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3.

鬧鍾響到第七遍,我卻還是不願意起來。突然想到早上有會議,便一個鯉魚打挺翻下床。

定睛一看,發現當天是周六,我鬆了一口氣,重新躺回**,麵對天花板發了一個無比沉重的呆。

我摁下遙控器上的開機鍵,掛在牆角的音響唱了起來。一首溫柔的爵士成功挑起了我的睡意。我憋著尿扭了一會兒,剛想滑回溫暖的被窩,哪知下一秒,電話響了起來。

韓露約我去“花神咖啡”見麵。她說自己剛從昆明演完兩場回來,早班機,下午又要飛成都,抽空聊兩句。

我擠滿眼屎的雙目大肆喊著拒絕,可好奇心卻強迫我答應下來。令我好奇的並非她的近況,而是那副老生常談的話題——誰睡了她?她睡了誰?誰甩了她?她又甩了誰?

推門而入的同時我朝窗邊望,韓露早到,已經在那盆龍骨旁坐下了。我倆約會,她向來早到。其實不僅僅是約會, 生活中任何一件無關痛癢的小事,隻要有我參與,她便總是搶先一步。

甚至連大姨媽都來得比我早。

落地窗邊那盆龍骨左後方是我們的老位子,這幾年我倆各忙各的,見麵次數越來越少,她常常忙演出到熱火朝天,我趕稿趕到不分晝夜。我們隻好抽空來這兒喝咖啡,說說自己傻逼,說說對方傻逼,再不行就說說路人傻逼。那位置是窗邊死角,非但不咋眼,反而顯得逼仄,令人備感壓抑,向來不受人待見。

我走上前,彎彎腰想要給她一個擁抱,卻被她順勢推開。

“這套省了。”韓露不看我,麵無表情地說道。

半年沒見,她的眉目間寫滿對塵世的輕蔑,看上去比之前多了一絲不羈。

“又失戀了?”我舉頭瞬間注意到她紅腫的眼睛。

“沒見我眼角青的!”她可能有些來火兒,將皮夾克隨手揉作一團,不小心被肩部的鉚釘紮了手。她輕聲喊疼,接著咬牙切齒將衣服往空著的座椅裏用力一塞。

“被那個混蛋打了嗎?”

“那個?說得跟你知道是哪個似的。”她接著拋給我一個很是不以為然的眼神,“還有,是我他媽先動手揍的他!”

韓露喝了口咖啡,抬頭瞬間撞上我疑惑無比的眼神,悻悻補充道——

“他還手了。”

韓露是我的閨蜜,相愛相殺愛恨參半的那種。從大學到職場,大浪淘盡,友誼的小船上最終隻剩下我倆。我們是截然相反的兩類人,我處子,她脫兔,這點從外貌上就看得出來。

大學那會兒,韓露的外號是“馬丁女”,她對人生持open態度,很早就定下了人生基調——煙熏妝,皮夾克,大光腿,一雙馬丁靴穿過春秋冬夏。

再說說我們之間的友誼,並非好感累積的成果,而是時間堆積出的惡果。不過是日久生恨,恨久生惜。

女生的情感世界跟男生不同,越是親近的人越是容易心生嫉妒。

比如我發朋友圈,她會留言冷嘲熱諷,也曾將我的秘密賣給其它女生。後來甚至跟我上演過“奪愛冷英凱”的戲碼。當然,我也不是什麽省油的燈,有幾次被逼急,畫了她的**連名帶姓張貼在了校園公告欄裏。

然而,每年我過生日收到的第一條生日祝福一定來自於韓露,還有各種各樣的禮物,關係好的時候是好看的手工藝品,關係不好的時候是一把惡作劇菜刀或者臭屁味橡皮糖。

韓露的父母都是博士,興許正是家法嚴厲導致了她的叛逆。她說自己從小聽著nova menco長大,勵誌成為一名flamenco吉他手。自從哥哥步父母後塵也成為一名光宗耀祖的人類學博士之後,父母便放棄了對她的全部期待。她大學時期就加入了一支校外樂隊,跟著幾個五大三粗的男人東奔西走參加演出,大四退學,開始跑商演,後來也出過幾張獨立的flamenco吉他唱片。

韓露跟我有著截然不同的人生態度。犀利、拉風、走南闖北,敢愛敢恨豁得出去,用她自己的話說,“大不了就刀山火海魚死網破!”。

我們是最親近的朋友,彼此了解,彼此參透。可當她皮衣皮靴一身戰袍出現的時候,我仍會對她望而生畏。

要知道,韓露也曾是顆會哭會鬧會撒嬌的小蜜糖,可自從遭到冷英凱三番五次的拒絕,她終於被催成了一枚糖衣炮彈——

外表甜美,其內卻隱藏著巨大的核能。她覺得自己應該畢生行走江湖,跟各種男人戀愛。她覺得用力過猛的人生才不會白費。

我將目光從窗外的街景收回來,喝了一口咖啡,輕輕問:“你……就這麽討厭我?”

她沒點頭,也沒搖頭。

“那就省省別見麵了唄,幹嘛還喝茶談天做朋友?”

韓露翻了個白眼兒,“畢竟相識這麽些年,就算是敵人也鬥出點兒不舍了。再說你太了解我。要麽殺你滅口,要麽假裝跟你親近。我選後者。”看她的表情,應該不是開玩笑。

“還是因為英凱嗎?”我怯怯問道。

韓露顯得有些不耐煩,頭發一甩,擼起袖子,露出半條花臂。

她沒好氣地說著:“你記不記得上學那會兒,咱們三個一起喝酒唱歌。就是你們在一起的前一個周末。那次我本來不準備叫你的,可我向來不懂熱場,就怕跟冷英凱兩人尷尬。後來你喝高了,我們上前扶你,你一把將我們推開,又伸腳揣桌子,結果腳下一滑,冷英凱眼疾手快,一把攔住你的腰,我記得很清楚,當時你拋給他一個特騷氣的笑,緊跟著的那個周二,你們就宣布在一起了。”

往事曆曆在目。想到英凱,我的眼前不覺又蒙上了一層薄薄的霧。

“所以你因為這個討厭我?要一直這樣下去嗎?”

“不是討厭,是嫉恨。”怕我聽不懂似的,她咬牙切齒地補充道:“嫉妒又痛恨。五年了,再多幾個五年又如何?”

氣氛瞬間陷入尷尬。我垂著腦袋不接話,目光停頓於胳膊上的刺青。

“都分手這麽久了,準備什麽時候洗?小心下一任看見吃醋。”她的目光打我小臂內側一掃而過。聲調有些刺耳,也有些酸楚。

我搖搖頭,“不明其寓意的人,打死看不出它到底意味著什麽。”

那是一小段波段的圖案,不長不短看上去還挺清秀。那是我跟冷英凱的情侶款。興許就是這條刺青,將他穿針引線縫進了我的身體。

“我還在等。等一個答案。”我喝了咖啡,若有所思地說道。

韓露猛然一怔,目光中劃過一道短暫的錯愕:“什麽答案?”

我輕輕撫摸那枚刺青:“我從來就沒有相信過呈現在我麵前的那個所謂的真相。這是分手前一個月我們一起去店裏紋的。那個時候他還口口聲聲告訴我,興許這世界上沒有永恒,但我們之間有。”

韓露翻了個白眼兒,有些不可思議:“別自欺欺人了親愛的,五年了,他沒出現過。他不愛你了。做鴕鳥有意思嗎?”

“可是我昨晚好像——”我差一點脫口而出。剛說出幾個字兒,理智擋道,剩餘的話在我口中打了個滾,接著被生生咽了回去。

誰想前半句成功引起了韓露的好奇,“什麽?”

“我……我昨晚好像做了個夢……夢見你了。”我撒了個小謊。好在韓露流暢的目光告訴我,她並未察覺。

我自欺欺人的想著,等確定了再告訴她。而實際上是害怕她先找到他。

自始至終,我都沒打算昨晚的所見說出來。感情的世界裏,最好的朋友,有時也會成為最危險的敵人。

半小時之後,韓露接了一通電話,起身要走,卻從包裏掏出一個管狀物丟給我:“混蛋當初送的,挺貴的外國貨,我隻用過一次。別再想著冷英凱了,先關心關心自己的手!”

她奚落一笑,轉身說了拜拜。我知道,她恨我,也關心我。

我是一名插畫師,我能夠提筆畫出美麗的男女主角卻唯獨沒有畫中人那一雙雙漂亮的手。

我的指甲短到恨不得凹進肉裏,倒刺遍布每一根指頭。

這並非什麽藝術家的癖好或個人特色,隻是在壓力感叢生的時候,我便自然而然開始這種行為。我熱衷於無意識之下的啃指甲,撕手皮,畫畫時、開會時、在人潮擁擠的大街上,在與陌生人麵麵相覷的電梯中。

不分時間跟地點,有時甚至發生在輾轉反側的時候。

我就這種行為在網上谘詢了心理醫生。他告訴我,這種行為不可小覷。這叫良性自虐,是強迫症的一種。

4.

跟韓露分別後,我去書店挑了幾本書。結賬時接到父親的電話,他讓我回家吃下午飯,是我最喜歡的涮火鍋。

我抱著一大摞書推開店門。看時間還早,便原地向左拐,塞上耳機一路散步回家。

行至四樓,用備用鑰匙開了門。我將新買來的書放在沙發旁的地板上,父親正在書房讀一本科學雜誌。

“爸!”我輕輕喚了一聲,接著將一本書雙手奉上:“最新一期的地質周刊,剛上市,在書店看到幫你帶回來了。”

父親瞬間眉開眼笑:“謝謝閨女!還是閨女了解我!”

我在桌前無所事事地站了一會兒,無意間掃到桌麵上的新擺件,順手撈起來,一邊把玩一邊輕輕問:“爸,這是新淘來的嗎?”

父親抬起頭:“好幾年了,一位老朋友送的。”說到“朋友”兩個字的時候,他的目光明顯一沉。

其中玄機,我便了然。

如果我沒猜錯,他口中的老友是指林伯伯。父親這人生性刻板,為人處事一板一眼。無論對於學術還是人際關係,眼睛向來容不得一粒沙。這是他靈魂的裂痕,讓他吃足了苦頭。好在他是個寶石學專業的研究者,強調獨立性工作,注重科研成果,交際所占比例甚少。

林伯伯是父親唯一的好友,三十年的交情,也隻有他受得了父親的怪脾氣。遺憾幾年前他在一次考古過程中不幸遇難。

我抬頭看向父親的時候,他也正好以一種傷感的目光看著我。

“以前怎麽沒見過?”我憑空晃了晃。

父親隨之目光一晃:“哦,之前都放在櫃子裏保存,今天整理清灰就暫時放出來了。”

那是一柱不怎麽規則的八麵晶體, 看上去像是被包裹住的某種石英。盛放它的是一個可分離式底座。那底座看上去倒不怎麽值錢,厚重而結實,應該是某種花崗岩。

“是水晶嗎?”我有些好奇。

“估計……是金剛石一類的吧。”

“估計?我熟識各類地質各類寶石的老爸竟然用了’估計’這個詞?”

“紀念品,其價值在於紀念,也就沒拿去做專業鑒定。”

我點點頭,一本正經地端起那塊石頭左右打量,卻被父親眼疾手快地奪了過去。他接著伸手看表:“喲,都七點了!我去看看魚湯好了沒有。洗手吃飯吧。”

父親說著,小心翼翼將石頭躺進一隻紅酸枝木盒。

情義無價。

這向來是他眼中的稀世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