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16.安麗斯

夜晚,巴黎的巷子很安靜。

昨晚一定是丹尼爾把我帶到酒店了。我的行李都在,濺上馬爾斯血液的衣服洗淨烘幹疊放在枕邊,戒指也在,該隱左手在書桌上。

但是丹尼爾不在。

現在正是中午十一點。我該找酒店的人問清楚昨晚的事。

羅伯特發來的E-mail

親愛的安麗斯·喬:

我的女兒,依你所說,我用了高科技,不過不太熟悉。

真奇妙,這年頭連電腦都是觸屏的,我可以用指尖直接在上麵比畫出字母,但我的字跡它總是識別不出,我不得不一筆一畫地把字母寫上去,就像小時候剛學習寫字母時那樣。

它確實比書信方便得多,但你知道,就像愛什米爾一樣,我們本是不屬於這個世紀的,我們的世紀充斥著油墨書香。伊萊紮教會我用平板電腦發送電子郵件,她真會追逐潮流,不是嗎?都三個世紀了,她還是在與時俱進,你真該向這位充滿活力的母親多學習。

在伯明翰一切安好,聖保羅的案子已延至巴西利亞,卡瑪利拉介入調查,捕捉了大量“嬰兒”(未經親王認可的初生血族),證明血案非我托馬斯種植園所為。紅種人卻堅持將矛頭指向我們,認定“嬰兒”是仆役們通過未經認證的強製初擁而大量繁衍的,並對此再次提出訴訟。

得知你已離開李斯特堡,萬分擔憂你的安危。有貴人替你向親王求情,親王已免你的罪。

速回倫敦,我與律師正在商討方案。

你的羅伯特

發給羅伯特的E-mail

尊敬的父親:

原諒我不能聽從您的安排回倫敦。

血族聖器的傳說徹底吸引了我,並且有兩件聖器我已經找到,三年以來的冒險沒有白費。感謝父親一直為我求情,也感謝那位貴人——能告訴我他的身份嗎?

請您放心,切勿為擔心我的安危而影響您的日常生活。我仍堅持用聖器換取親王對我的信任。

聖保羅2月7日的《每日快報》上登有關於血案的報道,那時我才知道事態嚴重。倘若卡瑪利拉不加製止,以此速度,不日,血案將蔓延整個巴西。

我雖然明白無可比性,卻依舊將兩者相比。“嬰兒”是未經親王許可的私生子,論戒律是該處刑的,正如父親三年前將我藏匿於托馬斯莊園。父親事前已警告我不要被其他血族發現,我卻未聽您警告,放任好奇心驅使我偷看酒宴。被子爵發現後,不僅讓自己受罰,還害您名譽、地位大損,論戒律,我本該被處以死刑,豈料父親不計前嫌為我求情,才免了死罪,得來尋找聖器的懲罰。

我的血肉之軀是生父母所給予,死神前徘徊的生命是您所給予。

很高興您開始用E-mail,這速度可比書信郵寄快得多。

願父親一切順利。

您的安麗斯·喬

吃過午餐以後,酒店的工作人員把一個精致的盒子交給了我,並說這是昨晚將我帶來的先生送給我的,我問他是否還在,預料之中,工作人員立即搖頭。

本以為沒有鑰匙,盒子是打不開的,但我將喬凡尼末日藍寶石鑲進盒上的暗槽時,盒子輕而易舉地開啟了,難怪我並沒有找到鎖孔,丹尼爾是個聰明人,也許盒子裏放的又是另一件珍貴的聖器。我笑了笑,掀開盒蓋,看見盒子裏裝有一支雕飾精美的手槍和幾顆銀灰色的子彈。

受過保守教育的我,自然是很沒出息地被驚嚇到了,我把它往**一扔,就像個沒有勇氣的恐怖分子,天知道在這二十四小時內我還曾與別人密謀犯罪殺人。想到這裏我就不免心寒。

丹尼爾給我手槍大抵是為了讓我有足以保護自己的資本,但同樣的,也證明他不會永遠幫助我,在我遇到危險的時候得想著自救。

可憐的米落是不是被殺了?這也是她該得的。想到她在計謀成功後欲圖殺我的目光,我就覺得一陣惱火。

我回到床邊拿起冰冷的手槍,驀然想到,也許這的確是我應該準備的,往後我不知會遇到多少“馬爾斯”和“米落”,到那時不是我解決他們,就是自己橫屍街頭。丹尼爾是對的。

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內,我愈加明白了武器的重要性。

不曉得李斯特夫人如何得知我在巴黎,竟親自來訪,邀請我住進她在凡爾賽宮附近的宅邸。她一身酒紅色禮服款款而來,五星級酒店竟讓人感覺容不下如此貴客,她的到來折煞了一切,把酒店的金碧輝煌襯托得一文不值——那時我就是這樣想的。她屬於繁華的貴,而非庸俗的富。

這是骨子裏透露的王族氣質,我聽說她曾是伊麗莎白二世時期的貴族小姐,與女王多多少少有點親緣關係,那個時代裏王公貴族間血友病橫行,她是家族裏唯一幸存的後代,生得一副惹人疼愛的臉蛋兒,成年後更是亭亭玉立。作為貴族,她無疑是幸運的,愛什米爾嫁給了自己所愛之人——李斯特王爵,直到三十歲時意外得知丈夫是血族,義無反顧地要求得到了他的初擁。

漫漫歲月中,她也許不過是他短暫的消遣,當他虛偽的麵具被揭下時,愛什米爾卻沒有閃躲,而是扯下衣領,要求了痛苦至極的一吻。

李斯特王爵有過前任妻子,他看著她們老去、死去,心上卻無一絲牽掛,對於一個永生之人來說,感情用事會毀了自己的生活,他不懂愛。

他與愛什米爾相識,與她約會,與她講情話,向她求婚,在他看來隻是一小段故事,一小段“羅密歐與朱麗葉”式的辛酸史,是他自編、自導、自演的人偶劇。

愛什爾米對於永生沒有絲毫的猶豫,這讓他動心了。李斯特徹底愛上了她。

對於冷血動物來說,擁有感情是一件很難的事。但他感覺到了,他吻向她時感覺到了那鏗鏘的心跳,他忘不了那種沒有了韻律的樂章,就仿佛那是他自己久違的心跳。過於沉浸在幸福中,他甚至忘記了她的心跳是在何時停止的。

很快,愛什米爾就成了他的同類,兩人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就像童話故事結尾的“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而且是永遠。

李斯特夫人在去往宅邸的路上把她和王爵的故事告訴了我。

“你也許會說,我可真像個老太婆,囉唆了這麽久。隻有你真正嚐到這種滋味時才明白。他讓我永生,卻將我獨自留在孤獨的旋渦裏……”李斯特夫人的眼裏閃動著透明的光澤。

我看著剛才還把酒店裏的工作人員驚得不知所雲的貴婦人現在竟如此憂傷,心裏很不是滋味,又無言以對,隻好沉默。

他們沒有孩子,李斯特夫人說男性血族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

“我也從未奢望過。本想與他享受永遠……但,我們還是擁有了孩子。”

我沒有明白她的意思。

“共同的創造,我們一起初擁了一個少年。”

17.安麗斯

李斯特夫人還來不及告訴我其他的事,車就到達目的地了。

這是一套帶泳池和花園的西班牙式風格獨棟別墅,宏偉而氣派,價值不菲的雕塑立在進門處,是維納斯女神與丘比特玩耍的景象,栩栩如生,無疑是愛的象征。

李斯特夫人不能多曬太陽,所以她很快就披著鬥篷走進了室內,我跟隨著她進宅,發現屋內設計更是巧奪天工,主色調為象牙白,大落地窗配灰色紗簾,中央有一螺旋狀扶梯直通樓上,我上前細看那欄杆時,發現幾個明顯的烙印在上麵,我用手去碰,感覺那紋路印得很深。

“祝你在凡爾賽過得愉快。”李斯特夫人邁著遲緩的步子離去,大抵是去休息了。

管家把我帶到一個寬敞明亮的房間,告訴我有事請搖鈴吩咐,我叫他離開了,然後撲倒在**休息了一陣兒。昨日的驚險曆曆在目,我怎麽會忘。

我從行李箱中摸出那把手槍,幸而我曾迷戀過戰爭電影,很快就摸透了它的結構。槍裏沒有子彈,但盒子裏有十發銀質的子彈。米落說過,銀質子彈對血族有極小的殺傷力,但可以讓血族暫時喪失攻擊力。他特意給我銀質子彈,一定是為了保護我不被血族傷害。丹尼爾,他到底是什麽人?我清楚地明白普通商人可不知道這些,沒有再讓自己相信他說的“迷路商人”之類的鬼話。

我大概睡了兩個多小時,被敲門聲叫醒了。門響了三下我都沒有應——我正迷糊著,過了十秒,隻聽有人說“小人進來了”,門就開了。這時我看見管家帶著一群人進來,是的,確實是一群人。

“小人依夫人的吩咐,需要給小姐裁製一身禮服。”管家很禮貌,如果他不是個禿頂的老頭兒,他會更受歡迎。

“現在?”

“是的。”

這群人很快就忙碌起來了,量身的量身,裁布的裁布,還有人在桌邊整理化妝包。

“請問,這些……是為什麽?”我一邊抬頭允許她們為我量腰,一邊向管家詢問。

“啊,是這樣的,今晚有社交活動,夫人希望您也一同出席。”

客隨主便,我顯然沒有理由拒絕。

量身以後的三個小時,他們真的折騰出了一件禮服,是真絲的維多利亞式禮服,大朵絢爛的玫瑰由腰部蔓延到肩上、背上綻放著,金橘色是底色,祼肩的款式多多少少有些魅惑的感覺,長袖上簇擁著層層疊疊的繁瑣的荷葉邊,穿在身上有些沉重,腰後仿日式的結拖到了地上。腳上搭配的是白色的魚嘴鞋,迫於我的要求,管家把它由高跟替換成了平跟——我對自己的身高一直都有自信。

下樓的時候我被絆了一下,險些摔下樓,慌亂中我抓住欄杆,身後突然有些細微的響動,我正打算回頭,卻被管家生生擋了下去:“小姐,夫人還在等著。”

我的視線被他擋住了,並且我清楚地意識到他在掩飾些什麽,所以我乖乖地下樓,畢竟“敬酒不吃,吃罰酒”這話是有道理的。

到了客廳以後,李斯特夫人已經不耐煩了:“布溫,時間可不是用來浪費的。”

“是小人的過錯,束腰花了些許時間。”管家恭敬地彎腰。

束腰……這確實花了一段時間,現在我的腰很僵硬,我不得不挺直了背,這種流行的瘦腰方式真是折磨人,就像裹腳一樣不可理喻!

“安麗斯·喬,我得告訴你一些事情,既是希望你幫我,同時也對你自己有好處。我們先上車!”我一拿起包,就被李斯特夫人拉了出去。

上車後,她告訴我,她的孩子,也就是她與王爵共同初擁的少年,叫作吉姆·李斯特,他擁有魔魂戒指。

“我是幾天前才查到的,這也是我叫你來的原因,既然你已經找到了兩件聖器……別問我為什麽知道。”她不理會驚訝的我,繼續說,“你知道魔魂戒指嗎?”

我當然知道,我對血族聖器的資料已爛熟於心。

魔魂戒指,大地裂出的深淵中發現的寶石戒指,散發著紫色溫和的光芒。它能控製人的思想,對血族成員同樣有效,但是戒指的靈魂本身是邪惡的,所以佩戴戒指的人,容易被引發邪惡欲望。

“他有什麽邪惡欲望?”我猜到了李斯特夫人的目的,她希望我幫助她拿走吉姆的戒指。

李斯特夫人讚許地點點頭:“你很聰明。吉姆意外得到了魔魂戒指,他利用它得到了一切,權力、地位、爵位,但他並沒有因此滿足,他像你一樣,也在尋找血族聖器,但似乎又不一樣,吉姆尋找聖器是為了王位,你是為了生存。”

“王位?”我不免驚訝,“這和聖器有什麽關係?”

“找到二十七件聖器,就將是整個血族當之無愧的王。”李斯特夫人補充道,“你也不例外!”

我被震驚得啞口無言,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王?這個位置我做夢都不敢想。

“毋庸置疑,派遣你尋找聖器的親王是有心為難你,他決不相信人類有能力找到所有聖器,但我相信你,條條大路通羅馬,有心做一件事,怎麽會不成功?”李斯特夫人眼中的堅毅讓我相信了她,她繼續說,“我隻要你幫助我拿走他找到的兩件聖器,讓他不再受魔魂戒指的迷惑。”

“兩件聖器?”我再度被震驚。

“是的,受魔魂戒指的**,吉姆親手害死了他的父親,偷走了戰爭大衣。我想,這件聖器你也知道吧?”

確實。戰爭大衣,由一個戰場步入下一個戰場,由一個王座邁向下一個王座,梵卓族在血族是征服與戰爭的象征,這是專門為戰爭而創造的統領外套,主要是由秘銀絲與亞麻編織的,外層是薄薄的犀牛皮,雙手上的秘銀護腕極為沉重,所以普通血族穿起來會十分吃力。由於衣服存世量稀少,所以被梵卓族定為聖物。

李斯特夫人的臉湧上陣陣哀愁:“我們的孩子,不應該這樣的,他必須找回他的理智,王爵死去的那一天,他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吉姆完全瘋了,魔魂戒指使他變得喪心病狂!”

“李斯特夫人,有一點我不明白,戰爭大衣是梵卓族親王所擁有的東西,為什麽會……”我禮貌地詢問。

“說來慚愧,當年王爵也曾是專注於尋找聖器,他從親王宮中偷得了戰爭大衣,少有人知戰爭大衣早已從梵卓族血族王座上消失。王爵把它藏匿在很隱蔽的地方,但吉姆卻輕而易舉地找到了,這得益於那枚戒指。”

“論年齡與資曆,您都比我更有能力奪到聖器,而且……”我不再往下說。

“你想說,我不僅能找回從前的吉姆,還能不費吹灰之力得到兩件聖器,對嗎?”李斯特夫人微笑著注視我,“我對動**不安的日子沒有絲毫興趣,擁有血族聖器絕對是個錯誤,一旦被人盯上,迎來的可是一場血雨腥風,我不再是個熱愛冒險的人,我活了好幾個世紀,已經是個老人了,即使我容顏依舊。安麗斯·喬,當你的心老去時,也會明白曾想要得到的一切到最後都不重要了。年輕時候費盡心機去奪取的東西,事實上在未來的自己心裏是一文不值的。”

“這是我選擇的路。”我淡淡地回了一句。

“對,該是你走的路。”李斯特夫人的眼裏閃爍著睿智的光,“今晚的舞宴,你會見到吉姆,一口氣拿下兩件血族聖器,以你的性格,一定不會錯過這個機會吧?”

我笑而不語,手卻隔著包撫摸著冰冷的手槍。

下車的時候,天空中飄起了小雨,我裹緊身上的披肩,拎著包快步走進了會場。門邊的服務員為李斯特夫人與我拉開門,我看見場內一片明麗,燈光閃耀著金色的光,有如白晝。

我從未出席過這樣的舞宴,對各類事件都感到好奇,包括食物。我忘了有多久沒吃東西了,我盡量讓自己端蛋糕的動作優雅一點,再優雅一點,這倒是沒什麽顧慮了,我隻是擔心吃得太多束腰會一下子繃開——我一直這樣覺得。

李斯特夫人一進會場就不見了蹤影,按理說,她那酒紅色的禮服是分外顯眼的。我轉了個身去尋找她,不料撞上了一個人,蛋糕也傾了上去。“對不起……”我連忙找紙巾。

“沒關係。”那人拿出紙巾,自己擦淨了西裝上的奶油。

我抬頭去看這個比我高了一頭的男子,映入眼簾的是一張妖魅的臉,嘴角還殘留著戲謔的笑:“美麗的小姐,有興趣共舞一曲嗎?”

“啊……”我一時有些不知所措,眼角餘光四下裏尋找李斯特夫人,“對不起,先生,我在找人。”我努力讓自己的法文語句不那麽生疏,以及不那麽無禮。

“這真是太可惜了。”那人失望地皺了皺眉頭,從服務員的餐盤上端走了一杯白蘭地,“小姐是哪家的名媛呢?”

“我不是什麽名媛,我叫安麗斯·喬·托馬斯。”

“令尊是羅伯特·托馬斯嗎?”那人微微吃驚,大概是奇怪羅伯特為什麽會有個人類女兒。是的,我麵前的人,毫無疑問是血族,舞宴上有人類,但我很快就能區分出他們。這個人,形貌姣好,皮膚蒼白,握著酒杯的手指細長,指甲有如水晶般透明。他端著白蘭地,卻一口都沒喝。

“是的。”我想,在一個血族麵前沒有必要隱藏這個事實。

“在下能稱小姐為‘喬’嗎?”他笑著問,並且優雅地搖晃著酒杯。喬,那個人也是這樣叫我的。

雖然有幾分不情願,但我還是點了點頭。

“榮幸之至!”

“吉姆,原來你在這裏!”剛才我尋覓許久都不見蹤影,現在又不知從哪裏冒出來的酒紅色身影突然閃到我麵前,朝著我對麵的人說話。

原來他就是吉姆·李斯特!

“母親,我得去換件衣服,這位小姐不小心把奶油傾在了我的衣服上,這種味道我不喜歡。”吉姆吻吻李斯特夫人的手,“但願您今晚過得愉快。”說完,他像幽靈一般翩翩而去。

吉姆的身影消失在拐角處,李斯特夫人拉住我問:“你看見他的戒指了嗎?”

“沒有……我沒有注意。”我如實回答。

“邀請他跳舞,讓他對你產生好感,你要表現出對戒指有興趣的模樣,想辦法讓他把戒指取下來給你看,再換成一枚假的還給他!”李斯特夫人把一樣東西塞到我手裏,以觸感來說,是枚戒指。

“如果他不答應呢?或者他對我的要求置之不理呢?”我攤開手,看見了這仿真的戒指,和聖器圖片上的魔魂戒指一模一樣,純金打造,鑲嵌紫色的鑽石,隻是少了那溫和的紫光。

“他會答應的,舞宴時,作為紳士是不能拒絕女士的邀請的。你會跳什麽舞?”

“讓我想想——華爾茲和狐步舞。”

李斯特夫人叫我留在原處等吉姆,她則去吉姆的住所尋找戰爭大衣。

我體內的細胞興奮地**著。兩件血族聖器,對我來說這是個很大的**。

按計劃,吉姆回來時我邀請他跳舞,他果然沒有拒絕,牽著我的手步入舞池。樂隊奏起悠揚的舞曲,吉姆帶著我跳起華爾茲,我的動作雖有些僵硬,但足以應付差事。我注意到他的右手無名指上戴著魔魂戒指,心頭震顫了一下。得來全不費工夫!那枚戒指仿佛有生命一般,鑽石周圍包裹著一層柔和而縹緲的光,如同包裹著一個重要的靈魂、珍寶似的生命。沒有人會感覺到它的危險性,因為它很美,看上去對人無害,如果不是了解它,我也會被它吸引,被它美輪美奐的外表吸引。

“這枚戒指真美。”我說著,竟不知這是假意還是真心的感歎。

吉姆笑而不語,這讓我格外緊張。吉姆的微笑在璀璨的燈光下分外耀眼,他仿佛早已看透我的心,知道我下一步會說什麽,知道我的目的究竟是什麽。他用那種眼神看著我,掛著邪魅的笑,仿佛隔著無形的放大鏡審視著我,透徹的光芒打到我身上,把所有秘密暴露出來,讓我的心思無處可藏。

我不敢再說話了。

一曲終了,我們從舞池下來,吉姆給我端了一杯甜酒。“戒指很漂亮嗎?”吉姆突然伸過手來問我。

“當然。”我呆呆地看著他,不知道他要幹什麽。

吉姆出乎意料地把戒指取下來遞給了我:“很多人都說喜歡它。”

我狐疑地看著他,竟不敢接。

吉姆晃了晃手:“一般人我可是不讓他碰的。”

我接過戒指,感覺到了一股暖意。不過,這真是不合常理,吉姆怎麽會把血族聖器輕易給別人呢?他連父親都敢殺,怎麽會這麽掉以輕心呢?難道他不擔心戒指會被調包嗎?莫非他有什麽隱藏著的目的?我的心狂跳不止,在這樣的人麵前,我實在不敢做什麽小動作,直覺告訴我,在他笑容的背後,是極深的城府。

我乖乖地把魔魂戒指還了回去,吉姆優雅地戴上戒指,很清楚地對我說了一句:“你是搶不走的。” 然後,他牽起我的手,在手背上烙下冰冷的一吻,“恕我失陪!”隨即離開,就好像剛才說那句話的不是他。

“你是搶不走的。”此話幽幽飄進了我的耳,被無限放大。說這話的時候,吉姆的笑像罌粟花一般妖嬈,卻綻放得恰到好處。

我狠了狠心,追上吉姆,卻反倒是他先開口:“我們能談談嗎?”容不得我拒絕,他就扯著我的手走向休息室。

封閉的室內未開燈,熏香的氣息不斷湧入我的鼻腔,手腕上的冰冷溫度退去,冷不防身後滑來一把椅子,我一個踉蹌跌在柔軟的坐墊上。

“真是禮貌的待客方式。”我咬著牙說道,突然被暗裏伸出的麻繩五花大綁捆在了椅子上。

“謝謝誇讚。”吉姆打了個響指,黑暗瞬間被微弱的蠟燭光芒取代。

“我知道,你也在尋找血族聖器,並且你已經找到了兩件,識趣的小姐是會乖乖地將東西交出來的,打打殺殺不適合你,瞧那雙嫩滑白淨的手……”吉姆鬼魅的笑再度顯露。

我不說話。一是無話可說,我既不能屈服,也不能挑釁激怒他;二是我相信李斯特夫人會來救我。

“喬,你會乖乖聽話,對嗎?”我看見吉姆抬起他的手,溫和的紫光在他的手指上閃爍著,迷離了我的眼。

魔魂戒指的能力之一,是控製別人的思想。念及此,我不多加思考,憑著最後的動力狠狠地撞在了椅子的扶手上,昏迷前,我祈禱李斯特夫人早些趕來。

我醒來的時候,身上不知被潑了多少桶冷水,這可怕的溫度使我很快開始渾身發抖。

“你醒了?”我聽見了李斯特夫人的聲音。

“李……”我欣喜地睜開眼,簡直不敢相信麵前的一切,李斯特夫人正與吉姆坐在一起,兩人麵前還放著喬凡尼末日藍寶石戒指和該隱左手!

“瞧瞧,你不告訴我,我也能找到它們。小可愛,你說,我該怎麽處理你呢?”吉姆的笑很惡心,至少我這麽認為。

“被你這種猥瑣的人稱作‘小可愛’,讓我感覺特別惡心!”我用中文罵道。

“雖然聽不懂你在說什麽,但你說這話的神情我很喜歡。”吉姆強行扳過我的臉,作勢要吻,我像羅絲對待她的未婚夫那樣,吐了吉姆一口唾沫。

吉姆被這一動作惹惱了,一抬手就把我的臉打到一邊,李斯特夫人忙拿著手帕給她的兒子擦臉。

“你為什麽騙我?”我問李斯特夫人——哦不,我該直接稱她的名,如果道姓是對她的尊敬,那麽現在我已不需要這樣做了。

“你可真不夠聰明,托馬斯小姐,我怎麽可能會傷害我的孩子呢?”愛什米爾對她的兒子行了親吻禮,“吉姆一直是我的寶貝兒子。”

“你講的故事也是假的?說得真動情啊!你可以去好萊塢了!”我挑著眉頭揶揄道。

“這是我明年的目標。”她迎著諷刺往下說,“在你死之前,我倒是可以把真相告訴你。戰爭大衣我們確實有,是吉姆利用魔魂戒指從梵卓族親王手上正大光明地得來的。戰爭大衣存世量稀少,但梵卓族王室擁有三件,一件毀於聖戰,一件封於地室,一件常年迎戰。親王親手將地室的那件給了吉姆,並毀了地室,大臣們都以為又一件戰衣被毀,可憐的親王被戒指拿走了記憶,也被蒙在鼓裏,這本該是完美的結局……”

“但你的父親,羅伯特·托馬斯,他知道戰衣的去向,不巧的是,他也要戰衣……”

吉姆搶過了愛什米爾的話頭,接著說:“你的父親找上門來明搶戰衣,殺死了我父親!”最後一句話,是他從牙縫裏擠出來的。

愛什米爾冷笑道:“所以,從你來到我的古堡時,我就知道報仇的機會到了。”

我有些震驚,轉念一想,又不解地問:“我與父親通信時,父親沒有告訴我這些,你們既然有深仇大恨,為什麽父親提起你們如同提起昔日友人?”

“我把信攔截下來,一字不差地抄寫了一遍,但我做了一些必要的刪節,連字跡都模仿得極好,你的父親把往事告訴了你,並讓你趕緊離開,不得延誤。你的回信也被攔截了,信是我回給你父親的,我讓他不要擔心你,並且告訴他你已到達巴黎。”

“電子郵件呢?你不可能把電子郵件也攔截了吧?”

“很驚訝嗎?對我來說這豈不容易?那裏是李斯特古堡,不是托馬斯莊園,網路是經我手改裝的。”

眼前這個微笑的男人讓我感到不寒而栗,我摸到了剛才一直放在包裏的瑞士軍刀和另一個冰冷的物體,腦子裏漸漸有了主意。

“真是厲害。”我想盡量為實現自救行動爭取些時間,“現在我明白了,為什麽你不給我醫治傷口而隻給我擦藥,為什麽你如此放心地把我單獨留在古堡卻讓一大幫仆傭盯著我,原來每一個龐大的計劃背後都有短暫的犧牲。但在你們殺我以前,我希望你們捫心自問,現在你們所做的一切,到底是為了報仇,還是為了血族聖器?如果是報仇,從我踏入李斯特古堡時你就可以殺我,可你沒有,如果是為了得到血族聖器,那為什麽又要殺我?我一個力量薄弱的人類,是絕對搶不走聖器的。”

我扳開軍刀,試著把手挪到繩子邊上,這花了我半分鍾時間,然後我就開始切繩子,與此同時,吉姆開口說道:“這不需要你過問,你現在該關心的是,怎樣乞求我減少你的痛苦。”

“既然你不知道,我來替你說。”我沒有理會他,自顧自地接著我的上一句話說,“是欲望。你的目標是血族聖器,但你欺騙自己是為父親報仇,否則你為什麽不去找我的父親……”

“殺了你是給予他的最大的痛苦,我要讓他也嚐嚐失去至親的痛!”

“謬論!”我反駁,手上的動作也加快了,“你根本就是在逃避,如果不是你把災禍引進家門,你的父親怎麽會死?擁有血族聖器完全是個錯誤,你有聖器,就永不安寧!”

這是句真心話,連我自己都感慨萬分。我接著說:“魔魂戒指增強了你的欲望,連你的母親也被感染了……”

繩子開始鬆動了。

我怕吉姆注意到什麽,急忙去看他的臉,此時他神情有些扭曲,接著,抬起了他那隻佩戴戒指的手,與我作他所以為的最後的道別:“在拿到戒指的那一刻,我就不是弱者了!後會無期,安麗斯·喬·托馬斯。”

紫色光束迸射的一瞬間,我從椅子上蹦起,躲過了攻擊,迅速從包裏掏出手槍,對準吉姆打出了一顆子彈,他大概是從未想到我有這一番動作,躲閃不及,不偏不倚地被打中了左胸,純銀的威懾力讓他的瞬間失去了力量,身體也失去平衡,重重地倒在地上。

愛什米爾見兒子敗下陣來,還來不及驚訝,就被我的第二發子彈打倒在地。

我雖然拿著槍,心理素質卻比不上別的持槍者,我看著他們母子倒下的時候心裏也沒有底,更添了一絲恐懼,幸好他們是血族,否則我就真的良心不安了。

我哆嗦著手把槍收回包裏,又到他們身邊把三件聖器一件一件塞到了包裏,取下魔魂戒指的時候,吉姆試圖反抗,力氣卻小得可憐,後來他絕望地閉上了眼睛,我想,拿走他的聖器一定讓他感到生不如死。

我得在他們恢複體力之前找到戰爭大衣,然後躲避他們的追殺。不得不承認,血族聖器讓我的生活越來越動**不安,也越來越刺激。

正在我準備出門時,我聽見了敲門聲。

是誰?

敵人還是朋友?

我再次掏出槍,將它藏在身後,輕輕走到門邊。

舞宴前我在槍內上了三發子彈,因為太麻煩所以沒有帶多餘的,現在槍裏有一發子彈,打倒一個血族足夠了,如果是人類,就讓他趕緊離開。

我想好計策,才扭開了門把手,一抬頭,門外出現的麵孔讓我著實震驚。

18.安麗斯

“父親?!”我失聲驚叫。

他穿著一身黑色的風衣,頭戴一頂禮帽,把他本人的氣質襯得更加紳士,他卷曲的頭發從帽子下露顯出來,隨意而散漫。很顯然,羅伯特沒有特意打理自己,我借著燭光似乎還看見了他的胡碴。

羅伯特走進來,瞥了一眼我手裏的槍,放眼望了望被撂倒的李斯特母子,似乎很滿意地點點頭:“我以為你會遇到危險,現在看來,你很巧妙地處理了麻煩。”

“您知道他們把我的信攔截了嗎?”我連忙問。

羅伯特冷笑一聲:“作為父親,我怎麽可能認不出你的字跡?即使他用你最常用的Dior香水掩蓋,我還是嗅到了惡心的味道。”他走到吉姆身邊,從懷裏抽出一張紙,丟到他身上,說:“令人作嘔!”

“喬!”

“是的,父親,我在。”我急忙回應。

“戰爭大衣在哪裏?”羅伯特走過來問我,“你知道嗎?”

“他們家的樓梯有些奇怪!”有羅伯特在,我感受到了久違的安全,想法一股腦兒傾倒了出來。在我看到愛什米爾瞪著大眼睛後,更肯定了自己的猜測,羅伯特也注意到了,他衝我打個眼:“走!”

出門的時候,舞宴還在繼續,沒有人注意到這小小的休息室內發生的一切,我們匆匆上車,直奔愛什米爾的別墅。

我用最後一發子彈撂倒了管家。

魔魂戒指幫了我大忙,管家受它控製輕而易舉地說出了關於樓梯的秘密。

“舞宴前下樓時我絆了一跤,聽到後麵有響動,但管家擋住了我的視線,這事我一直記著。”我對羅伯特說。

羅伯特笑笑:“這些年你學機靈了!”他把二樓的地板掀開,除了粉塵以外,還出現了一級級延伸至密室的台階。

“小兒科。”羅伯特一臉鄙夷。

十分鍾後,我們拿到了戰爭大衣,這比我們想象的順利多了。當晚,我們乘坐羅伯特的私人飛機飛往了伯明翰。

大約淩晨兩點,我們到達了伯明翰的酒店,羅伯特為我單獨開了一間房,隨後他告訴我他得去處理一些事情,然後很快就離開了。

我把四件血族聖器拿出來端詳了很久很久,毫無睡意。

太陽即將升起,我開始害怕新一天的到來,我真擔心聖器會引來一次又一次的掠奪和追殺,但我明白,從我得到喬凡尼末日寶石戒指起,就橫入了這深淵。我想到自己對吉姆說的話:擁有血族聖器代表著永不安寧!

可惜這世上欲望太多。隻要能夠擁有強大的力量,失去太平又算得了什麽?我隻想放肆地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