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的事故

蜜莉扳動了她拿在右手中的槍。

西的驚訝永遠定格在了臉上。

他倒下了,倒在了她腳下,就這麽死了。

“活見鬼。”蜜莉輕聲說道。老天對她確實很不公平,就在剛才,她又失去了一位丈夫。自始至終,她根本就不想要那把該死的的槍。曾經她強烈抗議西給她那把槍。西是她的丈夫,他其實叫西蒙,但他喜歡別人管他叫西。當然,她的抗議沒有奏效。西一直堅持他的意見,要求她必須學會射擊。在她這麽多的丈夫裏,西是最固執、最喜歡發號施令的一個。西的決心已定。看來這下子蜜莉必須要去學習怎樣專業地使用槍支了。西由於工作的原因,他出差的時間變得一次比一次長,所以他的妻子蜜莉森特——簡稱蜜莉,一個人待在家裏很不安全。她必須要學會保護自己,也就是說,她要學會使用槍支,能夠用槍射擊一個不速之客。

可問題是,蜜莉對於槍支根本就不感興趣。不管它們是叫左輪還是叫手槍,這似乎跟她沒有什麽關係,對於槍,她甚至有一種近乎病態的恐懼。因為不願意和一支槍一起待在家裏,她要求西在出差時帶上她,如此一來,她就能夠隨時隨地地得到西的保護,而不是心驚膽戰地守著一支破槍。可西壓根兒就沒有動過這樣的念頭。他不想讓蜜莉放棄安穩的家居生活而和他一起居無定所,四處漂泊。

終於,西不顧蜜莉的極力反對,買回來了一支槍,並且開始給她示範,教她使用。

“親愛的,你看,就這麽簡單,”他說道,“就像我這樣,拉開槍栓。”他以相當標準的姿勢給蜜莉做了一個優美的示範。接著,他把槍遞給了蜜莉,要求她重複一遍自己的動作。可蜜莉就那麽輕輕一碰,槍就開火了。

蜜莉的另一任丈夫——可憐的阿奇博德,人們叫他阿克,他喜歡這麽叫他,他的死亡也同樣突然。他非常喜歡水。就像蜜莉的叔叔亞當說的那樣,也許,阿克出生的時候,身上帶著魚鰭,哦,不,也許是魚鰓?總之,他對水的喜愛達到了近乎瘋狂的程度。

可蜜莉怕水。有一些東西會讓她害怕。閃電嚇不著她,她也會覺得老鼠是可愛的。甚至,她還特別喜歡蛇。可她不喜歡水。準確地說,她不喜歡麵積很大的水。在小小的遊泳池裏遊泳,她覺得還是相當愜意的。假如現在還是沒有飛機的年代,蜜莉肯定不會去美國以外的地方。阿克喜歡水,而蜜莉也從不反對他在閑暇時間,長時間地待在湖邊。她隻有一點請求:允許她坐在岸邊,看他劃船。那樣的話,她會一邊觀看,一邊不時地向他揮手致意。

可阿克並不滿足。他想幫助蜜莉克服對水的恐懼。他告訴蜜莉,如果她不下水陪他一起劃船,就說明蜜莉並不愛他。話都說到了這個份上,蜜莉還能拿他怎麽辦呢?

於是,蜜莉心驚膽戰地爬上了船。盡管如此,當他們離開碼頭時,蜜莉還是一再懇求阿克送她回去。當時,她簡直快要被嚇瘋了。阿克見到她這副樣子,不由得哈哈大笑起來。而她,實在忍受不了那強烈的恐懼,那恐懼壓得她隻想跳進湖裏淹死自己,以尋求解脫。她站了起來,阿克也站了起來,想要伸手扶她,可她卻把阿克推了下去。

隻聽“撲通”一聲水響,船上隻剩下了她一個人。“救命啊!”她大叫起來。

附近的人們聽到了叫喊聲,都把船劃了過來。得知情況之後,他們潛水下去救人,並且還叫來了一些幫手。

可這一切都於事無補。經過了四個小時的尋找,他們找到的已經是阿克的屍體。

喬納森是另一個不幸的人。如果蜜莉的記憶力還算可靠的話,他應該是阿克死後,她嫁的下一任丈夫。喬納森喜歡別人叫他喬。他對蜜莉的母親很有意見,因為他的嶽母總是把他的名字叫錯,總是喚他為約翰,他總是想不通,一個其他方麵都令他十分滿意的嶽母,為什麽要執意叫他約翰而不是喬。可憐的家夥,這個問題不會困擾他太久的。

喬非常喜歡野餐,而且是很有原始風格的那種。當然,蜜莉也不討厭。想象一下,在野外,麵對一張折疊桌、一把小帳篷、許多椅墊、銀餐具、餐巾紙、美味的雞胸肉、火腿,再加上充足的冰鎮香檳,誰會不為此心動?每每想起這個,她總是對這種活動充滿了向往。

但喬在野餐時,喜歡取材於自然。他一直認為,隻有自己在野外采摘食物,那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野餐。因為野外就餐,通常是可以大顯身手的時候。

最後一次野餐,喬負責釣魚,他讓蜜莉去采集蘑菇和野草莓。可蜜莉並不知道怎樣挑選蘑菇。因此,喬非常詳細地給她講了哪種類型的蘑菇能吃,哪種類型的蘑菇有毒。她完全按照喬給她說的辦法去采摘蘑菇。可那天,她沒有戴眼鏡。因為,喬不喜歡她戴眼鏡的樣子。在喬的眼裏,她佩戴眼鏡隻是為了趕時髦,追求時尚,以為她的眼鏡隻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裝飾。所以,在沒戴眼鏡的情況下,她竭盡所能地去采摘蘑菇和野草莓。

喬回來了,跟她炫耀著自己釣到的魚。接著,他們對著瓶子喝波旁威士忌,那是他們的開胃酒。酒喝得一滴都沒剩下,兩個人都有些醉了,開始像小孩子一樣歡欣雀躍、不斷傻笑起來。沒過一會兒,他們折騰得饑腸轆轆,於是,就從四處收集樹枝,用來生火做飯。他們把魚埋在灰堆裏。蜜莉不喜歡生吃蔬菜,所以她就拿一些野草莓來充饑。而喬就一邊烤著魚、一邊吃著蘑菇。

蜜莉采摘的蘑菇中大部分都是好的,隻有少數是有毒的。而僅僅這些,足夠結束喬那脆弱的生命了,蜜莉確信這個。

接下來是潘——其實是潘勒頓的簡稱。一回想起,發生在他身上的事,蜜莉真想把眼珠給哭出來。當時,要是潘往旁邊站一點,哪怕是一點點,不管是前後左右的哪一個方位,隻要他挪動一英寸也不到的距離,那個半身像也不會砸到他的頭骨。

潘一直夢想著成為一名室內設計師,但是,他的父親很反對他從事這個職業,所以,後來,他成為了一家銀行的職員。和蜜莉結婚後,蜜莉從不幹涉他的興趣。於是,他埋沒了很久的房屋設計天分,就得到了極大的發揮。特別是在大廳裏,那裏簡直成了他施展才華的天堂。按攝政時期的風格裝修完工以後,他又想把它換成維多利亞或現代風格。緊接著他又開始了新的裝修計劃。這是規模最大的一次計劃,他準備把大廳按古典風格裝飾,並把這一主題順著樓梯延伸到樓上,甚至包括樓梯的平台。在平台上,他準備放置六個古羅馬將軍的半身像,目的是能與樓下那六個立像遙相呼應。設計草圖完成後,他拿來給蜜莉過目,那些人像看起來很莊嚴,但也冷冰冰的。很短時間,潘的計劃付諸實踐了。家裏來了許多搬運工,他們按照潘的要求,把他需要的像山一樣重的半身像扛到家裏。

可是,慘劇很快就發生了。那是在裝修完工不久的一個晚上,一個對於潘而言,倒黴至極的晚上。那晚,蜜莉正要上樓,而潘剛好站在樓下。他叫住蜜莉,說他希望看見她穿上那件藍色的睡袍。蜜莉俯身給他一個飛吻回應他,就在這時,不知怎麽回事,她竟然碰翻了愷撒的半身像!

事情發生以後,她父母依然一如既往地站在蜜莉一邊。但當她母親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她很巧妙地提到了一件很讓人尷尬的事。

“蜜莉,親愛的女兒,”她母親說道,“我非常不願意提起這件事,也不想讓你認為我太冷漠,一想起要跟你說的事情,我的心都快碎了。但是,我們家的墓地裏已經沒有潘的地方了。親愛的,你瞧,你叔叔亞當和嬸嬸貝斯、你爺爺、你父親和我,當然,還有你,以後都要葬在那裏。盡管我們一直非常樂意接納你的丈夫們,但現在,我們確實已經沒有地方可以容納潘了。”

因此,到最後一刻,蜜莉還在為買墓地的事情而四下奔走,可是她隻找到一塊墓地,而且那塊墓地距離河對岸很遠。

潘的葬禮過後,她的心裏非常難過,因為她不得不把潘一個人孤零零地留在那麽遠的地方。

不過,等不了多久就會有人去和潘做伴了。

他叫艾爾——全名是艾羅西斯,又是一個特別固執的人。像喬堅持要在野餐時自己采集食物一樣,他堅持要蜜莉學習打壘球。

艾爾非常喜歡體育運動,而蜜莉則不然。但是,如果隻是要求她靜靜地坐在陰涼的場地裏觀看網球比賽,那麽她當然也不會介意。在她上高中和大學時期,她曾經觀看過不少的足球比賽,其中還有兩次,她贏得了“賽場女皇”稱號。可她並不擅長參加那些體育運動。她的手腳很容易磨出趼子,而且還經常抽筋,更何況她還是一個近視眼。她近視的程度相當高,球都快要打到她臉上了,她才能看清楚。為此,她跟艾爾解釋了許多次,可艾爾就是不聽。他全然不顧蜜莉地反對,執意去俱樂部報了名,準備參加那裏舉行的夫妻壘球比賽。

於是,蜜莉就無可奈何地去了俱樂部。在壘球場地上,蜜莉舉著球棒站在那裏,整個人看起來,像極了一條出水的魚。艾爾就站在她身後,鼓勵道:“來吧,擊球,親愛的。狠狠把球打出去!”

她聽從了艾爾的建議,用盡全力揮起球棒。由於動作幅度過大,她來不及收手了。球棒不偏不倚地飛向了艾爾。艾爾當即倒地死亡。

雖然,不幸再一次降臨到了蜜莉的頭上,可不幸中的萬幸是:蜜莉沒有打中負責接球的穆爾,或者其他的什麽人。原本是穆爾站在那兒的,因為輪到了蜜莉擊球,艾爾要求和他調換了位置。可以設想一下,假如當時負責接球的仍然是穆爾,如果蜜莉失手殺死的是他,那麽,他的妻子——瑪麗?穆爾一定會跟蜜莉拚命的!

那真是一次可怕的事故。蜜莉隻是為了博取艾爾的歡心,可她打出去的竟然是球棒而不是球!

於是,那塊新的墳地裏,潘不會再孤單了,有艾爾陪著他。

可男人們似乎並沒有被嚇倒,至少到了目前,一直是這樣。關於這個,蜜莉的爺爺曾在她耳邊呢喃過,他說,男人們之所以像蒼蠅圍著蜜糖一樣追逐蜜莉,是因為他們看上了蜜莉的錢。可是,爺爺這麽看待他們,似乎有些苛刻。雖然蜜莉的前幾任丈夫確實不太富有,可他們都很優秀,都有體麵的工作,而且對蜜莉也都很好。相反,倒是他們給蜜莉帶來了一些財富。因為在婚前,他父親要求這些男人們都必須持有人身保險。有了這種保險,意外死亡後,受益人會獲得雙倍的賠償。而且,因保險賠償而得來的錢,是不需要繳納遺產稅的。如果硬要說她的丈夫娶她是為了尋寶的話,那麽,到最後,真正得到寶物的人卻是蜜莉。

蜜莉的下一任丈夫是迦,真名叫博瑞迦。

迦是蜜莉見過的最為和藹的一個人。迦的眼睛總是充滿了光彩,使他整個人看起來容光煥發。雖然他們在一起生活的時間並不是很長,可蜜莉知道這些。迦對杜鬆子酒有些敏感,他喝蘇格蘭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時,都還能保持清醒,可是,他一旦喝下了杜鬆子酒,就控製不住自己了。蜜莉發現這一點後,從不會特意買杜鬆子酒,除非,她要舉行一個大型聚會,有人專門叮囑她。

有一個下午,亞當叔叔過來看他們,帶的就是杜鬆子酒。他說,酒是世界上最文明的飲料。可自從蜜莉和迦結婚後,他在他們家裏再沒有見過杜鬆子酒,所以他特意帶來這個。蜜莉按照他喜歡的口味給他調製著雞尾酒,他在一旁讚賞地看著。亞當叔叔算得上是蜜莉最喜歡的親戚了,所以他的來訪,蜜莉總覺得很短暫。當亞當臨走的時候,蜜莉請求他把杜鬆子酒帶走,可他堅持把酒留下了。

於是,蜜莉把叔叔送出門並跟他道別,可就在這時候,迦下班回來了。亞當叔叔前腳離開,迦後腳就開始拿起酒,美美地大喝起來。

見狀,蜜莉隻好用食物來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她趕緊跑到廚房,吩咐傭人們早些開飯。可她的主意似乎成效不大,迦每吃一盎司牛肉,就得灌下兩盎司的酒。

酒後,迦的眼神異常燦爛奪目。

蜜莉還穿著外出的衣服。現在,她在等著吃甜點,這種甜點,是按照貝斯嬸子說的方法製作的,名字叫蘋果水餃。等一會兒吃完這個,她打算去看晚間新聞。

可看看迦的那副樣子,她的計劃恐怕隻能作罷。

新婚之夜後,除了上回大喝杜鬆子酒,迦的情緒再沒有如此高漲過。他壓根兒沒看蜜莉麵前的那份蘋果水餃。蜜莉吃完自己那份的一半後,要求迦坐下來,停止胡鬧,否則,她就會把迦的那份也一同吃掉。顯然此刻的迦,已經顧不上去在意這個了。他又往杯子裏倒了些酒,然後快步走向樓上的起居室。他大聲叫嚷著讓蜜莉跟他一起上去,因為他想在陽台上看月亮。

蜜莉迅速抓起迦的那份蘋果水餃,以海盜一般的姿勢,狼吞虎咽地吃完,接著,她來到樓上。陽台上,正站著的迦,他手舞足蹈地指著天上的月亮。杯子裏的酒,隨著他搖搖晃晃的姿勢灑了出去,落在了院子裏的馬鞭草上。迦有些惱怒地抱怨了兩句,就撚著酒杯衝到樓下。

茂密的葡萄藤遮住了一部分的陽台,而蜜莉恰好站在陽台的陰影底下。她轉過身看著迦走回起居室。迦手裏拎著那個快要空了的酒瓶。他一邊走,一邊自斟自飲。可能覺得不太過癮,他索性對著酒瓶子仰臉往嘴裏灌。接著,他興奮地大叫了一聲,隨即把空瓶子從敞著的門裏扔了出去。瓶子劃著弧線飛過蜜莉的頭頂。她的眼睛追隨著瓶子的軌跡,靜等著瓶子撞擊石頭路麵的聲音。可她隻聽見了“砰”的一聲悶響。瓶子被灌木和馬鞭草接住了。

“我的姑娘哪兒去了?我親愛的姑娘在哪兒呢?”迦輕柔地問道。

那聲音聽起來那麽甜蜜、那麽哀婉動人。亞當叔叔留下酒,有什麽錯呢?也許今天的工作不太順利,迦需要放鬆一下。唉,忙碌了一天,稍稍放肆一下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在家裏,妻子應該給予丈夫愛護和鼓勵。有時候,甚至需要你對他們完全順從。

蜜莉“咯咯”地笑了,回答他說:“我在這兒呢,可你肯定找不到我。”

知道迦肯定找不到她,所以她從陰影裏跳了出來,故意來挑逗他。

他正準備抓住她,可她又跳到陽台的另一邊去了。迦從她身後撲了上來,可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他撞斷了細細的鐵欄杆。

老天對待迦並不像對待那個酒瓶那樣慈悲。迦一頭栽在了院子裏的小路上。無論是灌木叢,還是馬鞭草,都沒有從中途攔住他。

就像這樣,蜜莉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繼續著,可跟她結了婚的男人們,卻接二連三地都沒了命。

她有些婚姻,很短暫,僅僅持續了幾個月。

她和阿德博特一起生活了一年。當然,人們叫他博特,也是因為他喜歡別人這麽叫他。像以前的每次婚姻一樣,她希望這一次的婚姻能持續下去,直到永遠。要是博特沒吃那些藥片的話,那他,現在應該還在她的身邊,陪著她吧。

博特和迦一樣,是一個十足的傻瓜。哦,不對,不是迦。迦很欣賞她戴著眼鏡的樣子,而博特和她的另外一個丈夫——名字她一時記不得了,卻很反感她戴眼鏡,哪怕是她不戴眼鏡,幾乎什麽也看不清楚。博特的要求實在是有些不近人情。他認為蜜莉必須是完美的,他不允許她用眼鏡在自己那張可愛的臉上增加瑕疵。於是,她就像所有癡心的妻子一樣,盡力地去討好自己的丈夫。盡管她認為,博特不讓她在自己麵前戴眼鏡,是件很可笑的事情,但是,她依然按照他的意願那樣去做了。她從報上得知,有一半的美國人都在戴眼鏡,可為什麽她就不能呢?

也許可以這麽說——在博特身上的事情,完全是他自找的。

哦,不,這樣說的話,似乎有些太冷酷無情。

可是,博特把他自己的病情看得太過嚴重了。這不是有意去推脫什麽,這是個事實。所有的人都這麽認為,包括他母親和蜜莉的母親。

首先,他在年紀輕輕的時候得了心髒病,就是一件令人費解的事情。很少有人會在26歲時,就會犯這麽嚴重的心髒病。出醫院的特護病房以後,博特就回到家裏休息療養。蜜莉負責照顧他。在他康複的這段時間,他任性得就像是一個被寵壞的孩子,也許隻能用這個字眼來形容他了,因為這個確實很貼切。蜜莉在他的強烈要求下,沒日沒夜地守在他身邊,幾乎可以說是寸步不離。

那是一個傍晚,累得筋疲力盡的蜜莉,趴在他床邊睡著了。他推醒了蜜莉,嚷著說吃藥的時間到了。當時,蜜莉當然沒戴眼鏡——這是他要求的,就在抽屜裏摸索起來。她拿了最外麵的藥盒子給他,可那種藥恰恰是他不該吃的。

蜜莉回憶說,事發後,醫生根本就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他還安慰她,讓她不要太傷心了,因為像博特這種情況,突然猝死是正常的。

在博特死後的一些日子裏,蜜莉終於有一些時間,可以來思考發生在她和她幾任丈夫之間的事情。

有一點,她必須得承認,那就是,她把他們都搞混了,盡管她確實費了很大力氣,想把他們區分開來。她以迦的名義給了麻省理工捐了一大筆錢,可過了很久,她才想起上麻省理工的是博特。麻省理工對於此事,當然不會介意,他們收下了捐款,並回寄了一封措辭含混的感謝信。還有一次,她為了紀念喬的生日,捐給動物保護協會一筆錢,可後來,她才回想起來,對於動物,喬並不感興趣,而那個真正的動物愛好者應該是阿克。在她和阿克的短暫婚姻生活裏,他們飼養動物的種類之多和數量之大,完全可以開一個市級的動物園。還有,那天也不是喬的生日,而是阿克的。

有時她會懷念和西**的銷魂滋味,可她必須得糾正自己,因為事實上那個人是潘。她會回憶和迦去巴黎四處遊覽的情景,而事後,她不得不承認,她隻和阿克一起去過那裏。她還會想念和喬在威尼斯度過的美好時光,但實際上跟她一起在聖馬可廣場喂鴿子的還是阿克。

不過這些,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雖然,她已經記不清,到底和誰一起經曆過什麽,可她依然很尊重他們。她懷念他們每一個人。她也不想結這麽多次婚的。在她年紀還小的時候,在她剛剛知道丈夫和婚禮含義的時候,她甚至就夢想著,能有一天,她和她的另一半來慶祝金婚紀念日。

可生活並不像她想象的那樣。

過不了幾年,蜜莉就三十歲了,而她已經有過好幾段婚姻了。

她掰著手指頭,開始數著:左手大拇指是博特,食指是喬,中指是阿克,無名指是迦,小拇指是西,對,還有潘,她伸出了右手大拇指。

六個!也許順序還不太對。天哪!六個丈夫!想想都讓人頭大!

等一下。六個丈夫?哦,不,剛才忘了算上艾爾。她怎麽會把艾爾給忘了呢?艾爾曾經可是她最喜歡的丈夫之一。

艾爾——右手食指。

是的,應該是七個。

這七個人,曾經都是和她最親密的人。她都管他們叫“親愛的”。現在,她也隻能這麽去形容他們。曾幾何時,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而同時,也是最倒黴的。

結了七次婚,到現在,她又成了寡婦。接下來,可怎麽辦?

婚姻在她這裏,恐怕已經走到盡頭。她很明白這一點。就算非常浪漫的男人,也不敢輕易接近她了。每一個知道她曆史的男人,在想接近她之前,都會再認真地思量一番的。盡管她很迷人,如同爺爺說的——她就像蜜糖一樣,很吸引人,可也許,糖裏麵有毒?

這個時候,她真希望能有個人,陪她聊聊,聽她訴說一下自己的疑問和煩惱,哪怕是聽她抱怨心中的不安也好!可是,隨著她一次次的結婚,又一次次地變成了寡婦,不管是她的家人還是朋友,都開始有意地在她麵前回避這個問題。大概,他們以為提起這些事情會讓她難堪,會顯得很不禮貌。他們一個個都隻顧自己的圓滑世故,都自詡極富愛心和寬容。但是,他們卻忽略了一個最迫切、最嚴重的問題,那就是,她需要發泄!需要傾訴!需要跟一個人痛快淋漓地訴說一下,堆積在她心裏太久的積怨。

一陣長長的門鈴聲響了起來,她的自怨自艾被打斷了。

一個個子很高、相貌英俊的男人來訪。這個人看起來已經上了歲數,至少也有四十歲了吧。她曆任丈夫的年紀,都跟她相差不多。那麽,來人找她,肯定與婚姻無關。

“雷蒙德夫人?”

蜜莉愣住了,也許他走錯了?

“雷蒙德夫人嗎?”他再次問道。

“雷蒙德夫人?”他鍥而不舍,堅持地問道。

這一次,蜜莉弄明白了,是在叫她!

她就是雷蒙德夫人。她有一個丈夫,他的姓,正是雷蒙德。沒錯!是可憐的博特。

博特是她的最後一任丈夫,那麽,現在,她當然應該姓雷蒙德。

老天!她曾經有過那麽多姓,所以一時沒反應過來自己到底應該姓什麽,也屬正常。

明白過來以後,蜜莉點點頭。

“你好,我是威廉姆斯,我可以進屋嗎?”那男人又開口了。

蜜莉點頭默許。

威廉姆斯先生隻是告知了蜜莉自己的姓氏,對於自己的職業和頭銜,一概沒有提及。其實,他的真實身份是一名警官,在紐約女王區重案組工作。他是有意隱瞞他的個人信息的。因為,他這次來訪的事情不能讓總部知道。本來,他打算做一次例行的公開調查,之後把蜜莉森特?雷蒙德逮捕歸案。但是,在第三次意外死亡發生後,他找局長請示時,局長阻止了他。局長和蜜莉森特?雷蒙德的爺爺和父親相熟。他告訴威廉姆斯,蜜莉森特的家族是美國南部甚至是世界上最好的家族之一,而那個家族都以蜜莉森特為傲。

第五次意外死亡發生後,威廉姆斯再一次試圖說服局長展開調查。局長大發雷霆。

也許真的是威廉姆斯鬼迷心竅了。忘掉那些愚蠢的懷疑,去懲罰真正的罪犯,才是他迫切需要去做的事情吧。女王區大街上的殺人犯,已經夠他忙碌一陣子了。可是,他為什麽一再懷疑那個無辜而苦命的姑娘呢?

其實,驅動著威廉姆斯的是一種正常人都會有的正義感,當他看到一個個年輕男性無辜慘死,而那個聰明的女殺手卻一直逍遙法外時,他憤怒了,決定要伸張正義。正是這種正義之氣,一直驅使著他一路向前,甚至讓他鬼迷心竅,無法擺脫。

七條人命已經足夠了,他不想看到再有慘劇發生。

於是,威廉姆斯就來到了蜜莉森特?雷蒙德的門前。進屋之前,他不確定自己會見到一個怎樣的人,也許是十分惡毒,一看就像是一個罪犯?可是,蜜莉森特?雷蒙德超乎了他的想象。她長著一張可愛至極的臉,那張臉看起來和殺人凶手絲毫沾不上邊。她的眼睛很漂亮,下方沒有皺紋。她一定睡得像個嬰兒一樣香甜。她那雙小手也讓他吃了一驚。那雙手上長著纖細、嬌小的手指,有著嬰兒般圓潤的指尖,但正是這雙手,曾經把七個好男人送上了黃泉路。他不知道,在這個房間裏麵是否保留著那些無辜生命的畫像或照片。但要想容納那麽多戰利品,她肯定需要一個單獨的房間才行,而且這個房間還不能太小,太小的話那些照片就擺不下了。

他必須承認,她很迷人,而她似乎並沒有察覺自己對男人們的這種吸引力。不難理解那些可憐的家夥為什麽都會愛上她。

威廉姆斯相信,她早晚會露出破綻的。也許,她已經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壓抑得太久了,她不停地說了起來。她好像很慶幸能有這樣一次發泄的機會,她開始酣暢淋漓地談論起她曆任的丈夫。他確信,等她全部訴說完畢,他就會在下午結束前,聽到她認罪的懺悔。

蜜莉顯然已經被這個突然造訪者,深深吸引住了。

她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傾訴的對象,這是她一直期望的。最難得的是,這個對象竟然還對她的婚姻狀況十分了解。她的確吃驚不小。因為就連她也記不清他們的順序了,更不用說她父母、她爺爺以及亞當叔叔和貝斯嬸子了。但是,這位來訪者——威廉姆斯先生卻準確無誤地記下了。甚至,她把他們的前後順序弄錯時,他還特意糾正了她。她說的每一個字,他似乎都很感興趣,甚至在有時候,他還掏出筆記本記下一些東西。

對這所房子,他也很感興趣。不過,這倒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所房子是一處名勝,年代久遠、遠近聞名。在每年的春季或聖誕節期間,房子就會對外開放,吸引了很多人前來遊覽觀光。

另外,威廉姆斯先生,對於誰死在什麽地方,是怎麽死的,顯得格外好奇。不過,提到這些時,他顯得異常謹慎。當他站在大廳的樓梯下時,他突然跳著離開了。看得出來,潘的悲劇,讓他心有餘悸,生怕悲劇再一次發生。其實,那些半身像早在潘的葬禮之後,就捐獻給了博物館。

走到迦掉下去的陽台時,威廉姆斯先生也同樣小心翼翼。

午飯過後不久,天就暗了下來。一場暴風雨說來就來了。屋子裏的光線漸漸暗淡了下來。蜜莉打開了電燈。狂風大作,窗板被吹得“啪啪”作響,蜜莉說聲“對不起”,起身去關門窗。威廉姆斯先生很紳士,上前幫忙,但他總是刻意地與蜜莉保持著距離。而且,在他轉身探出窗外關窗戶前,他總會先確認一下蜜莉所在的位置。

突然,一道閃電,房間一片漆黑。電停了。在這種天氣,誰也說不準,什麽時候會來電。不過沒關係,蜜莉喜歡燭光。她時常覺得:在燭光下,這房子才顯得更美、更浪漫。她點燃一個燭台遞給了威廉姆斯先生,接著又燃著自己手裏的蠟燭,於是,他們接著去關門窗。

當他們來到後麵的樓梯上時,一股刺鼻的煤氣味傳了過來。

“是地下室,熱水器的火,被風吹滅了。”蜜莉說道。

威廉姆斯吹滅了自己的蠟燭,有些生硬地對蜜莉說道:“把你的蠟燭也吹滅。然後,到地下室門邊,看著門,別讓它關上。”

說完,他貼著牆角,一步一步地走下狹窄的樓梯。

蜜莉感覺全身都在發冷。威廉姆斯先生很凶,他跟她說話的態度,就像是軍官正在給士兵宣布命令,語氣裏透著專橫,根本容不得商量!

蜜莉的耳旁又回響起了那些話:把你的蠟燭也吹滅。到地下室門邊去,看著門,別讓它關上!

一刹那,蜜莉的腦海裏浮現出一幅場景:他的周圍全是火焰,而她救了他,正在用人工呼吸,搶救昏迷的他。

這浪漫的場景,跟哥特式小說裏的描寫,極其相像:一個電閃雷鳴的晚上,在一處偏僻而古老的大宅子裏,男女主人公相遇了,男人突然造訪,而女主人對他毫不懷疑。現在,她就是那個女主角,她就是那個女主人公。哦,天啊,想想就覺得很刺激!

突然,一個巨大的聲音響起,她的美夢被打斷了。

哦,是威廉姆斯先生,也許,他還沒來得及查看熱水器。泄漏的煤氣被什麽東西給點燃了,發生了爆炸!一切都完了!房子會瞬間被夷為平地,隻剩下高高的煙囪杵在那裏,結局多麽淒美、多麽浪漫!

接著,她意識到,那隻是她的臆想!一陣狂風襲來,通往地下室的門被風關上了。蜜莉懈怠了她的任務:威廉姆斯先生交代過,要她保持那扇門開著。

於是,她飛奔到門前,竭盡全力把門推開。

就在那一刻,千年難遇的事情又發生了!確實發生了!就在蜜莉準備把門打開時,威廉姆斯先生剛好也來推門,於是,門重重地撞到了他。由於重心失衡,他身子往後一傾,摔在台階上,接著沿著台階向下滾落。最後,他頭部先落地了,重重地栽在用磚頭鋪就的地麵上,當場就斷氣了。

蜜莉傷心透了,老天總是這樣對她!

她終於碰到了一個善解人意的人,可是,意外再一次發生了!但從某些方麵來講,對於這種意外,她很有經驗,已經可以熟練地應對了。她知道,第一件事情是報警,而且必須保護好案發現場。

來到電話機旁,她腦子裏畫出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因為她根本不知道,威廉姆斯先生的全名,而他,卻對自己的情況了如指掌,了解自己的每一次婚姻,並且能夠說出先後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