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那聖潔的光,給你鍍上一層金色,我無法企及,也無法逃離,最終隻能卑微地徘徊。

當歐文帶著安夏和終於明白發生什麽事的李靜回到自己那一桌時,在場的兄弟們興奮不已。明顯在酒勁上的鄭英承也在,他開始毫不在乎地盡情扭動小腰,甚至一隻腳踩在桌子上,不斷重複歐文那句讓女生尖叫的“除了我,誰有資格當她的男伴”。

由於歐文經常對不同的女生說這般“曖昧”的話,所以大家並未較真。連歐文自己也沒察覺到,他看到安夏幫李靜解圍時,心裏除了訝異,還有一絲緊張。

“謝謝你……剛才那個……你怎麽知道我名字的?”李靜低著頭,有些不敢看安夏。

“在圖書館,我們當時拿了同一本書,不過你讓給了我,後來登記時你排在我前麵,所以就這樣記下啦!”

“我……我不知道那是你。”

“要是你再繼續低著頭,我怕你連剛才是誰幫了你都不知道。”

“不,不會的!我知道你,你叫安夏!”漂亮又聰明的安夏,完全不是自己可以接觸到的人。

李靜慌忙抬頭擺手否認的樣子讓安夏忍不住笑出聲,柔柔的笑聲帶著一絲狡黠。

意識到自己失態,李靜羞紅了臉,又準備當鴕鳥。誰知安夏突然伸出手抵住她的下巴,帶著些許“風流才子”的意味左瞧右看,然後笑道:“靜其實很漂亮啊,隻是被這裙子襯得醜了。在這個人雲亦雲的世界,大多數人隻是學會順應,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歡的是什麽,想要的是什麽,等到年長後才會猛然發現,哦,原來我已經錯過了!”

安夏說得很隱晦,但李靜一下子就明白過來。是的,她本不擅交際,也不喜與人周旋,何必因為別人的話而改變自己呢?

“謝謝。”李靜的聲音有些顫抖。她回過神,卻見安夏雙目放空,思緒似乎飄去了很遠的地方,遠到不會回來,遠到丟了靈魂,和剛才氣勢逼人的形象天差地別。

“安夏!”李靜握住安夏的手,聲音更大了些。

這是一雙很溫暖的手,李靜沒想到安夏的手這麽溫暖,給人一種很安定的感覺。安夏的瞳孔重新聚焦時,嘴角卻揚起淒美的笑容,像凋零的薔薇。

坐在一旁的歐文將這邊的情形一絲不差地看了去,心中不知為何有些煩悶,他不願看到安夏那種沒了心肺的表情,空洞得像具……屍體!於是他站在安夏和李靜的麵前,嘴一咧,說道:“我能請這位美麗的小姐跳支舞嗎?”沒有指名道姓,但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安夏。

安夏換上像三月陽光般明媚的笑容,勝過昏暗的燈光,一下照亮歐文的心,但是下一秒,她把李靜的手放進了歐文的手心。

“歐先生真是善解人意,靜剛才那支舞可是被你打斷的呢。”

被他打斷的?這可真是睜眼說瞎話。

翠綠的櫻桃沉入冒著氣泡的香檳中,白皙的手輕晃三角形酒杯。

在橘紅色的燈光下,安夏一襲白色長裙被染成淡淡的粉色,長長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下一小塊陰影,側耳聽著身旁人說話,嘴角帶著淺淺的微笑。

歐文看著和周圍人說笑的安夏,嘴角的笑意變得有些勉強,他不知道為什麽心裏會有些澀澀的。

派對結束後,歐文提出送李靜回宿舍,安夏主動提出同行,照顧喝醉的李靜。至於同樣喝多的鄭英承,便沒有機會充當其騎士了。

車外的景色緩緩倒退,像部老舊電影悄無聲息地播放。

歐文從後視鏡看到李靜倒在安夏的肩上睡得正熟,而安夏則側著頭望向窗外。霓虹燈柔和的光暈透過玻璃照在她薔薇色的肌膚上,有種難以言喻的美感。其實他之前說送李靜是故意的,因為他料定安夏會跟著一起來。

“等等!”車子駛過街道轉角,安夏突然出聲,語氣有些急。

歐文將車停下,回頭看見安夏正細心地幫李靜係安全帶。

“怎麽了?”

“我突然想起還有事,李靜就麻煩你送回宿舍了,她的舍友會在樓下等。”不等歐文回答,安夏迅速下了車。

看了一眼後座睡得酣甜的人,又望向消失在車外的人,歐文眉頭微皺。他似乎總抓不住那個女生的一絲蹤跡,他突然想起小時候遺失的玩具,無論如何也找不到。

送李靜回去後,歐文並沒有馬上回家,而是往安夏下車的地方趕去。一路上,他滿腦子都是單身女性被害的新聞,整顆心懸空不下,直到看見坐在路邊發呆的人。

她的身後是一片明亮的展示窗,裏麵的模特擺著特定的姿勢,穿著昂貴的服裝,吸引著路人的目光,可無論它們如何張揚,都不及那個人安安靜靜的模樣。

“台階上很涼的。”歐文開口,聲音帶著一絲連自己都沒察覺到的心疼和寵溺。

“你怎麽來了……”

“我要是不來的話,誰送你回家?”

車內一片沉默,車外華燈閃爍,穿過城市的喧囂與繁華,銀色的跑車停在巴洛克樣式的路燈下。燈光打下來,像一出舞台劇,而女主角竟然在男主角滿心擔憂的時候安然睡著了。

安夏手中握著一個寶藍色天鵝絨的包裝盒,盒頂用金色的線繡了個“A”,歐文一眼就認出那是出自剛才那條街的轉角一家賣領帶夾的店鋪。

歐文很想問這個領帶夾是送給誰的,可話到嘴邊,卻難以開口,不知怎的,他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答案。

看安夏還沒有醒來的意思,歐文單手托著下巴,歪著身子靜靜打量起近在咫尺的人。

她的呼吸很輕,長長的睫毛像個洋娃娃,塗了唇彩的嘴唇像果凍般誘人,看起來很好吃的樣子。有了這樣的想法,歐文不自覺地俯身,直到能看見安夏臉上淺淺的絨毛,才猛地驚醒,坐直身子。

“我到底在幹什麽……嗯,你醒了。”就在歐文懊惱自己的行為時,看見安夏轉醒。

“我沒睡很久吧?”剛醒來的少女笑得有些羞澀,臉頰透著不同於腮紅的粉嫩。

“我還嫌你睡得太短了。”

話一出口,歐文愣住了,安夏也愣住了。片刻之後,安夏低低地笑出聲。

“歐社長,這樣的話可不能亂說,會讓女孩子誤會的哦!”

安夏沒有住校,而是在離校不遠處租了房子。四周環境不錯,價格優惠,更重要的是安全措施做得比較到位。

看著安夏打開一樓的防盜門,想起剛才自己脫口而出的話,歐文的心裏像有麵小鼓咚咚地敲著。

啊,他真是越來越搞不懂自己了。

臨關門前,安夏和坐在車裏的歐文揮了揮手。歐文回以溫柔一笑,也揮了揮手。遠遠地,歐文瞧見安夏手中似乎拿著什麽東西,下意識地想問那是什麽,隨之冒出的答案瞬間讓嘴角的笑容凝固,也戳破了心裏咚咚敲響的小鼓。

他怎麽就忘了,她手中還拿著那個裝著領帶夾的盒子。

回屋後,安夏打開燈,屋裏的家具擺設一眼便足以看清。除了日常家電,客廳裏隻有沙發和餐桌,臥室也十分簡潔,除了床、書桌和衣櫃,再無多餘的裝飾品,甚至連個抱枕和布娃娃也沒有。浴室裏擺著日常洗漱用品,而廚房則空無一物。

到底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她的生活變了,變得連她自己都快不認識自己了。

脫掉高跟鞋,安夏赤腳往房間走去,順手關了客廳的燈。她將手中的盒子放在書桌上,站在臥室的窗簾後,看著樓下銀色的跑車絕塵而去。

風吹起墨綠的簾子,月光照在簾後那張白得不像話的臉上,退去薔薇色的偽裝,就連那精致的妝容也遮不住濃墨一樣的悲傷。

安夏解開盤起的長發,海藻般的卷發瞬間傾瀉而下。她抱著雙臂,緩緩蹲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放在陽台上的未完成的畫。

她喜歡臥室裏的陽台,也喜歡在風和日麗的時候坐在陽台上畫畫。

她伸手把頭發捋到耳後,突然,一個聲音又在耳邊響起。

“她把頭發捋到耳後的樣子很好看,我從沒看過那麽好看的動作,我一遍遍模仿,卻像個小醜。是的,也許我在她眼中就是個不起眼的小醜——5月23號。”

夜晚的風像媽媽的手,輕輕地撫摸著柔順光澤的長發,長發的主人蹲在陽台上,久久不眨一下的雙眼已微微泛紅。隻是沒了焦距的瞳孔似乎沒感到絲毫不適,她仍抱著雙臂,望著畫板上的畫發呆。

迷茫,卻固執。

梨園的花還是一如既往的馨香素雅。

歐文每次看見安夏望著梨花發呆,總不忍心上前打擾。這感覺就像卞之琳的詩: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明月裝飾了你的窗子,你裝飾了別人的夢。

有時候他會覺得安夏融進了那滿園的雪白中,有時候他又覺得安夏似一株嬌豔的桃花,跳出了這一潭清幽,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你什麽時候到的?”看見歐文,安夏笑著打招呼。

T恤、皮衣加牛仔褲,迎麵而來的男生的淺棕色雙眸裏映出一片旖旎,薄唇揚起的弧度十分完美。

“剛到一會兒,給,牛奶,你昨天好像喝了不少。”

“謝謝,我想比起李靜,我算是喝得少的。”

想起那個戴著黑框眼鏡的女生一把抓起桌上的酒灌下肚,大家攔都攔不住的場景,歐文和安夏相視一笑。

安夏伸手接過牛奶,歐文看見她的外套衣領上夾著一枚銀色綴有暗紫色寶石的領帶夾。

注意到歐文的目光,安夏輕笑出聲,語氣溫柔得像要融化周圍的空氣:“很漂亮吧!”

小女人一樣幸福的表情讓歐文有些難以招架,喉頭發癢。

“嗯……”

“那天你送李靜回家時,路過一家賣領帶夾的店鋪,車速不快,我一眼就看中了它。”

“你一個女孩子買它做什麽?”

歐文總覺得應該說點兒什麽,可話一出口就後悔了,這樣的問題和變相問“是買給男朋友的嗎”有什麽區別?

看著因自己的問題而有些晃神的安夏,歐文握著咖啡的手微微收緊,剛想說“不要講了”,溫潤的女聲便響起。

“怎麽說呢……總感覺我們很有緣分。”

她的大拇指沿著領帶夾流暢的線條細繪,記憶中似乎也有這樣一個領帶夾,隻是它更漂亮,更讓自己愛不釋手。

“我竟然對一個領帶夾一見鍾情了。”

安夏突然抬起頭看向歐文,眼裏閃著最亮的光芒,顯得熠熠生輝,眉宇間的溫柔讓人的心都軟了。一頭海藻般的長發被風吹亂,隨意地貼在薔薇色的肌膚上,歐文喉頭一緊。

“你……你不是要送人的嗎?”歐文悶聲咳了一下。

“送人?為什麽?誰規定領帶夾隻能夾在領帶上,賣咖啡的地方也不一定是咖啡店啊。”安夏的回答讓歐文有種渾身輕鬆的感覺。

“安夏。”

“嗯?”

“你會喜歡什麽樣的男生?”

“喜歡……”

這是個魔咒,安夏說了兩個字後便打住,嘴角的笑容逐漸收斂,仿佛有什麽東西一下子把她拉遠了。這種放空、丟了靈魂的模樣,歐文不是第一次看到。

“有這麽難嗎?我以為你會直接說喜歡我呢。”

梨花淡淡的香味被一陣風送到鼻尖,少年的笑容有些勉強,那張帥得一塌糊塗的臉讓安夏看不清。

潔白的梨花悠悠飄落,安夏微微仰起頭,梨花便落在漾著春水般笑容的臉上。

隻是那笑容和坐在一片雪白的梨花中的男生無關。

無疾而終的答案,就像世上大多數無疾而終的愛情。

在假日睡到晌午的安夏,醒後看到窗外晴空萬裏。也許是天空過於澄淨的藍色吸引了她,也許是大朵大朵棉花糖似的白雲引誘了她,安夏決定帶上書本去學校轉轉。她上次在梨園後麵發現了湖旁的草地很適合躺著,邊看書邊享受難得的好天氣。

午後的陽光斜射在湖麵,反射出波光粼粼的紋理,像美人魚的尾巴。湖的四周是一片嫩綠的草地,還有一座八角亭。

黎暮森坐在八角亭裏,看著突然闖進畫麵中的女生,握筆的手頓了頓,接著快速勾勒出女生半臥的姿勢。

一身橘色的長裙像向日葵般鋪開,將女生纖細的身軀包裹其中,亞麻色的長發垂落在草地上。少女一隻手撐著頭,一隻手捏著攤開平放在地上的書,準備翻頁。

陽光傾瀉而下,隨著時間的推移,橙黃的光似乎影響了少女的視線,她伸手遮在眉毛上方,抬起頭,剛好看見八角亭中模糊的人影。

視線交織,流轉出淡淡星光,純粹的背景襯托出兩張奪彩的麵孔。但從安夏的角度,不能看清男生的臉,她看見的隻是握筆的手和速寫本。

鉛筆滑過摻雜著細微顆粒的白紙,發出沙沙聲,然後不斷放大,充滿整個耳腔,連帶著心髒一起顫動。

安夏愣愣地收回手,撫上心髒的位置,眼淚無聲無息地奪眶而出。在強光的照射下,那一顆顆眼淚刺痛了黎暮森的眼睛。

他不知道為什麽草地上的女生突然哭泣。或許他曾經說過某些話,讓意圖接近自己的女生傷心落淚,但也不像此刻這般,能極其清楚地感受到女生的淚,似乎要把她自己淹沒在黑暗中。那雙有神的雙眼瞬間失去焦距,變得灰暗,帶著鑽心的疼痛,讓人多看一眼都會跟著一起難受起來。

就在安夏失了魂的時候,藏在陰影中的人踱步而來。明亮的光線寸寸上移,像是故意吊人胃口,又像是在享受。從一塵不染的白球鞋到黑色休閑褲,再到白襯衣,最後露出淺藍色的針織背心。

“把眼淚擦掉。”黎暮森單膝蹲下,修長的手指捏著白手帕的一角。

“沙沙……沙沙……”

心髒像毛巾一樣被人用力擰幹。

“沙沙……沙沙……”

那些她拚了命想阻止的聲音,突然毫不遮掩地原形畢露。

那些沙沙聲,那些整夜折磨著她的聲響,原來是這個啊!原來是鉛筆在紙上滑過的聲音。她從不用鉛筆構圖,所以差點兒忘了這種聲音。

黑瑪瑙般的眸子緊緊地盯著眼前的人,柔情似水,像質地細膩的上好絲綢。

說不清的複雜情緒讓黎暮森的心跳漏了一拍,他想女生眼中應該是某種深深的眷戀。他想問“我們是不是見過”,可那種眷戀似乎穿過了自己的身體,飄向了遠處不知名的地方。

女生沒有反應,黎暮森也不再動作,兩人像兩座打磨完美的雕塑。

陽光照在水麵,水麵上的光亮映在兩人臉上,有一種讓人心碎的美麗。

突然,欣喜的談話聲從旁邊的梨園中傳來,回過神,黎暮森一把拉起安夏離開,同時也不忘帶上攤開在草地上的書。

這是他第一次主動牽女生的手,軟軟的,像沒有骨頭一般。

因為今天是假日,所以畫室沒有人。關上門後,黎暮森回頭去看安夏,發現對方正盯著他們緊握在一起的手。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黎暮森的聲音像塊薄荷糖,清清涼涼的。

他連忙放開手,安夏抬起頭,笑著說“沒關係”,雙頰悄悄染上一片緋紅。

她想起曾經很喜歡的一個故事。故事說的是有個叫納西塞斯的美少年,因為迷戀上自己的倒影,枯坐死在湖邊。後來愛神憐惜納西塞斯,把他變成水仙花,盛開在有水的地方,讓他永遠看著自己的倒影。

安夏想,自己是不是撞見了化為人形的水仙花。

可能是因為剛剛哭過,她的眼睛閃著鑽石般的光芒。

“你……”黎暮森本想問“你剛才為什麽哭”,可轉念一想,也許不該勾起別人的傷心事,於是改口道,“你的頭發很漂亮。”

“是嗎?”安夏伸手將頭發捋到耳後,“謝謝。”

她捋頭發的動作真好看,黎暮森想起了母親年輕的時候。那個時候,母親和父親還沒離婚,臉上整天洋溢著幸福的笑容。誰知到後來,愛情的美夢破碎,母親開始夜夜流淚。

黎暮森看著她,隻見她滿臉笑容,先前的眼淚不曾留下一絲痕跡。她走到他的畫架前,指了指右下角的署名。

“森?”她的聲音糯糯的,像江南煙雨中走出來的女子,“這是你的,對嗎?你就是黎暮森?你好,很高興認識你。”

她笑著說“你好”,卻不準備給個禮貌的握手禮。

黎暮森並不是一個善於交際的人,沒有和陌生人侃侃而談的習慣。雖然他不知道自己剛才為什麽會把這個女生拉到畫室,隻是此刻,那明亮的橘色似乎融進了他的畫中,讓他的心裏滋生出別樣的感覺。

女生長長的睫毛因為激動而微微顫抖,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吸走了所有的色彩。這一刻,他那鮮豔亮麗的畫似乎隻剩黑與白,因為所有的斑斕都化成了她七彩琉璃般的瞳。

“我下次還可以來嗎?”安夏輕聲問道,目光不曾離開畫板。

“嗯。”黎暮森回答得很簡潔。

他畫,她看。整個下午,除了顏料塗在畫布上的聲音,兩人安靜得仿佛對方不存在一樣。起初黎暮森還記得身後有個人,但投入後也漸漸忘卻了。直到夕陽的餘暉花了眼,橘紅的色澤讓他想起了穿著同色裙子的女生,這才抽空回頭看一眼。

空****的座位,連餘溫也沒有。

看吧!女生都是這樣,想方設法吸引自己的注意力,還裝出一副由衷喜愛自己作品的表情,結果連安安靜靜地待一下午都做不到。再多的動聽話語,到頭來也不過和那個拋棄了他和母親的男人一樣。

他好不容易被夕陽染紅的麵頰又清冷下來,畫布上再豔麗的顏色也變得灰撲撲的,讓人厭煩。

他本來就不該心軟去管那個女生,隻是下意識地想起了母親悲傷的模樣,肢體的反應快過思維。這下好了,壞了畫畫的心思。

黎暮森收起畫具離開畫室時,夕陽正緩緩垂落至地平線。晚霞的顏色又讓他想起那雙七彩琉璃般的瞳。明明該討厭,可他當時被女生眼中的火焰灼傷了。

夜晚的波克街有種曖昧的色彩,這裏充滿各國異域風情的裝修讓人眼花繚亂。人們親切地稱它為“Muses的口袋”,這裏販賣各式各樣能與“藝術”掛鉤的東西。

黎暮森下了出租車後,徑直往一家名為“Amy&Art”的畫廊走去。途中回絕了一個西班牙男人的熱情搭訕,似霜的臉也因此越發冰冷。

“嗨,森!”一身波西米亞風、年約30歲的女性笑著和推門而入的人打招呼,語氣嫻熟,“瞧你一臉陰沉,難道我們英氣逼人的黎先生又被人誤會是黎小姐啦?”

Amy低頭記錄著什麽,隻在打招呼時抬頭看了黎暮森一眼,便清楚地讀懂他滿臉不爽的原因。

“嗯。”黎暮森的聲音有些悶悶的,臉上的冰霜總算因為Amy那句“英氣逼人”有所緩解。

“或許你可以接受我的提議,去曬個日光浴,弄個小麥色或者古銅色的肌膚,這樣就應該不會有太多人誤會了。”

黎暮森可愛的反應讓Amy想捏捏他的臉蛋。每次黎暮森因為被人誤會是女生不開心時,隻要誇誇他像個男子漢,或者說些相關的詞,都會讓他露出一絲“那當然”的驕傲神情。至於為什麽是“一絲”呢?那是因為不擅臉部表情的人沒法完全表現出內在的情感,就像生鏽的齒輪,很努力才能轉動一格。

不過捏捏臉蛋這種事想想就算了,真的去做的話,是會惹黎暮森討厭的,因為太不爺們兒了!

“曬不黑。”想起金融係那個擁有小麥色肌膚的“黑管小王子”,黎暮森沉默下來。

“對了,森,你今天看起來好像還有心事啊。”

察覺到自己說錯話的Amy停下手中動作,訕笑著挑起了另一個話題。心下抱怨自己不是一個能一心二用的人,以後再也不能邊工作邊和黎暮森瞎聊了。

“沒什麽。”黎暮森開口,不喜的情緒毫不遮掩。

與黎暮森相識許久,Amy很清楚地知道,要是他不想說,再怎麽逼問也得不到結果,因此還開玩笑說黎暮森適合當臥底。不過,其實他將所有的語言都化作了筆下的畫,隻等人去解讀。這也是他們成為好朋友的原因——黎暮森願意和讀得懂自己的人接觸。

“好吧,那你自己隨便看看,我還有客人,就不招呼你了。”

“嗯。”輕柔的語調配上丘比特般的麵孔,讓人心頭一軟。

Amy想起當年還在讀初中的黎暮森,也是第一個走進這間畫廊的客人。學校的製服整齊而熨帖,沒有一絲褶皺,有著一雙灰藍色雙眸的男孩美得不像話,而略微纖瘦的身材也讓人懷疑他是個女生。直到後來,少年的身材逐漸結實,刷刷地長到一米八幾,也不乏被那張臉誤導的人。不過近來這種類型的男生好像很受歡迎,不像明星需要整容化妝,黎暮森完全是天生的。

“Amy,你再不走,客人就要走了。”麵無表情地任人打量的黎暮森終於開口。

“啊!我差點兒忘了我還有客人,都是你這張禍國殃民的臉害的!”

三十多歲的女人還像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一樣,黎暮森不得不佩服Amy體內的活力分子。大概也因此影響了她的外貌,許多人以為她是大學生,而其追求者也不斷。

室內充足的光線確保每幅作品能完美地展出,典雅簡潔的裝飾也是為了襯托牆上的畫。看到這樣的裝修,很多人都會以為老板是一個穿著香奈兒的優雅女人,可事實是,她是一個為了夢想,毅然遠走他鄉,極其灑脫的瘋丫頭,說出的話也總是出人意料,就和湖邊的那個女生一樣。

想到不知姓名的女生,黎暮森有些煩悶。下午影響自己作畫,現在影響自己賞畫,真讓人討厭……可真說討厭,又不是不喜歡的感覺,到底是什麽呢?難道是因為她不留隻言片語就離開了嗎?

“黎暮森?”女生的聲音有著毫不掩飾的欣喜。

橘色的長裙在以白色為基調的畫廊裏格外打眼。

“我們又見麵了。”女生笑得坦然,亮堂的光線讓她的眼睛看起來特別明亮。

“嗯。”半晌,黎暮森隻是輕輕地“嗯”了一聲,表示對方沒認錯人。

“你就是Amy說的那個朋友啊?好巧哦!”

“你就是那個客人?”

女生下巴收起,嘴唇微微嘟起,笑著點了點頭。

自己真的不擅聊天,黎暮森這樣想著,氣氛又恢複到下午在畫室時那般安靜。隻是這次,女生站在他身旁,兩人一起欣賞著麵前的畫。可他根本沒心思,連畫上畫的是男是女都不記得。

時間過得很快,又像過得很慢,他們並肩走著、看著,女生突然停在一幅風景畫前——

斑駁的光影打在碧綠的湖上,閃爍著美麗的光澤。旁邊是一條開滿朱紅色和白色花朵的小道,還有一些翠綠的樹枝和彎曲的小道,同樣不知伸向何處。整個畫麵呈現出暖暖的鵝黃色,總覺得畫中的陽光有些讓人睜不開眼,深深淺淺,層層疊疊。

“真漂亮,色彩明亮、甜美,果然像雷阿諾的風格,他們怎麽會叫你小畢沙羅呢?”

女生說話的時候並沒有看著黎暮森,而是直勾勾地盯著牆上的畫,說的話讓人有種重複過幾百遍、幾千遍的錯覺。

纏繞了一下午的煩悶頓時煙消雲散,黎暮森的嘴角浮現出淡淡的笑意。

她竟然一眼就認出這是自己畫的,還知道自己的畫風。

濃密的睫毛下,那雙眼睛又開始吸入畫麵中的色彩,變成七彩的琉璃。這一次,黎暮森看得走神了。

那樣灼熱的眷戀,光是看著就讓人心驚膽戰,他很想問對方看見了什麽。

人們不是常說會畫畫的人眼中有另一個世界嗎?那麽眼前的女生眼中又有些什麽?

“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黎暮森出聲打斷了女生的思緒。

白玉般柔軟而溫暖的手輕輕執起黎暮森指節修長的寬掌,指尖在掌心上一筆一畫地寫著。

“安——夏——”

這樣的舉動對於相見不過兩次的人來說的確是過於唐突,也過於曖昧,可是麵前的人表現得太自然,仿佛他們是熱戀中的男女。這樣的認知讓黎暮森有些恍惚。

突然,安夏“撲哧”一下笑出聲。

“你笑什麽?”

“當然是想到了一些有趣的東西!”

“我想知道。”

我想知道……

安夏不得不承認這樣的回答實在太可愛了。

“南文北森。”

“雖然我不喜歡被人拿來比較,不過歐文倒是在我的忍受範圍之內。”

“這代表你喜歡他嗎?”

“不。”

“我猜是膚色的原因。”

安夏的笑容帶著一絲狡黠,像隻小狐狸。

“Amy說的?”

“她隻是自言自語而已。”

“三十好幾的人了,也不好好考慮一下自己的終身大事。”

三十好幾?這無意的透露看似關心,其實是在報複吧!安夏可沒想過要打聽自詡25歲的Amy的真實年齡。看來果然如Amy所說的,“森很介意被人當女孩子呢”。

“其實森是我見過的最堅強的男生,因為隻有內心強大的人,才敢於向人們展示自己溫柔的一麵!”

也許是“內心強大”這幾個字觸動了黎暮森,他一向冷淡的臉有些動容,隻是表情太過複雜,讓安夏看不懂。

“內心強大?”久久,帶著薄荷味的聲音響起,“或許隻是麻木而已。”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他就不像其他孩子那樣哭鬧,不管是摔跤也好,父母吵架也好,甚至在他們離婚後,母親一度夜夜獨飲哭泣,他也隻是在母親睡著後為她拭去眼淚。他從來不曾祈求父親留下,從來不曾抱著母親安慰。

“那也好啊!這樣就感受不到悲傷。因為比起快樂的事,其實人們更容易記得讓人傷心難過的事。”

看著她比鑽石還閃耀的笑容,還有那句帶著溫度的“那也好啊”,黎暮森竟然感受到些許羨慕的意思。

真是一個奇怪的女生,不是嗎?

橘紅色的身影消失在兩旁掛著黑白係列畫的走廊盡頭,像黎暮森走出畫室後看到落下地平線的夕陽,帶走了整個世界的色彩。好半晌他才喃喃自語道:“森……”

聽Amy叫了幾百遍,卻不及那女生說一遍讓人覺得回味無窮。想起她臨走時說的那句“明天見”,黎暮森竟然有些期待第二天的到來。

“咦?小夏走了嗎?”

Amy忙完後隻見黎暮森一人站在畫前,一臉深沉,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嗯,剛走。”

“不會是你小子說了什麽實話,惹到別人了吧!”

所謂的“實話”,其實是黎暮森自己的說法。向來愛恨分明的性格導致無數向他示好的女生羞憤而去,不過事後仍尖叫著遠觀。有男生酸溜溜地說“黎暮森就是一朵小白蓮,隻可遠觀,不可褻玩焉”。

“她明早有課。”

“呼……”Amy輕呼一口氣,一隻手放在胸口,有種“這就放心了”的感覺。

“我說你小子,可不要像對別的女生那樣對我家小夏啊!”

“你家?”

“那當然!她有幾幅畫留在畫廊出售,這不,剛剛那一會兒工夫就賣出一幅了!”Amy滿臉的得意。

說實話,她真沒想到那個溫潤的女生是來畫廊代售作品的。尤其是看了她的畫風之後,更是驚奇——色彩明亮、甜美,和黎暮森的畫風很像。不過,在畫廊這樣悠閑的氣氛中,透著說不出的悲傷和絕望,從而形成一種詭異的風格,像是絕望中的重生,又像是重生時的絕望。

不需黎暮森開口詢問,Amy便有些迫不及待地帶他去看安夏放在這裏的畫作。

“這幾幅都是,是不是和你的畫風很像?可惜你這位繪畫天才性格怪異,要看心情出售作品,不知道損失了我多少……”說著,Amy比畫出“數錢”的手勢,一臉怨念。

看著牆上的畫,黎暮森有些震撼。

“這也是嗎?”

一幅幅看過去,到了一張用色相對懸殊、署名“An”的作品前,黎暮森停下了。

畫中是一片靜謐的湖,不起一絲漣漪。沉重的藍色鋪滿湖水,幾點星光斑駁而下,僅此而已,可是讓看的人感到莫名的悲痛。那斑駁的星光就像無邊無際的大海中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嗯,但是這幅她並不出售。”

夜晚的城市發出炫目的光彩,黎暮森坐在出租車內,隔絕了外界的一切嘈雜。指腹貪婪地摩挲著掌心,仿佛還留著一絲溫度,腦海中反複回放關於湖水的畫。他在想,那樣溫柔的女生,怎會有如此沉重的畫風。

太陽自東方升起,上午有課的學生早早地往教室趕去,或抱著書本,或拿著早餐。一群女生守在入校必經的道路上,滿臉愁容。

為什麽今天沒有摩托車轟隆隆的聲音?

歐文停好自行車,覺得自己的頭都快炸開了,早知道昨天就不該喝那麽多。他皺著眉頭揉著太陽穴,突然一瓶牛奶出現在眼前。

“歐社長,酗酒可不是好事哦!”一個略帶俏皮的聲音響起,歐文抬起頭,看見安夏歪著頭笑眯眯地望著他。

“我可不酗酒,是昨天朋友過生日時被鄭英承那家夥起哄害的。”歐文伸手接過牛奶,溫熱的感覺立即從手心傳來,他眯著眼看了一會兒,笑著問道,“你是故意的,還是碰巧?”

溫熱的牛奶很適合醉酒人難受的胃。

歐文想,也許安夏看見了自己曾停在她家樓下的車輪印——在去她家的路上遇到了灑水車——哈雷的車輪很好認,如果她曾在意過。

“加兩塊錢,送一盒熱牛奶。”安夏揚了揚手中的三明治,露出一副“是碰巧而已”的表情。

也對,即使安夏知道他曾去過,也不會知道他去了酒吧,更不會知道他和鄭英承因為她而大肆拚酒。

“你啊,還真是沒心肝……”好歹也猶豫一下,或者幹脆撒個謊表示在意他啊。

“對了,他們為什麽起哄啊?我們氣勢逼人的歐社長可不像任人宰割的人。”

“因為英承要跟我比賽,說誰輸了,就要主動放棄我們共同喜歡的那樣東西。”

“那你們誰贏了?”

“你希望誰贏呢?”

“實事求是來講,我覺得應該是你贏了。”安夏笑著說道,仰頭看向歐文,一副肯定的模樣,賞心悅目。

歐文聽後,表情溫柔得像梨園後那潭碧綠的湖水,輕輕一攪,便泛起陣陣漣漪。就連說話的聲音也不自覺地放低,生怕驚著眼前難得的風景。

“我當然不能輸。”

他的聲音和黑管發出的聲音一樣迷人,讓人情不自禁想要一遍又一遍地反複聽。

撕開牛奶盒的封口後,歐文仰起頭灌下一大口。也許是由於宿醉的關係,他今天穿得很休閑,在陽光的渲染下,像個王子。隨著下咽的動作,喉結上下滾動,安夏不自覺地伸手去觸碰。

溫熱的指尖和牛奶一樣細膩、柔滑,差點兒讓歐文嗆到。不過很快,蜻蜓點水那麽一下後,安夏就收回了手,不知該做何反應的歐文隻好假裝毫不知情。

“快上課了,我得先走了,品學優良的歐少要記得把空盒丟進垃圾桶哦!”安夏揮了揮手,在晨曦中轉身離開,神態自然得仿佛剛才的一切隻是他的錯覺。

自行車整齊排列,唯獨歐文那輛停錯了方向。

他以為,她至少會垂下頭掩飾內心的慌亂,結果她一片清明的眸子隻給了他“剛才什麽也沒發生”的信息。想起昨天鄭英承看見自己隻身去酒吧時,用驚訝的語氣問“怎麽就你一個人呢?你不是說去接安夏了嗎”,他當時隻是聳肩坦然道“她不在家”。誰又知道,當他站在安夏家樓下時,隻覺得自己像個小偷,他想偷走安夏眼裏的一切眷戀,他似乎喜歡上那種厚重得讓他喘不過氣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