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兩案連啟
有了上次關虹的教訓,這次秦向陽不敢再大意了。幸虧蘇曼寧通知得及時,他想到現在清河到處是通緝令,萬一林建剛母親發現自己是通緝犯,稀裏糊塗地去報警,那就麻煩了。他還想到,鄭毅升級通緝令,肯定是因為自己在查的案子,那麽,鄭毅就極可能派人監視那些案子的家屬。看來後邊的調查越來越難了。
天一黑,秦向陽叫趙楚去林母家附近偵查偵查情況,趙楚可是老偵察班長,這點事難不住他。誰知趙楚剛打開門,就迎麵碰到了林母。
趙楚大吃一驚,把提著菜籃子的林母讓進去。
林母一進屋,趙楚趕緊上了街。他站到路邊的陰影裏,一邊抽煙,一邊警惕地觀察著路上情況。隨著煙頭星火的閃動,他心裏合計著可能的突發局麵,他知道,萬一有人跟蹤了林母,那他這次隻能動手了。
還好,十幾分鍾過去了,他沒發現意外情況。那就隻有兩個解釋,要麽是負責監視的人員還沒到位,要麽是監視者僅僅盯著林母小區附近,不管哪種情況,這次都算是運氣不錯。但不管怎樣,鄭毅這次一定會安排人手監視那些家屬,在這一點上,他和秦向陽判斷是一樣的。想到這兒,他也不禁皺起了眉頭。
林母進門,就一臉疑惑地對秦向陽說:“怎麽街上都是你的通緝令啊?你不是警察嗎?我這買完菜都顧不上回家,特意來問問。”
秦向陽知道瞞是瞞不住了,就把從214案案發到現在的情況,一五一十跟林母講了一遍。
林母聽完驚得合不攏嘴。
李文璧趕緊接著說:“林阿姨,還有個好消息要告訴你,我們找到了一個628案的嫌疑人,他到底是不是凶手,很快就有答案了。”
“真的嗎?”林母緊緊抓著李文璧的手,顫抖著問。
“真的!我們怎麽可能騙你呢?”李文璧說。
“好!好啊!有了消息你們馬上通知我啊!打電話就行,跑來跑去不安全。”林母歎著氣說,要是真找到凶手就好了!建剛就能出來了!”
說完她放下李文璧的手,又道:“閨女我回去了!放心,我還沒老糊塗,不會出賣你們的!”
深夜的清河縣也失去了往日的寧靜,時不時有閃著警燈的車,從秦向陽住處外的街道上飛馳而過。
秦向陽意識到時間越來越少了,他打開手機電子存檔,同時翻出了兩份檔案。這次,他要同時查兩個案子:903強奸殺人案,719殺人碎屍案。
903強奸殺人案的案情極為簡單,但是網上關於這個案子的討論卻最多。
903案件的凶手叫劉正龍,2007年案發時,僅僅二十一歲。
劉正龍母親譚芳,算是個網絡名人,從兒子認罪的那天起,她就開始了漫長的上訴曆程,這麽多年下來,上訪的費用早耗盡了一家全部的積蓄,最後連房子都賣了。
網上到處是劉正龍案和譚芳的消息,這些年來也曾有不少律師找到譚芳,幫她上訴打官司,但最後都不了了之。不用說打官司,譚芳最初上訪時,和一名律師為了能借閱到劉正龍的卷宗,就耗費了兩年時間。
但是單純就卷宗來看,903案卻極為簡單。2007年9月3日傍晚七點鍾,清河縣西關濱海化工有限公司(也就是清河西關發現油礦後,建立的那家國有化工廠)的女工陳愛梅,下班回家,在路上被先奸後殺。案發現場位於郊區的一片玉米地,也是陳愛梅上下班的必經之地。死者的屍體就藏在那片玉米地裏,屍體旁邊有一眼廢棄的機井,機井上蓋著一塊厚重的石板。死者下身**,衣物被藏在機井石板下的縫隙裏。
算起來,那個國有大化工廠也算跟秦向陽有緣了,第一次到那兒,是跟陳凱和李文璧去西關找當年的郵筒;第二次路過,是最近從濱海坐那輛拉磚頭的車逃跑。
他感慨一番,繼續研究資料。
直到陳愛梅死後第八天,人們才找到了她的屍體。當時屍體已經出現不同程度的潰爛。清河當地警方查了半個月,也沒抓到凶手,鑒於死者家屬強烈要求,死者屍體一直未被火化,被保存在市醫院的太平間裏。案件被媒體曝光,弄得化工廠的女工人心惶惶,社會影響非常惡劣。當然,這個案子真正火起來被社會全麵關注,是在劉正龍認罪,其母譚芳不言放棄地上訪了五年之後。
濱海市局很快又派出了專案組。組長鄭毅,副組長是清河縣公安分局刑警副隊長周學軍。
案子被鄭毅接手後,三天時間鎖定了嫌疑人劉正龍,七天拿下口供。更主要的是,劉正龍的DNA信息和死者體內精斑的比對結果完全一致。
據劉正龍供述,9月3日傍晚七點多,他騎著自行車路過那片玉米地,遇到下班回家的陳愛梅,見對方年輕漂亮,起了色心,把陳愛梅拉到玉米地裏實施了強奸,事後和陳愛梅商量和解,遭嚴厲拒絕。陳愛梅堅決要報案,劉正龍起了殺心,掐死了陳愛梅。
從這份資料裏,秦向陽看不出任何疑問,倒是一份附在卷宗後麵的上訴書引起了他的興趣。
上訴書是劉正龍一審被判死刑後提交的。薄薄的一頁紙上寫著七八行字,字跡工整,無一處修改,無錯別字,無病句。以秦向陽的經驗判斷,這麽整潔的上訴書應該是抄寫的。
上訴書內容大意是劉正龍提起自己太年輕,不懂法,一時衝動,認罪態度較好等,請求輕判。上訴書右下角有劉正龍的簽名,名字上蓋著手印。名字後麵是日期,2008年5月11日。
秦向陽看完上訴書,又看了看劉正龍的死刑執行日期,頓時大吃一驚,卷宗裏的行刑日期是2008年4月21日。
這怎麽可能?上訴日期怎麽會在死刑執行日期之後呢?
秦向陽皺著眉頭,繼續往後看。
電子文檔最後麵附著兩張行刑現場的照片。照片是黑白色的,一張是劉正龍跪在前麵,身邊四名警察正在對他的身份做最後的確認。另一張是行刑之後的照片,劉正龍麵朝下趴在地上。
照片下麵寫著一行小字,行刑場地:清河北郊荒廢沙場。沙場?沙地?
秦向陽仔細看了看照片的執行場地,越看越納悶,怎麽看都覺得照片上行刑的地方不像是沙地,反而更像雪地。
他判斷是雪地的主要理由是:
一、第一張照片裏,劉正龍穿著羽絨服,身邊的四名警察,三人穿製服,一人穿便服,但看樣子都穿得比較厚實。
二、第二張照片裏,劉正龍屍體的前後左右,有多處腳印,腳印很深,很清晰,一看就是在雪地上踩出來的,沙地的腳印怎麽可能這麽清楚呢?
三、劉正龍頭部流了很多血,有一大攤血從他的頭部淌出去,看著很瘮人。從那一大攤血跡的滲漏程度判斷,血下麵應該是雪地。如果血液流到沙子裏,不可能留下那麽多痕跡。
可為什麽卷宗上寫著沙地呢?秦向陽想不明白。他又看了看行刑日期,2008年4月21日,突然一拍桌子,心想:查查不就知道了嘛!
他毫不猶豫地拿出電話,又給蘇曼寧打了過去。
蘇曼寧還是第一時間接起了電話,她輕輕地喂了一聲,就不說話了。她知道秦向陽找她肯定有事。
秦向陽這次的語氣客氣了很多,他咳嗽了一聲,才說:“又要麻煩你了,幫我找找2008年4月21日的天氣情況,清河縣的,看看下雪沒。”
蘇曼寧立刻掛了電話,還是什麽也沒多問。
很快蘇曼寧就回了短信:清河縣,2008年4月21日,晴,最低氣溫十點五攝氏度,最高氣溫十七攝氏度。
秦向陽一看短信愣住了:怎麽會這樣?難道劉正龍的死刑執行日期有問題?
如果有問題,那會是什麽原因呢?
他又打開電腦搜索劉正龍,很快就找到不少相關內容,他發現竟然有不少帖子都是討論死者的行刑日期的。近幾年來,這份卷宗的很多內容被譚芳和她的律師先後發到了網上。
對這個問題,很多網友一致認為,死者的行刑日期被大大延後了,至少被延後到了2008年冬天。延後的原因,網絡上有很多傳聞,說這件事跟器官移植有關,很可能是有富商移植了劉正龍的腎,行刑日期被延後,是為了配合腎髒移植手術的需要。
作為警察,他很清楚,我國有很長一段時間,人體器官的合法來源,主要有兩個,一個是紅十字會,一個是死刑犯。就算是劉正龍的腎被富商移植了,隻要程序合理,也在法律許可範疇之內。
他走到窗前,點上煙深深地抽了一口,然後長長地歎了口氣:看來這件事背後的隱情太多了。他想,不管網絡上的分析和傳言是不是真的,多麽甚囂塵上,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案子本身有問題,就是說,這案子也是個冤案!要是案件本身沒問題,劉正龍就不會死,那麽,也就不會引起普通群眾那麽廣泛的關注和討論,更不會有劉正龍的母親堅持上訪多年,還賣掉了房子。
他知道,不管案子背後有多少隱情,牽扯什麽人,那都不是他該操心的,他能做的,就是先把真凶揪出來。
719殺人碎屍案的案情也不複雜。
2008年7月19日,新婚夫婦謝正倫和妻子孫曉玉,蜜月歸來後的第二天晚上,孫曉玉在清河郊外自家別墅臥室裏被殺,並被殘忍分屍成了若幹塊,家中丟失黃金首飾及現金若幹。
案發時,別墅所有門窗都是封閉的,門從外麵上了鎖。案發後,本地有名的企業家,清河化肥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謝正倫的父親謝坤,給警方施加了很多壓力,並讓媒體曝了光。謝坤有錢有勢,這麽做在情理之中。這使得清河分局又申請市局成立了專案組,專案組組長還是鄭毅。
鄭毅很快鎖定孫曉玉的新婚丈夫謝正倫為重大嫌疑人。理由是,別墅門鎖沒有任何撬動痕跡,經專家檢查,也排除了有人使用萬能鑰匙等工具進入的可能。就是說,隻有謝正倫不用破壞門鎖,能光明正大用鑰匙開門。而且警方在謝正倫襯衫多處位置,發現了死者孫曉玉的血跡,另外在案發現場的木質地板上,還提取到了謝正倫帶血的足跡。此外,在案發現場,還留有謝正倫少量的嘔吐物。除此之外,現場未發現任何第三者的指紋和痕跡。這些直接物證和間接物證,都指向謝正倫。
警方對屍塊進行檢驗,發現孫曉玉懷孕了。當時的專案組長鄭毅,讓人拿嬰兒胚胎跟謝正倫做了親子鑒定,結果令人吃驚,胚胎和謝正倫NDA相似率僅為百分之二十點零三,也就是說,孫曉玉懷的不是謝正倫的孩子。因此,警方判定謝正倫具有作案動機。
謝正倫辯稱,自己去市裏買完東西回家,發現門是從裏麵反鎖的,鑰匙打不開門。他以為孫曉玉從裏麵鎖了門,就叫門,但沒叫開,打電話也沒人接。他以為孫曉玉睡著了,隻好返回車裏等。過了一會兒,他又去叫門,發現門已經開了,進門後他才發現妻子慘死。他上前碰觸過妻子的屍體,並當場嘔吐,後來才跑出去報警,報完警一直留在自己的車內。
警方問他,為什麽出警時房門是鎖著的?
謝正倫說,他出門報警時,擔心萬一有人進入房間破壞現場,就用鑰匙鎖上了房門。
在警方和法庭看來,謝正倫外出報警鎖上房門的說法,很難自圓其說。因為一般人在那種情況下都會極度緊張,很難再產生“萬一有人進入房間破壞現場”這麽冷靜的想法。
謝正倫又辯稱,要是自己殺人,又何必從現場拿走那麽多財物呢?
警方認為拿走財物是凶手迷惑警方視線。
另外,謝正倫拿不出有力的不在場證明。
對此,謝正倫辯稱,當晚他們夫妻二人在家招待朋友。自己喝了酒,孫曉玉喝得比他還多。他就去城裏買了些葡萄糖,還有營養品。由於新婚別墅在郊外,加上自己酒後開車慢,從縣城買好東西回去的路上,就用了將近一小時。他堅稱孫曉玉被殺時自己正在開車,但拿不出證據。
看到這兒時,秦向陽無奈地搖了搖頭,這種案子要擱到現在就好處理多了,但719案的年份是2008年,那時裝行車記錄儀的很少,更不像現在,城裏、小區到處都是藥店,否則,謝正倫就算真去買那些東西,也用不了多久。
最後,謝正倫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來謝坤也在外麵積極托人托關係,法院最終以本案事實清楚,但證據鏈不完整,判謝正倫無期徒刑。
不過最令人不解的是,法院一審之後,謝正倫居然放棄了上訴。
這一夜秦向陽睡得很不踏實,一方麵是因為這兩份卷宗,一方麵是因為鄭毅對案子相關家屬的監視,使接下來的調查愈加困難。
第二天趙楚和李文璧也參與進來一塊兒討論案情。
李文璧說劉正龍的案子,他們幹記者的,多多少少都聽說過,關於劉正龍行刑日期的疑點,以及腎髒可能被富商移植的網絡傳言,秦向陽沒興趣。他自顧尚且不暇,更沒能力去蹚那攤渾水。他眼前最重要的事,就是把這些案子查清楚,找出真正的凶手,從而引出214案的凶手,才能把自己的嫌疑撇清楚。他也堅信,隻要抓住那些冤案的真凶,那麽再大的黑幕,再深的水,也總有澄清的一天。
趙楚一直眉頭緊鎖。他和秦向陽擔心的事一樣,鄭毅把案子的家屬都監視了,接下來該怎麽辦呢。
正當這幾個人一籌莫展之時,秦向陽的電話響了。來電人是王越,他趕緊接起電話。
王越的聲音聽起來平靜,卻難掩他內心的興奮。
他說:“你送來的頭發鑒定結果出來了,跟我保存的那份DNA信息完全一致!秦向陽,有你的!我當年的委屈沒白受!”
秦向陽等人一聽,喜出望外,互相擊掌慶賀。
這個鑒定結果看著很簡單,意義卻很重大。它證明了馬曉蓮右手指甲皮膚組織的來源,是傑作地產的老板羅仁傑。
馬曉蓮是公交職員兼公交公司反扒隊人員。
羅仁傑是個大老板,大老板會坐公交車嗎?
即使大老板可能坐公交車,他也絕不可能是扒手。他不是扒手,就絕不會平白無故,把自己的皮膚組織留到馬曉蓮的右手指甲蓋裏!
換句話說,隻有羅仁傑是628案的凶手,他才可能在2007年6月28日那天,被馬曉蓮撓過!
每個案子,真相隻有一個,合理的推理卻有很多,當自己的推理跟真相畫上等號,這份喜悅怎能不讓人振奮。
說鄭毅當年忽略了第二份DNA證據也罷,急於破案也罷,總之,鄭毅把628案搞錯了。但是對秦向陽來說,現在唯一的疑問是:林大誌是如何獲知628案有問題,從而去威脅鄭毅呢?
這個問題,單靠思考是不可能有答案的。秦向陽搖了搖頭,暫時把這個疑問按了下去。
王越接著問秦向陽:“接下來你打算怎麽辦?把證據交給警方,讓他們去抓羅仁傑?”
秦向陽果斷地說:“不!我現在是個通緝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老王,你先保存好那份證據。你也知道,我還有三個案子。最後,我會跟所有凶手做個了結!”
王越說:“現在全市警察都在抓你,你打算怎麽辦?”
秦向陽沒有回答王越,忽然問:“2007年9月3日,劉正龍的案子你知道嗎?”
王越頓了頓說:“知道,但不了解具體情況。我跟你說過,那年10月我就辭職了。”
“也是。那你認識周學軍吧?你們分局當年的副隊長,903案子的副組長。”
“周學軍,我老鐵。不過他退休了。”
“退休了?”
“嗯。當年我辭職不久,他就跟著退休了。”
“正常退休?”
“嗬嗬,他比我還小兩歲,你說正常不正常?”
“你意思是他的退休,和903案有關?”
“也不是,他是因病退休,現在還沒停藥,這都多少年了!他不願意跟人聊案子,我也不問。我倆,算是同病相憐呐!”
秦向陽搓了搓額頭,說:“老王,你能不能約到周學軍?我想和他見個麵。”
王越說:“我試試吧!這要是以前,我沒把握。可你破了628案,我估計能行。我這些年的心結被你破了,我就不信他不動心!”
秦向陽說:“你約到他,一塊兒來我這兒。我現在外出很不方便,一會兒我把地址發給你。”
掛斷電話,秦向陽說:“我們怕是很難接觸到903案的家屬了,希望這個周學軍能幫到我們。”
趙楚點點頭,對秦向陽說:“不管怎麽說,我們還是找到了628案的真凶,後麵的再難也要查下去,我一定幫你洗脫嫌疑。”
李文璧也跟著說:“對啊!秦向陽,別忘了還有我呢!我會陪你走到底的!那麽現在,我們是不是再捋捋628案的過程?我早晚要把它們都寫成報道!”
秦向陽一聽笑了,記者最關心的永遠是報道真相。
他點上煙,把自己想象成羅仁傑代入案件,捋了一遍628案的過程。
628案案發前一個月左右,林建剛跟蹤妻子關虹,眼看著關虹和行長馮偉走進了酒店808房間。於是林建剛打了110,謊稱酒店808房間有人吸毒。接警後,大豐橋派出所民警劉常發帶著人趕到808房間。劉常發沒找到毒品,卻意外撞見馮偉和關虹**。於是劉常發動了歪腦筋,用取證的相機給馮偉和關虹拍了照,進而要挾馮偉。至於劉常發是怎麽認出馮偉行長的身份,以及知道馮偉要升職的細節,這個就不得而知了。
事後馮偉給了劉常發一筆錢,想買回劉常發手裏的照片。
劉常發哪那麽好打發?反而三番五次繼續要挾馮偉。
馮偉見這麽下去不是辦法,就想找個中間人,說和說和這件事。找誰呢?他突然想到了社會哥羅仁傑。羅仁傑雖然做上了房地產公司老板,但以前開夜總會時,馮偉是常客,兩人關係不錯,更何況夜總會被燒以後,馮偉還把羅仁傑的老婆胡麗娜弄到自己銀行上班,有這份人情在,他羅仁傑不幫馮偉的忙肯定說不過去。
馮偉還想到,羅仁傑開夜總會時,肯定沒少打點劉常發。這麽想來想去,馮偉就覺得,這事還真得羅仁傑來辦不可。於是就找到羅仁傑,說明了情況。
羅仁傑也仗義,很痛快地把事攬了下來。
6月27日傍晚,羅仁傑約劉常發吃了頓飯。飯後回家的路上,羅仁傑找了個人少的去處,對劉常發講明了自己的來意,事差不多就行了,希望劉常發給他個麵子,不要太過分。
誰知劉常發根本不吃這一套,還擺出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說要把馮偉的錢退還,然後把馮偉和關虹的**照片交給上級。
劉常發的話,令羅仁傑很是惱火。
劉常發見羅仁傑生氣,進而取笑羅仁傑,說當年羅仁傑開夜總會,還不都是靠他罩著?那意思,就是你羅仁傑別把自己太當回事!一個混混出身的老板,還來我麵前當和事佬?
這麽一來,羅仁傑就和劉常發起了口角。兩人在爭吵中,劉常發進一步取笑羅仁傑,從而不小心說了一個小秘密——也就是馮偉和胡麗娜**的事。
劉常發很可能是這麽說的:“你羅仁傑還有閑心思,跟這兒幫馮偉擦屁股呢?馮偉連你老婆都睡了!”
羅仁傑脾氣火暴,但做生意多年,心思卻也精明,聽劉常發這麽說,立刻反問:“你怎麽知道馮偉睡了我老婆?”
這明顯是件極私密的事!劉常發自知失言,支支吾吾說不出來。
羅仁傑當即明白,這種事,也隻能從**打聽到了!劉常發肯定也睡了自己老婆,兩個人在**少不了浪言浪語,這種事怎麽會瞞得住!
羅仁傑進而才想明白,怪不得胡麗娜能進馮偉的銀行?這倆人早就有一腿啊!自己當年的夜總會,成了綠帽子批發中心了!
這麽一想,羅仁傑頓時怒火中燒,狠狠地把劉常發揍了一頓,沒承想出手太重,把劉常發給打死了!也正因如此,才在現場留下不少痕跡。可是正如秦向陽當初接觸檔案時分析的那樣,羅仁傑不但精明,而且冷靜,事後他處理了現場。之後又恰巧下了一場大雨,導致警方在劉常發被害現場沒提取到有價值的線索。
說來湊巧,那天劉常發正帶著槍。羅仁傑見劉常發死了,幹脆一不做二不休,拿了劉常發的槍,第二天中午去殺馮偉。
巧上加巧的是,6月28日那天,林建剛也因為老婆關虹的事,去馮偉家大鬧一場,盛怒之下,還打碎了鏡子,並且跟馮偉大打一場,被扯掉了頭發,還留下了不少皮膚組織信息。
林建剛剛走,羅仁傑就殺到了!
馮偉見羅仁傑來了,以為他幫自己把事擺平了,很高興,還拿出來兩瓶茅台酒,準備讓羅仁傑帶走。
誰知羅仁傑上來就質問馮偉:“你睡了我老婆胡麗娜?”
羅仁傑這一問,讓馮偉很尷尬,隻好說:“這是幹什麽?那個林建剛來家鬧了一場才走,你又來家鬧這一出!你出去!”
劉常發已經死了,殺一個也是殺,殺一家也是殺。接下來就是卷宗裏描述的那樣,羅仁傑殺了馮偉一家。馬曉蓮上門勸架,也被殺滅口。臨走前,羅仁傑很冷靜,把馮偉拿出的那兩瓶茅台放在煤氣灶上,想毀滅現場。
羅仁傑,本來根本不認識林建剛。但他又想起馮偉說林建剛也來鬧過,就輾轉找到林建剛,跟蹤到林建剛住處,等到天黑趁人不注意,把作案用的那把尖刀,綁到了林建剛摩托車後座下麵。這是個很巧妙的栽贓陷害,時間點和動機上都卡得很好,正是他的這個栽贓,把後來的鄭毅也給繞了進去。做完這一切,他又把劉常發的那把槍丟進城外的清河裏。
“很完美的過程回放!”李文璧說著,關掉了錄音筆。
“完美有什麽用!”秦向陽歎了口氣說,“那些被冤枉的人,再也回不去了!”
實際上秦向陽還原這個案件,確實跟真相幾乎無差別——6月27日傍晚,羅仁傑的確約劉常發吃了頓飯。酒後回家的路上,羅仁傑又對劉常發表明自己說客的身份——隻不過,有一點秦向陽不可能想到,6月27日那晚吃飯時,還有個人作陪。
誰?
大誌警用器械製造有限公司的副總李銘。
羅仁傑的房地產公司少不了消防器材和保安用品,是林大誌他們公司的客戶。那晚的飯錢都是李銘付的。飯後已是夜裏十一點左右,是李銘開的車。劉常發非要在自己小區附近下車,羅仁傑跟了過去,提出再去KTV玩會兒,順便說點事。劉常發以時間太晚為由,拒絕了。羅仁傑就把劉常發拉到路邊,說出了自己的說客身份……
2007年的小縣城攝像頭少,夜裏十一點左右行人更少。羅仁傑跟劉常發動了手,互相扭打到綠化帶裏時,李銘的車就在路邊停著。李銘坐在駕駛室裏,見羅劉兩人打了起來。對方在黑暗中,他看得模模糊糊,不知道怎麽回事,想去拉架,後來又放棄了。
他一早就知道羅仁傑的火暴脾氣,性子上來了,可能連他這個拉架的都打!可是你不去拉架,這麽幹看著就更不像話!當時李銘也喝了些酒,神經就有些大條,以為倆人打架沒啥大事,就帶著“少管閑事”的念頭駕車離開。
直到案發後通過報道,李銘才意識到羅仁傑那晚衝動之下殺了人,還搶了槍械。而628案裏,凶手用的正是劉常發的槍。李銘再傻也能猜到,628案和劉常發之死,都是羅仁傑幹的!
李銘是一陣後怕,事後找到羅仁傑,裝得跟沒事人一樣。他挑起話頭,說起6月27日那晚自己喝多了,羅仁傑一下車自己就開車走了。那意思就是讓羅仁傑知道,他李銘確實啥也不知道。
羅仁傑呢,做了案也很淡定,裝得沒事人一樣。
後來,李銘還是把這件事告訴了老板林大誌。
林大誌可不笨,知道這事不能聲張。
後來,林大誌又通過新聞得知,鄭毅抓獲的凶手叫林建剛,他立刻意識到鄭毅把案子辦錯了。
接著,他想起公司對市局的投標,多次失敗。要想成功,就得先過鄭毅這一關。怎麽拿下鄭毅呢?靠送禮肯定沒用。於是他想到了脅迫,拿628案做文章。
等鄭毅把林建剛抓走後,林大誌就秘密地找了幾個槍手,去網上散布了一些負麵消息,說628案的被告是冤枉的。林大誌的算盤打得不錯,他想先散布一些這樣的消息,引起鄭毅的恐慌。等到下次市局再招標時,就去找鄭毅談判,讓鄭毅幫他促成市局下一次的競標合同,他呢,則幫鄭毅保守案件的秘密。
這就是林大誌第一次在網上散布冤案的過程。
而張啟發呢,當時還是個小律師,他從網上意外發現“628案”可能是冤案的消息,鼓起勇氣就跑去給林建剛當代理人,最終也沒搗鼓出什麽名堂。
但是現在,這一切對“通緝犯”秦向陽來說,還是個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