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的骨灰

之後兩三天,我都沒去公司,隻是一個人在房間裏發呆。除了去參加初代的葬禮,我再沒出過房門,這讓我的母親和哥哥、嫂子憂心不已。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憂傷卻越來越深。直到那時,我才知道什麽叫真正的痛苦。雖然和初代隻交往了九個月,可是有沒有愛,愛得有多深、多濃烈,和時間長短往往沒什麽關係。我活了二十幾年,不是沒有品嚐過痛苦的滋味,但唯有失去初代,最讓我痛徹心扉。我十九歲失去父親,二十歲,唯一的妹妹也死了,我性子柔弱,當時也十分傷心,可是這種痛苦,和失去初代相比,仍是差了很多。愛情是如此神奇,可以讓人上天堂,可以讓人下地獄。也不知這是好事兒還是壞事兒。我不知道失戀有多痛,但絕不會比我失去初代痛。因為再決絕的失戀,也隻是讓人與自己的愛人形同陌路。愛情讓我和初代跨越一切阻礙,合二為一。就像我前麵說的,我和初代被粉色的雲朵包裹著,實現了靈與肉的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相信,即使是最親的親人,也無法像初代那樣,與我融為一體,成為我生命中絕無僅有的半身。可是現在,初代已經離開我了。如果她是病死的,我總還有時間去照顧她。可她不是病死的,是忽然被人殺死的,就在她開心地與我道別了十幾個小時之後。她變成了一個無法說話的蠟像,淒慘地躺在我麵前。她被一個冷血無情的家夥刺穿了心髒,而我卻不知道那個害她慘死的人是誰。

我拿出她寫給我的那些信,一封一封地反複讀,一邊讀一邊哭;看到她給我的定情信物——她先祖的家譜,看到我們第一次去旅館時我按照她的描述所畫的——她夢裏的海濱圖景,我的眼淚更是止也止不住。我不想和人說話,誰都不想見。我待在自己狹小的書房裏,閉著眼睛幻想已經死去的初代就在我身邊,我在心裏同她說話。

初代葬禮之後的第二天早上,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兒,必須立即出門。嫂子問我是不是去公司,我沒吱聲,自顧自地走了。我既不是去公司,也不是去探望初代的母親,這些無須多說。那天早上要舉行初代的撿骨儀式,我自然不肯錯過。唉,我必須去那個不祥之地,看看我死去戀人的骸骨。

我到的時候,撿骨儀式剛剛開始,初代的母親和親人拿著長長的火鉗正在拾撿骨灰。我胡亂地和初代的母親說了幾句節哀的話,便呆愣愣地站到了焚化爐跟前。這時,沒有人指責我的失禮之處。我看到火葬場的師傅拿著金火筷,將一塊骨灰粗魯地敲成了粉末。他百無聊賴地將死者的牙齒揀出來,放到一個小容器裏,就像一個在坩堝的礦渣裏翻揀某種金屬的煉金術士。看到我所珍愛的戀人成了別人眼中可以隨意處置的“物品”,一種難言的痛苦驟然襲來。可我不後悔來這一趟,因為我來這裏的目的非常明確。

我趁眾人不備,從鐵板上拿了一把骨灰,那是我戀人的一部分,盡管她已經悲慘地變成了灰燼(唉!把這一段寫出來,讓我覺得非常羞恥)。然後,我跑到附近一處荒地裏,瘋了一般,將我的痛苦和愛戀喊了出來。最後,我將初代,我愛人所化作的骨灰,塞進嘴裏,吞進腹中。

因為情緒太過激動,我躺在草地上拚命地翻滾、嘶喊:“我想死,我不想活了!”過了好一會兒,我才停下來,躺在地上不動了。丟臉的是,我根本沒有自殺的勇氣,沒辦法按照傳統做法,去地府黃泉與戀人相聚。不過,我下定決心要遵循另一個傳統,這件事兒隻比自殺稍遜一籌。

我恨極了那個奪走我寶貴戀人的凶手。這種恨與其說是為了讓初代的在天之靈得以安息,不如說是為了減少我對自己的厭惡和痛恨。在檢察官的猜測和警察的推斷中,殺死初代的很可能是她的母親。但我不這麽想。雖然找不到竊賊出入的痕跡,但初代總是被人殺掉的,既然如此,凶手就一定存在。因為找不出凶手,我心裏越發焦躁,對自己的憎恨也就越深。我躺在草地上,望著湛藍天空中光芒萬丈、刺得我眼前發黑的太陽,立下誓言:“我一定要找出凶手,為初代報仇!”

就像讀者知道的那樣,我是一個內向的膽小鬼。一個這樣的人,居然能痛下決心,並鼓起勇氣,在之後的各種險境中一往無前,事後我自己想來,都覺得不可思議。我猜痛失所愛帶給我的巨大衝擊,便是這一切的原動力。愛情當真玄妙無比,有時會將人帶上極樂的巔峰,有時會將人推下痛苦的深淵,有時又讓人無所畏懼。

我躺在草地上,心緒慢慢平複下來,能夠較為冷靜地思考接下來的事兒該怎麽做了。我苦思冥想,終於想到一個讀者已經知道的名字——深山木幸吉,我口中的業餘偵探。這件事兒本應該交給警察,但我心裏像有個疙瘩,隻有親自抓到凶手,才能解開。我討厭“偵探”這個詞兒,但隻要能找出凶手,我願意當一次偵探。在這方麵,除了找深山木幸吉,我也找不到其他合適的人了。他是我的一個非常特別的朋友,就住在鐮倉海岸附近。於是,我站起身,趕往最近的省線電車車站。

讀者朋友們,我當時還太年輕,一心想要給死去的戀人報仇雪恨,根本沒想過,我會遇到多大的苦難,未來有多少危險,在我麵前將會出現一個怎樣的人間地獄……如果我早知道是這樣的情況,如果我早知道我所立下的狂妄誓言,會讓我的摯友深山木幸吉失去性命,我還會立下這樣宏偉的誓言嗎?或許不會吧!可是,當時我什麽都不知道,且不說結果如何,反正,定下目標之後,我的心情變好了很多。那時正是初夏,我邁著勇敢的步伐,穿過郊區,朝電車站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