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N+1個》
天色逐漸暗了下來,墓園裏一片寂靜。幾陣冷風吹過,卷起地麵上的枯葉發出唰唰的聲響,仿佛有看不見的靈魂在墓園中寂寞地舞蹈。
狼煙看了一眼時間,發現自己竟不知不覺在父母的墓碑前待了將近三個小時。如果沒有猜錯,遲警官的人應該已經把他的家裏翻了個底兒朝天,盡管他的家向來亂得一塌糊塗,但是一想起那種混亂的搜查場麵,狼煙還是忍不住感到一陣厭煩。
他搓了搓快要凍僵的雙手,蹲下身子整理了一下碑前的物品,將鮮花和祭品依次擺放整齊,隨後低聲說道:“爸,媽,天色不早了,我該回去了。下次再來看你們吧!”說完,狼煙起身離開,穿過A區的通道朝出口方向走去。
出口附近是一片剛修建不久的墓地,經過那裏的時候,狼煙隱約聽到了一陣低沉而幽怨的啜泣聲。出於好奇,他循著哭聲慢慢走近,借著昏黃的路燈,他看到一塊嶄新的墓碑上刻著:1990.1.11—2014.11.24。
如此年輕就長眠於此,這樣的事情確實有些殘忍,但狼煙的注意力卻不在死者的年齡上,而是後麵的那個死亡日期。那一天剛好是第十二起連環殺人案的發生日期,受害者的名字也跟墓碑上的名字一模一樣。狼煙心頭一緊,想湊近一些看清死者的照片,然而就在他的指尖快要觸碰到墓碑之時,一個身形消瘦、衣著怪異、披頭散發的中年女人突然從後麵躥了出來,對著他尖聲叫喊道:“畜生,不許碰我女兒!”
狼煙被這突如其來的叫聲嚇了一跳,連忙縮手並不由自主地向後退了兩步,抱歉地說道:“對不起,我沒有惡意。我隻是想確認一下她的身份。”
“這跟你有什麽關係?”女人警惕地問道,眼神裏充滿了敵意。停頓了片刻,女人突然怪笑著說道,“哈哈,你就是殺死我女兒的凶手吧?知道嗎,我每天都蹲在這兒守著,我就知道凶手早晚有一天會出現的。你是來欣賞自己的傑作還是來看笑話的?貓哭耗子假慈悲。你就是一個惡魔、王八蛋、畜生!我要替天行道消滅你。我要扒你的皮、抽你的筋、喝你的血。我要把你的屍體扔在警察局門口,讓那些飯桶們瞧瞧,沒有他們我自己也能破案……”
聽著女人的胡言亂語,狼煙一時間竟無言以對。他看得出來這個女人已經因傷心過度精神崩潰,而他,也許是對方苦守了幾十天以來第一個等到的“可疑人”。
怎麽辦,狼煙有些為難,他知道自己現在掉頭就走肯定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如果女人吵鬧起來,墓地管理員一定會插手此事,搞不好還會報警。他剛從刑警隊出來沒幾個小時,這會兒真是不想再看到遲嶽明那張冰雕一樣冷酷的臉。
僵持了片刻,狼煙安慰女人說:“阿姨,您誤會了,我是婉清的朋友。今天是她的生日,我隻是想來看看她而已。”
這句話終於讓女人停止了咒罵,她的表情漸漸緩和下來,嗚咽了幾聲,自言自語般地說道:“是啊,生日,如果沒有遇到連環殺人魔,我女兒今天剛好二十五歲。你說這是為什麽呢?婉清那麽懂事孝順的女孩怎麽會被殺人魔盯上呢?她從來沒做過壞事,老天爺不該這麽懲罰她。我們家老孫心髒病發作了好幾次,到現在還在醫院裏躺著呢。你說這從今往後的日子我們老兩口可怎麽過啊……”
狼煙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他覺得女人的樣子實在很可憐。他也曾幾度失去過摯愛的親人,完全能理解女人的內心感受,但他找不出合適的詞語來安慰對方,語言太蒼白,根本無力安撫一顆支離破碎的心。
女人直勾勾地盯著女兒的照片,嘴裏依舊絮絮不止:“都過去這麽久了,警察竟然還沒抓到凶手,我女兒死不瞑目啊!如果有一天抓到那個渾蛋,槍斃他都算是便宜他了,我真不甘心哪!”
“怎麽死都是便宜他。要是回到古代,就可以用極刑來處置他了,最好讓他生不如死。”狼煙在一旁小聲嘀咕道,女人似乎聽見了什麽,詫異地瞥了他一眼,兩個人都沒再說話。
四周寂靜得有些怕人,剛剛還吹得起勁的冷風這時也停止了嬉戲。狼煙一動不動地站在墓碑前,糾結著要不要馬上離開。就在這時,狼煙的電話突然響了,原本清脆悅耳的鈴聲卻驚得他汗毛聳立。
看到來電者的名字,狼煙放鬆下來。他轉過身去,朝遠處走了幾米。剛一接起電話就聽到狄安格外焦慮的聲音:“狼煙,你在哪兒?我要見你。”
“喲,想我了?很少見你這麽不矜持啊!”狼煙半開玩笑地說道,緊張的情緒瞬間一掃而光。可狄安卻沒有像往常一樣任由狼煙調侃,他一改往日的溫柔語調,生氣地吼道,“我現在沒心情跟你閑扯,你知道我為什麽找你。”
“哎,不就是因為今天淩晨的那起案子嘛。我發誓,那個真不是我幹的。”
“我知道你沒有分身術,但我還是想跟你談談。”
“好吧,我現在就去找你。我們在哪兒碰麵?”
“我家。”狄安簡短地回答道,幹脆得幾乎不帶任何感情。“稍後我會把地址發給你,你來了直接按門鈴就行,再見!”
掛斷電話不到一分鍾,狼煙收到了狄安發來的短信,他大概掃了一眼短信上的內容就將手機塞回了口袋。離開前,他再度返回女孩的墓碑,神經兮兮的女人已經不見了,狼煙卻依稀能聽到陣陣低沉悲痛的哭聲,久久地回**在空曠寂靜的墓園裏。
“放心吧,那個渾蛋一定會落網,你不會死不瞑目的。”狼煙看著女孩的照片在心裏默默地說道。雖然不能確定是什麽時候,但他知道真相早晚會浮出水麵。
五十分鍾後,狼煙來到了狄安的公寓。他以為狄安也會像遲嶽明一樣急於從他嘴裏打探今天淩晨發生的那起案子,誰知道剛一見麵,狄安就冷嘲熱諷地對他說:“想不到你速度還挺快的,我以為你找不著這個地方呢。”
狼煙在門口換了雙拖鞋,一邊朝客廳走去,一邊笑著說道:“你不是給我發了詳細的地址嗎,我又不是路癡,怎麽會找不到呢。”
雖然是第一次到狄安家裏做客,狼煙絲毫沒把自己當成外人。他往窗邊那張小巧精致的雙人沙發上舒服地一坐,沒等主人招待就自己從茶幾上拿起一隻杯子倒了滿滿一杯果汁。他頗感興趣地環顧了一下四周,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小客廳裏堆了不少東西,但每一樣物品都擺放得很整齊,家具上也見不到多少灰塵,一點也不像單身男子居住的房間。
當他在電視櫃上看到一張漂亮女孩的照片時,狼煙才知道狄安原來是有女朋友的。回想起念書時狄安經常幫他收女生的情書,兩個人經常膩在一起討論故事構思,探討文學作品,日子過得充實愜意,一瞬間竟有種物是人非的感覺。
那麽多年過去了,兩個人從誌同道合的朋友變得幾乎不再聯係,誰也不了解對方的生活狀態。要不是因為這一次的連環殺人案,兩個人或許很難有機會像現在這樣“重建友誼”。盡管狄安每次聯絡他都跟案子有關,可他自己不是也有難以啟齒的目的嗎?
狄安搬了把椅子坐在沙發對麵,狼煙給他倒了杯飲料,好像自己是主人對方才是客人一樣。狄安心不在焉地接過杯子,神情有些凝重。猶豫了片刻,他緩緩開口道:“狼煙,你是怎麽找到我家的?我發給你的地址是錯的……”
聽到這句話,狼煙的神經突然緊繃了起來。他不知道狄安接下來想要說什麽,但隱約感覺自己似乎掉進了對方設下的陷阱裏。
狄安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這裏的地址是祥和路303號,而我發給你的地址是祥雲路303號,雖然隻有一字之差,但這兩個地點卻一個在城南,一個城東。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你公寓的名字,隻說我住在606室,請問你是怎麽利用一個錯誤的街道名稱精確找到我的住處的呢?千萬別告訴我你是不小心看錯了,歪打正著才來到這裏的。”
狼煙拿出手機確認了一下,發現短信裏確實有一個字是故意打錯的。看來這一次是他太大意了,他完全沒想到狄安竟然會用這種小把戲來試探他。“有什麽話你就直接說吧,我們兩個沒必要兜圈子。”狼煙並不替自己辯解,他隻想聽聽狄安此時的真實想法。
“我也不想再跟你兜圈子了。”狄安直截了當地說道,“狼煙,我問你,你的遊戲到底玩夠了沒有?你到底想耍我耍到什麽時候?”
“你說說看我怎麽耍你了?”
“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在醫院裏見麵的情形嗎?當時的你看上去那麽憔悴,那麽虛弱,好像隨時都會昏倒在我的麵前一樣。你告訴我你是去醫院看病的,你害我替你擔心,結果呢?我不但沒有在那家醫院找到你的就醫記錄,反倒通過醫院門口的監控錄像發現你是緊隨我到達那家醫院的。你之所以會出現在門診部與住院部的連廊上,顯然是跟蹤我去過某一個患者的病房,隨後又折回,在我離開醫院的必經之路上等著我。換句話說,我們那天的相遇根本就不是偶然,是你處心積慮設計好的。”
“是又怎麽樣呢?”狼煙聳了下肩膀,無所謂地回答道。“跟蹤又不犯法,警察忙得連殺人案都破不完,才沒時間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你為什麽要跟蹤我?”狄安不依不饒地追問道,似乎把這個問題當成了眼下最需要解決的頭等大事。狼煙麵露難色,萬般無奈地回答道:“這件事我們以後再談,你不用把精力浪費到這種無聊的事情上麵,我向你保證這和案子沒有太大的關係。”
盡管狼煙這樣說了,狄安還是不買賬。他趁熱打鐵,大膽說出了自己的推測:“既然你不想解釋,那我隻能認為你跟蹤我是為了了解幸存者的下落以及她對你是否存在威脅。除了那天晚上跟我擦肩而過的凶手,我實在想不出還有第二個人會這麽做了。”
“所以你認為我就是警方要找的連環殺人魔?”狼煙問道。
“你沒有對我的話提出質疑,說明你並不否認知道我就是第十三起案件的目擊者。這件事終究是少數人才知道的秘密,如果警方沒有將這個消息透露給你,你是什麽時候,從哪兒得知這個消息的?”
“既然你認為我是凶手,那就拿出點像樣的證據來吧。你說的那些充其量隻能算是可疑行為,根本就無法證明我是凶手。”
“你急什麽,我會找到證據的,到時候可別指望我對你心慈手軟。”狄安說著握緊了拳頭,臉上露出一副正義凜然的神情。
聽到這話,狼煙苦笑著搖了搖頭說:“狄安,你這樣子還算是我最好的朋友嗎?我本以為你會包庇我呢,看來是我自作多情了。”
狄安不屑地哼了一聲,絲毫不留情麵地回答道:“我不會包庇你,如果你真的是連環殺人魔,我巴不得親手把你送進大牢裏麵去。”
“這是你的真心話嗎?”狼煙歎了口氣,眼神中流露出難以掩飾的失落。狄安沒有回答,他側過頭去避開狼煙的目光,內心如一團亂麻。他還記得不久之前,遲嶽明曾經懷疑他故意隱瞞凶手的身份,那個時候,他理直氣壯地對遲嶽明說過:“就算我認出狼煙是凶手,我們的關係也沒有好到讓我包庇他的程度。”事實上,狄安不想包庇狼煙並不是因為他們的關係不夠好,準確地說,正因為他把狼煙當成重要的朋友,所以才不能放任他不管。他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好友繼續墮落,所以必須親手從罪惡的深淵將好友拯救出來。
就在狄安陷入沉思的時候,狼煙已經起身離開了沙發。他悄悄地繞到狄安的身後,趁對方不注意時將手搭在椅背上似笑非笑地說道:“如果我是連環殺人魔,你不覺得現在跟我共處一室很危險嗎?”
狄安的身體微微顫抖了一下,但很快又恢複了平靜。“你不會殺我的,如果這是你的遊戲,你絕不會讓對手在故事進入**前就死掉。”
“是的,對手死了遊戲就該結束了,但現在還遠遠沒到那個時候。狄安,你還記得念高中的時候,我曾經答應過你要以你為男主角寫一本小說嗎?你說你很想在書裏過一把破案的癮,還說這種機會在現實中很難實現。如今這個破案的機會就擺在你眼前,我相信你的表現會跟我書裏的角色一樣優秀,你可千萬別讓我失望啊!”
“你怎麽突然跟我說這個?”狄安轉過頭去看著狼煙,臉上帶著困惑的表情。
“因為我希望你能找出真凶,洗清我的嫌疑。”
聽到狼煙又開始不停地繞彎子,狄安的心中頓時燃起一股怒火。他站起來,一把揪住狼煙的衣領,生氣地說道:“你這渾蛋,到底還隱瞞了多少我不知道的事情?”
“不如我們打個賭,賭你能不能解開這個案子?”
“事關人命,我不想陪你胡鬧!”
“那你就更要努力了!我回去了,下次見麵時再告訴你答案。”狼煙說著用力掰開狄安的手腕,沒想到狄安這會兒的力氣竟大得出奇,他死死地拽住狼煙的胳膊不讓狼煙離開,憂心忡忡地說道:“等等,我還有一件事。”
狼煙掙不脫,他好奇地看著狄安,想聽聽對方還有什麽話要說,結果還沒等他反應過來,狄安就拉起他的手緊緊地貼在了鼻前。狼煙吃了一驚,心髒竟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跳動。“狄安,你幹什麽?”狼煙詫異地問道,身體卻僵在那裏動彈不得。
其實,狄安隻是想起了前些天子菡提供的一條線索。案發的那天晚上,子菡聞到凶手的手上有一種複雜而又奇怪的味道,而經過證實,狼煙的手上除了一點淡淡香皂味之外並沒有特別的味道。狄安有些失望,不過這也難怪,也許凶手隻是在那一天接觸了特別的東西,不一定每天都帶著同樣的味道。除非他有特殊的習慣,或從事某些特殊的職業。隻可惜子菡形容不了那個味道。但是,人類的嗅覺可以保持非常長久的記憶,即使無法用語言形容,將來再聞到同樣的味道時依然有可能辨認出來。
“可以放開我了嗎?”見狄安半天沒有反應,狼煙尷尬地提醒了一句。狄安這才回過神來,連忙鬆開狼煙的手,十分抱歉地說道:“對不起,我隻是想證實某件事情。”
“那你證實完了嗎?”
“嗯。”狄安無奈地點了下頭。
“可以放我走了嗎?”
“你走吧,希望下次見麵時你可以對我坦誠一些。”
“好,我答應你,下次就為你揭曉答案。不過到時候就算是你輸了。”
狼煙走後,狄安的心情變得非常低落。他討厭狼煙那副故弄玄虛的樣子,但仔細回想起來,狼煙似乎一直以來就是那個德行。沒有人能夠弄明白那顆不正常的腦袋裏到底在想些什麽,即使是作為最好的朋友,狄安也經常被狼煙的話弄得一頭霧水。
如果狼煙真是凶手,那他就真的是心理變態了,而狄安自己,也就處在最危險的旋渦中了。
那家夥會不會在書裏透露什麽信息呢?這樣想著,狄安立馬在筆記本電腦上打開了狼煙的個人主頁,打算從書裏找找線索。
案件發生後,狄安每天都會關注狼煙的小說《第N+1個》。評論區裏的留言每天都在上漲,粉絲們聊得熱火朝天,各路神仙聚集於此將案情分析得頭頭是道,有的時候真讓人分不清哪些內容是真實的,哪些才是狼煙編出的故事。
評論區裏的幾條熱帖點擊量都已經過萬,回複數量也有百餘條,其中有不少帖子都是一個名為Astaroth的讀者發的,狄安現已知道這名讀者的身份就是曹陽。
通過這幾條帖子,狄安發覺狼煙跟曹陽在網上聊得火熱,兩人經常在評論區裏交流感想。針對最新發生的案件,Astaroth在第一時間發表了這樣一條評論:
如果沒有人製止,凶手的殺戮將會一直持續下去。他已經瘋狂了,停不下來,像毒癮發作一樣無法控製殺人的欲望。就在今天淩晨,又一個美麗的生命被惡魔毀滅,這是警方無能所導致的結果。親愛的讀者們,發動你們的智慧幫幫那群笨蛋吧,別讓更多無辜的生命慘死在惡魔的手中。
狼煙於下午四點多回複了這條留言:
兄弟,你怎麽能搶我的台詞呢?咱們倆到底誰是這本書的作者啊?我可好心提醒你一句,讀者群裏有專案組的警察,你可別禍從口出,像我一樣被警察給盯上了。不瞞你說,警方覺得這起案子又跟我有關係,確鑿的不在場證明都救不了我了。他們認為我有幫凶,這簡直是胡說八道!我比竇娥還冤呢!我剛從審訊室裏出來,心情不好,來墓地散散心。
Astaroth:去墓地散心啊?你可真特立獨行。不過話說回來,新的案子發生了,你的小說又添新素材了,你應該為此感到興奮吧?
狼煙:我現在思緒挺混亂的。我認識那名受害者。
Astaroth:你跟受害者是什麽關係啊?
狼煙:三言兩語說不清楚,我們改天見麵再聊吧!
看到狼煙的回複,很多讀者在下麵追問:
你們打算在哪兒碰麵啊?什麽時候碰麵?是粉絲線下活動嗎?我也想去。
狼煙沒有回帖,曹陽也沒有再說話。
看完這些評論,狄安發現狼煙對他隱瞞的事情比他預想的還要多。說什麽下次見麵就揭曉答案,人命關天的事豈能由著他胡來。一定要趕在下一名受害者出現之前找出真相,製止凶手的暴行。這樣想著,狄安迫不及待地打開了狼煙的小說。
由於工作繁忙等各種原因,狄安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仔細閱讀過狼煙的這部作品。要不是聽狼煙提起念書時的那個約定,狄安根本不會想到書裏的男主角竟是以他為原型描寫的。
與現實生活不同的是,書裏的男主角高寧是一名剛進刑警支隊不到兩年的年輕警察。他頭腦聰明、思維敏捷,工作沒多久就破獲了不少疑難案件,堪稱警隊的傳奇人物。
C市連環殺人案發生以後,由市刑警大隊隊長武林親自帶領的專案組在與殺人魔的較量中節節敗退,案件的影響越來越惡劣,市民的負麵情緒日益高漲。局領導們著急上火,覺都睡不安穩。就在這時,副局長想起了一個身材不高、容貌清秀的年輕人,那個人曾經破過一起慘無人道的水泥封屍案,還在一起人質劫持案件中機智地解救出三名人質。他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態度讓高寧加入了專案組,由此,男主角與連環殺人魔的較量正式展開。
狡猾的凶手將人的性命玩弄於股掌之中。他精心挑選自己的獵物以及作案地點,犯了十多起案子竟沒露出什麽破綻來。在線索稀缺的情況下,男主角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一步步縮小排查範圍,最終將目標鎖定在某個人的身上。然而就在男主角準備跟這名犯罪嫌疑人正麵接觸的時候,這個人卻被一場出人意料的大火燒死在了自己的家中。
看到這兒,狄安的額頭不禁滲出一層冷汗。由於小說裏的大部分內容都比較真實,狄安一時間有些迷惑,甚至懷疑那場大火會不會在現實中真實發生。如果是那樣的話,狼煙作為警方重點鎖定的犯罪嫌疑人,處境豈不是相當危險?
遲疑了片刻,狄安傻笑著搖了搖頭,心想自己可不能被狼煙的小說弄昏了頭腦。他點擊下一頁,想看看男主角接下來會有什麽樣的行動,卻遺憾地發現小說隻更新到這裏就沒有了,最新內容要則等到明天早上八點才會定時發布。
他活動了一下僵直的脖子,關上電腦,向後一仰躺在**。閉上眼睛,腦海中盡是小說裏的情節。無論過去多少年,他依然會被狼煙的故事深深吸引,會下意識地記下某一個章節的某一個段落,哪個字打錯了,哪個詞用得不夠準確生動,某一個情節是不是可以刪掉,某一段對話是不是該換一種委婉的說法。
這一瞬間,狄安覺得自己跟狼煙的關係並未真正疏遠,在內心深處他依然能感受到狼煙的創作熱情,依然看好並支持狼煙。
出於私心,他不希望也不相信狼煙是連環殺人魔。而仔細讀過了狼煙的小說,狄安也隱隱約約明白了一些事情。如果說連環殺人案是狼煙親手為自己製造的創作素材,說明狼煙已經瘋狂到分不清現實和虛幻的地步,在狄安看來,這是不太合理的。因為殺人、鞭屍、拿走受害者貼身物品作紀念這類的連環殺人案並不新鮮,憑狼煙異於常人的創作力和想象力,絕不會煞費苦心給自己搞出這麽俗套的素材來。
遲嶽明不會發現,遲源也不會明白,能夠發現問題的人也許隻有他。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唯一能算得上了解狼煙的人也就隻有他了。
雖然他現在還不敢確定,但內心已經開始有了跟別人不一樣的猜測。隻要狼煙不是凶手,其餘的結果他應該都能接受吧,這樣想著,狄安慢慢地進入了夢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