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8
34.
我有痛經的毛病,大概隻有女孩子才懂那種痛。
美國有一種止痛藥,治這個毛病有奇效。我聽朋友安利就買了一些屯在家中備用。
有一次又半夜被痛醒,我準備起床去吃藥。
Z先生拉住我:“你去幹嗎?”
“找止痛藥。”
他把我拽回**:“你今天已經吃過一片了,止痛藥吃太多不好。”
我痛得煩躁,自然沒有好脾氣:“那你說怎麽辦?”
“躺下來,我給你揉揉肚子。”
Z先生沒有什麽專業手法,就是把手搓熱輕輕在肚子上打圈揉。也許是心理作用,我竟然覺得很有效,慢慢就進入夢鄉。
夢鄉裏一直有一隻柔軟的大手。
第二天,我一醒來他就和我抱怨手腕酸:“今天都沒法打字了。”
“鑒於你昨晚表現優異,特封你禦用按摩師殊榮。”
“我可以不要這個殊榮嗎?”
“恐怕不行,誰讓你是我的特效藥。”
35.
我最近迷戀上看《偶像練習生》,每次看到電視上的小哥哥們跳舞我就冒星星眼。
Z先生路過,十分鄙視地罵我花癡。
“這有什麽好看的?有我好看嗎?”
“有。”我毫不猶豫地回答,“想當年你也是可以出道的顏,現在怎麽……唉。一言難盡。”
“我如果晚生幾年也可以去參加了。”
“這不僅僅是年齡問題,人家小哥哥會唱歌會跳舞。你會啥?”
此時,剛好電視裏的小哥哥們跳起來《PICK ME》。
Z先生嘁了一聲,把睡衣外套往沙發上一拋,突然跳上茶幾,豎著食指指天,屁股一扭一扭,嘴裏開始唱“PICK PICK PICK ME UP UP…….”
那對比太強烈,我不忍看。
36.
11周年紀念日的時候,Z先生難得浪漫一次。訂了一個旋轉餐廳帶我去慶祝。
日晷餐廳在亞特蘭大最高的酒店頂層,視野無敵美。
之前在波士頓也有這樣的餐廳,但看看價格,我們兩個窮學生隻敢在雜誌和官網看看圖。
Z先生現在賺錢了,我們決定要去揮霍一下。
我化了一下午妝,等Z先生下班接我去餐廳。
為我們服務的侍者是個五十多歲的老伯,很和藹。他問我們打扮這麽正式是來慶祝什麽日子嗎?
我說:“是的,我們來慶祝周年紀念日。”
“哇!多少年紀念日?”
“11年。”Z先生說完,對方不可思議地重複了一遍:“11年?”
“對。”我一臉驕傲,“我們很小就認識了。”
“恭喜,”他一邊給我們倒了水,一邊放下菜單:“菜單在這裏,你們看好了隨時叫我。慢慢來。”
我打開菜單,看到價格在心裏默默吸了一口涼氣,表麵上還要裝作淡定。
我用菜單擋住臉,小聲和對麵的Z先生說:“好貴啊。”
Z先生咳了一聲,臉有點紅:“別慫,想吃什麽就點。”
雖然他嘴上這麽說,但我知道他心裏肯定也很心疼。
“咱們就一人點一道主食就好了。不用前菜和餐後甜點了。這個龍蝦麵和鴨胸我都想吃,你喜歡哪個?”
“那龍蝦麵和鴨胸我們一人點一份好了。前菜點個蟹球吧。甜點呢?你不是最喜歡吃甜點嗎?”
“算了吧……這麽貴,我們待會吃完飯去Sweet hut買蛋糕和奶茶不是更好嗎?”話雖然這麽說,我還是盯著菜單上的甜點舔了下嘴巴。
Z先生舉手叫來了老侍者:“前菜要蟹腿球,主食我要一份鴨胸,她要一份龍蝦麵。還有這個巧克力熔岩蛋糕來一份。”
“好的。”侍者拿走了菜單。
“誒誒誒?怎麽還是點了甜品?”
“你剛看著圖片口水都要流出來了。”
37.
我做過很多瘋狂的事。
其中有一件是提著一件小婚紗衝到加州去找Z先生拍婚紗照。
那時候,Z先生在加州出差。我直接提著裝著婚紗的行李箱衝過去找他,他大晚上開車來機場接我的時候還一臉懵逼。
“我來嫁給你了!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於是Z先生忙完公務,臨時多請了兩天假留在加州陪我拍照。
加州的攝像師太貴,我們就自己買了個三腳架,租個車,在地圖上標的各個網紅景點去拍照。
用三腳架有個最大的困難:每次Z先生按了快門,就要飛速跑過來,卡著時間擺好pose。同一個場景要跑十幾次才能出一張好照片。
明明冬天的加州溫度也不高,這家夥跑得白襯衫後背都濕透了。
我們跑去救贖山上拍,跑去Venice海灘邊拍,真真是上山下海,樂此不疲。
在海灘邊,我穿著婚紗和高跟鞋手足並用爬到礁石上去,像個神經病。旁邊都是圍觀我們的群眾。
“Are you guys getting married?”(你們要結婚了嗎?)
“Yes.”
“Congratulation!You are so beautiful!”(恭喜!你看上去太美了!)
老美誇起人來總是不遺餘力,就好像我們是他們家裏的一份子。
“Thank you!”我穿著婚紗站在礁石上向下麵的路人招手致謝,那時候感覺自己像個自由女神像。
38.
我們在美國的家有門鈴。
Z先生每天下班回家都要按門鈴。
“等一下!”我聽到門鈴聲馬上就會從**或者沙發上彈起來去開門。
但每回,是每!一!回!當我跑到門口的時候,他都已經自己拿鑰匙打開門了。
在第一百零八次他這麽做後,我叉著腰站在門口十分嚴肅地看著他:“你每次都自己拿鑰匙開的門,那你幹嗎還要按門鈴啊!!!”
Z先生笑眯眯地親了我一下:“因為我想每次一開門第一時間就可以看到你在門口迎接我啊!”
39.
我們家裏有個小布箱子。
箱子買來的初衷是什麽已經記不清了,總之它的實際用途就是我的零食箱。
我更文的時候,喜歡盤腿坐在蒲團上麵,零食箱就放在蒲團旁邊。伸手就可以拿到,隨拿隨吃。
Z先生這份工作三五不時就要派他去LA或是Las vagas出差,一去就是一個禮拜以上。
他每次出差前,一定會去超市把我的零食箱填得滿滿的。
然後告訴我:“等你把他們吃完,我就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