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狼是地盤意識極強的動物,對於闖入者哪怕是同類也會無情地殺死,這隻狼顯然是放棄我之後想去碰碰運氣,卻遭遇了這一帶的凶悍狼群。
某種意義上說,我們的經曆如此相似。
老狼不停地轉圈防止被從後麵偷襲,那三隻年輕的狼則不停地尋找時機進攻,一對三畢竟力不從心,當它的頭轉向這邊,另一側的狼就撲上來,兩隻狼扭打在一起,又快速分開,它的肩膀上血淋淋的。
從這股狠勁看,它的同類根本不是抱著警告一下的態度,而是想殺掉它!狼對待老弱的同類是極其凶殘的,毫無憐憫可言。
我端起槍瞄準其中一隻,從未端過槍的我手臂居然沒有一絲顫抖。我扣下扳機,一隻狼應聲而倒,它的同伴發現我快速衝上來,趁這個時間我裝填子彈。
當第二狼接近我又放了一槍,卻隻打中後腿,它倒地掙紮的時候,草叢快速分開,老狼衝出來咬住它的喉嚨,受傷的狼無力地揮動前肢,漸漸無力軟倒。
真是不可思議,我和它就像搭檔一樣默契合作著,或許它比起我更加憎恨這些趁火打劫的同伴。
最後一隻狼嚇得跑開了,我和這頭老狼對視一眼,我說:“你要是打我的主意,我就轟掉你的腦袋!”它悻悻轉頭,撕開死狼的肚子,冒著熱氣的內髒湧了出來,它大嚼起來。
狼群多是夜間活動,現在這裏還算安全,我生起火烤了一些狼肉,貪婪饕餮一頓,這是我這輩子吃過最香的一頓午飯。
我把吃剩的肉用狼皮包起來帶在身上,朝山洞的方向走,也就是南邊。翻過那座山首先可以躲開此地的凶悍狼群,另外遇到居民的幾率會比較大。
這頭老狼居然一路跟著我,晚上我升起火堆,它就在十米外臥著。我幻想著它是否會和我建立一種朋友樣的合作關係,如此一來我走出荒野的勝算就高了幾分。
但,我想錯了!
有一天深夜我睡著的時候,它鬼鬼祟祟地接近我,我猛然坐起抓起獵槍,大聲喝退它,那呲牙咧嘴的樣子分明在為偷襲失敗而遺憾。
“混蛋,還想吃我嗎?”
給它來一槍怎麽樣,我這樣想過,但又放棄了。這倒不是什麽無聊的慈悲心腸,隻是我已經習慣和這頭猛獸在一起,它在我周圍我總是能保持高度警惕。
很多年後我才明白,在幾近絕望的處境中,人往往需要強烈的情感支持著,愛、恨、或者強烈的信仰。
那時支撐我走出來的,正是這份無時無刻都不敢放下的警惕。
“存糧”漸漸吃光,我試過抓兔子、掏鳥蛋,收獲十分有限,僅能讓我們維持一種不去動對方的平衡。
它漸漸能聽懂我簡單的命令,比如“滾開”、“去那邊”之類的話,甚至會幫我捕獵,但這隻自私的畜生始終不懂什麽叫合作。
有一次我把燃著的草束塞進洞裏,兔子被熏得從另一頭爬出來,被守在那裏的老狼一口咬住。它大啖起兔肉,每當我想奪過去它就立即叼著兔子跑開,我眼睜睜看著它一口不剩地吃光了,恨得直跺腳。
最後幾天我們這對奇妙的組合一直在荒野中跋涉,我記不清走了多少路。第三十二天,我終於看見了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