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13.安麗斯

那名法國司機在去往火車站的路上一直對我說著他們的城鎮是多麽有趣,把我當作一個鄉下人——我就是這樣對他說的。於是他眉飛色舞地講起了他的首都:“巴黎是個浪漫的地方,消費很高,你從鄉下來,那種消費你是承受不起的,沒幾天你就得回去。不過,那裏的葡萄酒賣得很便宜,你真該嚐嚐巴黎的紅酒。或許,鄉下人一生也就隻有幾次機會,還有埃菲爾鐵塔,遠遠地看上一番就行了,拍張照——哦,姑娘,你有相機嗎?”他突然問。我搖頭。

“真糟糕,那就用腦子記下來,長長你的見識。”他笑了笑,露出八顆潔白的牙齒,與他那濃密的黑胡子形成鮮明的對比。他突然掃了一眼我的裙子,一臉驚訝地問:“鄉下也有香奈兒賣?”

“不,山寨貨。”我對他笑了一笑,心裏卻癢癢的。

“像你這樣美麗的姑娘,在城裏找個男朋友談談戀愛是沒有問題的,要是繼續待在鄉下可就是個大損失了,正巧我的兒子還沒有女朋友……”他想說下去,卻被我打斷:“司機先生,我有男朋友。火車站就在前麵,我該下車了。”我板著臉將行李從後備廂提出來,把錢付給司機,頭也不回地離開了。但願在巴黎我不會再遇到這種司機。

《每日快報》

多處農莊遭襲,受害者牙印證明吸血鬼回歸?

巴西利亞新聞社2月7日電

近日來,源於聖保羅咖啡種植區的野獸襲擊案已擴張至裏約熱內盧——這座巴西最大的港口城市、最大的造船工業中心也未幸免於難。襲擊者不僅傷害了多處甘蔗與咖啡種植園內的農夫,還將襲擊的矛頭轉向城市,造成了不小的混亂。

“我和卡巴爾從種植園裏出來,就遇到了些黑影,我百分之百保證他們是人而非野獸。”某位幸存者如是說道,“然後我就向種植園的後門跑去,但卡巴爾被他們抓住了,他們衝著他的脖子咬下去,還有手腕——哦,那時天黑了,我看得不太清楚,他們追我,以很快的速度追到了我。他們扯開我的衣服,可是他們卻在下一秒躲開了。我估計他們是被我脖子上的十字架嚇走了,這群異教徒!我懷疑他們是魔鬼,或者吸血鬼!”

受害者的大腿動脈、脖頸的血管和手腕上都有明顯的牙印,並且他們是失血過多而死,這無不讓人疑慮,傳說中的吸血鬼是否真的橫空出世。

“這是很明顯的,吸血鬼就在身邊,他們衝破戒律濫殺無辜,我們必須采取非常手段去維護我們的人身安全,而首先就該深信他們的存在!”印第安人自始至終這樣認為。

然而到底是何非常手段,印第安人並未說明。

“我們應該進行並已在進行的,等待。”一位老首領這樣回答。

我正在巴黎,此時從酒店向外看,巴黎還未蘇醒。

霧氣未散,連街邊的乞丐都還在沉睡。我喜歡這樣安靜的城市,浪漫集中在夜晚,將一夜狂歡後留下的殘餘棄之不理,隨即倒頭大睡。第二日一早,在慵懶中繼續貪睡。太陽未升之時,整個巴黎是沉睡的。

不知道丹尼爾是否在這裏,我撫摸著大拇指上的藍寶石。丹尼爾究竟是不是我的男朋友呢?我胡思亂想一番,打電話讓酒店給我送早餐上來,然後開始思考接下來的旅程計劃。

我已經很清楚馬爾斯手中有該隱左手,這必然是我的第一個目標,馬爾斯收集的聖器資料中沒有提及它們到底在何處,有些甚至已消失近百年之久,我不知該如何下手。

有一件名為“血湖天鵝”的聖器在一位中國女性血族的手上收藏著,因此我必然要去中國一趟。馬爾斯的資料上附有聖器的圖片,這是個好兆頭,至少我在看見它們時能夠很快認出來。

安麗斯·喬整理的聖器資料

喬凡尼末日藍寶石

刑斧

思緒清晰之戒(末卡維族)

破壞鑰匙

血族血杯

血湖天鵝

亞倫的進食之刃(末卡維族)

幻銀魔鏡

惑晶球之提燈

月光項鏈(末卡維族)

肮髒寄生菊石

記憶之匣

逆天禁咒·靈杖

魔魂戒指

異端魔杖·血匙

羅瑪幻覺神牌(雷伏諾族,公爵)

該隱左手

幻模人偶

托瑞多族符石(托瑞多族)

神淚·毒瓶

輝夜聖杯(雷伏諾族)

骨之琴

戰爭大衣(梵卓)

毀滅·象牙弓

魔鐲

不朽的血之聖書(血族,遁世會長老)

天使刺

我開始後悔沒有及時奪到聖器,現在我隻身在巴黎,沒有一點頭緒,今天我該到處走走,不知巴黎是否真的如書中介紹得那般迷人。

大法官:如果你為錯過太陽而流淚,你也將為錯過繁星而黯然神傷。巴黎若不動人,人間再無浪漫。

安麗斯·喬:要命的繁星至今未到。大法官,我們認識嗎?

大法官:現在是認識的。

14.安麗斯

我醒來的時候正在凡爾賽宮附近的一家酒店的**躺著,奇怪的是,昨晚弄髒的衣服已經洗幹淨,整齊地疊放在枕邊,我則換上了一身睡衣。喬凡尼末日藍寶石戒指也在枕邊。

我預訂了一份早餐,在等早餐的時間裏,我整理了血族聖器的資料,然後在網絡上看見“大法官”給我的回複。他似乎一直在關注我,而我印象裏似乎沒有這個人。我說服自己去相信他隻是個陌生網友。

“巴黎若不動人,世間再無浪漫”,他的話使我對巴黎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所以昨天一整天的時間我都在為遊玩巴黎做準備。

計劃卻在我走出酒店時改變了。撒旦!繁星果然出現了。我看見了馬爾斯,他也在巴黎!

我的腦海裏閃出幾個關鍵詞,“馬爾斯”、“巴黎”、“血族”、“該隱左手”,很明顯最後一個關鍵詞最突出。

他從對麵的酒店裏走出來,一眼就發現了我,隨即匆忙轉身拐進了一個小巷子。我追了上去。血族的速度之快讓我沒法追上他,我的疾速奔跑又使早餐時吃的芝士蛋糕在我的胃裏一陣翻騰。我跑到巷子的盡頭時,馬爾斯已經不見了蹤影。我的心冷了,不隻是因為他的消失,還因為有其他可怕的疑惑。

我沒有任何可以威懾他人的東西,即使我再找到他,也沒有辦法迫使他交出該隱左手。並且,除了該隱左手和喬凡尼末日藍寶石,其他的聖器我該怎麽找?曾經我思考過這些問題,但並沒有現在這樣清晰,也沒有像現在這樣赤祼裸地承認自己的無奈。

我折回酒店,在門口徘徊了很久,接待員多次上前問我是否需要幫助,我對他搖手否認,然後去了馬爾斯住的酒店。

前台是位金發美女,當我向她提出我想看看客人房間裏的錄像時,她義正辭嚴地以“我們尊重客人的隱私”為由拒絕了我。我隻好作出讓步,給了她一筆錢,讓她在馬爾斯回來時給我打電話。

我以為這種機會微乎其微,但馬爾斯確實回到酒店辦理了退房手續,那個金發美女如約給我打了電話:“他帶著一個背包離開了。”

這次我學聰明了點,把上午的那身衣服換下來,加上了一件黑色的風衣,等他在酒店門口張望許久後離開時,才以不緊不慢的速度跟上他。

跟蹤很成功,馬爾斯並沒有發現,他在一家小旅館住下了,在他上樓的時候,我去前台預訂了馬爾斯對麵的一間房,然後回到酒店辦理退房,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我也住到了那家旅館。

幸運的是,旅館的每個房間門上都有貓眼,我盯著貓眼看了很久,對麵的房間都沒有動靜,我不敢開門,害怕對麵的門也有人透過貓眼在看這邊。也許是我多慮了,但我總有這種感覺。

這個旅館裏沒有訂餐服務,折騰了一上午,我的胃空空如也,現在我非常餓,當我鼓起勇氣打開房門時,對麵的房門也打開了。

兩個開門的人望向對方時都愣住了。

對麵的房間住著一個女孩,中國女孩。我看見她皺了皺眉頭,然後憤怒地衝向樓梯口。我跟著她下樓,就聽見她和前台在爭辯著什麽。

“那個男的去了哪裏?”

“哪個男的?”

“就是住在A21的客人!”

“住在那裏的是安麗斯·喬·托馬斯小姐。”

“那個穿著黑衣服的男人呢?他提著一個深藍色的運動背包。”

“您是指馬爾斯·亞伯先生嗎?他已經退房了。”

這話猶如晴天霹靂,一瞬間在我腦海裏炸開。我也奔過去問:“什麽時候的事?”

前台小姐一臉迷惑地看著我們,愣了幾秒才回答問題。

原來,馬爾斯上樓隻是去看看A21房間——我認為他一定是知道有人跟蹤才故意這樣做——他沒有定下A21房間。我向前台預訂了“那位先生對麵的房間”,前台把A21房間對麵的A20給我留下,我回到酒店退房時,馬爾斯下樓告訴前台他對房間並不滿意,然後就離開了。同樣在跟蹤馬爾斯的這位中國女孩在馬爾斯從旅館出來後訂下了“上一位客人對麵的房間”,前台將之理解為我所預訂的A20房間的對麵一間,也就是A21房間。

我坐在A20房間裏收拾東西準備搬回酒店,小旅館確實不那麽討人喜歡,我更喜歡高層的房間,空氣也會更好。

那個中國女孩從虛掩的房門進來,自顧自地坐在床邊,我沒有理會她。

“你為什麽跟蹤他?”她突然問我。

“那你呢?”我抬起頭、直起腰,沒好氣地反問她。說不定就是她壞了我的事,我跟蹤馬爾斯時他什麽都沒有發現,好吧,至少他沒有回頭,一定是她打草驚蛇了。

“他是個血族,你懂嗎?吸血鬼。”

她的話讓我不由得一怔,我打量起麵前這個女孩,她穿著一套黑色緊身皮衣,在巴黎這算普通,不普通的是她的臉色像血族一樣蒼白,額頭上明顯地暴露著青筋,她的指甲如玻璃般透明。

“你也是?”我吃驚地睜大了眼睛。

“不,我不是。”她笑著搖頭說,“我是獵人。”

獵人是厭倦了不朽之身的血族,經受神聖洗禮後進行轉變的物種,他們不是血族的朋友,卻不能片麵理解為血族的敵人。他們是監督血族不觸犯戒律的人,他們要求血族遵守避世戒律,不得傷害人類。這簡直和企盼“天下無賊”一樣可笑。

“馬爾斯殺了人?”

“不。”她立即否認,笑意更深一層。

“那你為什麽跟著他?”我隱隱猜到她的來意與我相同,因為她的眼中閃動著興奮的光。

該隱左手。答案不出所料。“你也是為了這個。”她的笑極其絢爛,像綻放而易碎的薔薇,風觸即破的肥皂泡。

“你為什麽要得到它?”

“你不需要知道。”她又說,“我們合作吧!”

“合作什麽?”我看見她的目光聚集在我的手上,準確地說,是我的大拇指上。

“我替你搶到該隱左手,你就把戒指給我。”

“為什麽?”

“沒有為什麽。”

我心有不安:“你不是要該隱左手嗎?”

“原本我要用它向長老換取做回人類的機會,現在,向你換取就夠了。”她挑了挑眉頭,“你知道藍色**的作用嗎?”

我點頭:“但是它對我的意義太大了。”

見我猶豫,她急了,站起身來說:“以你的能力不可能得到該隱左手,況且,有藍寶石和圖紋在,藍色**沒了你也可以向親王證明你得到了它。”

“你知道?”我驚愕道。

“我會讀心術。”

我思考了一會兒,問她:“你知道他在哪裏嗎?”

她揚起勝利的一笑,知道我已經答應。

她在馬爾斯走出旅館時向他的背包側袋扔了一個監視器,通過GPS定位,我們很快知道馬爾斯在凡爾賽宮附近。

當我們到達他所在的位置時,發現那是一家咖啡屋。米落(這位女獵人的名字)就地解決了我的午餐問題(她知道我很餓),她自己去旁邊的寵物店買了一隻兔子,回到咖啡屋坐在我對麵,趁人不注意時優雅地擰斷了兔子頭,像倒牛奶似的把血倒在玻璃杯裏。

血液在杯中搖晃,晃得我頭腦發暈。

她端起這杯紅色的**,一飲而盡,嘴角勾起一抹滿意的笑。

我驚訝:“就這麽點?你不餓嗎?”

“我們需要學會製約。”她輕描淡繪。

“你不能吃飯?不能喝水?”

“你以為血族是什麽?是神嗎?別開玩笑了,血族是死屍,沒有心跳、沒有呼吸!血族是以吸血為生、懼怕光明的物種,這根本不是好玩的。當我們吃飯或菜——就像身為人類時那樣,消化係統不會工作,我們迎來的是反胃和嘔吐。”她好像有點激動,說這話的時候,她的眉毛一跳一跳的。

“我一直在奇怪,為什麽有些血族懼怕光明而有些血族卻可以在陽光下活動?”

“正如達爾文的進化論,血族也不可能一成不變,血族由第一代繁衍至現今已有第十五或第十六代了,經曆了漫長歲月的洗禮,有的血族能夠接觸陽光,近代血族甚至能在陽光下任意活動,但盛夏時正午的陽光依舊具有強大的殺傷力。”

“近代血族,就像馬爾斯這樣嗎?沒有什麽可以威脅近代血族?”

米落困惑地看了我一下,眯起雙眼說:“你的父親該給你雇一位家庭教師。”但她停頓了一會兒還是回答了,“不新鮮的血液作為食物就像人類吃了過期食品,會讓血族不舒服。致死的隻有將他們活活餓死。哦,還有銀質子彈穿入心髒,這對血族來說是要命的痛苦。或者……”她又一次挑了挑眉,“把他們大缷八塊,以此來確定屍體不能再聚合成一個人形。”

“多惡心。”我露出厭惡的神情。

“惡心的事你會遇到更多,今晚也會。”她眨了眨眼睛。

我不懂她的意思,隨後她給我講了她的計劃。

通過讀心,米落知道馬爾斯要去酒吧見一個人,然後明日一早離開巴黎,我們必須在今晚下手。米落會想辦法將馬爾斯灌醉(血族也會喝酒)拖進酒店的房裏,由她控製馬爾斯,我負責用斧頭把他的左手砍下來。

“他必然是用了什麽方法把該隱左手接在了他的斷臂上。”說完計劃後米落盯著對麵咖啡屋裏的馬爾斯喃喃自語。

我倒是憐憫起了馬爾斯:“他會死嗎?”

“他必須死。否則你的托馬斯家族就會與亞伯家族反目,雖然你不是血族,但你成為血族後會受到親王的製裁。”

“那就更不能殺!”我叫道。

“我們殺得無聲無息,也就沒人找得到證據。”米落淡淡一笑,把她手裏的兔子屍體扔回了籠子。

15.安麗斯

我們在咖啡屋待到晚上七點,期間我吃了一份新奧爾良烤雞,米落又殺了一隻兔子,馬爾斯在咖啡屋看完了一本書,他的餐點一口都沒吃,甚至沒有喝水。

七點天就已經黑了,整個巴黎被燈光照亮,我們跟著馬爾斯進了一家熱鬧的酒吧,這是我第一次進酒吧。雖然做了萬全的思想準備,我還是被震驚到了。

這是陰暗與混亂的一小塊天地,男男女女在跳著火熱的舞,彩色的燈光在我眼前搖晃,震耳欲聾的搖滾音樂響徹整個酒吧。坐著喝酒的人們在歡笑,有陪酒女郎來來回回地走動,拎著幾紮啤酒靠在一個又一個男子的懷裏,臉上**漾著別有目的的笑。

我很快就迷失了方向,把馬爾斯和米落跟丟了,我在混亂的人群中四處張望,可明明在一瞥間看見了她,下一秒她又在跳躍的人身後消失。我走進了舞動的人群,好不容易擠過一個挺著大啤酒肚的男人,轉眼間又被他回身撞到另一個人身上。“嘿,女孩,一起跳舞吧!”被撞的男子用流利的法文向我發出邀請,然後扯著我一起跳。

“停下!停下!抱歉!我要去找人!”我的聲音被音樂蓋過,這個男子依舊拉著我的手,另一隻手環上我的腰。

“放開!我叫你放開!”我要掙紮,他卻以為我要跳舞,於是自己跳得更歡了。

我扯著嗓子叫喊,聲音卻被音響蓋過。突然間,我看見麵前的男子變了臉色,眼睛直勾勾地盯著我的頭頂,他環在我腰上的手放開了,緊接著我被另一隻冰冷的手環腰遠離了眼前的男人。我像一個洋娃娃似的被翻轉過去,正對著救了我的人,但我沒看清他的臉,他就放手離開了,來時和去時都像幽靈。

他的手那麽冷,就像丹尼爾。

我打了個激靈,反應過來,想去找那個人,可他早就不見了蹤影。

擠出舞蹈的人群以後,在吧台我看見了米落和馬爾斯,米落給我打了個繞道的手勢,我去吧台的另一端要了一杯雞尾酒。其實我不喝酒,隻是在吧台上隻坐著不喝酒並不好,所以我稍抿幾口就放下了。在那裏等了兩個小時,米落成功地灌醉了馬爾斯。她真是個天才!

我們抬著他去酒店開了一間房,幾乎一切順利,不順利的是米落說馬爾斯快醒酒了(路上他把酒吐出來了),而我並沒有帶斧頭。很顯然,米落需要留在酒店看住馬爾斯,買斧頭的任務則交給我。

路過消防栓的時候我猶豫了一會兒。這畢竟不是《泰坦尼克號》,我沒有像女主角羅絲一樣把斧頭拿下來去救傑克,因為我知道拿下斧頭警報會響起,不等我砍下馬爾斯的手,巴黎的警察就會把我帶走。我正在做犯法的事,不論是人類的法律還是血族的法律,都最好不要去觸犯。

我買來了斧頭,回到酒店的時候我把它藏在了我脫下的大衣裏,我覺得它很重,捧著它就像捧著馬爾斯的屍體一樣。我拖著沉重的步伐回到房間時,聽見了一陣令人尷尬的聲音。

我很快就找到了源頭,衣衫不整的米落被壓在**,馬爾斯在親吻著她的脖子,想也明白他們在幹什麽。米落越過馬爾斯的腦袋對我示意趕緊動手,我把斧頭拎起來給她看,指了指馬爾斯搭在米落肩上的左手。她清楚我指的是什麽,於是騰出一隻手扯下自己脖子上的十字架,塞到馬爾斯的左手裏,輕輕在他耳邊說:“親愛的,我知道你討厭它,把它放到櫃子上,好嗎?”她飛快地對我使了眼色,我走近櫃子邊,舉起了斧頭。

馬爾斯果然聽了米落的話,伸出了他那粗糙的、不屬於他自己的手,把十字架放在櫃子上,我趁機朝他的肘部砍了下去。

紅色的**染上了一切。

該隱的手裏藏著世間最大的秘密,所以他的手被人砍走了。

馬爾斯的手是血族聖器該隱左手,所以他的手被我砍走了。

我擁有該隱左手,而米落要搶走它。她既要戒指上的寶石,也要該隱左手。我清楚這一點。

我抱著用大衣裹緊的該隱左手,拚命似的跑出酒店,跑進了一個巷子。這場景讓我感到莫名的熟悉,隻不過現在,我變成了馬爾斯,米落變成了我,巷子還是很長。

我知道被她追上我必死無疑,從我砍下該隱左手、她推開馬爾斯時對我露出的凶惡的目光中,我明白了她的貪得無厭。為了血族聖器,她什麽都做得出來。

我沒命地奔跑著,速度當然不及米落這個血族獵人,她很快撿起路邊的棍子將我抽翻在地。我沒有電影人那樣經打的體質,一倒在地上我就感覺頭暈目眩,手裏的大衣掉到地上,該隱左手從大衣裏滾了出來。

米落笑盈盈地撿起該隱左手,一步一步向我逼近。

我摔在地上的部位火辣辣地疼,但我還是忍痛扭過身子,把大拇指上的戒指取下來緊攥在手裏,仿佛這樣就不會被她拿走似的。

“多可愛,一個無知的人類,你沒有任何能力找到聖器,卻還要堅持?這枚戒指是怎麽得來的?你最清楚不過了。”米落的笑像綻放的毒花,“是出賣了身體,靠一夜情換來的吧!”

我看見一個黑影自她身後緩緩而來。米落的話像在我心口上劃了一刀。一夜情?我從來沒有這樣認為,我好像在尋找一個解釋的理由,卻遲遲找不到。可米落一語道破。我輕聲念叨,感覺腦子快炸開了,也許剛才那一下把我摔暈了。

“沒錯,這是一夜情。”我呢喃道。

但我沒有聽見回答。我隻聽見一陣打鬥聲,還有接連幾次米落的聲音,然後是毫無聲息。

“不,不是一夜情。”有人攔腰抱住了我,像教導孩子一樣在我耳邊絮語,“米落在騙你,她和你一樣在找血族聖器,她不會希望自己變回人類的,當初的永生是她自找的,她要寶石是為了銷毀它,這是許多獵人的心願。”

“血族聖器是整個血族的命脈。有人在尋找,借此稱王;有人要銷毀,那就是獵人。所以你得保管好它們,也要保護好自己……”這個人的聲音熟悉無比,可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他的麵孔也快要消失,我的眼皮閉上了,可我的腦子還在不停地思索。

是誰呢?是誰呢?我的腦袋開始昏沉沉的。

哦,撒旦,他是丹尼爾,丹尼爾·艾德森。想到他我才安心地閉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