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抉 擇
這種事本來是一個女孩子最在乎的事,除非她已準備接受那個男人。陽光不在乎,是不是因為她已準備接受他?
但是三天後,小方卻忽然提出這要求,而且還要她答應:“你絕不能問我要到哪裏去,更不能在暗中跟蹤我,否則我說不定會殺了你!”
這要求多麽不近人情,他說的話多麽絕,連他自己都認為陽光會生氣的。
她沒有生氣。
她立刻就答應了:“你去,我等你。”
小方要的這一萬兩銀子,竟然是準備給獨孤癡的。
他絕沒有忘記他的諾言,他又回到了那孩子帶他去過的鳥屋。
鳥屋仍在,屋簷下的鳥籠也仍在,但是鳥籠卻已空了。
籠中的飛鳥已被斬落在地上,每一隻都被一劍斬成了兩半。
地上的血跡已幹,屋裏寂無人聲。
小方忽然覺得手足冰冷。
上一次他來的時候,難道已經有人跟蹤他到這裏?
他本來一向認為自己的耳目都極靈敏,無論誰要跟蹤他都很難,但在那個大漠之夜裏,班察巴那忽然出現在他眼前之後,他的信心已動搖。
——是誰跟蹤他到這裏來過?是誰以這種狠毒的劍法斬殺了這些無辜的飛鳥?獨孤癡和那孩子是不是也已死在他的劍下?
陳舊的鳥屋,一走上去,木板就會被踩得“咯吱”作響。
小方走上去,推開門。
屋裏沒有人,也沒有屍體,隻有一幅圖,仿佛是用鮮血畫成的圖畫,畫在迎門的木板牆上,畫的是一個魔女,在吸吮著一個男人的腦髓。
魔女的容貌是波娃。
被她吸吮著腦髓的男人赫然就是小方自己。
隻有這幅畫,沒有別的字。
但是小方卻已完全明白它的意思,仿佛忽然又回到那陰森沉鬱的廟宇中,又回到那穹形石龕的壁畫前。
他耳畔仿佛又聽到那孩子的聲音:“……如果你違背了誓言,終生都要像這個人一樣,受盡羅刹鬼女惡毒的折磨。”
小方並沒有違背他的誓言,也沒有泄露過任何人的秘密。
但是他也沒有殺死波娃。
獨孤癡一定已查出了波娃沒有死,一定以為小方已將他出賣了,所以立刻帶著那孩子離開了這鳥屋。被斬殺的飛鳥、壁上的圖畫,都是他特地留下來給小方看的,特地要讓小方知道他的仇恨和怨毒。他還有一隻手,還可以握劍,還有刺殺飛鳥的力量。
他這個人本來就充滿了一種令人永遠無法預測的可怕潛力,何況“仇恨”本身也是種可怕的力量!
現在他第一個要殺的人已經絕對不是卜鷹,而是小方!
小方靜靜地站在這幅壁畫前,站了很久,慢慢地將他帶來的一萬兩銀票放在地上。
然後他就大步走了出去,走到藍天之下。
天氣雖然還是同樣晴朗,可是他心裏卻已有了個驅不散的陰影。
他知道獨孤癡絕不會放過他的。
從今以後,他這一生中,時時刻刻都要提防著那致命的一劍刺來。
他第一次見到獨孤癡時就知道了,他們彼此間,遲早總有一個要死在對方手裏的。
陽光果然還在等著他,他看到她之後,第一句話就說:“卜鷹現在哪裏?”小方道,“我要去見他,現在就要去見他!”
寬大潔淨的廂房,新鮮充足的陽光,每一樣東西都是精選的,既不會有多餘,也不會缺少什麽。
酒是甜美醇厚的波斯葡萄酒,盛在透明的水晶杯裏,閃動著琥珀色的光。
卜鷹倒了一杯給小方,自己低斟淺酌,喝完了小半杯,然後才問:“你是不是已決定要走?”
“是!”
小方的回答還是和以前他回答別的問題時同樣簡單明確,好像根本不知道這問題比他以前回答過的任何問題都嚴重很多。
卜鷹沒有再問,也沒有再說什麽,他們都沒有再開口。
遠處的白雲在天,風在樹梢,積雪的山巔在晴朗的藍天下,平凡的人在為自己的生活掙紮,不平凡的人在為自己的生命奮鬥。
可是這些事都距離他們很遠,屋子裏安靜得像是一個死人的心髒。
然後暮色就漸漸來臨了,就像是一瞬間的事,夜色忽然就已籠罩大地。
屋子裏有燈,可是誰也沒有去點燃它,兩個人靜靜地坐在黑暗中。窗外有星升起,有月升起,直到星光、月色照入窗戶,卜鷹才開口。
“我很了解你,你已經決定了的事,就絕對不會更改的。”
“我已經決定了。”小方顯得出奇的平靜,“我非走不可。”
卜鷹並沒有問他為什麽,卻忽然問:“你還記不記得班察巴那說過的那句話?”
“我記得。”小方道,“他說,從來都沒有人能泄露你們的秘密。”
“我相信你絕不會泄露別人的秘密,但是他不同,他從不相信任何人。”卜鷹道,“他總認為隻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小方的手握緊:“你呢?”
卜鷹沒有直接回答這問題,隻告訴小方:“有些事,我也不能做主的。”他慢慢地接著道,“譬如說,你要走,我也沒法子留住你。”
小方忽然明白卜鷹的意思了,因為他忽然想起了卜鷹說過的兩句話:
——不是朋友,就是仇敵。
——對付仇敵,絕不能留情。
朋友變為仇敵,擁抱變為搏擊,鮮血像金樽中的美酒般流出。
奇怪的是,在這一瞬間,小方所想的並不是這些,不是殺戮不是死亡不是毀滅。
在這一瞬間,他忽然想到了他的故鄉江南,寧靜美麗的江南,杏花煙雨中的江南,柔櫓聲裏多橋多水多愁的江南。
卜鷹的聲音也變成像是江南般遙遠。
“我早就知道你要走的。”卜鷹說,“你回到拉薩,沒有再去看波娃,我就已知道你決心要離開我們,因為你自己知道你永遠都無法了解我們,也無法了解我們所做的事。”
他忽然打斷他自己正在說的話,忽然問小方:“你在想什麽?”
“江南。”小方道,“我正在想江南。”
“你在想江南?此時此刻,你居然在想江南?”
卜鷹的聲音裏沒有譏誚驚異,隻有一點淡淡的傷感:“你根本不是我們這一類的,你是個詩人,不是戰士,也不是劍客,所以你才要走,因為現在你居然還在想著江南。”
小方抬起頭,看著他:“現在我應該怎麽想?想什麽?”
“你應該想想嚴正剛,想想宋老夫子,想想朱雲,想想他們是些什麽人。”
“我為什麽要想他們?”
“因為他們絕不會讓你走的。”卜鷹道,“如果世上隻有一個法子能留住你,他們一定就會用那個法子對付你。如果他們認為一定要割斷你的咽喉才能留下你,他們的刀就絕不會落在別的地方。”
“他們都是這種人?”
“他們都是的。”卜鷹道,“他們不但能把人的咽喉像割草般割斷,也能把刀鋒上的人血當作水一樣擦幹。”
小方凝視著他,過了很久才慢慢地說:“你應該知道有時候我也會這樣做的。”
卜鷹的銳眼中忽然透出魔眼般的寒光,掌中的水晶杯忽然碎裂,忽然站起來,推開窗戶:“你看那是什麽?”
從窗子裏看出去,可以看到一根很高的旗杆,旗杆上已掛起一盞燈。
“那是一盞燈。”小方說。
“你知不知道那是什麽意思?”
小方不知道。
卜鷹遙望著遠處高掛的紅燈,眼睛裏忽然露出一種從未有的痛苦之色。
“那意思就是說,他們也知道你要走了,已準備為你餞行。”
他忽然伸手,彈指,彈出了一片水晶杯的碎片,疾風破空聲尖銳如鷹嘯。
三十丈外的紅燈忽然熄滅,卜鷹眼中的寒光也已消滅。
“所以現在你已經可以走了。”他沒有回頭再看小方,隻揮了揮手,“你走吧。”
小方走出門時,就看見了陽光。
陽光正站在院子裏一棚紫藤的陰影下,臉上那種陽光般開朗愉快的笑容已不見了。
她雖然還在笑,笑容看來卻已變得說不出的陰鬱哀傷。
小方走過去,走到她麵前:“你也是來為我餞行的?”
“我不是。”她忽然握住小方的手,她的手冰冷,“你知不知道他們準備用什麽來為你餞行?”
小方點了點頭:“用我的人頭,還是用我的血?”
他也握住陽光的手:“你要說的我都知道,可是隨便他們要用什麽,我都不在乎。”
陽光吃驚地看著他:“你不在乎?真的不在乎?”
“反正我已決心要走了。”小方道,“隨便用什麽法子走都一樣。”
活著也是走,死了也是走,既然已決心要走,就已沒有把死活放在心上。
陽光終於放開了他的手,轉過頭去看花棚陰影下一枝枯萎的紫藤。
“好了,你走吧!”她指著角落裏一個小門,“你從這道門走,第一個要為你餞行的是嚴正剛,你要特別注意他的手。”
小方看見過嚴正剛出手。
在那懸掛著黑色鷹羽的帳篷中,在那快如電光石火的一刹那,他就已卸下了柳分分的魔臂。
他用的是左手。
“我知道。”小方說,“我會特別注意他的左手。”
陽光的聲音忽然壓得很低:“不但要注意他的左手,還要注意他的另外一隻手。”
“另外一隻手?”小方道,“右手?或……”
“不是右手!”
難道嚴正剛也有另外一隻手,第三隻手?
小方還想再問時,她已經悄悄地走了,就像是日暮崦嵫時陽光忽然消失在西山後。
隻不過太陽明日還會升起,小方這一生可能永遠見不到她了。
無論你在什麽時候、什麽地方看見嚴正剛,他看來都好像是在廟堂中央行大典一樣,衣著整齊潔淨,態度嚴肅恭謹。
現在他看來也是這樣子的,當他一刀割斷別人咽喉時,態度也不會改變。
小方走過去,連一句不必要說的話都沒有說,一開口就問:“你準備用什麽替我餞行?”
“用我的左手。”
嚴正剛的回答也同樣直接幹脆:“這裏是盜窟,入了盜窟,就像是入了地獄,想離開隻有再世為人,你要走,我就隻有殺了你,用我的左手殺你。”
他一直將他的左手藏在衣袖裏。
“我從來不用武器,我這隻手就是殺人的武器。”嚴正剛道,“江湖中善用左手的人,出手絕沒有比我更快的,所以你一定要特別注意。”
“我見過你出手,我會注意的。”小方問,“可是我不懂,你既然要殺我,為什麽要提醒我注意?”
“因為我要你死得心服口服。”嚴正剛道,“我要你死而無怨。”
小方歎了口氣:“嚴正剛果然人如其名,剛直公正,絕不肯做欺人的事,所以你如果偶爾做一次,誰也不會懷疑的。”
嚴正剛的臉色沒有變,眼神卻已變了。
小方又接著說:“如果我真的全神貫注,注意你的左手,今天我就死定了。”
他忽然笑了笑:“幸好我還沒有忘記柳分分。”
“柳分分?她怎麽樣?”
“連她都沒有懷疑你,連她都上了你的當,何況我這個初出道的小夥子?”小方道,“你能做宋老夫子的第三隻手,當然也可以用他的手做你的第三隻手,用第三隻手來殺我。”
他又歎了口氣:“那時我死得雖然心不服口不服,心裏就算有一肚子怨氣,也發不出來了。”
嚴正剛的臉色也已改變了:“想不到你居然還不太笨。”
他已準備出手,他的眼睛卻在看著小方身後的那道小門,宋老夫子無疑就在小門後,隻要他一出手,兩人前後夾擊,小方還是必死無疑,江湖中幾乎已沒有人能避得開他們的合力一擊。
小方卻又笑了笑:“還有件事你一定也想不到。”
“什麽事?”
“我另外也有隻手。”小方道,“第三隻手。”
嚴正剛冷笑:“你也有第三隻手?我怎麽看不見?”
“你當然看不見,你永遠都看不見的。”小方道,“但是你卻絕對不能不信。”
“為什麽?”
“因為你的第三隻手,現在已經被我的第三隻手綁起來了。”小方悠然道,“如果你不信,不妨自己去看看。”
嚴正剛當然不會去看的,他笑了。
他很少笑,有時終月難得一笑,可是這次他真的笑了。
因為這件事真的很可笑,他從來都沒有遇到過這麽可笑的事。
一個初出道的年輕小夥子,居然想用這種法子來騙一個像他這樣的老江湖。
他少年時就已成名,壯年時縱橫江湖,殺人無算,中年後雖然被仇家逼得改名換姓,亡命天涯,智慧卻更成熟,經驗也更豐富。他怎麽會上這種當!
就在他開始笑的時候,他藏在衣袖裏的那隻手已閃電般擊出。
他出手時,宋老夫子也一定會配合他出手的。
他們並肩作戰多年,出生入死、身經百戰他們的配合從未有一次出過意外,從未有一次失過手。
這一次卻是例外。
嚴正剛已出手,場外的宋老夫子卻完全沒有反應。
他一擊不中,再出手。
門外還是完全沒有動靜。
嚴正剛不再發出第三擊,忽然淩空躍起,掠出那道小門。
宋老夫子果然在門外,卻已倒在牆角下,隻能看著他苦笑。
嚴正剛笑不出了。他終於發覺這件事一點都不可笑。
小方已經走了。
他確信嚴正剛絕不會再追來,擊倒了宋老夫子,就無異也擊倒了嚴正剛。
他當然不是用他的“第三隻手”擊倒宋老夫子,他沒有第三隻手。
可是他有第二雙眼睛——陽光就是他的第二雙眼睛。
如果不是陽光的暗示,他絕不會想到宋老夫子會躲在暗處等著和嚴正剛前後夾擊。
陽光說得雖然並不太明顯,卻已使他想起了他們聯手對付柳分分時所用的詭計。
他先找到了宋老夫子,先用客氣的微笑,有禮的態度穩住了宋老夫子,就在宋老夫子已認為他已經完全喪失鬥誌時,他忽然出手了,以最快的手法,點住了宋老夫子三處穴道。
宋老夫子不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仇敵,對付仇敵是可以不擇手段的。
小方對自己這次行動覺得很滿意。
下一個要為他“餞行”的人是誰?
他記得卜鷹曾經提起過朱雲的名字,也記得朱雲就是鷹記商號的總管,是個非常誠懇、非常規矩的年輕人。
小方從未想到他也是個身懷絕技、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但是卜鷹提到他名字時,卻好像把他的分量看得比嚴正剛還重,要掌管鷹記商號也絕不是一個普通人所能做得到的,如果他沒有特別的武功和才能,卜鷹也絕不會將這麽重要的職位交給他。
小方相信卜鷹絕不會看錯人,他對朱雲已經有了戒心。
就在這時候,他看見了朱雲。
朱雲看來還是和平時一樣老實規矩,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手上多了一柄劍。
一柄很普通的青鋼劍,劍已出鞘。
朱雲雙手抱劍,劍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禮。
“晚輩朱雲,恭請方大俠賜招。”
小方笑了笑:“我不是大俠,你也不是我的晚輩,你不必太客氣。”
他剛才對宋老夫子的態度也和朱雲對他同樣客氣,現在宋老夫子已倒在牆角裏。
這些日子來,他又學會很多事。
他也明白朱雲的意思——晚輩求前輩賜招,就不必太公平了,前輩的手裏沒有劍,晚輩也一樣可以出手的。
朱雲果然已出手。
他雖然出手並不快,招式間的變化也不快,事實上,他的招式根本就沒有什麽精妙複雜的變化,隻不過每一招都用得很實際、很有效。
這種劍術雖然也有它的優點,可是用來對付小方就不行了。
小方雖然赤手空拳,可是施展出每個練武者都必學的“空手入白刃”的功夫,應付這柄劍已遊刃有餘。
他甚至已經在懷疑,卜鷹對朱雲是不是估計得太高了些,朱雲是不是還沒有將真功夫使出來?
小方正想增加壓力,逼他使出全力,朱雲卻已後退了十步,再次用雙手抱劍,劍尖下垂,向小方恭敬行禮:“晚輩不是大俠敵手,晚輩已經敗了。”
現在就認輸未免過早,卜鷹屬下本不該有這種人的。
卜鷹屬下都是戰士,不奮戰到最後關頭,絕不會輕易放棄。
朱雲忽然笑了笑:“方大俠一定會認為晚輩還未盡全力,還不該放手的。”
小方承認這一點,朱雲微笑道:“晚輩不願血戰,隻因為晚輩已不忍再與方大俠纏鬥下去了。”
小方忍不住問:“你不忍?為什麽不忍?”
“因為大俠已中了奇毒,已經絕對活不過半個時辰了。”朱雲道,“如果晚輩再纏鬥二十招,方大俠的毒性一發作,就必死無救了。”
小方也在笑。
朱雲說的話,他根本就不信,連一句都不信。
“我中了毒?你看得出我中了毒?”
小方故意問:“是什麽時候中的毒?”
“就在片刻之前。”
“卜鷹給我喝的酒中有毒?”
“沒有,酒裏絕對沒有毒。”朱雲道,“他要殺你,也不必用毒酒。”
“毒不在酒裏,在哪裏?”
“在手上。”
“誰的手?”
朱雲反問:“你剛才握過誰的手?”
小方又笑了。
他剛才隻握過陽光的手,他絕不相信陽光會暗算他。
朱雲卻在歎息:“其實你應該想得到的,她也是為你餞行的人,第一個為你餞行的就是她,隻不過她用的方法和我們不同而已。”
“有什麽不同?”
“她的方法遠比我們溫和。”朱雲道,“但是也遠比我們有效。”
“她用的是什麽法子?”
“你們最近常在一起,你應該看見她手上一直戴著個戒指。”
小方看見過那個戒指,純金的戒指,式樣仿佛很好,手工也很好。
究竟是什麽式樣,小方卻已記不清了。在拉薩,每個女人都戴著金飾,在每一條河流的灘頭,都可以看到人們用最古老原始的方法就能撈取到大量的金沙。
手上戴著一個純金的戒指,在這裏絕不是件能夠引人注意的事。
“可是她戴的那個戒指不同。”朱雲道,“那個戒指雖然隻有幾錢重,卻遠比幾百兩黃金更珍貴。”
“為什麽?”小方問,“是不是因為它的手工特別精細?”
“不是!”
“是為了什麽?”
“是因為戒指上的毒。”朱雲道,“是用三十三種劇毒淬成的,先將這三十三種劇毒淬入黃金,再打成這麽樣一個戒指,戒指上有一根刺,比針尖還細的刺,刺入你的皮膚時,你連一點感覺都沒有,可是半個時辰內,你已必死無救。”
小方已經不笑了,但是也沒有特別的反應。朱雲卻仿佛在為他惋惜:“本來我們都已經把你當作朋友,如果你不走,這裏絕對沒有人會傷害你,陽光更不會。”
他歎息著說:“不幸現在我們已經不是朋友了。”
小方忽然打斷他的話。
“我知道你想說什麽。”小方道,“不是朋友,就是仇敵,所以她才會用這種方法對付我,你們對付仇敵本來就是不擇手段的。”
朱雲並不否認。
小方又道:“她先把嚴正剛和宋老夫子的殺招告訴我,為的就是要穩住我,要我對她完全信任,她才能在我不知不覺中把毒刺刺入我的掌心。”
他忽然問:“可是你為什麽要把這件事告訴我呢?”
朱雲還沒有回答。小方又問他:“毒蛇噬手,壯士斷腕,你是不是要我斬斷自己這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