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體時鍾

秦爍給宋河打來電話那天,是新世紀第一個聖誕節。

電話是從一個邊境小鎮打來的。秦爍說,他剛剛參加完一個搖滾音樂節,搭了一輛拖拉機,跑了十多公裏才找到的公用電話,就是想給宋河一個驚喜。宋河問他驚喜是什麽,秦爍說你猜,宋河直接掛斷電話,拔掉電話線。

就在宋河拔掉電話線的同時,兩對情侶驅車抵達了江城近郊一幢廢棄的別墅。

四個年輕人是來過聖誕的,一個別出心裁的聖誕。據說這幢別墅十分詭秘,相愛的情侶隻要在午夜12點向對方起誓一輩子忠貞不渝,就會有成百上千隻貓跑來做證。而一旦其中一方日後沒有信守諾言,那麽,這些貓就會食其肉、飲其血,上演一幕慘絕人寰的“千貓宴”。因此,江城的人們都稱這幢別墅為“貓穴”。貓穴從什麽時候開始被廢棄的,沒人說得清楚,隻知道一位房地產商人在此被殺身亡後,此處便日漸荒蕪。越是絕少有人涉足之地,越是受到許多年輕人的喜愛,他們把這裏當成冒險樂園,尤其是在某些節日裏。

四個年輕人是在夜裏十點鍾左右來到貓穴的,在喝光了所有的啤酒之後,時間剛好12點。這時,一個叫薛浩的男生率先向女友徐麗發起表白,但他從偶像劇裏學來的陳詞濫調立即遭到哄堂嘲笑,於是這樁本該嚴肅對待的事情便沒了下文。之後薛浩提議大家玩遊戲,遊戲規則很簡單,猜真話假話。另外三人表示同意。薛浩立即自告奮勇跑開了。

薛浩再回來的時候渾身發抖,他抱著肩膀說:“我看見了一隻貓。它溜進了拐角的那間屋子。我跟了進去,結果……在儲物櫃裏藏著一群貓,它們抱在一起,正在吃著碎肉,是滴著血的碎肉!千貓宴的事兒八成是真的,是真的!”

徐麗膽子很小,薛浩的煞有介事讓她害怕極了,使勁地捂起耳朵。

另一個男生李明宇說:“別聽他瞎掰,我從小跟他玩到大,他一說謊就愛擰眉毛。”

薛浩被識破,笑嘻嘻地去安慰徐麗。

李明宇說:“這就認輸啦?我說你也太沒勁了!”

他的女友張寧揶揄道:“別光說不練,說不定你還不如人家薛浩呢。”

李明宇不屑地說了一句“走著瞧”,跟著大搖大擺向二樓跑去。為了彰顯自己的從容不迫,他故意在樓梯口學了幾聲貓的怪叫,這才“噔噔噔”跑上二樓。

十五分鍾過去了。

不見李明宇回來,徐麗沉不住氣了。

徐麗說:“咱們要不要去看看?別再出什麽事兒……”

張寧說:“你就是好騙,他故意讓咱們著急呢,要不然待會兒就沒法演戲了。”

薛浩說:“那可得講好嘍,待會兒就算明宇說出了花兒,咱也要意誌堅定,不聽他瞎掰。”

三人剛剛達成協議,就見李明宇踉踉蹌蹌跑了回來,他咕咚一聲栽在薛浩身邊,雙手死抓著頭發,臉色煞白,活見鬼一般說不出話,臉頰不停地抽搐。

薛浩說:“嗬!明宇,你還真下了血本!”

張寧說:“是演得挺像的,不過入戲太早啦!台詞呢?”

李明宇對於薛張二人的調侃置若罔聞,整張臉抽搐得更加厲害,雙眼鋪滿了恐怖。

突然,徐麗尖叫一聲:“他……明宇的手上有血!”

薛浩笑道:“張寧說對了,你真是好騙。我都看到了,這家夥偷偷拿走了兩包番茄醬!”

薛浩話音剛落,李明宇猛地號叫了一聲;接著三人不約而同地看到,李明宇將一綹頭發硬扯了下來,他將帶著肉皮的頭發狠狠扔在薛浩臉上,薛浩這才覺出不對勁來。他立即將李明宇拉起來,使勁地搖晃著,嚷道:“明宇,怎麽了?你究竟怎麽了!”

李明宇長喘一聲,說:“我……看見了一個死人,他躺在一隻時鍾裏,是用血畫的時鍾!”

薛浩下意識攥住李明宇顫抖不止的手,舔了舔。

薛浩說:“不是番茄醬。”

2000年12月25日,江城市發生一起凶殺案。死者馮百富,男,45周歲,漢族,江城市鼎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死於貓穴二層客廳,頭部、雙手以及雙腳被鐵釘貫穿釘在木地板之上,一隻用鮮血畫成的時鍾將其環繞在內。凶手用死者的三處身體部位替代了時針、分針、秒針,顯示的時間為:11點45分30秒。根據屍檢結果,死者的死亡時間為當日夜裏11時至翌日淩晨1時之間;死因為失血過多,其胳膊上留有多達13處針孔,凶手以抽光死者之血的代價繪就了“人體時鍾”。現場勘察發現,死者隨身財物俱在,初步排除了搶劫殺人的可能。除此之外,警方還在死者的外衣兜裏發現了一隻嶄新的隨身聽。且案發現場曾在作案之前就被凶手精心打掃過,木地板縫隙中殘存的洗滌液證實了這一點。

凶手如此殘忍地處置死者,並以“人體時鍾”這種帶有儀式味道的手段犯罪,立即引起市局辦案刑警們的高度重視。於副局長當機立斷,將之定性為“畸形犯罪”,特命宋河全權負責偵辦此案。然而,令宋河始料未及的是,一份舊卷宗的出現,使得此案從一開始就蒙上了一層詭異之色。

宋河依稀還能記起於副局長遞給他那份舊卷宗時的凝重。那是在偵辦會議結束以後,於副局長把宋河叫到自己的辦公室,一反常態地抽起了香煙。於是整整一個下午,宋河一邊呼吸著嗆人的煙草,一邊逐字逐句看完了那份被歲月塗滿了褶皺的卷宗。然後,他明白了,為何於副局長整個下午都在不停重複著那句話——“他又回來了”!

這份卷宗完整地記錄了11年前的一起殺人案。死者名叫黃海潮,同樣是一名房地產商人,死亡的時間、地點、方式都同馮百富呈高度一致,甚至就連現場物證——那隻隨身聽裏錄下的內容——都分毫不差。唯一不同的是,黃海潮被害時年僅34歲。

隨身聽裏是些淒厲雜亂的貓叫聲!

於副局長說:“這就是千貓宴傳聞的來曆了。”

宋河說:“難道當初偵辦這起案子時,就沒有一點兒有價值的線索?”

於副局長說:“有。黃海潮的保姆證實,案發當日她親眼看見,黃海潮親手殺死了他女兒的愛貓。他女兒還揚言要替愛貓報仇,讓自己的父親不得好死。不過,黃的女兒當時才九歲,不具備作案的可能。這些卷宗裏都有詳細的記錄。”

宋河說:“就沒有別的嫌疑人?”

於副局長翻開卷宗,指著底角兒給宋河看。

宋河看到一個再熟悉不過的名字,11年前,此案的偵辦人正是眼前的這位老上司。

於副局長說:“當年我為了這起案子足足奔波了兩年,光是貓穴就去過不下一百次,可惜凶手太狡猾了,我最終還是失敗了!”於副局長突然變得異常激動,“宋河,答應我,一定要將凶手繩之以法。我不想等到脫下這身警服的時候,再對別人說同樣的話。”

宋河站起身來,筆挺有力地向於副局長敬了一個禮。

案件偵破就此展開。

在確立了兩案並一的大方向之後,宋河和範小梵在轄區警方的配合下,分別就黃海潮和馮百富的社會關係進行了大規模排查。三天以後,在新一輪的偵破會議上,於副局長聽取了宋河和範小梵的第一次案情匯報,扼要茲錄如下——

黃海潮案:

黃晴。死者黃海潮獨生女兒,現年20歲,目前從事寵物美容工作。受抑鬱症困擾多年,曾於本市三院治療數次未果,後定期在本市善美療養所住院,病情有所好轉。據黃晴主治醫生陳某稱,黃晴因為當年目睹黃海潮的殺貓之舉,始終無法放下心結,對報紙及電視上有關虐貓的新聞極為敏感,病情每每加重。經調查,黃晴最近一次前往善美療養所,是在案發前三天,即2000年12月22日。但黃晴此次前去,並非治療,而是歡送一位同病相憐的病友出院。該患者名叫孫秀冉,現年21歲,本市鬆江區人。

孫於三年前進入善美療養所住院治療,原因為男友李某移情別戀,無法承受打擊終致抑鬱。住院期間,孫在黃的多次鼓勵下漸漸走出陰影,並與之成為知心好友。經對孫的旁敲側擊,發現黃對父親黃海潮之死一直抱有歉疚,黃曾向孫多次提及不該詛咒其父。又,對黃進行了心理測試,無疑點。

二、李逸梅。死者黃海潮生前之家政保姆,現年41歲,目前從事家禽屠宰工作。本市浮山縣天海鎮王家村人,半年前離異。經對李的前夫趙某問詢,雙方離異的原因為李多年不願歸家隨其務農,雙方聚少離多,終致感情破裂。李則稱前夫酗酒成性,動輒打罵,她無法忍受才被迫提出離婚。李的屠宰場同事證實了這一點。

李為人甚念舊情,對於警方問詢黃海潮案極為配合,所述之證言與卷宗記錄無偏差,即當晚十點鍾左右哄黃晴入睡,並經黃海潮同意後才進房入睡,及至第二天早八時上樓喚黃海潮吃早飯,才發現黃被害於二樓客廳,隨即報警。李還稱,死者黃海潮為人大方,每月除去固定工資,還多給獎金。因此在黃被害之後,李多年來一直與其女黃晴保持聯絡。據黃主治醫生陳某證實,李頻繁出入善美療養所,兩者確有如母女。李還告知,死者黃海潮之妻因外遇被李發現,協議離婚後,轉而投入黃之生意對手張某懷抱。黃震怒,曾多次有言,要將張置於死地。又,對李進行了心理測試,無疑點。

三、鍾黎黎。死者黃海潮之前妻,現年38歲,目前從事珠寶設計工作。與黃離婚三年後嫁給張某,即李逸梅所述黃之生意對手,育有一子。鍾與親生女兒黃晴素無往來,對警方之問詢態度冷漠。黃海潮案發時,鍾確係不在本市,證實與張某在海南度假,同卷宗記載完全一致。又,對鍾進行了心理測試,無疑點。

馮百富案:

一、宋秉旺。男,現年43歲,本市近郊大山村人,因拆遷款事宜遲遲無法獲得解決與馮百富結怨,多次揚言要殺馮以泄恨。案發當天,宋曾尾隨至馮的住所,在馮下車之際對其潑灑汽油,但未及點火即被馮的保鏢吳某製止,繼而扭送轄區派出所。宋因過激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目前尚未釋放。無作案時間,可以排除嫌疑。

二、吳天。男,現年34歲,死者馮百富之私人保鏢,本市鬆江區人,退役軍人,半年前應聘至馮處。據吳稱,馮此前並無保鏢,但因大山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多次受到村民宋秉旺威脅,為保障人身安全,故而聘用了吳。馮平日裏極少應酬,有著良好的作息習慣,工作時間以外從不談公事。案發當天,生意合作夥伴張某曾來到馮住處,就拆遷款事宜找馮進行商議,馮拒絕與之磋談。張某悻悻離開。馮於晚六時左右接到一個電話,而後一反常態離家外出,且並未讓吳跟隨。吳隨即回到鬆江區家中。經調查,吳無作案時間。又,馮外出時沒有開車;留在家中的手機顯示,來電號碼是公用電話亭打來的。

三、張劍鋒。男,現年44歲,死者馮百富之生意合作夥伴,死者黃海潮前妻鍾黎黎之現任丈夫。據張稱,案發當天他確係與馮碰過麵,所述之內容與保鏢吳天證言一致。張還稱他與馮保持了多年良好的合作關係,雙方於是年三月共同接手了大山村棚戶區改造項目。但由於資金問題,兩人漸生嫌隙。案發當天,張之所以找到馮,是因為得知馮欲單方麵撤資放棄項目。張在離開馮住處之後,驅車歸家。經查,張此後再未外出,其妻鍾黎黎證實了這一點。又,對張進行心理測試,無疑點。但不排除其有買凶殺人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對比兩起案件,宋河做出了大膽的推斷:死者黃海潮與死者馮百富皆與張劍鋒相識,這是目前為止兩起案件唯一的共通嫌疑人。張劍鋒與黃海潮有“奪妻之恨”,黃曾多次有言要將張置於死地,張會不會害怕黃報複,故而先下手為強,買凶殺人?馮百富與張劍鋒為大山村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合作夥伴,由於馮欲撤資而棄張於不顧,張又會不會因此懷恨在心,於是仿造11年前的犯罪手法,再次買凶作案?

宋河的推斷讓辦案刑警們眼前一亮。

範小梵甚至激動地站起身來,表示要立即對張劍鋒進行提審。

於副局長示意眾人少安毋躁。他點起一支煙,有條不紊地對宋河的推斷進行了反駁:“張劍鋒不是傻瓜,假設他11年前真的買凶殺了黃海潮,那麽11年後他買凶殺馮百富,就絕不會用同樣的作案手段,因為這樣無疑會讓我們增加對他的懷疑。凡是殺人者,永遠都在麵對同樣一個問題,如何淡出警方視線,最終逍遙法外。試問張劍鋒如果智商正常,又怎麽會如此掩耳盜鈴、引火燒身?這並不符合邏輯。”

宋河辯解道:“於局,您還記得1999年那起特大連環錘殺案吧?犯人李小柱對三名受害人實施作案的手段可是一模一樣。因此我有理由認定,黃案與馮案具備連環殺人案特征,所以張劍鋒絕對有重大嫌疑。”

於副局長說:“先不要過早地下結論。根據案發現場我們掌握的情況,顯然凶手對死者的犯罪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凶手為何要如此大費周章?在於昭示而不是掩飾。凶手是在通過死者表達著一種心理,或者說一種情緒。從這一點來看,結束死者的生命對於凶手而言並不意味著徹底終結,而是階段性過渡。但反觀你提出的推斷,張劍鋒對兩名死者的犯罪動機,是根本無法支撐既定事實的。換句話說,如果真凶確係張劍鋒,他隻需要結束死者的生命,無須再畫蛇添足搞出一個人體時鍾來。”

範小梵接話道:“那就找出張劍鋒與之相配的犯罪動機來!”

於副局長笑道:“衣服可以反穿,案子要是這麽查,非得多上十個八個竇娥不可。”

範小梵還要說些什麽,宋河瞪了她一眼,她當即閉上嘴巴。

此時宋河陷入了長久的沉思,雙眉緊蹙。可以看出,於副局長的一番分析已經讓他對自己之前的推斷有所動搖。會議室的氣氛由此開始變得緊張,範小梵覺得空氣都在凝滯,她被悶得有些喘不過氣來,嗓子發幹。

“要是弗蘭克還在江城就好了,也許……他會給咱們一些啟發什麽的。”幾乎是出於習慣,範小梵小聲嘟囔了這句話之後,連忙望向宋河。

宋河麵無表情,端起桌上的茶杯喝水,卻不知為何突然大聲咳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