羅斯看到這些照片後立刻意識到他們麵對著一個惡魔般的殺人凶手,於是就拿出手銬將這家的男主人銬住了。
兩名警察從一進門就聞到了一股難以形容的惡臭,在控製住凶手後,便開始在房間裏進行搜查。這次的搜查讓兩名警察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他們在職業生涯中從未遇到過這樣的場景。房間裏有幾個塑料桶,當警察打開桶的時候發現了許多殘缺的屍體。警察還發現了一些瓶子,瓶子裏浸泡著一些男性**。當警察打開冰箱的時候,本能地後退了一步,忍不住罵道:“媽的,這是一顆人頭!”冰箱裏一共有三顆人頭,還有一些零碎的人肉。
被捕的人名叫傑弗瑞·達莫,在當地是個十分普通的人。當達莫所犯下的罪行被曝光之後,立刻在當地乃至全國引起了巨大的轟動。
特雷西告訴警方,他與達莫是第一次見麵,對他很有好感,於是就答應到達莫家中喝酒。他萬萬沒想到自己落入了一個恐怖殺人魔和食人魔的陷阱之中。
到了達莫家中後,達莫說《驅魔人》的播放時間到了,這是他最喜愛的電影,希望特雷西能與他一起到臥室觀看。特雷西爽快地答應了,當他走進臥室的時候立刻聞到了一股難聞的味道,他不知道在達莫的房間裏有許多屍體碎塊,而臭味就是屍體腐爛散發出來的。進入房間後不久,特雷西就注意到牆壁上貼了很多照片,當他仔細看的時候,立刻被嚇到了,上麵盡是一些屍體碎塊和死人,看起來十分恐怖。
就在特雷西驚魂未定之時,他被達莫用手銬銬住了,幸運的是,由於特雷西的劇烈掙紮,達莫隻銬住了他的一隻手。隨後,達莫拿出了一把刀,並用力刺向特雷西的胸口,幸好沒有刺穿心髒。特雷西一邊不停地躲避達莫的攻擊,一邊試圖逃出屋子。特雷西害怕極了,他不停地求饒,希望達莫能饒他一命。但達莫卻說:“我要挖出你的心髒,然後煮著吃了。不過在此之前你得**著身體讓我拍幾張照片。”說著,達莫就起身去拿照相機。就在此時,特雷西用力地撞向達莫的頭部,達莫一下子被撞倒了,特雷西趁此機會立刻站起來逃了出去,他在路上遇到了兩名巡邏的警察,這才獲救。
盡管達莫在被捕的時候反抗十分激烈,但在審訊的時候卻很快承認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據達莫交代,他第一次殺人是在18歲,被害人名叫史蒂夫·希克斯,是個黑人。
當時希克斯搭乘了達莫的車,達莫邀請希克斯去自己家中喝酒,並說家中隻有自己一個人,家人都去親戚家了。希克斯一聽就同意了。
到了達莫家中後,他們一邊喝酒一邊聽音樂。達莫本以為這會是一個愉快的夜晚,但希克斯的一句話讓他突然有了殺人的念頭,希克斯說:“今天已經很晚了,我得走了,我們改天再約吧。”達莫不希望希克斯離開,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麽話挽留他,他突然覺得如果殺了希克斯,那麽希克斯就能永遠陪伴在他的身邊了。
就在希克斯準備轉身離開的時候,達莫用啞鈴朝著他的腦袋砸了過去,希克斯一下子就被砸暈了。之後達莫狠狠地掐住希克斯的脖子,直到希克斯停止了呼吸。然後,達莫將希克斯的屍體切割成若幹塊並放進了一個大塑料袋中。
當時,達莫還和家人居住在一起,他隻能小心翼翼地將裝著屍塊的塑料袋藏在自己的臥室中。但隨著屍體的腐爛,惡臭漸漸從達莫的房間裏散發出來,為了避免被家人發現,達莫隻能偷偷將屍塊埋在屋後的樹林中。
之後的幾天內,達莫一直留意著屋後樹林的情況,當發現那個地方經常有小孩子玩耍時,他開始擔心屍體會被孩子們發現,於是他趁著夜色將屍體挖出來,此時屍體已經分解掉了,隻剩下了骨頭。達莫將這些骨頭砸成碎片,隨意地撒在了樹林裏。達莫喜歡在住所附近處理屍體,尤其喜歡將屍體留在家裏,他認為這樣能將被害人永遠留在自己的身邊。後來達莫想到了一種更好的挽留辦法,即吃掉被害人的部分屍體,尤其是吃掉被害人的心髒。
這是達莫第一次殺人,達莫認為這完全是一次意外,如果當時希克斯不離開,而是整晚陪在他的身邊,那他或許就不會殺死希克斯了。達莫覺得自己一直深陷孤獨之中,沒有人願意永遠陪伴在他的身邊,就連平時他十分善待的流浪者也不願意陪他,所以他開始殺人,殺死那些企圖離開自己的人。
希克斯的失蹤並未引起人們的注意,達莫很快就恢複了正常,像往常一樣繼續生活。不久之後,達莫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改變,他的父母因感情不和開始鬧離婚。達莫已經成年了,如果父母離婚了,那就意味著他今後要獨自生活,他很痛苦,就連父母也不能永遠陪在他的身邊。但父母卻並未注意到達莫的痛苦,他們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爭奪小兒子大衛的撫養權上。最後母親帶著大衛離開了,家中隻剩下達莫和父親。
沒過多久,達莫也離開了家。一段時間後,達莫帶回了一個女朋友,而且進入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哥倫布分校學習。在學校待了沒多長時間,達莫就去參軍了。後來達莫因酗酒被軍隊開除了。離開軍隊後,達莫回到了家鄉,和祖父母居住在一起。達莫一直渴望能和一個女人結婚並組建一個家庭,但沒有女人能忍受達莫的變態行為,例如在公共場合露陰和小便等。盡管達莫因此被拘留過,卻屢教不改。
1987年的一天,一個名叫史蒂夫·托米的男子與達莫在汽車旅館喝酒的時候意外死亡。根據達莫的交代,那天晚上他和托米相談甚歡,兩人都喝了許多酒,最後喝得不省人事。當達莫醒來後發現托米已經口吐鮮血死了。達莫看到托米的屍體後,隻想將屍體帶回家,而不是報警。
達莫將托米的屍體裝進行李箱並帶回了家。看著托米的屍體,達莫突然有了十分強烈的性衝動,於是他開始性侵屍體,並對著屍體**。發泄完性欲後,達莫開始用刀肢解屍體。這次意外事件讓達莫迷上了殺人的樂趣。
很快,達莫開始渴望殺人,他誘拐了一名14歲的男孩並將其殺死。不久之後,達莫碰到了一個認識的人,他名叫理查德·格雷羅,當時格雷羅準備去找朋友玩,碰到達莫後就打了個招呼,達莫邀請格雷羅去家中喝酒,結果格雷羅沒能活著走出達莫的住所。
達莫與祖父母住在一起,為了避免祖父母發現自己見不得人的勾當,他隻會在地下室處理屍體。達莫的祖母發現,達莫很喜歡在地下室待著,而且一待就是一整晚。在晚上的時候,地下室總會傳來敲敲打打的聲音。祖母不知道達莫在做什麽,也不想幹涉達莫,但當她聞到從地下室傳來的氣味時,就對達莫說,希望達莫能獨自出去找房子住。祖母的這個要求讓達莫覺得很傷心,他以為祖母要離棄他。但在祖母的堅持下,達莫隻好搬了出去。
獨自居住後不久,達莫就因猥褻罪被拘留了。獲得自由後不久,達莫就去了一家同性戀酒吧買醉,這是他經常去的酒吧。
在酒吧裏,達莫和一個名叫安東尼·希爾斯的男人聊得很愉快。達莫對希爾斯說:“我是這家酒吧的常客,經常在這裏喝酒。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可以去我家。到時候我們可以玩點兒更刺激的遊戲,可以盡情地喝酒和**,還可以拍點兒裸照。”希爾斯一聽心動了,就跟著達莫離開了酒吧。
到了達莫家中後,兩人便開始**。希爾斯隻覺得達莫是個普通的同性戀而已,並沒有提高警惕,所以當達莫端給他一杯酒的時候,希爾斯毫不猶豫地喝了。這是一杯摻著安眠藥的酒,希爾斯喝下不久後不由自主地睡著了。
在希爾斯不省人事的時候,達莫肢解了他。達莫似乎很喜歡希爾斯的腦袋,在他看來這是一件不錯的紀念品,他一直留在身邊。
這次作案後不久,達莫又因猥褻男童被判刑,法庭判達莫禁止和18周歲以下的兒童接觸。在之後的一年內,達莫的殺人欲望越來越強烈,他先後殺掉了大約12名男性。
內克拉克是其中的一名被害人,年僅14歲,是個老撾裔男孩。內克拉克被達莫誘騙到住所後,就被達莫用安眠藥迷暈了。看著昏迷的內克拉克,達莫突然想喝酒慶祝一下,但發現家中沒啤酒了,就出去買酒。其間,內克拉克迷迷糊糊醒了過來,他意識到自己被下藥和強奸了,就盡力跑了出去。
當時內克拉克**身體,肛門處還流著血。由於安眠藥的藥效還沒完全消失,內克拉克的意識還不怎麽清醒,他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當內克拉克看到兩名女孩後,立刻向他們求救。兩名女孩看到內克拉克的情況後,立刻意識到內克拉克需要警察的幫助,於是就報警了。
警察和內克拉克來到了達莫的住所。不過在警察看來,這隻是一對同性情侶在鬧矛盾而已,並未引起重視,去達莫家中隻是象征性地詢問了一些問題。達莫十分配合警方的工作,他對警察說,內克拉克已經19歲了,他們之間是情侶關係。警察覺得達莫說得沒錯,於是就離開了。其實當時警察也聞到了一股難聞的氣味,但並未懷疑。如果當時警察搜查了達莫的住所,一定會發現被肢解的屍體,那麽內克拉克就會獲救。警察一離開,達莫就肢解了昏迷的內克拉克,還將內克拉克的腦袋做成了紀念品。
幫助內克拉克報警的兩名女孩覺得事情不對勁兒,就回家將此事告訴了母親。母親就給警察局打電話詢問情況,結果警察說:“女士,那是個成年人,我們不能幹涉對方的性取向。”後來,這兩名警察甚至還拿內克拉克肛門受傷和醉酒的樣子開玩笑。這兩名警察不僅是白種人,而且還是種族主義者。他們對達莫這個白種人本就具有好感,對內克拉克這個老撾裔本來就存在偏見。正是這種偏見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被達莫殺死的被害人都是有色人種,以非裔黑人和拉丁美洲人居多。被害人都是男性,沒有婦女,也沒有兒童。這與達莫是個種族主義者是分不開的。達莫的家人雖然有種族主義傾向,但表現得並不強烈。不過達莫卻是個激進的種族主義者,而且他還曾公開表示,總有一天要殺死世界上所有的黑人。
除了達莫外,當時的許多人都存在歧視有色人種的傾向。在這種歧視有色人種的大環境影響下,達莫襲擊有色人種通常不會引人注意。就像內克拉克一樣,如果那兩名警察能像羅爾夫和羅斯一樣負責,沒有種族偏見,那麽內克拉克就會成為幸存者。
當達莫的殺人事件被曝光之後,一場抗議美國政府縱容種族主義的民眾暴動開始了。一時間,美國政府承受了巨大的輿論壓力。美國政府為了熄滅民眾的怒火,決定嚴懲達莫。
警方在達莫的帶領下找到了16名被害人的屍骨,這樣16起謀殺案坐實了。最終法庭認為達莫需要為16起謀殺案負責,他被判處了終身監禁,他的餘生將要在監獄中度過了。達莫被單獨關押起來,一般情況下,監獄方不會輕易讓達莫和其他犯人接觸。就算如此,達莫還是在監獄中被人殺害了。
1994年,達莫在和一個黑人一起打掃房間的時候,兩個人起了衝突。激烈的爭吵過後,兩人開始互相毆打起來。達莫顯然不是黑人的對手,他被黑人抓著腦袋用力向牆上撞去,結果達莫被撞死了。在黑人看來,他殺死達莫這個惡魔隻是替天行道,上帝不會允許一個殺人狂魔繼續活在這個世上。
1960年,達莫出生於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一個普通家庭,在家中排行第二。小時候的達莫是個漂亮的小男孩,深受父母喜愛。據調查,凡是相貌出眾的孩子都可以獲得父母的喜愛,與其他相貌平凡或是醜陋的兄弟姐妹相比,長得漂亮的孩子可以得到格外的優待,畢竟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在與同齡人相處的時候,漂亮的外貌不僅沒給達莫帶來方便,反而招來了不小的麻煩。沒有男孩願意和一個像小女孩一樣漂亮的男孩玩,達莫還總是受到周圍男孩的性騷擾。這段經曆對達莫產生了十分深刻的影響,甚至影響了他的性取向,使他的性取向發生了錯亂。成年後,他無法與女性發生正常的性關係,隻能與男子發生性關係。
8歲,達莫一家離開了密爾沃基,來到了俄亥俄州的巴斯鎮。此時的達莫已經與普通孩子不同了,他從不會和其他孩子一起嬉戲玩耍,總是一個人在自家房屋後玩兒,每天沉浸在幻想之中。許多連環殺手和達莫一樣,都有一個孤獨的童年。
不久之後,父母就發現了達莫的奇怪愛好,達莫會虐待一些小動物,例如狗、貓或小鳥等。雖然父母覺得很奇怪,並且難以理解達莫的愛好,但並未重視這個問題,隻覺得這是小孩子的把戲而已。
到了入學年齡,達莫和許多孩子一樣進入學校接受教育。在學校裏,達莫依舊是獨自一人,他沒有朋友。在同學們的眼中,達莫是個古怪的異類,他們會不由自主地遠離異類。
孤獨的達莫一直渴望能融入同齡人之中,很快他就發現了一種很好的融入方式,就是與他人一起喝酒。漸漸地,達莫開始離不開酒,每天都會把自己灌醉。當達莫成為一個連環殺手的時候,酒成了他引誘被害人的工具。
後來,達莫發現怪異雖然會讓同齡人遠離他,卻也能使他輕易地吸引他人的注意力,於是達莫就不再刻意隱藏自己的怪異行為。據達莫的同學回憶,達莫很喜歡用粉筆在教室的地板上畫出人體的形狀。起初同學們會感到非常詫異,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在同學眼裏,達莫是個怪異的、腦子有病的人。雖然達莫很怪異,但在學校的成績還算不錯,隻是有些偏科。當時誰會想到這個怪人將來會成為連環殺手和食人魔呢?
【殺戮是為了挽留】
在達莫的罪行被發現之前,在周圍人看來,達莫隻是個性格孤僻怪異的人罷了,他從未與他人發生過衝突,盡管他曾因露陰和猥褻兒童等罪名被拘留過。許多認識達莫的人都沒想到他居然是個殺人狂和食人魔。在達莫這個連環殺手的身上,有一個十分顯著的特征,即無法排解的孤獨,他從小就缺少夥伴的陪伴。
在研究一個人為什麽會成為連環殺手的時候,人們往往會首先考慮他來自一個什麽樣的家庭。通常情況下,連環殺手都成長於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父母要麽未婚、要麽離異,或者有犯罪記錄。但也有一些連環殺手成長於一個普通正常的家庭,例如達莫。
達莫的原生家庭很正常,他從小沒有遭受過父母的忽視或虐待,他的父母十分喜愛他。但達莫在融入同齡人的時候卻出現了問題,他不會與同齡人交朋友,他的人生中沒有夥伴。
在一個人成長的過程中,父母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同時夥伴也是必不可少的。隨著一個人年齡的增長,同齡人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父母的重要性會漸漸削弱,尤其是當一個人步入青春期後,夥伴就更加重要了。
達莫還有戀屍癖的傾向。達莫表示,他在14歲的時候就開始幻想著殺人,他喜歡內髒的顏色。對於達莫來說,剛剛死亡的屍體所散發出來的熱氣能讓他產生性興奮,他會想要和屍體**。
達莫還很喜歡吃掉被害人的部分屍體,他認為這樣被害人就能在自己身上獲得重生。達莫在吃人肉的時候,通常會選擇自己喜愛的部分,甚至為了讓人肉的口感更好,他會變著法兒加工人肉。達莫曾嚐試過喝人血,但口感並不怎麽樣,後來便放棄了。
之後,達莫開始虐待、折磨被害人,並漸漸喜歡上了這種感覺。例如達莫會在被害人的頭顱上敲開一個洞,然後灌入一些鹽酸,眼看著被害人被疼痛折磨而死。
達莫相信魔鬼的存在,並認為魔鬼一直在控製著自己,所以他才會一直被殺人、吃人的衝動和幻想折磨著,根本無法控製。對於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達莫也很痛苦,但還是無法停手。漸漸地,他殺人的衝動變得越來越強烈,他成了一個嗜血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