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花接木

時間是星期五,下午四點,我開車進入家用的車道,就在這時,我看見前門站著一個肥胖的男人,他正準備關門。

我一陣驚愕,因為我根本不認識他。

顯然,他也注意到了我。他站在原地,臉上擠出一絲笑意,那笑看起來很假。雖然,我們之間相距有三十米,但是我也看得真切。

我走下車。頓時,他臉上笑意全無。我想他一定看到了我滿是憤怒的臉。而且,他肯定也正為我的身材發怵。我身高六英尺三英寸、體重二百三十磅,看上去很彪悍。

是的,他很肥胖。可那算不了什麽!一個矮小的胖子,在我麵前根本不值得一提,絕對不堪一擊。

“你是什麽人?為什麽出現在我家?”我不客氣地問道。

“你家?這麽說,你就是懷特先生?”

“你怎麽知道我的名字?”

“我在外麵的信箱上看到的。”

“那你進我家做什麽?”

“我沒有進去啊!”他一臉迷惑地回答。

“少給我裝糊塗!我明明看見你在關門!”

“我沒有!我想,你一定是搞錯了,懷特先生。我是從門前離開。我敲敲門沒人應聲,就準備離開。”

“別說這些沒用的廢話!我的視力很好,看得很清楚!你最好早點實話實說!”

“我沒有撒謊。我是便利吸塵器公司的,我來你家就是想詢問一下——”他說。

“能拿出證據嗎?”

他把手伸進西服暗袋,摸索了半天,從裏麵掏出一張很小的名片。接過白色的名片,我看見上麵的名字是富曼,身份是便利吸塵器公司的推銷員。“給我看看你的駕照。”我說。

他不安地說:“說起來真讓人尷尬,懷特先生,我——我今早把皮夾子弄丟了。”

我上前一把揪住他,將他押到門口。

留意了一下防盜鈴,我發現紅燈沒亮。看來,防盜鈴沒被碰過。

打開門我推搡著他進屋。一股黴味迎麵撲來。屋子關閉了幾天,總會有這種味道。這趟紐約生意旅行,今天已經是第八天了,原打算是十天。我不在家的這段日子,管家一星期隻會過來一回。

我打量了一下屋子,屋裏的擺設都沒有動——電視、音響,還有我收集的一些東方藝術品,還在原先的位置。

這都是小問題。最讓我掛懷的是一些秘密記錄和賬冊。這些寶貝被我鎖在書房的保險櫃裏。

於是,我要求他脫下外套,開始逐一搜查所有的口袋。接著,我檢查了他的褲兜,還是毫無所獲。

我急了,幹脆命令他轉過身,學著電影裏警察的樣子,用手在他身上拍了拍。折騰了一番,依然沒個結果。

“懷特先生,真的是個誤會。我不是小偷,我隻是一個推銷員。我的全身上下你也搜查過了,我沒有拿你的東西。”他又開始解釋。

或許是吧。可是我分明看見他在關房門準備離開。這裏麵一定有蹊蹺,我總感覺這個小矮人行為可疑,他一定偷拿了什麽。

不過,他究竟偷走了什麽?東西又藏在哪兒了呢?

想到這裏,我扭住他的手臂,將他帶進浴室。

“懷特先生,你打算怎麽對付我?你這是人身迫害。”他穩住身體,別過頭說。

“那得看看你的表現,也不排除帶你去警局。”

“去警局?可你無權囚禁我。”

我不理他那一套。徑直走到門前,取下鑰匙把他關在裏麵。

接著,我趕緊來到樓下的書房。那幅法國著名畫家馬蒂斯的畫還安安穩穩地掛在那裏。畫後麵的保險箱也完好無損。打開保險箱,我發現記錄、賬冊還一樣不少地擺在裏麵。

這些都是要命的東西。如果不幸被心術不正的人拿去,我的麻煩可就大了。我將會陷入異常的尷尬之中,或許會遭到接連不斷的敲詐勒索,甚至還會性命不保。當然,這些並不是什麽非法的勾當。而是我所負責的一些賬目涉及的一些暗賬。

我又檢查了保險櫃的其他東西。發現裏麵的兩千元現金、一些珠寶和一些私人文件,也都安然無恙。於是,我掃視了一下寫字台還是沒有異常。

我有些迷惑,一一排查了屋子裏剩餘的房間。我發現,廚房的後門曾經被撬開過。門外麵的防盜鈴電線被裹上了膠布,看樣子是為了接通電源。

我禁不住開始懷疑自己,也許是我看錯了?也許我確實冤枉了他?可是,這個該死的胖子確實是進屋了,而且他還沒有身份證,看起來鬼頭鬼腦的。

看來,他確實不是來偷東西的,也不像在尋找什麽。

那麽,他可能是個私家偵探,故意來這裏放置什麽東西?比如說,栽贓。可是,我也沒發現屋子裏多出什麽東西,經過這樣仔細的搜查,就算真有的話也早該發現了。

此外,要是他想拿到證據起訴我的話,保險箱裏的證據足夠了。不過,我能勝任自己的工作,跟顧客相處得也很不錯,沒有樹立什麽仇敵。

還有,他是來偷東西的,卻幫我修好了防盜鈴。

想著想著,我頭有些暈,實在想不出個所以然來。於是,我帶著生氣和沮喪的心情,返回了浴室,打開房門。胖子滿臉是汗,他正在用我的毛巾擦拭。

一見我進來,他就問道:“懷特先生,我可以走了嗎?”語氣聽起來有些僵硬。

我別無他法,隻能放走他。

他不帶疑慮地穿過屋子,大步向門口走去,看樣子他對這個屋子已經相當熟悉。

目送他走遠後,我返回屋子,拿起酒杯自斟自飲。我沮喪極了,這一輩子都沒有這樣沮喪過。那個該死的胖子,一定把我什麽東西帶走了,我發誓!

可他到底拿走了什麽呢?我的老天!他又是怎麽從我的眼皮子底下拿走的?

次日上午,我的疑團解開了。

時間是十點三刻,我正在書房處理一個賬目,門鈴聲大作。打開門,我看見門口出現了一對老年夫妻,他們穿戴整齊地站著,笑容可掬,可我壓根兒沒見過他們。

“哦,你肯定是懷特先生吧,我是羅查。我們恰好經過這裏,想進來看看。我看見門口停著汽車,料想你可能在家,所以就想著進來跟你見個麵。”老先生愉快地說道。

我一臉茫然,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這地方的環境看起來不錯。我們住在這裏一定很快樂。”羅查太太充滿期待地說。

“是的,懷特先生。之前,你的代理人已經領我們看過這個地方了。我們一來,馬上就決定買下這裏。這樣的環境隻賣十萬元,對我們來說,再合適不過了,以後肯定碰不上這樣的價錢了。”羅查先生附和太太,說道。

聽完這話,一股憤怒、絕望之情,頓時在我心裏升騰起來。

終於,我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昨天下午,羅查夫婦本和我的“代理人”約好了來這裏見麵,屆時他們交給他十萬元的銀行支票。可是,羅查夫婦臨時有事,沒有前來赴約。所以,昨天晚上,也就是我放走那個胖子以後,他們在家裏交上了房款。於是,這個“代理人”,把有我簽字的各項文件給了他們,完成了整個程序。文件的簽名無疑是假的!可是,在法庭上,我無法證明!而且,羅查夫婦拿著寫有我簽名的文件,就算我怎麽矢口否認,到最後難免還會落得一個跟房地產經紀人共謀欺詐十萬元的罪名!

我已經知道那個胖子的真正用意了!他很聰明,也很大膽,而且非常無恥!

是的,他沒有偷走屋裏的任何東西!

可是,他竟盜取了我的整棟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