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別拒絕長大,反正長大也不會懂事

20歲,大四,我開始了間隔年。在鼓浪嶼的國際青年旅舍做義工。

上島第一天我就被拉去音樂廳,聽一場鋼琴和大提琴合奏。

第一次見到的卜先森,穿黑西裝,坐在白色三角鋼琴後麵,微垂著頭,手指紛飛。

Adele的歌,《ROlling in the Deep》,墜入深淵。

很適合形容我當時的心情。

鼓浪嶼的義工形成了一個圈子。那一年義工圈裏最令女生趨之若鶩的,就是卜先森。因為他總是很拽的樣子,冷著一張臉,拒絕了很多女孩。可那時我不知道。

回憶起來,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勇敢的一次,雖然後來被我表妹評價為“色迷心竅”,總之,音樂會結束,我主動搭訕他,“嗨!交個朋友嗎?”

他瞥我一眼,“不需要。”

很多年後我問他對我的第一印象。

他很抱歉地說:“沒有印象。其實那時我有點喜歡那個大提琴女孩。”

“因為她很漂亮?”

“對,僅僅是因為她的外表。很膚淺是不是?”

我無語了,半晌才說:“其實,我做夢都想著有人僅僅因為我的外表而喜歡我!”

第二次見卜先森,他穿白襯衣在吧台後用白布擦香檳杯。

我不露聲色地走過去看值日欄,果然有名字,我把他的姓氏念成“樸piao”。

他糾正我,“bu,第二聲。”

我不樂意,“是不是多音字?念piao多好,像歐巴的名字。”

卜先森這才認認真真看我一眼,說:“你是90後吧?”

後來我才越想越覺得不對……這話怎麽像罵人的呢?

“你當時怎麽就那麽不待見我?第一次拒絕我,第二次罵我。”

說這話時,我正坐在他大腿上看《太陽的後裔》。

宋仲基間宋慧喬:“你要和我分手嗎?”

宋慧喬流著淚說:“我在想,你是不是我能承受的男人。”

這時卜先森冷不丁地說:“我在想,你是不是我能承受的女人。”

我嚇了一大跳,站起來轉過身,“什麽意思?想離婚?”

他一把將我拉回到他腿上坐著,“我是說,你越減肥越重了。”

鼓浪嶼的筆山公園,白天是荒廢的遊樂園,夜晚無比陰森。當時我參加一個“試膽大會”,一男一女晚上十點去公園自拍。結果那晚我搭檔爽約,我想往回走,一陣陰風吹過,好像有人在嗚嗚地哭,我嚇得心髒驟停,蹲下來,哆嗦著手打電話求助。

手抖得太厲害,不小心打給了卜先森。

正要掛掉,他已經接起了,“喂?”

應該是睡了,聲音有點迷糊,微微沙啞。

“我在筆山公園,好嚇人,你來接我好不好?”

其實我當時跟他不熟,隻見過兩次而已。他也不可能存了我號碼。

可他很快叫出了我名字。

我眼淚一下子流了出來,哭喊,“我會不會死掉啊,快來救我!”

他沒回答,也沒掛電話。然後我聽到電話那頭急促的呼吸聲。

他在奔跑。

直至今日我還清晰地記得當時他的喘息聲。當他跑到我麵前時,我站起身,因為蹲太久,沒站穩,直直往他身上倒去,眼淚鼻涕糊了他一身。

後來他問我:“你當時怎麽有我的手機號?對我覬覦已久了吧?”

我反問:“你當時怎麽一下子就聽出我的聲音?對我覬覦已久了吧?”

其實我內心很後怕。如果當初沒有不小心打了他的電話,我們是不是根本走不到今天?

失之毫厘,謬以千裏。

我是幸運的。

我和卜先森真正熟悉起來,是在盛夏時節。我打工的旅舍的製冰機壞了,每天都要去卜先森打工的咖啡館借冰塊。那是一天中我最快樂的時間。

盡管太陽很曬,皮膚發紅脫皮;盡管街巷狹窄,而遊客很多。拖著冰桶、頂著烈日、穿梭在熙熙攘攘人群中的我,即使被遊客衝撞了下,也會下意識地傻笑。

愛或許很複雜,喜歡卻很單純。

喜歡一個人就是:一想到他,就會不自覺地微笑。

那天我到卜先森麵前時渾身汗津津的,感覺自己就快融化了。他冷冷地瞥我一眼,什麽也沒說,轉身給我做了一杯楊枝甘露,加了三個冰塊。

冰塊被“咚咚咚”地丟進杯子裏,我的心,也跟著淪陷了。

結婚後有次吵架,他竟然給我做了一碗楊枝甘露。

我懷疑地說:“是不是西柚和芒果快壞了?”

他冷著臉說:“愛吃不吃!”

我猶豫片刻,還是吃完了。

他嘴角勾起掩飾不住的笑意,“其實那是我吃剩的半碗。”

晚上吃飯時,我難得勤快地去盛飯。

卜先森吃完了才覺得不對勁,“這米飯怎麽有芒果的味道?”

“我直接用那個碗給你盛的,沒洗。”

廈門人說閩南話,閩南話非常輕柔。在鼓浪嶼的那一年,我受當地人的影響,語速變慢、語氣也柔和了不少。卜先森曾說,那時覺得我是一個很溫柔的女生。

後來他看清了我的本質,“難怪當初那麽著急地嫁給我,怕我發現你真麵目吧?”

有次我在廣州看李易峰演唱會,卜先森說:“北京太冷,你在廣州多玩幾天吧。”

“不要,我們分開這麽久不好。”

“你覺得我沒有你就活不了?”

“不,我是怕你一個人待久了,發現沒有我你過得更好。”

不記得那陣子發生了什麽事,我突然就鬱悶了,鬱悶得想放縱自己。於是去了酒吧,和一大堆義工窩在閣樓上喝酒。有人抱著吉他彈唱,有人抽煙,有人沙啞著嗓子唱歌,有人擁抱接吻回想起來,那時錯亂迷離的氣氛,大概就叫青春吧。

我那晚喝了很多,路都走不了,男生們隻好背我回去。

義工宿舍都在山上,很高,要爬很多石階,平時走都能把人累得半死。背我的男生很瘦,我當時的體重又達到了巔峰。

所以他喘著粗氣,用非常嫌棄的語氣說:“你太胖了!我背不動了!”

一個女生被嫌棄很胖,真是很受傷,盡管我當時大腦迷迷糊糊的。

我差點要哭了,這時,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卜先森開口了,“那我來吧。”

他應該是值夜班,剛下班回宿舍。

男生像扔燙手山芋似的把我丟給卜先森。

平時卜先森很特立獨行,很少管別人閑事,所以他這突然的插手,讓不少男生恍然大悟,還有人吹曖昧的口哨。可他不為所動。

我當時已經喜歡上卜先森了,知道自己太重,不想被喜歡的人嫌棄,所以本能地拒絕,拚命想從他背上滑下來,“我自己走自己走。”

可是,他反手把我夾得更緊,聲音不容辯駁,“別亂動。”

可能因為他的背太讓人安心了,那晚的結局是,我在他背上睡著了。

我常常跟人說,間隔年那一年,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時光之一。

雖然我當時體重120,發型非主流,但到底年輕,滿臉的膠原蛋白,滿腔的赤誠天真。

每當有義工要離開海島,我就大半夜不睡覺,和一大票來自五湖四海的小夥伴在海邊溜達,吹著海風,喝著啤酒,唱著歌,當做餞行。

那時的我們,很醜,很窮,很敏感,很矯情,很激烈,但是,真的,很快樂。

送行最後,我總會哭得稀裏嘩啦的,一再刷新自己淚點的最低值。所以卜先森要走時,他一看到我就說:“別哭。”

約定地點是龍山洞上麵的小森林。我到了之後才發現隻約了我一個人。

我們跳上幾塊摞在一起的巨石,爬上一條鐵跡斑斑、顫顫巍巍的鐵梯子,瞬間豁然開朗。

他說:“這一年,我經常一個人在這塊石頭上看日出。”

我聽說過他經常早起晨跑,原來是跑到這裏來看日出。

我們並肩站在巨石上,吹海風。我問:“你為什麽來鼓浪嶼過間隔年?”

他反問:“你呢?”

我開玩笑,“為了遇見你。”

他瞪我。

我笑了會兒,就笑不出了,“我是不是再也見不到你了?”

他不回答。於是我也不再說話,黃昏的風拂麵如醉,我們俯瞰著島嶼和海洋。

後來我問卜先森,他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

“當我在北京又遇見你的時候。”

21歲的夏天,我參加一次豆瓣線下聚會,和原以為再也無法見到的人,重逢了。

我都快被命運感動哭了,卜先森卻淡定得很。

一群人玩三國殺,他手上的英雄是大喬,大喬有個技能,方塊牌都能當樂不思蜀用。於是他一直給我樂不思蜀,整局下來我一直沒法出牌,全程打醬油!

滿桌人都發出心有靈犀、曖昧的“嘖嘖”聲。

聚會結束後,我忍辱負重地跟他搭訕,“我大學畢業了,剛到北京。”

他說:“我也剛到北京。”

“你換北京號了嗎?”

“還沒有,”他說,“我明天去買手機卡,順帶給你也買一張?”

我還傻乎乎地表示感謝。

後來我才知道,他當時買的是情侶卡,前麵的號碼一樣,他尾號是0,我尾號是1。

周末我去遊泳,卜先森給我送手機卡,他坐在救生員坐的高高的台階上,看我遊來遊去。

我不知道他是在發呆,還是在看我。於是靈機一動,紮到水裏不出來。

我憋氣很厲害,可還沒展示我的高超技能,“噗通”一聲,他就跳下水來,一把將我撈上去了。

他知道真相後氣得半死,掉頭就走。

我追了他半天,看他沒影了,隻能放棄。

路邊有人賣豆漿,我走過去買,突然手腕一緊,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卜先森抓著我就走。

“你、你、你、你幹嗎呢?”我小跑著才能跟上。

他冷著臉說:“不許喝轉基因豆漿。”

卜先森來北京工作後,每周末都風雨無阻地開車去懷柔農民工子弟學校支教。

他從小到大都是學霸,提到他中學時代,我會自動腦補出三十萬字的青春勵誌言情小說。

有次我陪他去支教,突發奇想說:“我以後來當你們語文老師啊!”

我沒聽到幻想中的“好耶”,反而有個小學生跑來問我“罄竹難書”怎麽寫。

我接過筆,用筆戳了紙半天,快要把紙戳破了,也沒寫出一筆一畫……

在我尷尬無比時,卜先森走過來,從後麵握住我的手,在紙上寫下端端正正的“罄”字。

那是我第一次看他寫的字,非常令人心動。

我那時是北漂,房租很貴,工資又少,完全是吃土少女,不,吃霾少女。

買衣服隻能去優衣庫,有次約了卜先森一起。在試衣間裏拉鏈拉不上,隻能喊他進去。

我第一次覺得他也沒那麽瘦,他一進來,試衣間的空間就少了大半。

還沒來得及感受曖昧,我頭發就被卷進拉鏈裏,痛得我大叫:“放開我!疼死啦!”

簾外傳來偷笑的聲音。

“別叫,外麵的人會誤會的。”他壓低聲音。

然而已經來不及了,我們走出試衣間時,一起接受了一幹群眾的注目禮。

後來優衣庫不雅視頻火起來,我發給卜先森看。

他不知在想什麽,臉突然紅了。

我從小就叛逆,經常和父母吵架。爸爸第一次來北京看我,不知怎麽又吵起來。最後他揚起手,“啪”地打了我一耳光。

我爸說話做事很衝動,我性格隨他。他打了我,其實比我還難受。

可當時我委屈極了,摔門而出。冒著大雨去找卜先森。

在北京初來乍到,卜先森是我唯一的依靠了。

晚上十點,他來接我,剛下過陣雨,出站口是大攤大攤的水,乘客隻能踩著長木條出站。我走得搖搖晃晃,突然感覺手被握住了。

那是卜先森第一次牽我的手。

爸爸的電話很快打過來,我掛了好幾次,他還在打。卜先森搶過手機,幫我接了。

他接通後直接遞給我。

我想躲開,他瞪我,眼神非常強勢,最後我敗下陣來,乖乖接過電話。

那晚我霸占了卜先森的床。半夜我在噩夢裏痛哭尖叫著驚醒,發現他坐在床邊握著我的手。窗外的月光落在他身上,那麽靜。

我有點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卜先森剛到北京時,就職於一家很大的IT公司,食堂比高校食堂還大。

我經常去蹭吃蹭喝。我們拿著盤子排隊打菜,打完之後在出口刷卡,然後坐在四人桌椅上麵對麵吃,一恍惚就感覺像回到了學生時代。

吃完了要把盤子送到收集處,把剩菜倒掉,再把盤子放到收集架上。第一次的時候我不懂流程,卜先森就一一幫我完成。

他把盤子傾斜著,用筷子一點一點地把我吃剩下的辣椒片、薑末、蒜蓉等殘渣扒到垃圾桶裏去,他很仔細,連盤子上的細小魚刺都不放過。

我在旁邊看他認認真真扒弄殘渣的樣子,突然覺得很心動,那天晚上我就表白了。

剛和卜先森在一起時,有天晚上我給他打電話,“怎麽辦?我睡不著。”

“我也睡不著。”

“那我們太有默契了!”

“才不是。我是因為想你,你是因為睡了一個下午。”

有段時間我們異地戀,他給我打電話,我說我在世貿天階。這裏有人造天空,就是天幕。我們可以發短信到天幕上,很浪漫半小時後他讓我抬頭看天幕。

我抬頭一眼就看到我的名字,後麵跟著簡短的一句話。

“我愛你,Es Muss Sein。”

後來我問卜先森:Es Muss Sein是什麽意思。

他說是德語,翻譯成英文是It Must Be,翻譯成中文是“非如此不可。”

來自於米蘭·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那你那條短信是什麽意思?我愛你,非如此不可?”

他糾正我,“我愛你,這是命運。”

大雪天,我們在什刹海堆雪人。卜先森朝我扔了一個雪球,“來不來打雪仗?”

我搖搖頭,突然沒了興致。高一那年,湖南罕見地下了場大雪,我穿過操場雪地時看到同班一個男生,開玩笑地朝他扔了一個雪球,他轉過身說:“醜女多作怪!”

此後我再也沒有和任何人打過雪仗。

後來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男生說你醜的意思就是還可以,因為一般遇見真醜的,他們是不會和你說話的。”

其實那個男生經常幫助我,或許那天他心情不好,或許他隻是開玩笑。對他來說或許是微不足道,轉瞬即忘的小事,對我來說,那陰影直到現在還存留。

我把這些話告訴卜先森,他輕輕握住我的手。

“我怎麽做,才能幫你淡忘那件事呢?”他想了想,突然跳起來大喊我的名字,“在我眼中,你是世界上最美的!”他一連喊了三遍,所有路人看他的表情都像在看智障,在驚動巡警之前,他拉著我的手腕,狂奔逃離。

真的,有時候覺得,卜先森毀了我對傻B容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