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我有一個秘密

——我整個青春裏最盛大的秘密,是你呀。

秦淮十三中八十八周年校慶時,學校在官網上發布了一個#我在秦淮十三中的秘密#的話題活動,因為校長帶頭宣傳,所以往屆學生都十分配合地積極參與。不過幾天,轉發量就噌噌噌地往上漲。

吳琛把官網的這條微博轉發在群裏,說是張印發話讓每個人都得去捧場。

林晏說:“可是我沒有秘密啊。”

“這多簡單,你就編一個!”

程柔當時正和徐燃窩在家裏看電影,她一邊翻著手機,一邊抬頭問徐燃。

“你的秘密是什麽?”

徐燃借著室內昏暗的燈光,低頭親了親她的額頭。

“你就是我的秘密啊。”

程柔耳朵一紅,小聲嘟囔:“你也是我的秘密。”

程柔興致高漲地點開官網,窩在徐燃懷裏看底下的評論。

這像是命運給予他們回首的契機,他們站在現在的年歲裏,回望來時路,仿佛透過時間的壁壘看見了十七八歲時的自己——當時以為人生隻會永遠十八歲的自己。

徐燃:

我第一次看見程柔是在十二歲,當時她躲在院子裏玩彈弓,大道上一群同齡人騎著自行車從她身邊呼嘯而過,其中一個女生不慎摔在路中央,動靜很大,哭得眼淚直流,其他人手足無措,隻有一個男生怒氣衝衝地罵她“愛哭鬼”。

然後,我就看見她躲在牆角的位置偷偷拿彈弓射那個男生,打得對方往後一倒,哀號著腿疼。

我當時想,她好奇怪。

但更奇怪的是,我在他們走了之後,跑過去撿起了那顆玻璃珠。

後來,我轉學到秦淮十三中,命運終於再一次把她推向了我。

程柔:

高三第一學期,期末考最後一天,那天是我的生日,當時秦淮下了第一場雪,徐燃組織全班同學和張老師一塊為我過生日。後來散場時,我和徐燃、周甜甜、許舒亭、林晏、餘一、吳琛在雪地裏拍了我們的第一張合照(對了,下次也要拉上溫思嶼才行)。

那天,我說老天爺對我太好了。

徐燃說,那場雪就是老天爺送給我的禮物。

我當時笑著沒說話,其實我想告訴他,他才是老天爺送給我的十八歲生日禮物。

陳北洺:

高一第一學期,我和張印老師一塊打籃球,坐在一旁喝水時,突然有一個女生跑過來把好幾本資料塞到我懷裏,讓我幫忙交給張老師。

我一時沒反應過來,愣在原地,她就蹲下來討好地衝我笑,從口袋裏掏出一小包紅豆曲奇給我:“同學,拜托了。”

她笑得太好看了,我就答應了,以至於後來我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高二開學那天,我其實是故意把足球踢向她身邊,我原本隻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可我沒想到會砸到她的手臂,雖然很卑鄙,但如果重來一次,我也會那樣做。

因為我想認識她,我想認認真真地告訴她,我的名字,我希望她能夠知道,這個笨拙的大男孩很喜歡她。

周甜甜:

高二那年,我遇到林晏,千方百計想要接近他,經常假裝不經意地路過高二七班。因為想要看他一眼,我經常借著打鬧的機會了解他,但他是一個榆木腦袋,經常不開竅。

高三下學期,有一次我因為作文被班主任罰站,當時他突然站起身跟班主任說,他犯困也要出去站一會兒醒醒腦。

這個傻瓜,我明明前一秒還看到他在低頭寫試題,可是正因為他的舉動,我才沒有放棄喜歡他。

暗戀一個人好艱難,是他給了我繼續喜歡他的動力。

林晏:

我一直是一個不太開竅的人,周甜甜總這麽說我,但有一件事我一直沒有告訴她,因為覺得不好意思。

其實,她高二那年送我的餅幹盒我一直都留到現在,但我當時並不怎麽喜歡吃餅幹,所以直到很久之後我才看見她壓在餅幹下麵的字條。

她說,她是高二十二班的周甜甜,想要和我交朋友。

高二十二班的周甜甜,我是高二七班的林晏,對不起,很晚才發現你的喜歡,讓你一個人堅持那麽久,但是以後我一定會加倍喜歡你,所以,你能把架在我脖子上的刀拿開嗎?

吳琛:

我好像沒有秘密,但張印說了要寫,那我就給2015屆高三十二班的眾人表個白吧!我特別特別想你們,希望以後大家能夠出來聚餐。

還有,我最好的朋友,溫思嶼、許舒亭、餘一、周甜甜、林晏、程柔、徐燃。

除了餘一之外,剩下的都不是好人!他們整天膩膩歪歪,成天影響我考清華北大!希望他們能看到這條評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請我吃雞腿。

許舒亭:

我上高中那會兒,溫思嶼總是說我太胖,雖然我每次都說不關他的事,但其實每一次都覺得難過,所以後來我背著他減肥,因為我希望他能夠看到一個更好的我。

還有,當時他轉學的時候我告訴他,我教他做題不是因為張老師,其實,我還有一句話沒說完:“是因為喜歡你。”

溫思嶼:

我上高中時,經常踩著下課鈴跑去食堂搶雞腿,然後等許舒亭出現在食堂時,就會跟她說,剩下的雞腿我吃不完,全給她。

但事實上,我從來都不吃雞腿,我每次這麽著急跑去食堂買雞腿,是因為我知道她喜歡吃。

我給她的,不是剩下的,而是我所能搶到的全部。

餘一:

高二時,我曾經給一個女生送過感冒藥,但是她以為是別人托我給她的,所以沒有收。其實在那之前我就認識她了,甚至曾經為了在光榮榜上讓我們的名字排在一塊,而故意把數學考差。

或許我真的喜歡過她,但是我永遠都不會告訴她,因為她和我最好的朋友在一起。

而他們對我來說,都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稚初:

我十七歲那年喜歡過一個男生。他調皮搗蛋,逃課睡覺,喜歡打籃球,喜歡靠在走廊上一邊曬太陽,一邊和同學聊天。

我所在班級的窗戶能夠一眼看見操場,每一次看見他遠遠地抱著籃球從操場回來,我就會拿起水杯跑去走廊的第一個飲水機接水,然後就能遇見同樣來接水的他。

高三冬天那會兒,我經常很早去教學樓背課本,有時會偷偷摸摸地跑去他的班級,幫他接熱水,站在他的課桌前看他歪歪斜斜的字跡。

如果他和我說上一句話,我就會一整天都像沸騰的熱水,咕嚕咕嚕地冒泡。

他曾經問我:“你為什麽總能注意到我?是因為我總逃課嗎?”

不是的。

“是因為我喜歡你。”

“我喜歡你。”

“我非常非常喜歡你。”

可我現在才敢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