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喀城:臨行之前

從O**總部離開後,胡博士先返回學校,把自己幾十年的研究心血全部裝進一個保密盤裏。

回到自己家裏,已是下午四點。胡博士給樓上兒子家打去電話,叫他們多備一個人的晚飯,晚上他過去吃。

胡博士與兒子兒媳同住一棟樓,但沒有住在一起。他在三樓,兒子兒媳在四樓。

自從十五年前,妻子因車禍離去後,胡博士就已經習慣了一個人的生活——一個人安安靜靜的、無人打擾的生活。其實,也並非完全沒人打擾,兒子兒媳有時候會下來看看他;而幾乎每個周末,孫女都會陪他度過。

孫女叫胡依禕,是一個安靜的女孩。一到周末,她就跑到爺爺家裏,懶得回家,因為爺爺不會像父母那樣逼著她去學習。在爺爺家裏,她總是很主動地做功課。做完功課後,就與爺爺一起喝咖啡、看書、聽音樂、聊天。

胡依禕也很喜歡聽披頭士,但爺爺喜歡披頭士裏麵的約翰•列儂和林戈•斯塔爾,她卻更喜歡裏麵的保羅•麥卡特尼和喬治•哈裏森。她覺得麥卡特尼和哈裏森的作品永遠那麽豐富且具獨創性,仔細聆聽,就會感覺到隱藏在音符裏的很純樸的畫麵,就像置身在英國美麗的小鄉村裏一樣。

第一次失戀,胡依禕沒有告訴父母,而是把傷心事偷偷告訴了爺爺。然後,爺爺帶她一起聽披頭士的《yesterday》。

胡依禕還有一個愛好,就是跟著爺爺去城外的戈壁灘上看落日。起先她隻是覺得好玩。後來去得多了,慢慢地,她也喜歡上了那樣的旅行。

因為地處內陸,很少有陰雨天氣,所以,基本上平均每兩個周末,他們就去一次。他們在戈壁灘稍高一點的小沙石丘上,選一處沒有石塊隻有細沙的地方,屁股下麵不墊任何東西,靜靜地坐在上麵。這時,胡依禕總喜歡抓起一大把細沙,使勁握緊,然後讓細沙從手指縫間一點一點地溜出來。

戈壁灘上的黃昏特別長,太陽走得異乎尋常地慢,就像玩了一天還舍不得回家的孩子。那時的太陽也不會太耀眼刺目,而是像一個暖烘烘的紅色火球,是那種很溫柔的、毛茸茸的紅色。

胡依禕總喜歡直直地看著這個毛茸茸的火球,一直看得眼睛隱隱作痛,然後揉揉眼睛,再睜開眼。這時,整個天空都滿是毛茸茸的小火球了,就像小時候在遊樂園裏看的萬花筒一樣。

不過,這可比萬花筒好看多了,因為這裏的火紅是有溫度的。四周、天上、地下,目力所及之處全都是溫暖的火紅。連呼出的空氣、說出的話也似乎都被染成了火紅色。

而且,這裏沒有遊樂園裏的嘈雜,四周除了呼呼的風聲,沒有一點雜音。在沒風的時候,都可以聽見腳後跟血管跳動的聲音。如果兩肩放鬆,微微屏住呼吸,把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眉心,甚至還可以聽見太陽落山的聲音呢。

在胡依禕眼裏,這是一個開心、浪漫、讓人高興的地方。欣賞戈壁灘的落日,胡依禕的臉上總是掛著微笑,純粹得沒有任何雜質的微笑。

爺爺則不是。爺爺很少正眼去看落日,他常望著的是遠處連接地平線的那一線戈壁灘。雖然爺爺與胡依禕身處同一塊戈壁灘上和同一個落日之下,但他們各自看到的卻好像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

每次爺爺的臉上都是一種亦非歡欣亦非悲傷、亦非輕鬆亦非嚴肅的表情。爺爺心裏到底在想著什麽,眼睛到底看到了什麽,胡依禕不知道,隻有爺爺自己知道。也許,連爺爺自己都不清楚。因為,其實他可能什麽都沒想,僅僅那樣坐著,那樣遙望著。

晚飯時,胡博士把他已被軍隊征用的事情告訴了兒子兒媳。胡博士的兒子兒媳都是高級知識分子,也都是市裏的國家幹部,很快就理解了父親的處境,沒有過多追問,一致表示支持父親的決定。依禕平時寄宿在學校,隻在周末回家,等依禕回來,他們也會把實情告訴依禕,免得她掛念。

晚上他簡單地收拾了房間,清理出幾套換洗的衣服。雖然田將軍說了,他們已經為他準備好了披頭士的全部碟片和全套咖啡器皿,但胡博士還是把他那隻與其相伴了十多年的、有大拇指厚的純褐色咖啡杯和一遝披頭士的碟片塞進包裏。

晚上,他躺在**,久久不能入睡,心裏就像被打翻了的感情調料鋪一樣,興奮、激動、憂慮、擔心,當然還有不舍……什麽感情都一股腦兒攪在一起了。最後,連他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什麽感情了。

人有好多種感情,當它們同時糾纏在一起,變為一種離別之情的時候,心裏就亂成了一團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