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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時分,我回到了在好萊塢的辦公室,門開著,清潔女工拿著吸塵器、抹布、撣子在裏麵忙碌著。過道沒有任何聲音,非常寂靜,整棟大樓的人都走了。

信箱前躺著一封信,我把它撿了起來,打開自己辦公室的門,看都沒看就扔在了書桌上。我打開窗戶,聞到了一股溫暖的熟食氣味,是從隔壁咖啡館的抽風機過濾出來的。霓虹燈也早早地亮了起來,我探著腦袋看著。

我把外套脫了下來,解下領帶,然後從抽屜中找出了一瓶酒,坐在書桌上,給自己倒了一杯。但絲毫沒有幫助,我又喝了一杯,結果還是一樣。

想必韋伯局長已經清楚金斯利對妻子的擔憂,這個時候他應該跟他見麵了,又或者會很迅速地下結論。這對於他們警察來說,就是兩個人的風流債,無恥得如此令人討厭。導致凶殘的恨意,置人於死地的衝動,還有死亡的結局,都是因為他們的愛情過於熱烈,美酒過於充足,感情過於親近。事情是如此的清楚,但又是如此的乏味。

但我卻認為,這樣是不是有些過於簡單了?

信件上沒有貼郵票,我把信拿了起來,撕開。

上麵寫著:

馬洛先生,我按電話本上的號碼打過去,並且已經核實——奧斯塔斯·格雷森夫妻就是弗洛倫斯·奧爾默的父母,他們現居住在位於南牛津街640號的魯斯莫爾·安姆斯大廈。

安德莉安娜·弗洛姆塞特

敬上

上麵的字跡非常雅致,能寫出來這樣的字跡,一定是雙典雅的手。我把它扔在一邊,又喝了一杯,開始感覺有些放鬆。我把東西平攤在書桌上,手指劃過桌角,灰塵被劃掉後,一道痕跡出現了。我感覺我的手有些笨重,不但發熱,而且沒有力氣。我瞅了瞅手表,又瞅了瞅牆壁,再瞅了瞅手上的塵土,然後撣掉。最後沒有什麽東西可以瞅了。

我收起酒瓶,走到洗臉池,把杯子清洗了一下,然後又洗了洗手。我瞅了瞅自己的臉頰,最後用涼水浸泡了一下,左臉頰上依然還有些腫,不過紅潮已經褪去,即便如此,也已經足夠讓我再次打起精神來了。頭發下麵,是一張疲憊的麵孔,我不喜歡這個樣子。我把頭發梳理了一下,檢查裏麵的灰色頭發,卻發現灰發越來越多。

我再次回到書桌前,把安德莉安娜·弗洛姆塞特的信件重新看了一遍。我把它平攤在玻璃杯下,壓住,然後聞了聞,又壓了壓,最後把它疊起來,放進了外衣兜裏。

窗戶開著,我坐在那裏,挺直身子一動不動,聆聽著夜晚歸於寂靜。

我和夜晚慢慢地共同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