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馬小天拉開房門,悄悄向外望去,隻見這座小木屋座落在黑山嶺的一處山坳之中。屋前屋後,俱是修竹姍姍,花影扶疏,十分幽雅,四周則是峭壁懸崖,高聳半天,非得攀藤附葛,不能直上,十分險要。

屋前有一個小小的身影,正吃力地揮動手中的竹刀,將粗大的木頭劈成一截一截的,以作引火燒柴之用,看她的背影,纖腰削肩,弱質纖纖,正是那個救他的女子。

此時正是日中,雲開日朗之時,日影將她的身周鑲上一圈淡淡的光暈,景色清絕,馬小天在門後看著,不由得癡了。

不知過了多久,馬小天才吱地一聲推開房門,走了出來,那女子聽見身後傳來的開門聲,停下了手中的活計,但並不回頭,說道:“已經過了三天了,我估摸著就在這幾個時辰,藥力剛好,你也該醒過來了。”

馬小天驚道:“已經三天了嗎?我怎麽、怎麽一點都不知道?那……那風流鬼,她有來找你麻煩嗎?”

那女子搖搖頭,說道:“沒有,她不敢來。”

馬小天正想問:“為何不敢?”那女子好像知道他會有此一問,不等他開口,就用手指了指屋子四周密植的一叢叢朱紅色大花,說道:“這種花叫做天星蓮,名字雖好聽,卻是巨毒之物,又恰好能克製住風流鬼身上陰柔的內力,因此我不去找她,已是萬幸了,她又哪裏敢來找我?”

馬小天一聽,這才放下心來,他此時雖有心想向這姑娘道謝,但一想當時洞中的情形頗為尷尬,囁嚅了幾句,不知該怎麽提起才好,沉默了半晌,隻得說道:“我……我叫馬小天,請問姑娘尊姓大名,我也好常常記在心間。”

那姑娘歎了一口氣,輕聲說道:“我是一個不幸之人,蟄居山中,隻與野獸為伍,哪來的什麽尊姓大名?又何必要記在心間?我看你的傷已經好得差不多了,怎麽還不去找你的大姑娘小媳婦去?沒來由的跟一個醜姑娘說上半天話,豈不煩悶?”言語之中,竟有些逐客之意。

馬小天臉上一紅,想是自己睡夢中還在呼喊海蘭的名字,不料被這姑娘聽了去。他聽這姑娘的歎息聲悲涼蕭索,似有重重的心事,便笑道:“你不肯說,我又不能整天叫你姑娘姑娘的,對了,你喜歡種花,人又必定長得和花朵一樣美麗,那麽我就叫你,嗯,我就叫你‘黑山嶺中那個如花朵一樣美麗的姑娘’,如何?”

那姑娘果然撲哧一聲,笑了出來,說道:“天底下哪有這麽長的名字?倘若真像你說得這樣,那我豈不是姓黑了?再說,我長得醜得很,配不上這麽好聽的名字。”

馬小天那日神誌昏憒,確是沒看清她的長相,不知道她究竟是美是醜,便說道:“你不讓我看你的模樣,定是怕老天爺看到你的容貌,以為你是私逃下界的仙女,要把你抓回天上去!”

那姑娘笑道:“什麽仙女,好不肉麻!你又沒見過我,怎麽知道我長得……”說到這裏,忽然想到三天前在山洞裏,這個男子豈止見過她,簡直看了個一幹二淨。想到這裏,臉頰登時暈紅似火,不再說話,又彎下腰劈起木柴來,好在她背朝著馬小天,倒沒讓他看到臉上的尷尬之色。

過了一會兒,她也知道馬小天還沒走開,像是自言自語般說道:“我沒有名字,因為從小就喜歡種花,尤其喜歡天星蓮,一年之中倒有半年就在這深山之中,與溪水為伴,因此就以花為姓,叫做花溪奴。現下你已經知道我的名字了,還不走?”

馬小天果然還沒走,他見那姑娘──花溪奴瘦小的背影一下一下吃力地揮著手中刀,還時不時地抬手揩去額頭上的汗水,心下頓生憐憫之情,情不自禁地走前兩步,徑自從她手中接過竹刀,用力地劈起柴來。

他用“柴刀刀法”砍柴,正合適宜,隻見他運刀如風,將柴刀刀法一式式地使出來,輕翔靈動,刀風虎虎,左一刀“指東打西”,右一刀“不上不下”,隻一會兒,便將一大堆木頭砍好,整整齊齊地垛放在地上。

馬小天幹活的時候,花溪奴也不阻攔,隻靜靜地呆在一邊看著,說道:“那天晚上我隻是要對付風流鬼,不想讓她在我的家門口做出那等肮髒見不得人的勾當,並不是為了救你,你要幹活便幹,隻是我不承你的情,這一點你須得明了。”

馬小天停下手中的刀,轉頭笑道:“姑娘說的是,我就是天生當砍柴人的命,這就叫做‘狗要吃屎,沙糖換弗轉’!”

花溪奴沒提防馬小天突然轉過頭來,自己的長相被他看了個正著,隻見她生得窈窕娉婷,蒼白的臉上淡淡地分布著幾顆小小的雀斑,一頭長發幾達腰間,右額上有一綹黑發如漆覆額,雖不算美,但看上去靜潔雅素,自也有一種楚楚動人之處,起碼絕不是她自己所說的什麽“醜姑娘”。

馬小天看了一眼,怕她難堪,急忙轉回來,用力劈柴,心中想道:“原來你也並不醜嘛,起碼比大頭鬼、笑麵鬼那些妖魔鬼怪好看多了!”

花溪奴嘿嘿冷笑,並不言語。其實馬小天這番話,有一半是戲謔之言,還有一半,卻是語出真誠,絕不作偽。原來他看這個地方,雖然深藏在大山之中,但雅素宜人,如隔塵世,如果能在這裏住下,每天種種花、砍砍柴,閑暇時就與這位心事重重的姑娘說笑一番,解解她心中的煩悶,聽她淺笑盈盈,豈不也是一樁人生樂事?

花溪奴見馬小天幹活之時,嘴角微微上揚,似笑非笑,不知道心裏在想些什麽,臉上一紅,不敢去猜他心中所思,轉身來到屋後。剛挑了一桶溪水倒入水缸,馬小天就大呼小叫地跑過來,不由分說奪過水桶,一連跑了十幾趟,直到將屋後那兩口大水缸全部都灌滿水了方才罷手。

從這以後,一直到日頭下山,馬小天幾乎就變成了花溪奴的尾巴,花溪奴做什麽,他都搶來做了,說來奇怪,馬小天幹了半天的活,絲毫不覺得疲憊,反而越來越是神清氣爽,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麽緣故。

將近晚飯時分,馬小天正在屋後清洗幾口大酒缸,不知道一個小小姑娘,要這些酒缸來做什麽?難道是要請我喝酒麽?馬小天腦子中胡思亂想,咕嘟吞了一口饞涎,這時忽然聞到屋裏傳出一陣清香,不由得胃口大開。

他抹了抹嘴巴,忍住肚裏的饑火,找到一扇窗戶,悄悄地打開一條縫,衝著裏麵探頭探腦。果然看見花溪奴正將一盤盤飯菜端到桌上,剛才聞到的香味正是從這裏傳出去的。

花溪奴裝了一大碗米飯放在桌子一邊,擺好碗筷,似乎腦後長了眼睛,頭也不回地說道:“活都幹完了?那就進來吃飯吧!”

馬小天聞言大喜,連門都來不及去找,直接就從窗口躍了進去,隻見桌上擺了三樣小菜,冬菇、山筍、木耳,還有兩碗米飯,最妙的是居然還有一壺酒,酒香撲鼻,剛走近便薰薰然似有醉意。