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之死

“現在雙方作最後答辯。傳被告華倫。”法警喊道。

“被告上台宣誓。”

“你願不願意鄭重宣誓,你將要說的證詞無半點虛假,全部是事實。”

“願意。”華倫說。

“你的姓名和職業?”

“華倫,開一家電器店。”

“華倫,你可以坐下。你今年多大?”

“四十六。”

“結婚了嗎?”

“結婚已經二十多年了。”

“你住哪兒?”

“剛好在新澤西州邊界上。”

“那地方距此大概五十裏,你每天是不是開車來回跑?”

“是的,包括星期六。每星期我來回跑六天。”

“在衛克漢鎮,你開店有多長時間了?”

“快四年了。”

“來維克漢鎮開店,你是怎麽想到的?”

“我在父親去世後繼承了一點遺產,一直想著自己做生意,選了半天,終於選在這兒開了個店,這也是鎮上唯一的電器用品商店。”

“生意如何?”

“還好,但沒我預期得好。鎮上一時還不能接受一位外來者,如今又出了這……”

“現在,華倫,我們想把事情搞清楚。關於你送給瑪麗的那台電視機,檢察官想討論一下。請你確認一下,這個標有‘第十六號物證’的電視機,是不是你送給瑪麗的那台?”

“是的,是我送的那台。”

“它是什麽牌子的電視機?”

“先生,什麽牌子都不是,它是由我組裝的。”

“你自己組裝?”

“是的,你知道,我什麽都想試試。所以,我想用新的電路試試……”

“標簽上寫的是麥克牌。”

“那隻是一個舊的電視機殼,因為大小剛好,我就擦亮它,組裝到了一起。”

“組裝在一起大約花了你多少錢?”

“不算時間的話,各種零部件花了我兩百元。”

“這麽說,你送給瑪麗的,實際隻是價值大約兩百元的零件?”

“先生,如果你願意這麽說也可以。不過,她喜歡那台電視,所以我沒考慮到錢,我就給了她。”

“你組裝時她看見了嗎?”

“看見了,她經常到店裏來。當前麵店鋪沒有顧客的時候,我就到後麵的辦公室,組裝這個。”

“她是不是經常進你的辦公室?”

“‘經常’是什麽意思?”

“就是進你辦公室的頻率?”

“大概兩三天一次。”

“能否告訴我們,你在什麽時候認識了瑪麗?”

“是她中學畢業那年認識的,她來店裏經常買些唱片什麽的,她和一般的孩子一樣,放學的途中,順便進來買。”

“後來?”

“我不知道該怎麽說,反正隨著我們聊天的次數增多,很快就對對方產生了信任。她心理上似乎很成熟,比一般孩子成熟得多,也比一般的孩子敏感得多。”

“她漂亮嗎?”

“很漂亮。但在學校,她似乎沒有男朋友,她很孤單。我不久之後就發現了,她為什麽喜歡和我聊天。”

“華倫,你願不願告訴本法庭,她為什麽喜歡和你談話?如果你說出來的話,我們也能了解她的性格。”

“我想,在她心目中我就像父親或伯父一樣,因為她從來沒有父愛,但又一直渴望有。”

“什麽意思?”

“她從小是跟著繼父長大的,從不知道親生父親是誰。她繼父經常酗酒,性格乖戾,此外,他還非常好色,對她一直圖謀不軌。她繼父還有一大堆前妻的孩子,前妻離開了他。瑪麗成天做些粗活,缺少愛,總是沒人照顧。所以她剛剛能獨立時,就離開了家庭。”

“她那時候有多大?”

“可能十三四歲的樣子。”

“離開家後,她做什麽工作?”

“她先是和她的一個姐姐住了一段時間,然後,她住過不同的地方,大部分是在女朋友家,這兒住一星期,那兒住幾天。”

“她和男人同居的事,她有沒有告訴過你?”

“她一直沒有和我說過。”

“她在外麵鬼混,你有沒有聽說?”

“據我所知,她在讀中學之前,沒有在外麵鬼混過。但她一向很成熟,也會輕易相信他人。”

“她信任你嗎?”

“是的,她總是一副小鳥依人的樣子,讓人很同情。先生,她經常找我聊天,我想她是信任我的。但她那時候,也從來沒有提過自己有男友的事。隻是說她繼父對她多麽壞,家庭多麽糟糕。她想盡快完成學業,找份工作,脫離家庭的羈絆。可惜,她一直沒能如願。”

“為什麽說她沒能如願呢?”

“首先,她因功課不及格而沒有讀完中學,她和一群女孩,被一起送到島上一個救濟學校,在那兒,她學習秘書和打字工作。但她經常和我聯係,在電話中告訴我,那地方的女孩非常不好,竟然還吸毒。在那兒,她隻待了兩個月就離開了。然後就回到了這裏,租了一間房子,在這裏找了一份工作。也就是在這時候,她遇害了。”

“華倫,說實話,你是不是認為瑪麗愛上你了?”

“我……我……我想是吧。她經常告訴我,一生中隻想有人愛她,也許,這是一種特別的愛。”

“但你從來沒有鼓勵過她?”

“不,先生。難道鼓勵她愛我嗎?”

“為什麽不呢?”

“這問題我不知道怎麽回答,也許因為我年紀比她大不少,也許因為我替她難過,我不想對他隱瞞我已經結過婚了,我愛我妻子。博斯先生,不錯,我愛瑪麗,但和一般人想的那種愛不同。那是一種特別的愛,隱藏在我心中,是出於對她保護的愛,和保護女兒一樣,但和愛女兒略有不同。我不能忍受她再被人傷害,她的童年已經夠苦的了。”

“這些話,你從沒有和她說過?”

“我雖然沒告訴她,但她能看出來我的意思。所以,當她知道自己懷孕時,她把一切都告訴了我。”

“告訴你她和另一個男人的戀情?”

“她立刻就告訴了我。當她在幾個星期後發現懷孕時,她很緊張,手足無措。也許,她是怕失去我的友誼。”

“你當時有什麽反應?”

“我能有什麽反應呢?我知道,自從她和那個家夥開始交往,就會有麻煩的。在不久前的一次晚宴上,她認識了他,一下就墜入了愛河。我想,那是她第一次真正的戀愛。雖然我不喜歡但也沒有反對,我不想掃她的興。她很高興,即使那人是有家室的人,她也不在乎,她相信,那人會為了她和他太太離婚。我心想:你現在還不知道,但以後你就知道後果了!但我沒有和她說這話,她倒是經常對我說,她在戀愛中很高興。高興一直持續到她發現懷孕的時候。”

“後來呢?”

“我早就知道,她會有麻煩。在她告訴我時我心痛欲絕,她說雖然那人是個大人物,可他不是個好東西。特別是,和那人在一起時她什麽都不是。為了不讓人看見他們在一起,他總是帶著她,到離這兒很遠的地方。當他知道她懷孕了,他非常生氣地責怪她,說她粗心。還說,她如果不拿著他給的錢,打掉胎兒,他就不再見她。”

“他給她錢,讓她去打胎?”

“是的,就在她告訴他自己懷孕的同一個晚上,他立刻給了五百元讓她墮胎。”

“她告訴了你這一切?”

“是的,她和我說了。”

“後麵又發生了什麽?”

“她比較迷茫,不知道該做什麽,她很傷心,也很生那個人的氣,還想保留跟那個人的友誼。我讓她去看一位神父,但她不肯。她問我腹中的胎兒怎麽辦,幾乎把我當成了她的精神顧問。”

“你和她怎麽說的?”

“我和她說,如果墮胎,處理不好的話,可能以後永遠不能生育。假如這樣的話,到時候你會很痛苦;另一方麵,我又和她說,假如她有了孩子,那在她生命中,第一次有真正可以愛的人了。我還說,如果她現在不想要孩子,孩子生出來後就交給別人領養,現在領養孩子的機構很多。她也許覺得自己剝奪了孩子的生命,如果讓別人領養的話,今後也不必為此事感到內疚。我相信她自己撫養還不如交給別人領養,這可能是最好的辦法,也比較安全。”

“她對你的這些話有什麽反應?”

“我想,她走的時候一定很高興。”

“她作出了什麽樣的決定,最後你也不知道?”

“是的,但我可以肯定,她的情人會威脅她墮胎。”

“你恨她的情人?”

“是的,我想是這樣。”

“你以前見過他沒有?”

“從來沒見過。”

“他是誰?他叫什麽?她有沒有告訴過你?”

“沒有,因為她答應過他,不會告訴其他人。”

“你有沒有什麽線索?能不能猜出他是誰?”

“我抗議。法官大人,被告律師用證人影射他人。”

“博斯先生,你問的問題與本案無關。”法官說。

“法官大人,對不起,我認為證人也許可以提供一些線索。”

“開始重新問你的問題吧!”

“華倫,她的情人是誰?瑪麗有沒有暗示過,或在你麵前提到什麽線索?”

“沒有。”

“她懷孕後從情人那裏得到墮胎的錢,發生在什麽時候?”

“她遇害前的一個月。”

“華倫,你應該明白,這很重要。現在你要盡可能詳盡地,把瑪麗遇害那天的事,告訴法官大人。”

“先生,那時的時間是下午五點十五分。那時候,她一定是剛下班,她打電話給我。”

“她給你打電話?”

“是的,她說她想看一會兒電視,但電視機裏調不出圖像,問我店鋪關門後能不能去幫她修一下。我一般六點關門,所以我對她說,我等會兒過去給你檢查一下電視。我想,也許是電視機焊接的地方出了問題。她非常喜歡那台電視機,這我是知道的,因為她在家的時候,電視從早到晚一直開著。她什麽都沒有,以前別人也從沒送給她什麽禮物,所以對我送給她的電視機,她格外珍惜。我在六點一刻關上店門,拿起工具箱就上了車。去她的公寓,大概在二十條街外的地方。”

“她住的地方,你以前去過嗎?”

“我送她回家時順道去過幾次,都是在我關店門後,但並沒有進屋。不過,我在送電視機的時候進去過一次,就那次也隻待了很短的時間。”

“什麽時候送電視機去的?”

“一星期前。”

“進入公寓,那是你唯一一次嗎?”

“是的,先生。嚴格來說,它隻是一棟古老樓房裏的一個房間,並不是我們所說的公寓,房間與前麵的街相對,通過旁邊的梯子進出房間。”

“你有沒有見過她的房東?”

“沒有。”

“關店門後你開車直接去了她的住所?”

“是的。那時候,天已經黑了。我到那兒後,看見她屋裏的燈還亮著,聽見電視也在響著。我敲了幾次門,都沒有人回應。我動了一下門把手,發現門並沒上鎖。到房間後,因為沙發擋住了我,我開始沒有看到她,我首先聽到電視機裏傳來像是兒童節目的聲音,大概是卡通影片,但屏幕上沒有影像。”

“後來呢?”

“我以為她在浴室,或者到房東那兒去了,就喊她的名字,但沒人回答。我又向房子裏麵走了幾步,終於發現了她,她一動不動地躺在沙發前,麵部透出一股黑色。我試一下她的脈搏,發現她竟然死了。”

“發現她死亡到你報警,過了多長時間?”

“我記不太清了,十分鍾或許十五分鍾的樣子。”

“所以你被懷疑是殺人凶手,被警方逮捕?”

“是這樣,先生。”

“華倫,我問你,瑪麗是不是你殺的?”

“先生,沒有,我發誓!我沒有殺她。”

“華倫,現在我要把你交給檢察官先生,法官大人已經同意,由檢察官來問話,等一會兒,我還有問題問你。”

“好的,先生。”

“你問證人吧,哈克先生。”律師對檢察官說。

檢察官道:“一個慷慨的人、一個仁慈的人,你的律師是這樣說你的。對那個可憐的女孩,你的律師說,你對她有著父親般的感情。你是這樣說的:那個女孩被她的情人殺了,還是一位不知名、讓她懷了孕的情人,那人本來已經給了她錢,讓她去墮胎。在後來的一次狂怒中,那個情人毆打女孩致死。如果這些是真的,是不是可以這麽認為——他不光是殺了那女孩,還殺了他們未出生的孩子。你證詞的主要內容就是這些嗎?”

“法官大人,我抗議。檢察官的用語帶有誹謗性和諷刺性。”

“抗議無效。哈克先生繼續問話。”法官說。

“這位博學的律師先生,如果我得罪了你,那我很抱歉。但我能看得出,他的當事人非常工於心計,是個邪惡的、殘忍的凶手。那個女孩的年齡隻有他年齡的一半,他和那個女孩有過關係後,為了擺脫責任,也為了不被家人發現,竟然想出這樣荒誕的故事,說她另有情人,這樣可以使自己開脫,也能引起陪審團的同情,這是在顛倒黑白。我可不相信,陪審團聽了被告這些話後,會忽略所有證人提供的犯罪事實,那些證人都發過誓,他們說,受害人與這位被告之間,有著不同尋常的關係。”

“檢察官,你在作辯論總結嗎?”

“對不起,法官大人。”

“注意問題的範圍,不要長篇大論。”

“華倫先生,你的店員們作證,他們說,瑪麗經常到店裏來,每次門都不敲就直接進你辦公室,而且每次進去都很長時間不出來。他們還說,晚上關門後,好幾次看見你們在一起,她坐在你車裏一起離去,這些你否認嗎?”

“那些我不否認,先生,但我們之間並沒有什麽不正當關係,是他們理解錯了。”

“是嗎?你的意思是說,一個像你這樣成熟、英俊的健康男人,麵對那樣一個女孩,會一點都不動心?你難道沒有熱烈地作出反應?沒有受寵若驚?”

“我是有點受寵若驚,但我對她並沒有熱烈的反應……不是你說的那樣。”

“說對了,這也是我要問你的,你與瑪麗有過性行為,你否認嗎?”

“是的,我堅決否認!”

“你和她沒有那種關係,你能證明嗎?”

“法官大人,我抗議。”博斯律師說。

“抗議有效。”法官說。

“你有發生婚外戀的機會,否認嗎?”哈克繼續問。

“法官大人,我再次抗議。”博斯律師道。

“抗議無效,我認為這個問題很恰當。”法官說。

“不錯,我好多次開車送她回家,難道都讓我找證人來證明嗎?我從辦公室直接到她家,難道也要找個人作證,說我在她門外麵隻停留了一兩分鍾,而從沒有進她的公寓嗎?當然,我不否認我有進去的可能性。”

“華倫先生,謝謝你,我們現在談談你送的禮物。你平常送東西給別人嗎?”

“平常是什麽意思?”

“你平常送不送東西給他們——你所有的店員和所有的顧客?”

“當然不。”

“會給一些顧客送禮物嗎?”

“有時送。”

“舉例說明一下。”

“我一時想不出什麽例子。但店裏隻有一個顧客的時候,我會送點像唱片之類的小禮物。”

“不送電視機?”

“不送。”

“但你卻送瑪麗一台彩色電視機,別的你還送過她什麽禮物嗎?”

“聖誕節和她生日時送點禮物。”

“不隻是這些吧,你給過她錢嗎?”

“錢?我想應該給過,不過次數很少,偶爾的。”

“一次給多少?‘偶爾’是什麽意思?”

“在她手頭拮據的時候,這次十塊,那次五塊的給她,讓她渡過眼前的局麵。”

“你想讓陪審團相信,你和這女孩之間,沒有其他的什麽而純粹隻有友誼嗎?”

“我們之間隻是純粹的友誼。”

“你和瑪麗的事,告訴過你太太嗎?”

“法官大人,我抗議。我看不出這個問題和凶殺有什麽關係,被告妻子在這方麵已經作過證,檢察官這樣做有著卑鄙的企圖,目的是讓陪審團對我的當事人產生偏見。”博斯律師說。

“法官大人,我是想要顯示證人的性格,才問這個問題的,博學的被告律師誤解了我的意思。”哈克說。

“抗議無效。被告請回答。”法官道。

“我沒和我妻子說過這事。”

“但你結過婚,瑪麗是知道的?”

“她知道我已經結婚。”

“作為一個已婚男人,和少女建立這種關係,你不明白是不對的嗎?你編造的故事,還想讓人們相信。什麽她有一個情人,是她隻認識四個月的已婚男人?但證明那個人的身份,你卻找不出一點證據來,那個人難道是存在的嗎!法官大人,我認為所謂的第三者,根本不存在。陪審團的女士們和先生們,我認為被告編造這個故事,是想掩蓋自己的罪行,他是——”

“哈克先生!我的法槌已經敲了很久了,你現在才聽到?不用你來替陪審團下結論,他們自己會得出結論。”

“對不起,法官大人。華倫先生,先聲明這隻是假設,假如第三者真的存在,你認為,他殺害瑪麗是為什麽?難道是你所說的,他是因為重視名譽嗎?”

“我想一定是這樣,她告訴他,自己不會墮胎,於是,他非常氣憤,便毆打她,毆打中失手殺了她。”

“你的猜測?”

“是的,先生。”

“華倫先生,難道我們會相信你的品德嗎?你已經承認和這個女孩的關係了。你承認給她電視機,難道我們會相信你沒有其他動機,隻是因為慷慨才給她的嗎?警方到達現場看到隻有你在場,難道我們會相信你留下是因為有責任而沒有逃跑嗎?難道我們會相信,以前你去她的公寓隻去了一次嗎?然而,看見你多次和她開車到那兒的人有很多。難道要我們相信實際上不存在的另一個男人,也沒有人能證明這個人存在。難道我們要相信上麵全部的事情嗎?”

“你們要相信,那是事實。”

“還有,那個不存在的情人給她的五百元錢呢?銀行戶頭沒有,她也沒有購買大件的物證,警方也沒有找到;什麽都沒有,她那筆假定的錢,你認為會在哪兒呢?”

“不知道,她也許還給那人了。”

“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博斯律師,你還有沒有要問證人的?”法官問道。

“法官大人,我需要仔細研究這份證詞,我想等到後天再問。”

“檢察官有意見嗎?”

“沒有。”

“很好。第二次開庭時間在星期四上午十點。”

“現在開庭,本案主審法官——傑姆。”

“被告,提醒你一下,你的誓言仍然有效。博斯先生,你開始提問吧。”

“法官大人,在我詢問之前,能否允許我的助手,把一個電插頭插到電視機——第十六號物證上?”

“博斯先生的目的是什麽?”

“我希望確證一下被告曾經說過的話,他說過電視機需要修理。”

“檢察官有無異議?”

“法官大人,我沒有異議。”

“可以,插頭可以接到電視機上!”

“傑克,把那個插頭接上吧!謝謝。華倫,你曾說過,瑪麗打電話要你去修電視機,但當你到她的住處時,你看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電視機沒有圖像,隻有聲音,對嗎?”

“是的。”

“現在,打開電視!請大家離席。”

“打開電視機的開關嗎?”

“是的。好,行了。現在電視機已經打開了,現在我們隻能看到黑黑的屏幕,根本沒有圖像,連線條也沒有,電視機像關著一樣,什麽也看不到。對不對,華倫?”

“是的,先生。”

“但我們還是聽到說話的聲音……我甚至聽得出來,這個節目是第七頻道的,對不對?”

“是的,這個台是第七頻道。”

“法官大人,我暫時先請這位證人下來,因為後麵我還請了一位證人——衛克漢鎮的高爾警官作證。”

“請高爾警官上證人席。”法官說。

“警官,我現在請你回憶一下,當時現場的情景。你到案發現場時,電視機還在響嗎?”

“沒有,先生。”

“在警察局保管期間,你和其他人有沒有動過這台電視機,或者想拿出去把它修好?”

“先生,我們沒有動過它,隻是為了取指紋,我們在上麵撒過藥粉。”

“你說過指紋的事,在電視機上,隻找到兩種指紋,被告與受害人的指紋?”

“是的。”

“這段時間,你一直保管著這台電視機嗎?”

“是的,先生。”

“警官,謝謝你。請被告回到證人席上。華倫,關於這台電視機我想多問幾個問題。是你親自組裝的電視機?”

“是的,是我組裝的,用我新買的零件和自己原有的老材料組裝起來的。”

“那對這台電視機,你應該很熟悉了?”

“是的,很熟悉。”

“現在,我想請你在這裏把它修理一下。”

“法官大人,我抗議。被告律師純粹是表演。”

“博斯律師,此舉有什麽目的嗎?”

“法官大人,這台電視機也許會決定我當事人有罪或無辜。法庭否定他的每一個機會,我都不高興。”

“很好,開始吧。”

“華倫,請你取下你的工具袋——二十四號物證,你看一下電視能否修理。”

“我可以試試。”

“法官,我請求你注意觀察被告。被告正把整台電視機翻轉過來……他擰開一些螺絲後取出組合盤……檢查下麵的電路……你找到問題在哪裏了嗎?”

“好像是一個接頭鬆了,隻要焊接一下就行,這和我先前想的一樣……焊好了,現在電視機就會有圖像了。瞧瞧,有了。”

“法官大人,那是第七頻道,色彩鮮豔,看來我說對了。華倫,謝謝你,你關掉電視後回到證人席。現在我問你,華倫,那電視機的機殼,你是從哪兒弄來的?”

“拆下來的,是從一台舊麥克牌電視機上拆的。用那個舊外殼搭配上新零件,舊外殼很好控製,因為它很輕。”

“控製什麽,是調整聲音大小的控製按鈕嗎?”

“是的。”

“華倫,告訴我,有沒有任何指示或標誌在這個外殼上,能說明這台電視機是黑白的或是彩電的?”

“先生,上麵沒有任何標誌。”

“告訴我,我在問話期間,你在作證期間,這台電視機是彩色的,有誰提到過?”

“我們都沒提到。”

“華倫,為什麽你和我,一直不說這台電視機是彩色的?”

“因為我們知道,除了我們兩個以外,隻有瑪麗的情人知道它是彩色電視機。”

“從一開始,我們是不是就知道瑪麗情人的身份?”

“是的,我們早知道瑪麗的情人是誰,但卻沒有證據。”

“我們怎麽會知道?”

“她的情人是誰?瑪麗告訴過我。”

“你在以前的證詞裏說瑪麗沒告訴你,那麽你撒謊了?”

“我是撒謊了。”

“為什麽撒謊呢?這一點我可以為你補充,被告是在我的授意下撒謊的。我們請求原諒,法官大人。華倫,我們為什麽要一起撒謊呢?”

“因為我們知道,隻有我的一麵之詞來指控他,是毫無用處的,況且他還有權有勢。我們希望……我們想,我們可以從說些什麽、問些什麽入手,從他說過或問過的話裏套出真相。”

“不過,華倫,現在大部分電視機都是彩色的,他不能猜測那是彩色的嗎?”

“是的,但第一次遇見瑪麗的時間隻有他才知道,那是四個月前。我很留意這一點,在回話中沒有提到。”

“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博斯律師說,“證人現在交給你!哈克先生。”

但身為檢察官的哈克,竟然在法庭上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