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虎離山之計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
班森少校的公寓就在西四十六街和第五、第六大道之間,是一棟小型且隱秘的單身公寓,入口簡單、高雅,與街道平齊,比人行橫道高兩級台階。進入大門有一個狹長的甬道,接待室在左側,後麵是電梯,電話總機在電梯旁。
我們到達的時候,兩位身著製服的年輕人正在當班,一個站在電梯旁邊,一個坐在總機前麵擔任接線生。
萬斯在入口處拉住馬克漢說:“有人打電話告訴我,十三號那天他們兩人中有一個正在值班。你用你檢察官的頭銜嚇嚇他們,後麵的交給我處理。”
馬克漢不情願地走了過去。詢問了幾句之後,他把其中一個男孩帶到了旁邊的接待室裏,直截了當地告訴他我們此行的目的。
萬斯開始對男孩發問,擺出一副無所不知的樣子。
“班森少校是什麽時候回到家的,在他弟弟被殺的那晚?”
男孩眼睛睜得碩大,溜圓溜圓的。“百老匯演出結束後,大約十一點鍾左右。”他停頓了一下這麽回答。
為了節省紙張,我將以下的對話用問答方式寫出。)
萬斯:他跟你說過話?
男孩:是的。他告訴我他剛從劇院回來,可是演員演得很糟糕。
萬斯:一個星期前說過的話,你怎麽記得這麽清楚?
男孩:對啊,印象太深刻了,因為他弟弟就在那天晚上被人殺害了!
萬斯:就因為你對謀殺案印象深刻,以至於你對班森的一舉一動都記得特別清楚?
男孩:當然,被害的可是他弟弟。
萬斯:那他回來的時候,特別提過當天的日子嗎?
男孩:沒有,他說也許是因為十三號,他才選了一個很爛的節目。
萬斯:他還說其他什麽了嗎?
男孩(微笑著):他把零錢都給了我,說要把十三號變成我的幸運日。
萬斯:一共多少錢?
男孩:三塊四角五分。
萬斯:然後呢,他回自己的房間了?
男孩:是的,他住在三樓,我送他上去的。
萬斯:回來後他還出去過嗎?
男孩:沒有,先生。
萬斯:你怎麽知道的?
男孩:整個晚上我要麽是在接電話,要麽在開電梯上上下下,他要是出去我不可能看不到他。
萬斯:當時就你一個人值班?
男孩:晚上十點以後隻有我一個人值班。
萬斯:隻有大門一個出口,是嗎?
男孩:是的,先生。
萬斯:你再次見到班森先生是什麽時候?
男孩(想了一下後):我拿一些碎冰上去,是他打電話來要的。
萬斯:什麽時候,確切點。
男孩:我記得不太清楚,我想想啊……噢,對了,十二點半,就是十二點半!
萬斯:他當時問你幾點了嗎?
男孩:嗯,他讓我看看他客廳裏的鍾是幾點了。
萬斯:他是怎麽說的?
男孩:我把冰塊拿上去的時候,他已經睡下了,他讓我把冰放在客廳的水壺裏。這時他讓我看時間,他說他的手表停了,要重新對下時間。
萬斯:沒說別的?
男孩:沒有,他隻是說不管是誰打來電話都不要叫醒他,他想睡覺。
萬斯:他強調過這一點?
男孩:他的意思就是這樣。
萬斯:他還說了什麽?
男孩:沒說什麽,他隻說了聲“晚安”,就把燈關掉了,我跟著就下樓了。
萬斯:他關的是哪盞燈?
男孩:臥房的。
萬斯:在客廳裏能看到他臥室裏的燈光嗎?
男孩:看不到,臥室在走廊的另一頭。
萬斯:那你怎麽知道他關燈的?
男孩:臥室的門沒有關,我看到燈光從門縫裏射出來。
萬斯:出去的時候你路過臥室了嗎?
男孩:當然,我出去的時候一定要經過臥室。
萬斯:你看到門依然開著?
男孩:是的,先生。
萬斯:臥室隻有那一個門嗎?
男孩:嗯。
萬斯:你經過臥室的時候,知道班森少校在哪裏嗎?
男孩:**。
萬斯:你又是怎麽知道的呢?
男孩(他撅起嘴,樣子有點惱火):我親眼看到他在**躺著。
萬斯(思考了一下):你,確定他沒有下過樓?
男孩:我說過,他要是下樓來,我一定會看見他的。
萬斯:有這種可能嗎,你去開電梯的時候,他下樓了而你卻沒看到?
男孩:有這種可能,不過我給他拿過碎冰之後就沒開過電梯,差不多一直到淩晨兩點半默特格先生回來後。
萬斯:當你上樓把冰塊送給班森少校到淩晨兩點半的這段時間裏,電梯沒有載其他人上去吧?
男孩:一個人也沒有。
萬斯:這段時間你也沒有離開過?
男孩:是的,一直在這裏。
萬斯:那麽你見他最後一次,是午夜十二點半,他躺在**?
男孩:是的,到第二天早晨有人打電話來,告訴他說他的弟弟被人殺害了(很顯然就是普理絲太太),他接完電話大約十分鍾後就下樓了。
萬斯(從口袋裏掏出一塊錢,給了男孩):好了,別告訴其他人我們來過,不然你很可能會被抓起來,懂嗎?回去工作吧,孩子。
男孩回去工作了,萬斯可憐巴巴懇求似的看看馬克漢說:“老朋友,為保障社會正義和公理,現在你必須再次違背你的本性了,說明白點,就是我們現在必須立即潛入少校的公寓。”
“什麽?”馬克漢暴跳如雷,抗議地喊道,“你發瘋了?那個男孩的證詞沒有一點問題啊!或許我不夠聰明,但我還是能分辨出證詞真假的。”
萬斯很平靜,點頭表示讚同:“他說的不全是實話,因此我才要親自去一趟。走吧,老朋友,這個時候班森少校絕對不會在乎我們到他公寓的。嗯,還有就是,”他聳了聳肩,笑了,“你還記得嗎,你曾經答應過我會給我任何幫助。你沒忘吧,親愛的朋友?”
萬斯沒有理會馬克漢的抗議,非常堅持。幾分鍾之後,我們潛入了班森少校的公寓。
唯一的入口就是公用走道,房間裏有一條狹長甬道直通到後麵客廳,甬道的右麵是臥室。
萬斯直接進入了客廳,右牆上有一座壁爐,桃木製作的時鍾放在壁爐架上,銀製水壺和六隻高腳杯放在旁邊角落的小桌子上。
“這個就是剛才提到的鍾,”萬斯解釋說,“這是那個用仿雪弗耳銀銅合成板製作的水壺,男孩放冰塊時用過。”
他站在窗前往下看了下後院的情況,大約距地麵有二十五至三十英尺的高度。
“我們的少校不可能從窗戶出去。”他轉過身來,端詳了一會兒甬道,“門是開著的,牆上反光又非常耀眼,那個男孩當然可以輕易地看到臥室裏麵的燈關掉。”
他返回臥室,看到正對門的那個地方擺著一張床,床頭櫃上擺放著一盞燈,於是他坐在床邊仔細地思考,同時把關著的鐵鏈拉開,他眼睛一眨不眨地望著馬克漢。
“你想想少校是怎麽離開這裏又不讓男孩知道的呢?”
“有翅膀,飛出去的?”馬克漢無奈地回答。
“飛?沒錯。”萬斯點點頭回答,“少校午夜十二點半打電話問男孩要冰塊。當男孩把冰塊拿上樓的時候,他看見少校躺在**,是從開著房門的臥室外麵看到的,他按照少校的指示把冰放在客廳裏麵的水壺裏,男孩走過甬道,穿過客廳走到角落的桌子前,這時候少校又讓他看鍾指在幾點的位置。男孩看了:十二點半。少校說他不想再被打擾,就關掉了臥室裏麵的燈,然後從**跳下來當然早已穿戴整齊趁那男孩還沒有把冰塊倒完的這段時間,少校迅速走到走廊的另一頭,在電梯還沒有降下的時候,少校就從樓梯很快地跑到外麵的街道上。等男孩經過臥室出去的時候,臥室裏麵已經是一片漆黑了,男孩也不知道少校是否還在臥室裏麵,清楚了嗎?”
“當然,有這種可能性,”馬克漢點點頭,表示承認,“但你這些想法缺乏證據似是而非,你還是沒辦法證明他是怎麽回到自己公寓去的啊!”
“這個很簡單,他隻需要在對麵的街道上等其他住客回來。那個男孩說一位叫默特格的先生於淩晨兩點半返回的,少校可以趁這個機會悄悄地溜進來,等電梯上去的時候,他就可以爬樓梯上樓了。”
馬克漢咳嗽了一下,忍住了笑,沒說話。
“你看,”萬斯繼續,“糟糕的演出讓人頭疼,可真不幸!但為什麽偏偏那天他這麽倒黴呢?當然是因為那天是十三號。少校有意讓男孩對十三號這個日期留下深刻的印象,不過這一天對男孩來說卻非常幸運——銀幣,一大堆零錢。隻是單純地給他小費這麽簡單嗎?如果那樣的話,他為什麽不給一張鈔票呢?”
“我認為你現在指控普理絲太太的理由是最合理的。”馬克漢的表情很嚴肅,聲音卻很平和。
萬斯突然站起來,“我還沒有說完,我要找出凶手使用的手槍。”
馬克漢用懷疑的眼光看看他,覺得難以置信。“凶器當然是最有力的證物,不過你確信能找到嗎?”
“小意思。”萬斯愉快地眨了一下眼,肯定地回答。
他把五鬥櫃的抽屜一個一個拉出來,“他沒有把槍留在艾文家中,他天生就是那種小心謹慎的性格,這就決定了他肯定不會隨意丟掉任何東西。身為少校的他,一定有一件這樣的武器,也許有些人早就已經知道他有這樣一把槍了。如果他是無辜的,如同他自己認定的那樣,槍就一定不會換地方,因為一旦失蹤就會引起人們的懷疑。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常見的有趣的現象,無辜的人會因為恐懼在慌亂中把槍藏起來,結果被誤認為是凶手,比如說裏奧·庫克上尉,而真正的罪犯卻為了製造假象常常把槍留在原處。”他繼續在五鬥櫃的抽屜裏找尋,“我們現在的難題是找到少校平常放槍的地方……不是在五鬥櫃裏。”他什麽都沒有找到,於是關上了最後一個抽屜。
他檢查了床前地上的一個旅行包,“也不在旅行包裏麵,看來隻可能是放在衣櫥裏了。”他輕輕走過去拉開了衣櫥的門,慢慢打開裏麵的燈,看到一個凸起的槍套用軍用皮帶連住一端,放在上層木架上。
萬斯小心地輕拿起來,放在靠窗的**。
“就在這裏了,老朋友,”他愉快地說,“你看皮帶和槍套上麵都是灰塵,但是槍套上麵蓋住槍的那一部分垂下物卻沒有灰塵,這說明槍套最近肯定被人打開過。你太重視證據了,當然這也不一定是決定性的,馬克漢。”
接著他謹慎地把槍從槍套裏麵取出來。
“看,槍上麵也沒有灰塵,最近應該有人擦拭過它。”
接著他將手帕的一角塞進槍裏,然後再把手帕拉出來。
“你看到了嗎?槍管裏麵也是幹淨的,裏麵的子彈應該一顆也沒有少。不信的話,我可以跟你打賭,就賭我收藏的水彩畫。”
他卸下彈匣,在我們眼前排列著七顆整齊的子彈,說明槍是滿膛的。
“馬克漢,我再告訴你一項證據,子彈如果長時間留在槍裏麵就會失去光澤;而一顆全新的子彈如果密封得很好,就能長久保持光澤不褪色。”說著他從彈匣中倒出第一顆子彈,指著它說,“仔細看,這是最後裝入槍匣的一顆子彈,它比其他幾顆都要有光澤。馬克漢,你不是最擅長推論嘛,那推論是什麽呢?這顆子彈是不久前才被裝進槍裏麵的。”他清了清喉嚨,抬起頭直視馬克漢,“它目前取代了在海德恩隊長手裏的那顆子彈。”
馬克漢一下子抬起了頭,他覺得自己已經被催眠了,想讓自己趕緊清醒過來:“我還是認為你指控普理絲太太那份綱要,才是你真正的經典之作。”
“少校殺人的這個事實,我已經有了十足的把握。但是,我先要給你講解一下,少校他是怎麽知道他弟弟艾文在十三日那晚於午夜十二點半回家的?那是因為他聽到艾文邀聖·克萊爾小姐共進晚餐。還記得赫林蔓小姐說她偷聽談話的事嗎?她還聽到聖·克萊爾小姐說必須在午夜之前離開。昨天,離開聖·克萊爾小姐的公寓後,我曾經說過,她的一些話可以讓罪魁禍首不再逍遙法外,說的就是她在午夜前一定要回到公寓的這個事實。少校清楚艾文一定會在十二點半左右到家,與此同時他也確定那時屋裏不會有旁人,說不定他早就在那裏候著了。他的弟弟會不顧自己的形象,衣著隨便地出現在他麵前嗎?答案是肯定的。他站在台階上輕敲窗戶,很顯然他的聲音極易辨認,所以立刻被允許入內。在哥哥麵前艾文不用那麽在乎自己的形象,所以也沒有必要戴上自己的假發、假牙。少校的高度與凶手吻合嗎?是的。那天在你辦公室談話的時候,我就刻意地站在他旁邊打量了一下,他足有五英尺十英寸半高。”
馬克漢安靜地待在一旁,一邊觀察著已經被拆解的手槍,一邊琢磨萬斯的說話語氣,他的語氣與以往假設凶手為其他人時完全不同。
萬斯說:“我們現在開始說一下珠寶。還記得嗎?我曾經說過,我們發現凡菲期票的抵押品之時,就是找到真凶之日。我當時琢磨應該是少校拿走了珠寶,等到赫林蔓小姐說他要求她別提包裹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就更加肯定了。十三號下午,艾文把它們拿回家,這事情少校百分之百知道,於是他打算在十三號晚上殺掉艾文,他想要那些東西。”他突然輕快地站起身來走到門口,“我們現在的首要任務是找到珠寶。凶手將它們占為己有了,我覺得珠寶就在這屋裏。如果它們被少校拿到辦公室了,就會有人看到;如果被他存放在保險櫃裏,那麽銀行職員也應該記得這件事情。在珠寶上麵也可以運用和藏槍一樣的心理因素要讓自己看起來很無辜,隻有放在這裏是最安全的,他肯定在想等這起案件淡去之後再來慢慢處理這些珠寶。馬克漢,跟我來,我知道對你來說這件事很痛苦,我也知道你的心髒比較衰弱,根本無法承受這種刺激。”
我真的相當同情馬克漢,他稀裏糊塗地跟隨萬斯進了甬道,他已經肯定少校就是凶手,萬斯對他的指證是正確的。我總是覺得馬克漢懷疑萬斯要求調查少校不在場證明的真正動機,他之所以強烈反對完全是懼怕知道結果,而並非存心阻撓真相的發現。暫且先不去管他和班森少校多年的交情,此刻我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內心的矛盾掙紮,他明知無法躲藏,但仍存留一絲幻想,希望萬斯的推論是錯的。
萬斯第一個走進客廳,站在那裏大概有五分鍾,仔細地觀察了每一件家具,馬克漢則停留在客廳的入口處,手插口袋看著他。
萬斯觀察後說:“當然,這間公寓我們也可以請專家來徹底搜查一下,可我認為沒有那個必要。少校的長相堅毅而又果敢,他那寬廣的額頭、嚴厲的眼神、挺直的後背和結實的小腹,就足以說明他是一個膽大、奸詐、工於心計的人了。因此他比誰都清楚把珠寶藏在一個沒人察覺的角落沒有什麽用,所以他根本不會把它藏起來。那麽最自然的想法就是鑰匙和鎖了,臥室裏沒有箱子、櫃子什麽的,我們到客廳裏麵看看吧!”
他看到角落裏有一張矮幾,於是走了過去。所有的抽屜都沒有上鎖,他拉開長桌的抽屜,也沒有上鎖,窗戶前的一個小型西班牙式櫥櫃也是一樣的。
“我一定得找到一個上鎖的抽屜,馬克漢。”
他又一次巡視整個大廳,當他準備返回臥室的時候,突然看到在長桌的底下,有一個東西半掩在雜誌當中一隻保持煙草濕度的核桃木的貯藏箱。他快步走上前拎起那隻箱子,箱子是鎖著的,打不開。
“快看,”他想了想說,“這裏麵不是藏了金子害怕有人拿走才上鎖的吧!”
他看到長桌上有一把刀,於是拿起來直插入貯藏箱的鎖的上方的縫隙裏。
“住手!”馬克漢慌忙大叫。
萬斯根本沒聽到他在說什麽,隻聽到“嘭”的一聲,箱子打開了,裏麵放著一個雕飾華麗的珠寶盒。
“言語可沒有珠寶表達得更直接。”萬斯向後退了一步說。
馬克漢站在那裏一動不動地注視著珠寶盒,樣子好像很悲痛,轉身重重地坐在椅子上,震得地板咯吱作響。
“天哪!”他小聲說,“我該說什麽?”
“我知道你現在的困境,你和大多數的哲學家一樣氣餒。”萬斯說,“很多無辜者被你當做嫌疑犯,怎麽現在知道了真凶你反而沉默不語了?”他的話語中全是譴責和藐視,但眼裏卻閃爍著理解的目光。
馬克漢把臉埋在手掌中,看起來很無助。“請告訴我動機!”他粗暴地喊道,“他絕對不會為了區區一些珠寶而殺死自己的親弟弟,絕對不會!”
“對,”萬斯點頭同意,“珠寶隻是附加的東西而已,我敢保證有一個致命的動機存在。當你從會計專家那裏拿到報告的時候,我相信很多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了。”
“這才是你要求派人查他所有賬目的真正意圖?”馬克漢毅然地站起身來,直起了腰,“我要把這些證據從頭到尾好好研究一番。”
萬斯並沒有立刻響應他開始行動,他正在研究放在壁爐架上的那個東方古董燭台。
“老天爺!”他低聲嚷道,“幾乎可以以假亂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