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念,再也沒見過的人

生命裏最多的東西,其實就是回憶。回憶有微笑、有淚水,有很美很美的曾經。回憶裏總有一些人和事連結成一個個故事,我們慢慢篩選,留下來都是刻骨銘心的感動和溫暖。

她叫金燦燦,人如其名,是一個耀眼的女子。

金燦燦是個特立獨行的人,她說她不會循規蹈矩地走路,她喜歡在馬路上跳來跳去,抑或是一陣瘋跑,如此,心髒跳動的頻率比時鍾的秒針還快,她喜歡心髒砰砰亂跳的感覺。金燦燦喜歡把光潔的額頭全亮出來,決不留一絲劉海。她把馬尾巴辮子紮得高高的,她在馬路上蹦跳的時候,馬尾會合著步伐一聳一聳地上下擺動。

金燦燦偶爾會失蹤一天,去郊外的鐵軌上坐上半天,她說她能聽見遠處火車的轟鳴。郊外的鐵路,早已荒廢,那裏基本上沒有人煙,一個女孩子獨自在那裏,的確是一件讓人擔憂的事兒,為此,她的爸媽還有戴眼鏡的班主任暴跳如雷。

金燦燦的理想是做一個舞蹈家,因為她喜歡街角咖啡廳裏那個彈鋼琴的男人。她說,他想在他樂聲響起的時候,能夠翩翩起舞。

彼時,金燦燦是眾人眼中的怪物,很多人避之唯恐不及。我喜歡金燦燦,因為她是我所不能成為的那種人。我不喜歡學習,可是我很努力地把成績弄成前三名;我不喜歡學數學,我總是努力偶爾把數學考個第一,這是一種慣性運動,這都預示了我的前程,一邊討厭教育製度,一邊努力考上大學,讀讓爸媽驕傲的學位。而金燦燦卻可以對學習不屑一顧,說一切都極其沒勁。

說也奇怪,我是學校裏金燦燦唯一不討厭的人。她說從第一次見到我,就覺得我們遲早是一路人。第一次見到金燦燦,天空下著豆子似的大雨,我撐著傘走在回家的路上,金燦燦被雨淋得很狼狽,然後慌慌張張地跑到了我的傘下。她說她輕易地就感覺到了將來的樣子,我會是她唯一的朋友。這些話,我們隻說過一次,便不再提起它。

事實也的確如此,我們成為了無話不談的摯友。我們在夏天的午後一起去鎮上的書店買那種過期雜誌。我喜歡一個叫做“民國春秋”的欄目。遠一點的時代。哪怕瑣碎的東西都帶著光芒。金燦燦什麽雜誌都不喜歡,除了租各種小說就喜歡和賣書的老板起膩。

偶爾會說到未來。她說我從來沒有想過考上大學,如果我將來很窮就沒意思了,她說到未來的窮困生活就歎一口長長的氣。我說我是一定要考上大學的,我賺了錢,一定保證你衣食無憂。我把讀大學與賺很多錢劃上等號,對於多年以後的事我沒有什麽預見能力。

那年夏天,金燦燦把她的藏書分了幾本給我,還帶我去了一趟郊外——那段被廢棄的鐵軌:枕木、碎石、生鏽的鐵軌,還有蔓延的荒草。我們躺在鐵軌的中間,看著天上的藍天白雲。金燦燦問我是否聽到了火車的聲音。我說我聽到了,還感受到了火車迎麵而來時攜帶的風。金燦聽完,就笑了,那個笑容,比夏日的陽光還要燦爛。

我和金燦燦的友誼在漫長的夏季裏經曆了彼此的驗證,我們彼此熟悉得就像麵對自己。這個時刻,聊天大部分內容是在重複,一次次地去明確第一次表達不到位的意思,我們喜歡說點關於唯一的話題,比如說,朋友中,你是唯一知道我秘密的人。

在有的年紀,希望有一種秘密與別人分享,那些看起來不成為秘密的秘密,在黑暗中吹口哨的男生是誰,那些傳說中的人與事,用這些秘密丈量著友誼或者其他東西。

金燦燦的秘密就是,她希望能和那個談鋼琴的男人交談幾句。那個男人總是不怎麽關注外部事物,他很少抬起頭看任何人,他每天都隻是低著頭彈著鋼琴,仿佛那才是他的情人。

金燦燦喜歡與我討論那個男人。我覺得那是個沒有什麽魅力的人,像黑白相片裏下來的人,瘦長的身體,瘦長的手指,瘦長的臉,而且我看不出他的年紀:20歲,30歲,抑或是40歲。我一點都不明白金燦燦為什麽會喜歡這個男人,大部分時間,我懷疑這隻是一個青春期裏朦朧的崇拜。

而我的秘密就是,喜歡校籃球隊那個球鞋刷得很白的男孩。每日午後,我都拉著金燦燦到操場邊上,等他來打球。我靜靜地看著他在球場上揮汗如雨,中場休息的時候大口大口的喝水。而金燦燦則蹦蹦跳跳地,大喊大叫地給他們加油。金燦燦同樣不理解我為什麽會喜歡那個愣頭青。

此時的我們並不知道,我們的友誼,就如風雨飄搖的蜘蛛網,稍有不慎就會破碎。

金燦燦離開學校,是在一個冬天的晚上。許多人都覺得她是惹了麻煩被迫退學的,我不這麽想,我一直覺得她遲早會離開學校的。那天,她靠在走廊的窗口,身子斜斜地倚在上邊,手裏在把玩一個掛著機器貓的鑰匙扣,上翻下翻,我走過去,覺得她應該是在等我。

“有事找我?”

“我要走了。”

“去哪裏?”

“先去開一家咖啡店,我爸爸說隨便我了。”

我知道她喜歡那個鋼琴師,她從前說過曾經夢想開一家咖啡店,然後用重金聘請那個一直未說上話的鋼琴師。

“以後來找我,無論我在哪裏,你都要來找我。”她很鄭重地講了這句話。我很羨慕金燦燦,哪怕是出於少不更事的虛榮,我還是羨慕她。我爸爸對金燦燦卻並沒有什麽好感,他說下次不要帶她來我們家,我媽媽好像與他意見一致,她習慣沉默不語。

我爸爸自從武警部隊退伍以後就邋遢得不成樣子,我經常拿著影集在別人麵前炫耀他年輕時代挺拔的身姿和俊秀的麵龐。在他成了配件廠的保安主任十年後,啤酒肚已經限製了他看到自己腳的視線,夏天他就光著上身在家屬院路燈下和人下棋,他的脾氣和工資保持同樣的起伏。

他生氣的時候就摔任何隨身攜帶的東西,有時候是杯子,有時候是熱水瓶或者凳子,他對我口頭禪是,你這個死丫頭。偶爾他也打我的媽媽,但是,憑良心講,他不是經常打,我記得的隻有兩次,因為打架之後長期的冷戰,讓我覺得有許多次。而第二次的時候,我決定離開家。彼時,金燦燦已經開好了一家咖啡店,我決定去找她。

我按著金燦燦給我的地址找到那家咖啡店的時候,店裏的人說她今天不在這兒,她住在城北。那天一切都像剛洗了個熱水澡,我打了一輛車從城南一直向北,到了那個地方,有一個工業園一樣的鐵門,進門之後就是麵目相似的一排一排的兩層的小樓房,那是新擴增進城市來的郊區。

我先看見的金燦燦,她做了新發型,剪去了走路時跳動的馬尾巴,短得過分,打了耳洞,好像不止兩個,踩著十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從第一條街的便利店走出來。

然後她看見了我。

“投奔你來了。”我有點靦腆地看著自己的拉杆箱,晚上,房間裏熱得像澡堂,我們就出去散步。坐在郊區的過街天橋上,下邊是一輛輛白天禁止通行的巨型貨車,手攀著欄杆,我說:“真想跳上一輛車去遠方。”

她說:“無論你到了哪裏,我都會找到你。”

在街邊的小店買罐裝的啤酒,喝幹了就把罐扔在呼嘯而過的車上,有時是哐一聲,有時易拉罐就直接掉在柏油馬路上被碾成紙一樣的薄片。這時,金燦燦已經有了男朋友,我不知道是誰。我不太關心,也沒有問過。每個周五她都不回來,我一個人在房子裏轉來轉去,風扇呼啦呼啦地響個不停,趿拉著拖鞋到樓下的小店裏買東西,店門前的燈箱發出水銀樣的白色,老板光著脊梁躺在竹椅上搖扇子。街燈下邊有搓麻將的一堆人,看的人每個人都搖著扇子,我買了一把扇子,站在那裏,我覺得房間裏又熱又冷清。

小店一直不打烊,我就一直坐在那裏,看那些圍觀的人一一散去,搓麻將的人清理桌子,光脊梁的店老板加上一件背心,夜色開始微涼,像冰鎮啤酒。夜色寶藍寶藍的,我就在房間裏看外邊寂靜的世界,這個夏天我就想這麽安靜而焦躁地混過去,作為對我爸爸的懲罰,或者還是其他,我並不是那麽清楚。

我一早就起來,那天,天氣是最熱的,廣播裏說,有很多老人熱得發病住進醫院,有些流浪狗駐守在自來水管前不走。我自製了檸檬汁,加了冰塊,無聊地攪著吸管。冰塊叮叮當當地碰著玻璃,猛一抬頭就看見金燦燦已經回來了。她穿著紫色的吊帶衫,手腕上有紅色劃痕,在這個時間遇到她,我有一種卡殼的感覺。她把我的檸檬汁拿過去一飲而盡,然後坐在那裏咬自己手上的肉刺,我看見鮮血冒出來。我的喉頭升起一股鹹腥。

“你還要不要上學?”

“不知道。”

“那就是還想上的意思,想繼續上學的人才說不知道。”

“那又怎麽樣?”

“你遲早要離開我的。”

我沉默,我沒有說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這是一句廢話。

“我們說點別的吧——有意思的事。今天天氣這麽熱,我們說這些幹嘛?”良久我打破沉默。

而此時金燦燦卻不說話了。

那一天,金燦燦一定有什麽事,可是我知道她不會跟我講。

暑假還沒有結束,爸爸就找到了我。他帶著我的媽媽蹲守在門口,看見我的時候,兩個人都哭得像天塌了一樣。爸爸說:“寶貝女兒,你瘦了。”其實是他自己好像瘦了,這話我沒有說。他們拉著我就走,我說還要和金燦燦告別。爸爸說他已經跟她講過了,不用去告別了。

原來,爸爸見過金燦燦了,也或者是金燦燦去通知了我爸媽。

後來,我還是乖乖地回去上學了,然後不負所望地考上了一所北方的大學。在這之後,我卻再也沒有見過金燦燦了。

在我剛進大學的秋天,我收到一封信,是通過一個朋友傳遞過來的,沒有地址,沒有電話。我知道那是金燦燦寫的,她隻說她很好,勿念。之後我們竟然再也沒有聯係過,我一直在懵懂中期望著,在一個地方我們還會偶然相遇。她說過,無論我在哪裏,她都會找到我。我就站在原地,不動,等待。

那些年,我在好事者口中聽到過金燦燦的消息,迅速濾過其他的一切雜質,我知道她過得很好,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她的那件咖啡店很快就關閉了,但是她卻成功地開了多家服裝連鎖店。

畢業之後,我在這個北方城市找到了工作,許久都不曾回家。

一天,我收到一條短信:淩晨2點23分,我經過你所在的城市。金燦燦。一直以來睡覺都很死的我,第一次在淩晨被滴滴的短信聲喚醒,第一次沒有懶得翻過身再蒙頭大睡,我打開短信,便看到了金燦燦的短信。但是,電話回過去,卻是無人接聽。

我感到有一些**從我的眼睛裏滴出來,落下去。我極其不滿意自己這種婆婆媽媽的態度,金燦燦不見我,總有她的理由。

我常揣想當暮色已降

走過街角的你

會不會忽然停步

忽然之間把我想起

而在那擁擠的人群中

有誰會注意

你突然陰暗的麵容

有誰能知道

你心中刹那的疼痛

啊我親愛的朋友

有誰能告訴你

我今日的歉疚和憂傷

距離那樣遙遠的兩個城市裏

燈火一樣輝煌

現在,一個人的街道、一個人的地鐵、一個人的公交……那個叫金燦燦的女孩,我再也沒有遇見過。偏偏某些時候,看見熟悉的臉龐、聽見曾經聽過的歌曲、遇見巧合我們當時情景,突然會想起她,那個和比陽光都耀眼的女孩。

我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用現在流行的話說,他可以稱得上是我的男閨蜜。上大學的時候,這個帥氣而又才氣的中文係男生走在哪裏都能被無數個目光包圍。我記得自己曾經幫他收過情書,不止一次。不過,他每次的反應都是淡淡的,一副哥誌不在此的模樣。可是,我知道並不是這些女孩不優秀,配不上他的驕傲,而是有些事在他心中太刻骨銘心,雖然他沒有跟我正麵而隆重地談起那個女孩,但是以我敏銳的第六感是能夠看穿他的心思和憂傷,盡管他習慣用明亮的笑容去偽裝。多年以後,他終於低低地說:我想把我和她的故事講給你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