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愛與傷害

你可還記得,你是哪一個瞬間想要和你的枕邊人共度一生的?

那小小的一刹那,改變了你命運的齒輪,從此之後,你和你的TA共同旋轉向同一個方向。

那些當時滴答而過的平凡的一秒,成為了你今後命運重要的分界線。

如果你說你不記得,那也很好。就如你當時以為你會記住什麽時候掉的第一顆牙齒,什麽時候驚慌遇見初潮,什麽時候顫抖遇見**的美好或不美好。可是慢慢地,你就會忘了,開始是記不清具體的月日了,慢慢地也記不得是哪一年,最後也不記得當時的體驗了。甚至的甚至,你都不記得是否有過那一個瞬間。

就如我,我已經記不得什麽時候想要與莊永生共度一生了。我也不記得為什麽要和莊永生共度一生。我更加不記得我為什麽會愛上莊永生。

不,我從不否認我愛過莊永生這件事。但是我真的不記得那些當初的細節,以及當時的體驗了。

比如說,你或許還沒有老去到忘記初吻這件小事。

你說記得你的初吻是和誰發生了。可是你還記得初吻發生於哪年哪月哪日及什麽時間了嗎?你記得當時的體驗是驚慌失措的、甜蜜浪漫的、還是憤怒受傷的?

你不記得。沒有關係。

我不記得。也沒有關係。

總有一種辦法,讓你我記得。比如用文字記錄,比如用錄音記錄,比如用影像記錄。

“那一瞬間,猶如在白晝看到滿天的星光。”這是我描寫我的初吻。

來自於我的長篇言情處女作《夏日曼陀羅》。

《夏日曼陀羅》是我獻給初戀的小說。

“你見過夏日的曼陀羅嗎?

你說你不記得。其實你一定見過,它長在你的住宅邊、草地上,甚至是你必經的路旁。它無處不在,它不擇土壤,隻為能有一天將你驚豔。若是你看到,你便成了它的俘虜。它不會告訴你,嘿,我的全身都有毒。

可是有毒又如何?總有一些毒,伴隨著它給你一生的驚豔,讓你心甘情願服下。比如初戀這件小事。”

這是《夏日曼陀羅》裏的開篇文字。

“那一瞬間,猶如在白晝看到滿天的星光。”看到這句話,你會想到什麽?

如果你看過我的《夏日曼陀羅》,你會說,好美。

因為在那本書裏,我的初戀趙亦晨吻上我的時候,是在植物園月季的展區前。那成片成片飽滿、燦爛、各種各樣的月季,燦爛且熱烈地綻放,讓走過的人,陡然生出愛的勇氣。

“ 玫瑰、月季和薔薇都是薔薇植物,之間有種類上的區別,沒有科屬上的差異。在漢語中人們習慣把花朵直徑大、單生的品種稱為玫瑰或月季,小朵叢生的稱為薔薇。但在英語中它們均稱為Rose。”講解員在旁邊講解著。

“玫瑰和月季有什麽區別?”有人在旁邊問道。

“最簡單的方法,是,比如這位帥哥。”講解員突然指著站在前麵的趙亦晨,然後拿出展區旁邊給送給大家的散花中的一枝紅色鮮花,遞給趙亦晨。

趙亦晨微笑地接下了這枝鮮花。

“這位帥哥拿著這朵鮮花去送給女朋友。”講解員一邊講解,一邊鼓勵趙亦晨送花給我。

趙亦晨笑嘻嘻地配合著這講解員的講解,將花遞給我。

“好漂亮的玫瑰,謝謝!”我微笑著接過鮮花,禮貌地說了一句。

“那麽這朵,其實是月季。”講解員很滿意地補充道。

周圍人哈哈哈大笑。

“如果這位帥哥,送這位美女一朵花,然後她直接給你呼上一巴掌的,那就是玫瑰。因為玫瑰花醜且多刺。”講解員說完就拿了旁邊的另外一枝紫紅色的花過來,給大家展示。

那朵花花朵有重瓣,扁球的形狀,花朵散開著,重重疊疊,根本沒有美感可言。

“這才是真正的玫瑰。”講解員說。

大家發出意外的聲音。

“所以西方人送人的鮮花Rose其實是月季。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看到的真正玫瑰的幾率幾乎等於零。”講解員說出結論。

大部隊的參觀人群跟著講解員繼續往前走。

趙亦晨和我落在最後。我看著手裏的月季,有點發愣。

“抱歉,今日送你月季。”趙亦晨笑著對我說。

“你送的所有的花,在我眼中,皆是玫瑰。”我微笑地回應。

於是,在那一大片月季前,趙亦晨吻上了我。

這是我和趙亦晨的第一次接吻,我在《夏日曼陀羅》裏真實地記錄了我們這第一次接吻的場景。

隻不過,與此同時,我還撒了謊,我說這不僅是我和趙亦晨的第一次接吻,也是我人生的第一個吻,我的初吻。

初吻的感受是什麽樣呢?

那一瞬間,猶如在白晝看到滿天的星光。

那麽我真實的初吻是在什麽時候,什麽情況下,給了什麽人呢?

十六歲那年,春末夏初的夜晚。

我記得那一天,天氣有點悶,但是我還是穿了正常的長袖長褲學校的校服。

如果沒有記錯,那天是星期四的下午。高中生活,事事以高考為優先,所以平時的課程基本安排的都是高考科目,像音樂與體育這種科目,一周基本上隻有一次。比音樂與體育課更讓同學興奮的課程是自由活動課,安排在周四下午最後一節課。

我記得那天下午,班級裏幾個喜歡踢足球的男同學換上了短袖短褲的條紋球服,穿上了運動鞋,有的特意還綁了護腕和護膝。盡管足球可能踢得不怎樣,但是樣子還是做足了全套。那天我們班是和隔壁班說好了打比賽,所有陣仗更是比平時大了一些。

我記得同班的劉磊那天換上了一套紅黑條紋的足球服,去球場之前,特意找了個借口,跑到我跟前問我會不會去球場看比賽。

我點點頭說,會。

我知道劉磊喜歡我。我也知道劉磊希望我去球場看他踢球。我也真的會去球場看他們踢球。不過我想看的不是劉磊,而是王春風。

不,不,不,劉磊和王春風的名字,我早已經不記得了。為了告訴你這個故事的每個細節,我在寫這段話之前,特意去翻看了我的高中畢業紀念冊,那上麵有整個年級所有人的名字。

你看,記憶是一件多麽不牢靠的東西。當時我以為我會記得那些喜歡我的男生的名字,我更加不會忘記那些我喜歡的男生的名字。可是,這才多少年,我們早就忘了。

我忘了,我相信他們也忘了。

我曾以為我會永遠安靜地守著他們的目光,其實我們早已經彼此離去,消失在人海茫茫。

這些都不重要了,關鍵是我記得那天很熱,熱到踢完球賽的劉磊經過我身旁的時候,我能明顯地聞到劉磊熱烘烘的汗味,以至於我現在回想起來的時候,嗅覺似乎還在頑固地工作。

那天晚自習結束之後,我一個人走回家。

出了校門右拐是一條寬寬的馬路,出了校門左拐是一條狹窄的近路。有時候我會抄近路,但是更多的時候,我是走那條寬寬的大馬路。

那天,我也是走了那條寬寬的大馬路,並沒有抄近路。大馬路的兩周有著昏黃的路燈,光線剛剛夠照亮你站到它光暈的那一刻。

我跟你詳細描述這些,是為了讓你知道,那些危險來臨的時候,並沒有異常情況伴隨左右,尤其並不是如文學作品或者影視作品那樣顯得有詭異的氛圍或者突變的日常。更多的時候,它是如我們經曆的所有幾千個普通的日日夜夜一樣,稀鬆而平常,沒有任何一個可以讓你值得反思或者後悔的點。

那天的我並沒有穿著任何特別的奇裝異服,我穿著長袖長褲的校服。校服就如你所知道的中國的校服一樣,寬大沒有任何剪裁和設計,完全可以模糊任何的性別。

那天的我並沒有改變我的日常行動軌跡,我走著我認知範圍內安全的路,在正常的時間下課,用正常的速度行走。

突然就從旁邊的路邊衝出了一個人,一把將我拽到了路旁,將我拖進了路兩邊的農田處。我根本來不及反應,我也根本來不及尖叫,因為魔鬼用右手手肘直接封住了我的喉嚨,我根本發不出任何的聲音。

我被放平到了田野中,我看到了漆黑的夜空,周圍似乎寂靜又似乎遠遠地有著人世間正常的吵鬧,我已經不記得。我隻記得,那天不過是尋常的一天,既沒有萬裏晴空,也沒有刮風下雨。那樣無聊而又通常的夜晚,讓我沒有任何的記憶點,如果不是我遭遇的事情,我根本就記不住那一晚。

可能就是因為那一晚,太過普通,命運想要用這樣的方式警示我:

不要忽視任何的普通,最深的悲劇可能就是發生在普通的野望;

最惡的魔鬼,披上的外衣,可能就如世間你遇見的千百個凡人中的任何一個人;

至於最深愛你的人,也可能是平凡而又不起眼的那一個。

可是,你要如何才能記住他們呢?

直到他們用最深刻的行為,如錐刺一樣,紮入你的心底。

你疼痛的時候,你會記得,那普通的夜太深、罪太濃、無人可等。

你傷心的時候,你會記得,那平凡的人唯一、珍貴、價值連城。

在我絕望地仰望黑夜的時候,我的腦袋被狠狠砸了一下,然後我感受到了有人印上了我的唇,奪走了我的初吻。

你要問我那一刻是什麽感受,我告訴你,我眼冒金星的時候,還能有什麽感受?

是的,那一瞬間,我眼前,猶如在白晝看到滿天的星光。

這是我初吻的真實感受。我的小說騙了你我初吻的真實經曆,但是我沒有騙你我的感受。

同樣的一句文字,你當初看到的以為是愛,是浪漫。

其實是疼痛,是真實生理反應,是絕望。

但是這些都有什麽關係呢?

浪漫的人看到浪漫。

絕望的人看到絕望。

寫小說的人,已經習慣用文字掩飾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