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已經敢想你
“茵晴,你是不是有情況啊?下午在商場看見你和一男孩,我本來想追上去喊你,結果你倆直接拐去電影院了。快給我們從實招來!”今年夏天,班長突然在微信群裏AT我。
“看見我都不喊我,真不夠意思!”
“我這不是怕打擾你嘛。別打岔,還沒回答我問題呢。”
“沒錯,就是你想的那樣。”我加了一個害羞的表情。
“茵晴,你藏得夠深啊!平時也不發個朋友圈,上次聚會也不帶來給我們見見!”群裏開始熱鬧起來。
“哎呀,這不剛在一起也沒多長時間嘛,等下次,下次聚會我把他帶上,你們幫我把把關。”
我有男朋友了,P大研究生,和我一級。去年秋天開學,我加入了研究生會文體部,而他是足球隊的隊員,因為籌辦校園足球賽,我認識了他,雖然我們喜歡的球隊不一樣,但不妨礙一起聊球。
今年夏天我們倆在學校旁邊的酒吧熬夜看完歐冠決賽,他喜歡的皇馬衛冕成功,可能是太興奮了,他突然對我說:“茵晴,我喜歡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已經很久沒有人跟我表白了,上一次有人直接對我說“我喜歡你”,還是在高中;上一次有人暗示我“想交往”還是大二下學期。後來因為我和林森常常在一起,再也沒有人向我告白。我說我們倆沒問題,誰信啊?更何況,我心裏就是有問題。
我答應了做他女朋友。我曾經和婷婷她們說過,自己喜歡這樣的男孩子,陽光、直爽、愛運動,不遮掩也不逃避。最關鍵的是,和他在一起,我再也不用做演員、演苦情戲了。
“你有男朋友了?”林森私信我。
“嗯,剛在一起。”
去年夏天,我已經決定不再愛林森,我說到做到。
研一這一年都很忙碌,上不完的課,寫不完的作業和論文,還有導師的課題研究。大學時代散漫習慣了,突然這樣加速運轉起來,很不適應。
因為忙碌,我很少會觸景生情想念林森;因為好久不見,我逐漸適應了沒有他的日子。電腦裏有一個加密文件夾,裏麵全是他的照片和視頻,我把它們封存起來,是珍藏,也是忘卻。
這一年多時間裏,我們隻見過三次麵。刻意的遺忘,加上時間的流逝,一切都會慢慢變淡。
更何況,我的身邊已經有了那個喜歡我、關心我的人。
9月的一天,我正在宿舍邊吃飯邊刷微博,突然看見林宥嘉北京演唱會的消息。一開始我喜歡林宥嘉,是因為林森喜歡;後來我發現自己是真的喜歡他,但還從來沒看過他的演唱會。我們上大學時正逢他服兵役,去年複出後的首場演唱會又因為忙碌的畢業季而錯過。
我忽然想起五年前的秋天,我和林森剛認識不久,他得知我“也”喜歡林宥嘉時說:“以後有機會一起去看林宥嘉的演唱會吧。”也許他當時隻是隨口一說,但我卻記掛在心裏許多年。
“林宥嘉又要來北京開演唱會啦!11月25日五棵鬆,有時間一起去嗎?”我主動給林森發了微信。
沒有回音。
直到第二天晚上,他才給我回了一句“好”。
“那我就搶票啦。估計肯定會秒殺,到時候搶到什麽座位算什麽座位。”
“好。你男朋友去嗎?”
“我沒邀請他。他對音樂不是很感興趣,就我們兩個人。”我突然想,林森不會是糾結了一天吧?要不怎麽回複的那麽遲?
作為一個女朋友,在沒有征求男朋友意見的情況下私自約其他男生去看演唱會,我知道這件事自己做的不對。但是,這個人是林森,這是我們曾經的約定,我想和他一起、隻有我們兩個人,去看林宥嘉,不辜負曾經夢一場。
“我明天晚上和大學同學去看演唱會。”快到日子了,我才跟男朋友報備。
“啊?什麽時候定的?我怎麽不知道。”
“好長時間了,最近太忙,忘跟你說了。”
“回來會很晚吧?在哪兒啊?我去接你。”
“不用,她也住海澱這邊,我們到時候一起打車回來。”
“那好,自己小心啊。”
“嗯,放心吧。”
我男朋友果然是個心大的人,根本就沒起疑。我心生愧疚,暗暗發誓,僅此一次,下不為例。
我和林森約在五棵鬆一起吃晚飯。菜上來後,他突然給我加了一塊糖醋排骨。我們倆曾經在一起吃過很多次飯,但這是他第一次給我夾菜,而且是我最喜歡的菜。我居然有點兒不自然,趕緊沒話找話地聊天,比如他是不是在公司把很多小姑娘迷的神魂顛倒。
以前我總擔心他會喜歡上誰,或者他突然有了女朋友,我關注著他的每個動態,解讀他的每一條朋友圈。但是現在,我可以輕鬆地調侃他了。
不過,他還是沒有女朋友。
林森上大學前看過林宥嘉的演唱會,但我卻是第一次。我期待著,但也害怕著,我不知道當歌聲響起時,自己會不會想起暗戀林森的那些日日夜夜,會不會想起曾經做過的那麽多無望的傻事,會不會在他麵前落淚,會不會對他舊情複燃,會不會重新墜入深淵。
這場演唱會,成了檢驗我是否還愛林森的一個標準。
不得不說,林宥嘉的唱功真好,現場效果就像CD一樣。他選了很多快節奏的歌,點燃了全場,我在這種狂熱的氛圍中卸下了防備,跟著大家一首又一首地合唱,就連曾經讓我徹夜難眠的《殘酷月光》都無法讓我心傷。
直到《心酸》。
“閉上眼看,十六歲的夕陽,美得像我們一樣;邊走邊唱,天真浪漫勇敢,以為能走到遠方。”
林宥嘉在掌聲中返場,一開口就是副歌部分,一瞬間就達到情感的**,而我的眼淚突然就開始在眼眶裏打轉,最後輕輕地流淌下來。我沒有擦拭,怕林森察覺。
“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
“我曾擁有你,真叫我心酸。”
這首歌後,我又恢複了平靜,開始和大家一起唱。最後幾首歌曾經都是我的單曲循環,那些年,它們曾經唱出了我對林森無望的愛,現在,我終於可以在他身邊,坦然地唱出來。
林森,我曾愛過你,我也曾心酸。但是,今夜我的眼淚不隻是為你而流,更是紀念我曾經哭過、笑過、愛過、痛過的青春。
最後一曲,《說謊》。曾經林森唱著它成為了校園歌王,如今我唱著它,向過去告別。
祝你將來有一天能做個幸福的新郎。
這一次,我沒有說謊。
“Yoga的演唱會真是超值!唱的太棒了!也不知道他什麽時候再來北京,下次我還要來!”走出場館,我簡直一臉興奮。
“你今天好像很開心。以前不是覺得他的歌特別苦嗎?”林森看向我。
“可能是演唱會氣氛調動的太好了,感覺我整個人也跟著他變得特別亢奮。但其實我還是喜歡他早期的那些情歌,你沒發現嗎?大家能一起合唱的多數還是以前的作品,太深入人心了。”
“大概是因為這些情歌最動人吧,每個人可能都有一段自己的故事,藏在歌詞裏。”
自己的故事。我不知道該說什麽,隻好選擇沉默。
“你怎麽回去?我打車送你吧。”
“不用了,你送我還得繞一大圈,我自己打車回學校。”
“這麽晚不安全,還是我送你吧。”
林森說完就叫到了一輛車,我沒有再推辭。
“今天謝謝你,陪我來看演唱會。”我打破沉默。
“是我謝你才對,要不就錯過了。這一錯過,就不知道什麽時候再有機會。”
“師傅,就停在校門外吧,不用繞進去了。”
“這麽晚,還是到宿舍吧。”
“沒事兒,我自行車停在門口了,正好騎回去。”
林森也跟我下了車,“到宿舍給我發個微信”。
“嗯,放心吧,拜拜。”
我走進校門,又回頭看了一眼。昏黃的路燈下,那個帥氣的男孩穿著黑色大衣,靜靜地站在校門口看著我。時光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那個夕陽西下的傍晚,還是那件大衣,還是那個人。
隻是,一切都已時過境遷。
有些話,我們終究沒能說出口。
有些人,我們終究隻能以朋友的名義相伴走下去。
我已經 和回憶和平在一起
不刻骨 不銘心 不強迫忘記
我已經敢想你
愛對了 愛錯了 都變成經過
終於 學會了 敢去 想你了
——我已經敢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