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牧歌自述

“你有沒有為了一個人而離開一座城?”十八歲那年,有人這麽問我。我呆呆地看著他,隨後搖了搖頭。那時候,愛情對我來說是可有可無的東西。

有人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浪費生命。

也有人說,不以分手為目的的吵架就是在秀恩愛。

那時候,對這兩句話我都嗤之以鼻。

因為我不相信愛情!

遇見陸合歡以前,我是別人眼中最優秀的孩子,學生會幹部,秘書處助理,老師們眼中的乖孩子,同學們眼中的學霸。給我寫情書的女孩排起來可以繞學校三圈有餘。

我從未正眼看過那些前來示好的女孩子,因為我的父親告訴我:“不管多麽轟轟烈烈的愛情,有朝一日都會被消磨殆盡,結婚就是找個人湊合著過日子。”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符合這樣的狀態,可那時候的我將這句話奉為真理。

我忙碌於學習和創業,我和室友建立自己的公司,我肆意幻想著自己揮金如土的未來,卻從未想過有個人陪我走過餘生。

當我以為自己的婚姻將會成為利益聯姻的時候,老媽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孩子,人生有很多事情,你不去試一試,永遠都不知道是什麽滋味兒。”

我不信愛情,我對老媽的話嗤之以鼻。

我看著她笑著回答:“不就是找個人搭夥過日子嗎?我覺得這個人可有可無,畢竟這年頭隻要有錢沒有什麽是換不來的。”

她看著我,有些失望地搖了搖頭。

“金錢換不來生命。”媽媽說話的時候,神情那樣凝重。我知道她很孤獨,可是我沒想到她卻對我說出了一番更加孤獨的話。

她說:“父母是阻隔你和死神的一道牆,等我們真的沒了,你就會明白自己有多需要一個人陪你麵對死神。”

她的話,讓我陷入了沉默。

父親做生意很多年了,生意如火如荼,可是和母親的感情卻似乎已經消耗殆盡。我看著老媽每天在家裏養花喂魚,卻不明白她為何不肯放手。或許對於她而言,放下對父親的不舍才能活得更加灑脫。

我沒想到,這才是她和父親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理由。

人的生命有限,勇氣也有限,可愛情親情卻都能給我們勇氣!

也就是那一年,新學期開學的時候我遇到了陸合歡。

作為學校的“招牌”,新進校的女生們都會刻意來和我聊幾句,唯一忽略我的那個人就是陸合歡。她從我的麵前繞了過去,對廚藝社的社長說:“姐姐,你們要不要試吃員呀?”

我看著肉嘟嘟的她,忽然覺得這個女孩很可愛。

也就是從那天開始,我開始關注這個名叫陸合歡的女孩。她喜歡一個人坐在學校操場的草地上曬太陽,最開始我覺得這種做法很不衛生,可是後來……

對她的好奇驅使著我靠近她,某個夏日的午後我就坐在她的身後。

那種被陽光溫暖的愜意,就和陸合歡這個人一樣,總能給人帶來歡樂。

我從未見過她掉眼淚,因為有她,她們宿舍的人都露著笑容。

她成了室友們的開心果,也成了我的開心果。

我將她的名字告訴了老媽,當我說起我喜歡的女孩的時候,老媽的眼中也充滿了期待,她摸著我的頭對我說:“牧歌,愛情是甜的。”

一直在鼓勵我的老媽不知道,從遇到她的那天開始我就定好了全城最浪漫的婚禮地點。我翻閱著一本本設計書,想要為她精心打造一套婚紗。

我利用閑暇時光為追求她做準備,也利用閑暇時光來觀察這個女孩子。

我逐漸發現,陸合歡吃飯的模樣是最可愛的。

她喜歡狼吞虎咽地吃東西,喜歡喝香芋味的奶茶,也喜歡吃肉。

有人說過,對美食有追求的人更對生活充滿期待。陸合歡就是如此,她像一隻對未來充滿幻想的小兔,她萌萌的模樣和做出蠢事的樣子讓人啼笑皆非。

我曾經不止一次在食堂裏聽到幾個男生議論她說:“這女生是餓鬼轉世嗎?吃飯吃成這樣。”

可是我不覺得她吃相難看呀,陸合歡就是陸合歡,她和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不同,她更樸實、更率真。

那是我過得最漫長的一年,那一年我有無數次想要去和陸合歡聊上幾句,可卻都不知如何自我介紹。

或許遇到陸合歡之前的我,連喻喜都不如吧。

我買了一個非常可愛的筆記本,零零散散地記錄著她喜歡的食物,喜歡的品牌,喜歡的小零食。陸合歡很少去食堂吃飯,大多數時候她喜歡跑到學校後門的小攤上買炸土豆,或是烤餅。

沒有人會討厭一個看上去圓滾滾、超可愛的女孩子。

很快,她就和門口的小販們打成一片了。

陸合歡偶爾會去學校門口吃東西,看著來來往往忙於生活的人。她也偶爾幫小攤的老板們看攤位,卻愛算錯數。

陸合歡做過很多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可是她就是她,於萬千人當中,我一眼便能將她找到。

一年後的秋天,陸合歡患有社交恐懼症的室友開始拽著她到處做兼職,聽宿舍一個做兼職領隊的哥們兒說,最近大學城遊樂場的鬼屋在招人。

我偷偷翻了他的名冊,陸合歡和喻喜的名字果然在上麵。

可是得知了確切消息的我卻更加緊張了,我應該穿成什麽樣去見她?應該對她說什麽?聊一些專業方麵的問題,她一定會覺得很枯燥吧?最後,我給老媽打了電話。

她在電話裏耐心地教導我說:“用你最真實的一麵去見要相守一生的人,遠比最開始就欺騙要來得容易。”

最後,我選擇了用我本來的麵貌去見她。

為了在陸合歡麵前留下一個深刻的印象,我用平底鍋拍了她的頭,並且趁火打劫要走了她的兼職費。說實話,她看向我痛不欲生的目光其實讓我非常猶豫。

可是那是唯一的辦法,對於一個沒有戀愛意識的吃貨而言,要讓她老老實實地留在我身邊就隻有這一個辦法。我痛下決心,用光了她所有的生活費,終於逼陸合歡答應做我的女朋友。

但這不是她心甘情願的,她討厭我的毒舌,討厭我的斤斤計較,更討厭我趁火打劫。

我想其實邵雲那樣的貴公子才是陸合歡所喜歡的類型吧?當她在我身邊喋喋不休地吐槽邵雲沒眼光的時候,我第一次吃醋了。我和陸合歡發生了前所未有的爭執,最後她負氣離開。

冷靜下來以後,我終於明白,追求一個人,不是我想象中那麽容易的。

尤其陸合歡是一個這樣有主見、有想法的女孩。

和我想象的一樣,當我無數次表明心意想要斷絕她心中分手的念頭的時候,陸合歡都會抬著頭問我:“牧歌,你究竟喜歡我什麽?”

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正因為沒有理由,他才能義無反顧地為那個人付出。

所以,當我們決定舉行婚禮的時候,我在橫幅上寫了這樣一句話:我不知道我喜歡你什麽,可是我知道我喜歡的人叫陸合歡。

我想告訴她的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等我們白發蒼蒼的時候我會依舊深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